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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夏天,那个秋季-第3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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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枣认定了所有的日子都是为昨夜做铺垫的,做准备的,这样的初晚是人生的第一个总结。它预示了一种终结,它同样预示了一种开始。一个人拒绝过来又拒绝过去,这样的夜晚总是难以拒绝。某种意义上说,这样的夜晚永远有始无终。生存是美好的,性是美好的。爱是一个黑洞,它难以拒绝。它不应该遭到拒绝。母爱可以逃逸,师恩可以回避,金童与玉女都可以拒绝,但“想女人”不可以。高潮可以抵消一切,喷涌的感受永远是一种胜境,它简单至极,像秋天雨后的天空,无所不包,却空无一物。
  红枣到达公司已是临近中午,他一过排练大厅就遇上镶麦了。这个让他疼痛的小女人正站在麦克风的面前,她正在爬高音,高音使她的表情出现了些许痛楚,而双脚也赔起来了。
  红枣第一眼就发现了波麦小腿上的致命缺陷。红枣为发现这个缺陷而欣慰,而坦然。红枣走过去,站在她的身后,红枣自己都惊奇自己能有这样的镇定,几天前的心跳、热忱、春心荡漾和情窦初开都不复存在了。就几天的工夫,要死要活的感觉就这么淡然了。遗忘真是个好东西,和女人Zuo爱真是个好东西,苦闷的单恋就这么了结了,恋爱的季节就这么过去了。罗绣说得真对,那不是恋爱,只是想女人了。这话说得多好!红枣此刻的平静如水足以说明这个问题。
  被麦同样是平静的。她排练了一个上午,没有一丝与人游戏的心情。她看见红枣的时候目光里头只有疲惫,没有挑逗或妩媚。他们的目光只是对视了一下就平静地移开了,当然,他们点了点头,还是礼貌地微笑了那么一下,然而,仅此而已。
  蠢蠢欲动就这么轻易地打发了。如遗忘一样了无痕迹。有女人在床上垫底,什么样的故事都能够对付。
  红枣暗自庆幸自己没有一头栽进去。红枣的确没有恋爱,红枣完完全全地得到一个女人了。鱼已经人水,就不应该再像在岸上那样瞎折腾。
  一个人打发自己的过去原来是如此地容易。
  痛苦或许只是一种假设。痛苦是一个人在地上的身影,随路面的坎坷而凸凹,转过身去,身影只是旧时的脚印罢了,它荡漾如水,却绊不住自己的双腿。
  罗绣点燃了红枣,同样,罗绣也点燃了自己。平庸的婚姻岁月给她积累了丰富的床上经验,而使用这种经验则预示了她的第二个春天。
  罗绣让红枣躺在沙发上,命令他闭上眼睛。没有她的许可,红枣不许睁开。她在给他上妆。她用洗面|乳、化妆水、粉底霜、粉饼、眉笔、睫毛膏、眼影、口红、唇线笔开始作画。
  画布是红枣的那张脸。这张画画了足足半个小时。画完了,红枣睁开了眼睛,但是他看不见自己。这是眼睛与目光的局限。然而,他从罗绣的表情可以看得出,罗绣对她的作品很满意。
  罗绣把红枣仔仔细细打量过一遍,点了点头,说:“下次签合同我就用口红。”
  但是红枣想知道罗绣把他弄成了什么模样。他看了看四周,客厅里的镜子全反过去了。
  显然,这个夜晚经过了一次精心策划。红枣有些不放心,笑着说,“我现在是什么样子?”罗绣用一个指头止住了红枣的问话,罗绣说,“嘘。”罗绣说:“我们现在只是身体,我们不做人。”
  罗绣打开了酒,打开了灯,罗约打开了音响,罗绣还拿来了一瓶强生牌婴儿爽身粉。罗绣给红枣脱去衣物,沿着红枣的脖子把婴用强生牌爽身粉倒在了红枣的身上。红枣通身粉白,毛孔都闭上了,每一寸皮肤都像玻璃一样光滑。罗绣说:“你现在是玻璃。”红枣说:“你呢?”
  罗绣说:“我是光。”
  罗绣拉开了腰间的裙带,灰黄|色的丝质面料滑在了地上,像尚未液化的一堆Jing液。
  罗绣说:“玻璃拒绝一切,除了光。”
  红枣听不明白她的话,却有些慌。他雪白的身体让他有一种彻骨的恐惧,红枣说:“我有些怕。”
  罗绣把爽身粉递到红枣的手上,说,“也给我倒上。我陪你。让我变成另一张玻璃。”
  红枣接过了爽身粉。红枣就是在接过爽身粉的时候电话铃响起来了。红枣打了一个徽灵,手上的爽身粉差一点洒在地上。这一阵铃声决定了他不可能是玻璃,他必须是他自己。因为他只能是他自己。他们并没有离开这个星球,这个屋子的管管线线联系着这个世界。罗绣长吁了一口气,接过电话,“喂”了一声之后就对红枣打了个手势。罗绣说:“我在办公室。”
  红枣站在原地,他感到自己不是站在客厅里,而是仁立在秋季。
  罗绣在责怪对方,为什么不事先打个电话。罗绣说,你先洗个澡,我马上就回来。罗绣在挂电话之前回头看了一眼红枣,看得出他已经猜出了什么。罗绣说完“我就来”就搁下耳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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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他?”红枣说。
  “是他。他回来了。”
  “我需要光。”红枣说。
  “现在是夜晚。”
  “你回去干什么?”红枣说。
  “和他性茭。”
  “你不许和他那样,他不是玻璃,他是水泥墙。”
  罗绣从地上捡起裙子,径直往卧室里去。红枣跟到门口,大声说:“我一个人在这里做什么?”
  “你可以照照镜子。”
  红枣站在阳台上。看着宝马牌小轿车驶出了别墅区的大门。它行驶在坡面上,往城市的方向去。一阵夜风吹过来,他颤抖了一下,身上掉下来许多粉末。红枣在客厅里站了片刻,决定到卫生间里去。他提了酒瓶,打开灯,推开门,迎面就是卫生间的一块大方镜。镜子里站着一个人,一个女人,柳眉,吊角眼,面庞红润,唇若桃花。眉心的正中央还点上了一颗美人病。这个浑身雪白的亮丽女人就那么站在镜子的中间,审视红枣。她像一具美丽的活女尸。
  红枣的后背一阵麻,又掉下来一层粉末。他知道这种感受是自己的。恐惧在秋夜里无声地游荡。然而,红枣尽力忘掉自己,罗绣说得对,你不是人,你是玻璃。
  化妆台上有一支玫瑰色的口红。红枣把他拿在手上,拧出来,口红勃起了,挺立在套子的外面。红枣用这支口红在玻璃镜面上开始书写,写了满满一个版面:
  女人表子圣女野鸡
  。母亲亲娘妓女女神
  大姐妃子小蜜婆姨
  二奶女生娘们骚货
  情妇尼姑名媛破烂
  奶妈弃妇小妞仙姑
  丫头圣母巾帼寡妇
  窑姐贞女妻子包妹
  舅母姨娘长舌令爱
  老婆妈咄修女贱人
  蜜司宫女娥眉女贼
  舞女妮子破鞋丫景
  拙荆堂客糟糠女流
  镜面写满了,两个红枣等距地站立在这些汉字的正面与背面。红枣与镜中的美人既心怀鬼胎又相互打量,他们是有关“女人”这一组词汇的两极,这些词赤身裸体,这些词浑身雅艳,这些词遍体飘香。这些词涂抹了口红,有唇的形态,渴望阅读或亲吻,渴望唾液,渴望舌面滑过。她们是五色光,穿透了语音与人体。这样的五色光使世界无限缤纷,她们是光怪陆离之缘。红枣板起化妆台上的那瓶法国葡萄酒,一口气全灌了下去。十分钟之后红枣就发现这瓶酒在他的体内还原了,还原成法国南部的一颗葡萄,液汁膨胀开来,有了开裂和飞进的危险性,绿亮鲜活,光彩照人。
  在这个秋夜红枣醉卧在没水的浴缸里。他做了一夜的梦,这个梦一直围绕着乌龟和河蚌,那两种类似于矿物的肉体。它们的身体进进出出,开开合合。没有呼吸与咀嚼。它们弥漫着淤泥与腐水的气味。栩栩如生。
  红枣打起了呼喀,气息通畅,均匀。呼喀是肉体之梦,是梦的歌唱。
  1997。2。 10— 19981。8
  于中国矿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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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橡巴侨
  抵抗与逃逸
  汪政晓华
  从严格意义上讲,《那个夏天那个秋季》是毕飞宇的第一部长篇。本来,“第一”之类的序数并没有太大的深意,现在一年盛产那么多的长篇,即使没有这个“第一”又怎么样呢?
  但人们的阅读。心理就是那么怪,作为对毕飞宇作品较为熟悉的读者,对这部“第一”总是充满期待,而且对这一期待又似乎理由十足。
  毕飞宇写作已有相当的年头了。他是一个特别认真的写作者,我们时常从他的写作中体会到这一点,这在一个小说及小说家批量产生、写作也来得越来越随意的年代实属不易。认真不仅是一种姿态,它必然带来对文学史的尊重,对汉语写作的自觉地体认与寻找,包括对自己写作的种种可能性的开掘、验证以及在此基础上对一些写作理想越来越明确地接近与不断丰富。华飞宇的中短篇已写得相当有特点,首先夺虚与实的处理上很有道理。虚与实好像是很朴素而简单的传统概念,其实,正是这些朴素而简单的概念更能描绘和评价出作品的真实面目;而且,最简单的常常是最难达到的。毕飞宇从未放弃对实存生活的叙述,所以,小说在毕飞宇手里依然发挥着它古老而最本质的功能,审美的总是建立在大量的日常叙事之上。
  也许在毕飞宇看来,这是他所把握得到的对生存于以体验的理想的通道。毫无疑问,毕飞宇从不拒绝意义,甚至,对形而上的意义有一种迷恋。这种形而上的意义在毕飞宇的中短篇中往往显得很抽象,它们“形式化”了,只是某种状态,比如疏离、比如接近、比如人在各情境中的“位置”;又比如人与历史、与“语言”的关系等等。所以,毕飞宇似乎从写作题材上看是在写“历史”。“现实‘域”荒诞“,但其语义结构又往往是超越了这些题材特征的。毕飞宇使用了”问离“,使用了控制,正是因为这些手段,使毕飞宇的写作既保持了故事的勉力,又能摆脱它们的纠缠。于是,毕飞宇给我们提供了又一个富有兴味的话题,即对小说这种文体的功能的拓展,这在他的短篇中体现得尤为明显。短篇是毕飞宇迄今为止写作最为得心应手的体裁,至少从我们的阅读上看是如此。它们在华飞宇手中显得优裕、自然、游刃有余。
  毕飞宇在短篇中更洒脱地试验着自己的想法。我曾在一个时期里惊讶地看到,毕飞宇几乎一个短篇一种方式,我由此认定毕飞宇可能是一个“短跑”的好手,具有相当的冲刺能力。毕飞宇的短篇写得都很短,而且构成也极为简单——它们没有枝蔓的情节、纵横的线索、太多的人物,语义负担也被处理得单纯明朗。他从不让短篇显得气喘吁吁、叠床架屋、不堪重负。
  写作首先是一些否定,一些“不写”,这样,极小的篇幅被挪腾出相对自由的时空,使他能从容地处理结构、语言,并运用它有力地击打那早就瞄好的目标。比如(是谁在深夜里说话》的历史意象,《五月九日或十日》对。心理的纤毫毕现的描摩,〈哺|乳期女人》的“复调”,以及《火车里的天堂》对“事件”之所以发生的不在意的追寻…它们都是让喜欢短篇的读者很过瘾的作品。
  谈论毕飞宇的中短篇是让人很愉快的一桩事,但我们还是不得不暂时停下来而谈论他的“第一部”长篇。长篇与短篇有没有本质的不同?我们曾认为,只有短篇才是真正的关乎技术的,而长篇往往并不是靠技术的精雕细刻才能支撑起来的。长篇是一座复杂的大厦,它是靠作家深透的思想、广博的阅历和知识,以及相当的想象力与叙事耐力完成的。对于一部卷页繁多、人物云集、产面阔大的长篇来说,技巧实际上是非关本质的,它可以写得很朴素,甚至很粗糙,但只要它有一种内在的力度,它就可能立起来。在我们看来,就同一位作家而言,写作长篇与写作短篇应当是两种状态,它们互为补充:在长篇里他追求深刻而复杂的意蕴与头绪繁多的故事;而在短篇里,他更多地以轻松的。心情去追求形式的愉悦,简单而明快。借用康德的话,长篇是一种“依存美”,而短篇则是一种“纯粹美”。这些看法应该是有道理的。只是现代长篇在构成上更趋多元了,甚至有一种走向轻灵的趋向,也许,这与它主动适应现代期刊传媒不无关系。不管怎么样,毕飞宇的《那个夏天那个秋季》作为他长篇田野里第一茬庄稼,收获还算不菲。他谨慎地使用了单纯的故事结构、人物关系,尤其是他们各自的语义功能和结构功能,都交待很清楚。毕飞宇知道故事对一部长篇的意义,这一努力在当代新潮长篇已成势力的年头具有某种矫正的作用。因为一部长篇如果没有故事的支撑,那它是不可能抓住读者,而只能为批评家们的文本解剖提供案头之物。于是,人物的外部冲突与内部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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