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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是不是已经赶到了,会不会与自己正面遭遇,实力又有多高。
这些都是疑问都是未知,萧琛都不知道,但是萧琛必须前往印度。什么都没弄清楚的情况下,甚至面都没见一面的情况下就不战而退仓皇躲避,在军师型的人看来或许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对于武者而言却是不能容忍的。
唉,飞机最快就只能这么快了,已经没办法再快了。中间虽然萧琛安排人手又是买火锅又是扫旗袍,但是其实那些时间并不是浪费掉了,飞机加油刚好就需要这么久的时间。这个时候,萧琛脑子里诞生了一个坚固的念头:“有机会的话,一定要找一个快捷的交通工具。”
对了!在银魂世界中不是开过一个单兵太空战机么,那个玩意儿够快,用来在大气层内飞行的话,从上海到德里根本不需要半小时。虽然那架飞机撞毁了,但是可以拜托莉莉重新造出来啊!和自己有因缘关系的的物品不是都可以制造了么!
“莉莉,帮忙把我开过的飞船造出来吧。”“没问题,我看看——半个月就可以造好了,要造不?”“……当我没问过。”半个月?夺宝奇兵第三部前前后后也就几天而已,半个月黄花菜都凉了。
那就没办法了,只能干一些现在能干的事情了。
“来来来,都坐下吃火锅!”萧琛开始张罗:“这次我专门准备了鸳鸯锅,红汤白汤都有,都别客气啊!”
小豆丁“耶!”的一声一屁股坐下,涮上羊肉大快朵颐。贝瑞卡与威莉互相瞪了一眼,也纷纷坐下开始吃火锅。“贝瑞卡,你上回不是嫌辣么?这次专门给你买了芝麻酱,你再尝尝好不好吃?”
芝麻酱,也叫麻酱,在北方方言中也叫麻汁,乃是配火锅涮羊肉的神器。如果再加上花生酱调配成沙茶酱,那就基本上可以秒杀一切。贝瑞卡盛情难却,又看了看一脸挑衅的威莉,将心一横捏着鼻子吃了下去——然后两眼一瞪支支吾吾的说不出话来,最后将桌子一拍抄起筷子就开始和小豆丁抢羊肉片。
萧琛嘿嘿一笑,这是中华美食的又一次伟大胜利——不过中华美食的胜利海了去了,多一个不多少一个不少。但是萧琛流特制火锅的胜利,这还真是第一次。改天要不要试着将萧琛特别超激辣冒菜普及一下?
将未知带来的忐忑与忧虑抛在脑后,萧琛一路离了上海,吃着火锅还唱着歌,忽然就被麻匪給劫了——咳咳,不对,是转眼间就到德里了。在1938年,印度是英国的直接统治区,此时的印度和巴基斯坦还是一个国家,直到1947年才被英国政府拆分。
作为日后北约的老大哥,美军飞机想在英国治下的属国首都降落根本就不算个事儿。十多架当时的大型运输机如同到了迁徙地的候鸟群,一个一个的依次落下。机舱打开,这次走出飞机的是全副武装的美军士兵。美军士兵的装备可要比所谓的英国火枪队好的没边,那个火枪队感觉就好像中世纪火枪刚流行的时候的杂牌军,而萧琛手底下的特别行动部的精锐,则是武装到牙齿的猛兽。
军用吉普车开道,军用装甲车和军用运输车鱼贯开出德里地区,驶向了彭高的范围。从德里到彭高路途说短不短说长也不长,但是这个时代的印度实在是太贫困了一点。在美国已经高速公路建的一条接一条的时代,这里稍微下级一点的地市就是泥巴路。再偏远一点的地方干脆就是丛林,丛林中稀稀拉拉的有一条被人踩出来的羊肠小道若隐若现。
为什么区区二战时期的英国就可以糟蹋阿三哥那么久?别的深层次的原因先不提,生产力和综合国力的差别实在是太大了。在这种到处都是原始森林的地方,汽车走到一半就不能再前进了。萧琛带领着手下下了车,骑上早就准备好的坐骑走向目的地。
因为印度完全不适合放牧,所以这里所谓的坐骑当然不可能是马。这里大量存在的壮实动物只有两种——牛,以及大象。牛在印度很神圣,所以只能骑大象了。大象虽多,也只是相对别国而言,一时间能够调集到的大象只有七头,其中五头用来背负辎重补给,一头用来负载无线电以及发电机等,最后一头才真是用来给人骑的。
“不要,又是大象,又是这该死的丛林!”威莉对于大象很过敏,夺宝奇兵第二部中,她在大象上出糗出大了,这也是那整部电影的笑点之一。但是小豆丁却非常兴奋,熟门熟路的就摸到了大象的背上,亲昵的摸着大象的脑袋顶。
顺便一提,大象其实是有头发的,只是颜色浅灰而且很短,看起来和光头没区别罢了。
“你可以不坐,又没人求你上去。”贝瑞卡对于威莉的娇气很不满:“下来啊,跟我们一样徒步走过去啊?”“你——!”威莉一赌气就要下来,但是想了想距离,最后还是憋了回去转过脑袋不说话。
贝瑞卡立刻露出了胜利的得意笑容。
她没看见的是,莉莉坐在萧琛肩膀上晃荡着双腿道:“这两个女人好无聊啊。”
萧琛无奈的耸耸肩默认了,然后将手一挥:“出发!”
一百二十人的美军精锐士兵,加上随行的翻译、丛林向导、照顾大象的饲养员等等随行人员,一共是两百来人加上七头大象,浩浩荡荡的开赴迷之村。萧琛走在最前面,一把油纸伞撑起,遮挡着赤道附近的阳光。
夜兔族这一点很麻烦,非得随时撑着伞不可。日头小一点倒也无所谓,毕竟像夜王那样的见光死很少见,他是万年御宅族的典型不属于正常序列内。但是你能想象接近五月份时印度丛林里面有多热、太阳有多狠吗?所以萧琛只能特立独行的继续撑伞。
出发后没多久,贝瑞卡走过来一个军礼报告道:“长官,侦察机已经准备好了,随时可以从德里机场起飞。”这个侦察机是向英方借的,但是飞行员却是萧琛自己带来的人。“好,让他起飞,前去彭高地区侦查。”
在打战略游戏的时候,派个小兵开地图开迷雾是必不可少的事情,莽莽撞撞一脑袋就扎过去,说不定会死的骨头都不剩一个。
下了命令之后萧琛继续前进,既不急躁也不犹豫。侦察机上有机载的特殊拍摄装置,拍摄到的照片会通过传真机传到萧琛的手上。这个时代出现传真机并不是扯淡的事情,传真机发明的比电话还早,而且在1920年左右开始改良普及。萧琛手下的“黑科技”里面就有这个东西,就挂在第二头大象的屁股旁边。
一队人在丛林中艰难前进,全副武装的美军开路砍树铺路以及驱赶猛兽,能做的都做了,争取给长官创造一个优良的环境。但是丛林里面最多的是什么?树?当然不可能。答曰——蚊子!植物茂密水分充足的地方,必然拥有扎堆的蚊子。印度丛林植物也茂密水源也充足,蚊子之多简直不可理喻。一片一片的飞在空中,简直能把人给整个生吃了。
当地向导在丛林中找到一种悬挂在树上的巨大蚁巢,据说这是食人蚂蚁的一种。将蚁巢割开一个口,将手放在缺口下,不一会儿就爬了不少蚂蚁在手上。双手一搓将食人蚂蚁搓碎,残骸涂抹在露出的皮肤上,贝瑞卡鼻尖一抽闻到一种微微的异味。据当地向导说这种味道可以有效地避免被丛林中的毒虫和蚊子咬伤,事实证明向导说的没错,真有不少用处。
二百来人,一人抹上一下,就把整个蚁巢掏空了。萧琛在蚁巢的深处挖出一只白乎乎肥嘟嘟的蚁后,扔给小豆丁当玩具玩。
大军继续前进,一路上碰到了各种麻烦各种倒霉各种坑爹,幸好没有什么伤亡。两个小时后,第二头大象屁股旁边的传真机嘟嘟的开始响,然后吐出了一页一页的纸张,侦察机开地图的结果出来了。贝瑞卡拿过照片扫了一眼,立刻满脸惊愕的愣在那里。
“怎么了?”萧琛问道。贝瑞卡摇了摇头没有说什么,将照片递了过来。萧琛拿在手里低头一看,虽然是黑白的照片,但是已经很能够说明问题了。“不是吧,这么猛……”萧琛嘴边的笑容有点苦,放下照片下令道:“快!加速前进!一定要在今天入夜前赶到彭高地区!”
大军一路急行,终于达成了长官的命令。萧琛来到一个高(这个词为啥要禁?)岗上,茂密的丛林挡住了人们的视线。轻轻一跃纵上树冠,站在一根横生的粗壮树枝上然后一拳轰在树干上,将更上面的树冠整个轰飞出去,远处的景象终于展现在萧琛的面前。
不顾下面众人震惊的目光,萧琛只是呆呆的看着眼前的一切,半晌之后一拍额头再次说了一遍刚才的话:“不是吧!这么猛!”
在他的面前,是一篇焦黑的大地。仿佛被神灵从空中画了一条分界线,线这边就是郁郁葱葱的密林高高低低的山头。线那边……怎么说呢,好像被燃烧军团进攻过一样一片焦黑,整个大地彻底的平掉了,然后又像长出青春痘一样的堆积起一个个丑陋的土包。说土包也不对,那些块状物的不规则裂缝中隐约还有岩浆的暗红色。
整个大地都冒着一缕缕的水烟,萧琛这边是上风所以闻不到,但是萧琛知道,前面的大地上一定布满了硫磺的刺鼻气味。
这种天灾级别的破坏力,就是另外一个代行者的实力么!
ps:今天考试,又花了不少的时间梳理脉络,所以现在才上传第一章。不过后面该怎么写也清晰了,所以算是磨刀不误砍柴工吧。
佰陆 三个消息,真实世界
当夜,暮色沉沉,大队人马赶到了那个小村子。//小村子就在焦土的另外一边,直线穿过的话只需要一小时左右。但是萧琛下令绕行,于是三个小时之后才到达。在电影原剧情中,村子里的孩子们被琼斯解救出来,安卡拉圣石也归还了一块,所以这小村已经不再是当初琼斯刚来的时候的那种死气沉沉的样子了。
整个村子老老小小加起来,人口也只有五百多人,刚刚脱离了贫困的他们不可能养得起二百大汉加七头大象。幸好萧琛自带了足够的物资,一顶顶军用敞篷在村外支起,发电机被卸下来放在地上腾腾腾的转起来,强力的电流供给着各种照明灯具将四周照的一片雪亮。没见过电灯的孩子们远远地躲在一边往这边张望,既有惧怕又有好奇。
那颗安卡拉圣石不见了。
萧琛坐在椅子上,在翻译的解释之下听着村民们的描述,大致上还原了当时的情景。
在萧琛等人到达印度的前一天,灿烂的阳光中一个人从天边飞来,伸手一招,大地迸裂,无穷的岩浆从地底深处喷涂激射。那人沐浴在流星火雨中,藏身在滚滚浓烟里,坠落的岩浆引燃了茂密的丛林,湿润的树木在极热的岩浆覆盖中滋滋的冒出呛人的青烟,然后便燃起熊熊的山火。火焰迅速扩大,顺着风头向小村这边烧过来。
当村民们全部绝望的瘫倒在地上的时候,那人又向湍急的河流一伸手。上游下游的河水如同被人扯住的地毯,忽然间哗啦啦的随着那人的动作激荡纠结在一起。那人猛的将手一提,轰的一声无数河水夹带着滚滚的泥沙与岩石违背了地心引力逆天而上,在天空中化作搅动的漩涡,然后漩涡飞射为一道道水龙,纵横捭阖的扑灭了所有山火。
最后那人一步跨出来到了小村上方,伸手一招安卡拉神石便在众目睽睽下从原地消失,出现在那人的手中。然后那人说了一句话,是英文,村民们当时太震撼了所以全都铭记在心——今日取你风水,我便还你风水。然后那人展开一本书,书页上绽放出无穷的光芒,有密密麻麻的纹路烙印在虚空中,将小村严严实实的包围了起来。
光芒太强,村民们都不得不闭上了眼睛。当光芒散去时,那人已经离去了,只留下余音不散:“如此,凡此十年,风也调雨也顺,当无大病天灾。十年之后天地已然复原,一切照旧。湿婆神石,我就收下了。”众村民抬眼眺望,只见那人飞入落日的余晖中消失不见。
一时间,众村民以为天神降临显化神迹,纷纷拜倒在地磕头如捣蒜。
特别行动部门当然不是这些不明/真相的无知群众,对方应该是一个有超自然力量的人——只是这人也太过强大了一点,这翻江倒海的威能,和天神的区别也不大了!长官就是要与这样的家伙为敌么?想到这里,众大兵心里都有点发憷。
再次看了一眼不远处焦黑的大地,贝瑞卡也艰难的咽了口气,询问道:“将军,您看这……怎么处理?与对方接触么?”
萧琛“嗯”了一声没有表态,闭上眼睛揉着太阳穴思考着。对方的力量明显的超出自己这边太远了,如今的萧琛哪怕威力全开也不可能做到这种地步。地底岩浆喷射,滔滔大河倒卷,放到西方魔幻中这是传奇级别的大魔导士才能做得到的事情。萧琛在这将近一年中进步神速,从一个普通人,变成了力能拔山的强者。
但是如果对方展开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