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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三]爷要切云裳-第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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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理解。”俾斯麦回答道。然后郑重地点头:“好。”
    “等等你先慢点。”黎征伸出一只手摆在俾斯麦的面前,心里不知为何噗通噗通直跳。他觉得自己大概是听错了,但又有些担心自己是真的听错了。这种感觉比他当年看到BOSS被推倒之后出了玄晶还激烈,左胸膛的心脏似乎已经完全不受他控制了一般跳动地越来越快:“你再想想,我是说,毕竟是两个男人。你懂我意思吗。。。。。。”
    “我懂。”俾斯麦握住了他伸出的手掌:“我说好。”
    “你懂就好你懂就好。”黎征一边说着一边从俾斯麦的手掌中抽出了自己的手。然后像是迷怔了一般一边说着“你懂”一边一摇一摆踱回了房间,倒在床上。衣服都没有更换就因为太过疲累而睡死了过去。只留下还跟在他身后的俾斯麦看着黎征这莫名其妙的表现,轻轻地勾了勾嘴角。
    俾斯麦摇摇头,帮黎征盖好了被子。最后看着黎征那明显写满了满足地脸,不由得贴上了他的唇。
    蜻蜓点水一般轻柔的一吻过后,俾斯麦照旧带着他毫无声响的脚步声离开了房间。
    直到几个小时后,黎征醒过来时,他重新开始读档的大脑回想起了睡前发生的一切,整个脸刷地一下变成了番茄色,连声哀叹他之前都干了些什么,怎么表白完了就啥也不说就这么走了?
    正常的男人和男人确定了关系,又是血性方刚的年纪,不是应该*一起走,卷上被单滚一滚的吗?哪有他这样,傻笑一样地躺回自己房间然后就自顾自地睡着了?不被笑成X无能是不是已经表示对方对他是真爱了?!
    苍天啊!大地啊!这要他以后如何是好啊!
    而就在他羞红着一张脸内心却在后悔没有对着俾斯麦一展雄风的时候,他心里正在想着的对象已经出现在了他的房门口,一脸没事儿人一样地看着他说:“不走吗?时间快到了。”
    对对对!还是正事儿要紧。黎征听闻这话赶忙跳了起来,抛开了脑子里那些乱七八糟的思绪,梳理了一下自己乱成一团的头发便跟着俾斯麦出了门。
    圣拉菲尔斯城的城市布局非常明显,即上中下三个城区。此前黎征所去过的冒险者公会和教会花园等等,都在人流相对比较多的中城区。而上城区的人流就相对较少。一来是因为那里有着拉菲尔斯国尊贵的皇室,二来则是因为自由教会的总部和冒险者公会北大陆总会双双镇守在上城区。使得上城区整体看上去戒备森严,人流也控制地相对比较严格。
    由于这次会面相对正式的关系,并不是所有人都跟着一同去了上城区。因此眼下黎征身旁除了俾斯麦和安德里雅以外,也只有安娜跟在了一旁。而正因为有安德里雅随行的关系,四人的行动并没有受到太大的盘查,很快就进入了自由教会的总部。
    自由教会的总部看上去金碧辉煌,黎征并没有见过拉菲尔斯皇室所在的城堡。但是光凭对于威廉三世城堡的印象来说,他就能断言这总部一定比皇室建造地更加壮观。黎征一路上东张西望,像个刚进城的乡下人一般对什么都充满了好奇。
    不过很快他就发现另外的三个人一个比一个淡定。安德里雅可能经常来总部,这毕竟她自家的教会,也就不说了。他身旁的俾斯麦也像是见怪不怪的样子,仿佛这种程度的富丽堂皇不过是小儿科一般,不值得一提。
    然而黎征转念又想到之前兰德尔似乎提过俾斯麦好像是什么什么大家族的二公子?黎征就有些释然了。说不定人家名门贵族家中富可敌国呢?这种泡上了贵公子的感觉让黎征不免有些飘飘然。
    这些也都算了。。。。。。黎征的眼神飘向一旁的安娜。为什么连女王大人也是一脸淡定的样子?!她住的不是那种样子的小破屋吗!为什么她会摆出一副见怪不怪的神态啊?!他们三个都那么淡定会让他觉得自己很俗很low很无理啊!
    黎征轻咳一声,最后不得已也摆出一副经常出入高端场所的样子来。男人,丢了什么不行?绝对不能丢面子!
    在走了不知多久之后,他们的面前终于出现了一道硕大的门。安德里雅咬了咬下唇,转过身朝着俾斯麦道:“就是这里了。主教大人应该就在里面。”
    她顿了顿,随后又道:“我之前和主教稍微说了一点关于。。。。。。地狱之王什么的事情。但是主教他似乎并不太相信。。。。。。”她眉间微皱,最后低下头:“抱歉。”
    黎征知道她内心的顾虑,点点头:“没事,你不用说什么。交给我们吧。”
    听闻这话,安德里雅多少放了点心。她转过身将大门打开,让其余三人先行进入之后自己才默默地跟在了身后。
    坐在圆桌正中的,正是黎征他们上次见过的提姆主教。他的脸上带着一丝得体的笑容,但是光是用脚趾头想也知道这笑容是出于礼节性的假笑。黎征抿了抿唇,被俾斯麦拉到一边坐了下来。
    “你们好,我是自由教会的主教提姆。上次与诸位已经见过面了。不知这位是?”因为之前已经打过一个短暂的照面的关系,提姆主教并没有多啰嗦,直接向在场唯一一位他并没有见过的女士作自我介绍。
    “请容我向您介绍,主教大人。这是黎征的师傅安娜,来自林格尔镇的一位剑士。”还没等黎征开口,安德里雅已经接过了介绍的重任。
    “哦,林格尔镇。”提姆主教礼貌地弯了弯嘴角,看上去非常成熟而又得体。他的一双眼睛看向安娜:“那可是个有名的城镇,听说英雄的故乡就是那里。”
    安娜面对如此提姆主教气势却全然不减,她十分优雅地坐在圆桌的一边,毫不避讳提姆主教投向她的眼神回答道:“这是我们林格尔镇的荣幸。只不过贵国似乎并不太相信关于英雄的传说。”
    “哈哈,信仰问题似乎并不是个眼下的好话题。”提姆主教笑了笑将话题一笔带过:“让我们聊聊你们在森林里的遭遇吧。安德里雅和我简单地提了一些。。。。。。似乎并不怎么愉快。要知道你们在森林里的任何遭遇都很可能成为我们拉菲尔斯的威胁。还请各位务必全部告诉在下。我代表整个拉菲尔斯国向各位道谢。”
    作者有话要说:啊心情如标题。实在起不出标题了,下次绝对不花样作死了就用简介的一二三四来代替。。。。。。
    =。=昨天睡觉前作死给小黑屋锁了8000字,然后我。。。。。。。直到刚刚才出来。。。。。。作死作道这个地步,我也是蛮拼的。。。。。。

    第57章 标题真是一种痛

尼禄·贺弗拉斯是一个铁匠的儿子。
    虽然这么说;但是尼禄其实和老铁匠长得一点也不像。
    老贺弗拉斯是圣拉菲尔斯城首屈一指的铁匠之一。他一生为自己所在的拉菲尔斯国打造了无数精良的装备和武器,因而在当地说得上是赫赫有名,收到了拉菲尔斯城许多冒险者的尊敬。
    因为长年打铁的关系;他面色赤红;身材高大而壮硕;浑身充满了壮实的肌肉。尽管四十有余的年纪,可是一头漂亮的洪总卷发配上他深邃的眼窝;看上去独具成熟男人的魅力。
    然而尼禄偏偏是他的儿子。
    尼禄是个黑人,其实也不算太黑。只不过在拉菲尔斯这个非白即黄的国度里;他那异于常人的肤色显得有些格格不入罢了。他曾经见过黑人;他们大多来自南大陆的某个特殊的部落;以旅行者的身份路过这个国度。可是他从没见过土生土长的拉菲尔斯人,是个黑人。
    除了他自己。
    因为肤色的关系,尼禄在很小的时候就遭到了同龄人的排挤。他们私底下说的那些他听得一清二楚,只不过大部分的时候,他只能装作没听到。
    ——看,是那个怪胎尼禄。
    ——哦,就是那个没爸没妈的黑鬼尼禄。
    ——他一定是老贺弗拉斯捡来的,我妈说了老贺弗拉斯年轻的时候可帅了,才不长他那样儿。
    次数多了,就是尼禄的脾气再好,也无法忍受下去了。
    于是他挥舞起了自己的小拳头。
    于是他被对方的父母捏着耳朵推到老贺弗拉斯的面前。
    这种时候老贺弗拉斯通常会笑笑,然后转身拿出他那把巨大的打铁锤。那是一把很大的锤子,看上去很重。尼禄曾经尝试着去提却怎么也提不动。所以那些父母往往看到打铁锤的时候都会吓得落荒而逃。久而久之,便再没有人找上门来,要求老贺弗拉斯好好教育教育他的儿子。
    但实际上,尼禄是知道的,老贺弗拉斯只是把锤子拿出来打个小玩意儿送给他而已。有的时候会是一个精致的小铁人,也有小铁盒、小铁花。每次老贺弗拉斯把通红的铁块拿出来的时候,他都会期待这次父亲会打出什么东西来。
    老贺弗拉斯有很多兴趣爱好,比如打铁的时候顺带打一些精致的小人送给邻居那对温柔的夫妇,又或者是坐在阳光底下看会儿书——尽管那样他的眼睛很快就会发酸。而他最喜欢做的,就是在私底下给尼禄讲述关于那位英雄的传说。
    尽管这些传说在这个国家著名的威尔士动乱之后便无人再敢提起,拉菲尔斯的人们大多都将这些传说视为牛鬼神蛇、视为禁忌,不愿提起。可是老贺弗拉斯却不以为然。他津津乐道地讲述着关于英雄的故事,乐此不彼。
    “英雄以前并不叫英雄,他有自己的名字,只是没人知道他叫什么。在他很小的,双子大陆到处都是邪恶的恶魔和他们手下的黑暗教会。他们大多长相丑陋并且品行残暴。他们烧杀抢掠、无恶不作。他们将人命视为粪土和奴隶。有传言说,英雄的父母就是被一只恶魔所残忍的杀害。”
    讲这些故事的时候,老贺弗拉斯喜欢电商一根烟看着天边的白云。然后用带着老茧的大手摸摸尼禄的头。
    “英雄亲眼看着自己的父母被恶魔杀害后,他无法压下自己对于恶魔的仇恨之心。于是他举起了自己的剑,誓要亲手血刃这世间所有的恶魔。”
    “然后呢?”尼禄的眼睛很亮,他喜欢听父亲讲这些英雄人物的传说。
    老贺弗拉斯满足地打了个哈欠,眼角露出了些许细微的皱纹。这让本身年龄并不算太老的他看上去有些沧桑。他抖了抖烟斗中的烟灰。
    “然后啊,他和他的朋友——顺带一说那是一位英俊潇洒的男法师,有传言说他是南大陆某个地位显赫的法师一祖的先祖,他们俩就上天入地,打败了双子大陆的所有恶魔,还打败了地狱之王。”
    “地狱之王?”
    “对,传说那地狱之王诡计多端,能统领世间所有的恶魔,却总是神出鬼没,让人无迹可寻。英雄在某个夜黑风高的夜晚,探查到了他的踪迹。他甚至没来得及喊上他的伙伴,便孤身一人前去挑战地狱之王。”
    “然后英雄打败他了,对吗?”
    “真聪明,我的孩子。地狱之王被打败之后,他的*被打散,灵魂则被英雄封印了起来,再也没能出现过。从那以后,人们为了纪念那位杀死了地狱之王的英雄,将英雄这个词语当做了他的名字。他们视其为光明神派来拯救世间的使者,崇拜他、供奉他,以他为榜样。”
    “那位同伴呢?我是说他后来怎么样了?”
    “谁知道呢?传说可永远只关注最辉煌的人物。”
    “他是个问答的人,爸爸!尼禄也要做一个英雄一样的人!保护爸爸和妹妹!”
    老贺弗拉斯看着尼禄充满斗志的眼神,不由得有些欣慰。
    “行了,我们的小英雄,去看看你妹妹吧。”
    “好的,爸爸!”
    尼禄的妹妹茉莉是个很可爱的小姑娘,看上去就像个洋娃娃一样讨人喜欢。不同于尼禄的是,妹妹和老贺弗拉斯长得很像,一看就可以看出是亲生的。
    唯一让人感到扼腕的,就是这个小洋娃娃天生双腿残疾,无法直立行走。
    贺弗拉斯夫人在生下茉莉的时候便去世了。而茉莉从小又体质虚弱,再加上一双残疾的双腿,导致他一直以来只能躺在病床上。在老贺弗拉斯忙着打铁赚钱给茉莉看病的时候,一直是尼禄在照顾她。因此,这对并不相像的姐妹俩拥有者不输于任何血亲的深厚感情。
    父子俩来到茉莉床边的时候,茉莉刚刚转醒。她在尼禄的帮助下坐起身,笑得一脸天真。
    这几乎是尼禄最幸福的时光了。
    然而好景并不长,幸福的日子也总是太短。
    老贺弗拉斯去世的那天,尼禄正在冒险者公会拿公会简介。
    当时的他只有九岁,可以说不过是个半大不小的孩子。可是那天老贺弗拉斯却一脸凝重地告诉他,他是个大孩子了,应该去冒险者公会见见世面。
    对于父亲的话,他一向是深信不疑的。因此他毫不犹豫地听从了老贺弗拉斯的建议,背着包去了圣拉菲尔斯城的上城区,冒险者公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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