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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恒之商-第1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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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颠倒着的血色苍穹,刺骨的风,行走是逆向的钟。无规律的时间节奏,这是一种什么梦?踏在脚下血色天空,白发儿童,墨黑色的彩虹,春之后是寒冷的冬,这是捉弄,还是梦?”
请欣赏歌曲《永商终律-颠倒的梦》】


永商番外章 落绯为名
更新时间201087 14:36:02  字数:3010

 落绯,我的名字。
尚且记得,孩提时父亲说绯泛指花朵。这落绯,自然便是那落花之意了。
却又不记得是在哪年,听一发小说我的名字象征着坚强而不是靡乱的场景。问之,宛尔答“满满一地的花朵,不但不会让世界变的丑陋难堪,反倒会更显坚强——世界坍塌了崩溃了,不过也就是落满一整地的花,不是吗”
很乐观的解释,很温醚的答案。爹,你给女儿留下的这个名字,确确很有预见呢。
我,秦落绯,在伏魔殿牢狱中。一遍又一遍笑着,哭着,并如此无奈着……
已经被关了多久我不确定,唯一能确定的只有非想天则在这期间来看过我六次。或许用“探视”这个词来形容他的目的更为恰当些。
自第一次的期望,到第六次的绝望。其中的心路历程与酸楚,和那多久前的清晰的回忆缠绕在一起,侵蚀着我这朵枯萎了六次的花。
我还是花吗?我想不是吧。从我看到非想天则的第一眼起,我就已经是朵跌落枝头的残花了……
说起那第一眼,还是托弟弟秦落曳的福。原本好端端的日子,就因他的一时兴起,执意参加攀塔大赛而乱套。
数千位守护者齐聚一堂,争相拼夺于贝鲁斯兰塔的那一时刻,作为一位妙龄女的我都没激动过半分。然这份淡定,却因为非想天则的忽然出现而涟漪。
无论他是用何种方式出现在塔顶的,其结果都不会被改变——他是,魔族新任总司。
可我的涟漪却不是出于对权力的崇拜,而是他的气概。
只是略迷茫的站着,只是略疑惑的望着,却已经可以轻轻松松的将身底下那场磅礴盖住。
英雄。这就是我在看到他时心中唯一找到的词。
英雄气概,无上权职,之后的三年又让我从派遣队弟弟那得知,他还是个极端聪明的人。
这三项,怎么可能不让我继续心动?
不过,我也为他努力了三年光景。因为我实在不知道除了让自己不断忙碌,还有什么更好的方法可以停止心中对他的遐想。
我重新操起歌舞,试图被伏魔殿的艺曲班发现。目的很直白——再见他一面。
三年后,我如愿了……
那天伏魔殿副执事官甄可陈忽然出现在我面前,先是很是欣赏的夸赞一番我的舞步,接着便开始暗示,隐示。我当然也听出了他的意图——只要按他说的做,可以让我再见非想天则一面。
我知道,是我那派遣队的弟弟嘴巴太快了。可就算他不到处去说,我身边的朋友也都早就知道:秦落绯的舞,是为了见非想天则而蹈的。
甄可陈的条件实在太过招摇,令我无法再去考虑其他。而在了解到我该做什么之后,我才看到了自己的幼稚——
非想天则,哪怕有多么聪明多么了不起,他还是位于权势顶端的人。这种地位之下,怎么可能没有一群两群虎视眈眈的倭寇呢?
我的任务实在很简单:与非想天则欢好云雨时发出暗号,让门外的人进屋即可。
可笑,在这种情况下,在非想天则防御力趋于零的情况下,让外人进入。不是杀害他还会是什么呢?
虽然他们的手段十分卑鄙,但我还是一口答应了。我天真的以为只要见到非想天则,我便无憾。我天真的以为只要我不发出暗号,即使事后承担一切的是我,我还是达到了我的目的。我天真的以为,事情的结果很简单——非想天则没事,而在他们的必杀名册里会多出一个秦落绯而已。可是,我还天真的小看了,我梦中英雄的头脑……
甄可陈很厉害,我到艺曲班的第一天就上台表演了。之后的节奏快的另我目不暇接——先是伏魔殿总执事皇甫风尘的前来询名,再是非想天则的求偶下榻,紧跟着就是我和他的婚礼。一切都像是计划之内,像极了虚幻的做戏。至少,我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我不敢相信,这见一面的结果,会是得到了总司夫人的身份。但它的的确确发生了。
在我兴奋,幸福,激动,只差泪花四溅时,甄可陈的一张纸条唤醒了我——欢好时尽可能大叫,叫声要响,频率要高。我们会按你的表现,来选择出现的时机以及,你弟弟秦落曳的寿命……
我才知道甄可陈的歹毒。难怪他对我有恃无恐。有了我唯一的亲人这张王牌,非想天则的性命,他自然视为囊中物了。
我不知道为什么非想天则会忽然娶我,更不知道他对于晚上的危险知不知情。我只知道我要对他微笑。我要把我最最美丽的一面展现给他,让他爱我,哪怕只有一瞬的心动也好……
我做到了,我甚至以为自己是天生的演员。在他面前我没有心事只有他;在他眼里我只有快乐和爱意;在他心里,我至少是一个美丽的女人。
所以,我理所当然的躺在了他的床上。
这不是我成全了甄可陈,这是我认认真真的支配了一次自己。这也不叫勾引,这是我在临终之前的绽放。
但我毕竟不是演员——我可以很好的支配自己躺在非想天则的床上。但面对亲情与爱情的选择,我根本无从支配起。
除了下半shen传来的强烈快感,此刻让我想使劲大声叫喊的,还有时不时浮现在眼前的弟弟的音容笑貌。
我该怎么办?该怎么办呢?
只要按自己心里所想,欢愉的大声呻吟,畅快的大声告诉非想天则我爱他,就能拯救弟弟,就能解放自己。
但如果我叫了,是不是就意味着非想天则的死亡呢?
我不要……我不要……
无论之前如何,无论你爱不爱我。此刻既然你已经得到了我,我秦落绯就是你非想天则的女人。而你非想天则,也就是我的亲人。
面对两个亲人的选择,我舍弃了弟弟,我舍弃了相依为命的弟弟。
我,我是坏女人!
这个古怪的念头忽然在脑中一闪而过,心猛一沉。之后,又是一阵阵的空洞无力感袭来,无法招架……
坏女人,为了男人,放弃弟弟。坏女人,为了爱情,放弃亲人。坏女人,为了新人,放弃旧人。坏女人,为了自己短暂的情欲,而出卖自己弟弟的未来。
而现在,身上非想天则一下又一下的进入已经失去了光彩。剩下的仿佛是嘲笑,仿佛是讥讽,嘲笑着我的自私,讥讽着我的恶毒。
我想,现在的我眼神一定很空洞,现在的我表情一定很糟糕。落绯,你怎么了?你应该微笑才对啊……
我应该微笑,我用我的力量,保护了我最爱的男人。可是我实在实在想不到,在我的心态还未调整过来,在非想天则刚完事后,在我认为自己很伟大时,非想天则竟然出口说要把我关起来。
他发现了什么吗?他发现了我的异样?他发现了我和甄可陈之间的约定?还是他用完了我的身体,不想再要我了?
可我不是他妻子吗?我,我猜不透他,我根本对他不了解……
是的,我还没缓过神来,我需要沉淀。但甄可陈却不需要,因为毕达尔已经拿着武器出现在了我们新婚的床前……
我好愚蠢……即使我没有按照约定,即使我没有出卖非想天则,这些刺客还是会出现的。我,怎么可以如此愚蠢!
看着毕达尔磨刀霍霍的样子,我已经彻底失去了行动的力量和必要。我,呆坐在尚有余温的床上,等着被宣判……
坏人,应该被关进牢狱。坏女人,应该在自己怀孕的时候被关进牢狱。而一个失败透顶的坏女人,就应该在这份酷刑中慢慢疗伤吗?
失败透顶……甄可陈,非想天则,还有我弟弟三方面都不讨好,都被我弄的一团糟。再加上肚里的孩子,冰冷的牢狱。我的世界,是真的坍塌了……
没有亲人,没有祝福,没有丈夫,没有自由。
我以为这人间炼狱就是崩溃的世界了。可惜不是,这个阿鼻地狱没有如此简单。
在我快生产时,非想天则把我出卖给了毕达尔,让我与其欢好。在我身上怀有他亲身骨肉的情况下,他竟然让我和他的敌人,上chuang……
是报复我对你的出卖吗?虽然我没有出卖你。
是讽刺我的一厢情愿吗?虽然我现在还爱着你。
这就是你么?被世人传诵到顶点的非想天则?
如此残酷,如此冷血,如此固执让人捉摸不透……
第一次,我心里停止了对非想天则的思念。我不要了,我不要再爱了。毕达尔,你再用力点,让我直接在床上,支离破碎……
爹爹,你给我取的名儿。坍塌了,也不过一整地的花么?
现在,坍塌了,也不过一床单的血罢了……
永商番外章完【九十七章的秦落绯为何眼神会空洞,笔者在这里还你一个清晰的答案,还你一个支离破碎的场景,还你一个坍塌了也不过是满地鲜花的,炮灰故事】
 
永商番外章 天方特警
更新时间2010819 18:03:49  字数:3585

 明年的世博会,对世界,对那些业内人士来说,都属于一场盛会。然而对于我们这些特警来说,却归属于一次及其特殊的任务。
之所以冠名特殊,其一是由于世博会的规模——庞大的占地面积,巨大的人流量,各阶层领导的重视,都是上海这个繁华都市百年难遇的。
除去这严谨严格严厉的保安制式,还有一点不可忽视的要素堆出了世博会另一方面的特殊性,那就是保安人数。
上海本地原有的警察与保安人数显然远远不能满足世博会的胃口,所以很自然的,我们这些外地警察就被调来协助治安。
世博前夕准备工作很长也很繁琐。而在这个准备过程中,我这个特警被分配到哪,执行任务之前被训练过多少次,其最重要的使命是什么,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有枪。
有枪,就有特权。但我这个在家乡南京叱诧四方的特权警察,到了上海却显得低人一等起来。
我不知道为什么。为什么上海特警会对我有歧视,也不知道为什么他们总在暗地里捉弄我,更不知道为什么我们这十人小组根本连保护世博会的机会都没有……
其实,被上海特警孤立不可怕,背井离乡也不可怕,莫名其妙的离开地球也不可怕,面对未知的敌人也不可怕。因为我是一个警察,我是一个军人,我是一个可以面对任何变故都不变色的警界精英。
但是……没错,还有但是。但是我面对另外几个上海特警的凶暴残忍和丧失人性时,我怕了。
我深深的体会到人类是一种多么恐怖的动物。我甚至开始怀疑,他们是否值得我保护,是否值得拥有智慧……
清清楚楚的记得那是在09年8月1日。虽然这一天对我们这些“半军人”来说算不上是节日,不过这建军节所带来的连带效果就是:我们的持枪申请终于批了下来。
作为世博会场外治安的我们,可以随身持枪,可以击毙任何恐怖份子。而这份“自行判定恐怖份子”的文件着实让人听起来很带劲,也十分热血不是吗?
但就是这份刚批下来的持枪文件,让我在接下来的几天里看清了何谓“人性”。
起先是庆祝。在军人们过节的这一天,刚拿到审批文件的我们也在庆祝。庆祝这自由的一刻,庆祝这可以随意摆弄枪支的一刻。
但我无论如何想不通,这种特权哪里值得庆祝。难道他们忘了,我们警察的职责是保护人,而不是杀人。
酒过三旬,我向身边的同事“稻草”提出了这个疑问。
“拿了这么多年枪,终于可以拿真人当靶子,难道不值得庆祝吗?”有些小醉的他用轻浮至极的口气笑着回答。从他沾满酒气的咯咯笑声中,我看到了品行的扭曲。
这个答案,让我从此明白他们为何排斥我。原来我和他们,完全是两类人啊!
稻草却似乎并没有尽兴,又猛饮一口啤酒后,撕下了放在桌上的文件一角“你看看!征辉,你看看这文件上的白纸黑字。多么激动人心啊!哈哈哈哈”
我看了,我看了那张被他随手撕下,又随手放入口袋内的纸条。上面是几个清晰的印刷体,极具规范的字体讽刺的舞蹈在洁白的纸张上——“世博会三号门外场第三组保安隐秘机动队,可以持枪,可以击毙。09年4月21日批”
我在想,这字体,其实一点也不规范。这纸张,也一点不洁白。
“稻草,你不配持枪……”有些头晕,却并不影响我的记忆。依然清晰的记得,这句自言自语,是我留在故乡地球的最后一句话……
算上我,当十位特警从酒吧中踉跄而出时,天已入夜。
灯红酒绿,五彩缤纷的街道上我们互相搀扶,互相蹒跚,享受着难得的醉酒,拖沓着沉重的身躯。
“呀!我把文件忘在桌上了!”稻草一个激灵,推开了身边的柴默“我回去拿!”
“别去了!顶……个鸟用”柴默被推倒在地,也没有起来的意思,就这样盘腿坐在地上对着天叫唤。或许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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