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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难度:BB等级要求:130级以上人数要求:8……
2B级的任务,现在如果去做,我无疑也成2B了。不过,这任务的等级要求可真是不低,居然要130级,而我目前的等级才只有114级而已,差了很远,估计冲到130级,也要等到过年了,更何况,我身边还有一个可爱的拖油瓶,小家伙现在就要吃我同等级时候经验的10%,谁知道三次成长之后,要吃掉我多少经验呢?想想就有点不寒而栗。
接好了任务之后,我与他们辞别了。感觉很奇怪的是,自始至终,莱特也没有跟我提及斩天刀的事情,难道说,他并不看重那把刀吗?如果是那样的话,他交给我这么重要的任务,又是为什么呢?
我越发感觉到了这个公爵的神秘。
飞奔出了海蓝城,我往德罗夏森林的方向跑去,由于自身的移动速度够快,所以只用了十多分钟就跑到了那边充满了黑色雾气的森林。
当我刚走进森林的时候,已经发现了前方有练级的小队,本来,我也没打算留意那支队伍,只是当我正要掠过那支队伍的时候,却不得不停住了自己的脚步。
对方一共有十多个玩家,这十几个玩家我都认识,而为首的那个人,更是我的老熟人!n
第四百三十五章 看耍猴的
这些玩家虽然有的隐藏了自己的id,但是透过我的龙之眼,还是清晰可见,他们全都挂着“三木”的前缀,这个双林,正是我在进入《圣战》之前,效力过的那家广告公司的名字。//
而为首的一个肥头大耳的年轻男子,id叫三木王子,正是总监老王!
他是一个剑士,等级不高,只有60级,但全身的装备却是合金级和黄金级的混搭,是这个等级比较出众的装备,手中更是拿着一把氤氲着青色气旋的长剑。
本来,他们是看不到我的id的,而且我还带着头盔,他们更是看不到我的脸。
别怪我腹黑,我本来就对老王有意见,现在辞了职,更可以肆无忌惮的发泄了,但是,我不会师出无名的,因为我知道这家伙嘴贱,很快就会嘴给身子惹祸了。
我走到了一旁,从背包中掏出了一把装逼用的黄金级长剑,开始轻描淡写的砍着一只德罗夏白骨兵,这样一来,就和普通的剑士没有什么区别了。
我昔日的属下小孙也在队伍中,他的职业是牧师,等级是57级,身上是白银件和黄金件的混搭,在这个级别里也算中上等水平了。
只不过,我是了解小孙的,他玩过传统网游,最喜欢的职业是战士,让他这么热血的家伙当牧师,这主意肯定是老王出的。
虽然他已经接替了我的位置,当上了部门经理,可是并不买老王的账,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时不时的会给我打电话,大倒苦水,自从我走了之后,我的客户资源被老王全部扣下了,只留了一小部分给了我的兄弟,剩下的绝大部分都给了善于拍马的三部经理,呃,尖嘴猴腮的三部经理韩德兴也在,不过,平时大家都是叫他臭德性……小孙说,自从我走了之后,兄弟们都过得很苦,有两个兄弟,一直都没有签上单子,细细一算,现在也有两个多月了,这对于销售人员来说,要比寒冬更加难熬,而这一切,都是老王从中搞的鬼。
一想到这里,我心里就充满了愧疚,我离开,是因为我情非得已,可是因为我这么一走,而让自己的兄弟受到连累,我又于心何忍?我确实疏忽他们了。
老王是个纨绔子弟,名车、女人神马的是他的最爱,玩游戏可就差得远了,肥硕的身子加上超垃圾的走位,看得我都有点恶心,小孙给他加血的功夫,这家伙还在废话,“孙经理,麻利点行不,你这奶水跟不上流啊!”
小孙的脸色微愠,老王这不知死的东西扛着4只强化白骨兵玩横扫千军,却只有他这么一个牧师职业,其他人的攻击力又不足以拉住仇恨,小孙怎么加的过来他的血。
看出了小孙脸上的不满,老王顿时怒极,破口大骂道,“卧槽,你听见了没有,我让你把血加满呢,你脑子里想嘛了,又在想那傻逼罗子非了是吧?我告诉你,别说他不在,他如果在这,就算他是中国区等级第二,他也得帮我提鞋。”
我顿时大笑起来,好啊,我等得就是你的这句话,老王,今天别怪兄弟不客气了,这是你自寻死路。
我立刻给小孙发了一条心语,“小孙,我是你非哥。”
小孙本来正要发作,接到了我的心语后,脸色恢复了正常,“哥,你怎么知道我玩《圣战》了?”
“小兔崽子,玩这游戏怎么不告诉我呢?”
“哥,你别提了,马勒戈壁的,这都是老王这操蛋玩意的主意,他自己玩不行吧,还得把我们几个拖到一块给他陪练。”
我的牙齿咬得咯咯响,“这B养的……”
“哥,你别生气了,这点事不算事,我能忍。”
我也不知道哪来的气势,“不要忍了,今天哥帮你灭了这厮的威风,我看看他还敢不敢跟你吹牛逼。”
这句话让他大吃一惊,“哥,你在哪呢,你怎么会?”
“远在天边,近在眼前!”我微微一笑,说着把自己的装备效果、id全开!
紫金级和白金级的装备相当璀璨,以至于把我周围的黑色雾气统统驱散了,光芒万丈,令三木的员工一个个目瞪口呆。
老王看到我这样子之后,更是吃了一惊,结果,小孙也趁着愣神的机会把手中的法杖一送,不再给他吟唱补血技能,结果,老王这夯货被白骨兵乱刀砍死。
随后,这支队伍微乱,四只白骨兵把仇恨转移到了其他玩家的身上,特别是作为盗贼的韩德兴,居然被两只白骨兵包围了。
我快步上前,三两下解决掉了其他的两只白骨兵,眼睁睁注视着韩德兴的血量走空。
尖嘴猴腮的韩德兴上下窜跳,尖叫道,“卧槽,小孙,给我加血啊,别让我挂了!”
小孙笑的很yd,“呵呵,臭德性,你这狗日的还是挺尸的好。”
说话间,韩德兴灰飞烟灭,身体被两个白骨兵乱刀分尸了。
韩德兴手下的一个死党指着我骂道,“草泥马的罗子非,你特么的已经不是三木的人了,来这里捣什么乱?”
话音刚落,我的手中已经凝聚了一层青色的球体,在左右手中来回的推拿。这,可是龙气波,虽然已经形成,可是释放不释放,完全在我,对方只是一个54级的魔导士,被我这一击拍中,连人带法师盾都得碎了。
看到了我凛凛的脸色,这厮也不敢废话了。
我俯视着他,轻哼道,“小崽子,哥在三木混的时候,你的毛还没长全呢,给哥滚远点。”
这家伙倒也识趣,拿出了一张回城卷,果断回城了。
其他的员工,即便不是我们部门的,和我平时的关系也不错,都是称兄道弟的,没有红过脸,不是自夸,咱在公司的时候,为人处世都挺到位的,口碑不错。
小孙、原先部门里的老周和小王都走到了我的身后,那样子,就跟我平时在公司的时候一样。
老周比我年纪大了几岁,算是我的老大哥了,看到我之后也有些激动,趁着视线不好,照着我的后背就是一拳,“臭小子,你总算回来了。”
这一句话让我的心里百感交集了,我压抑着情绪说,“老周,是我不好,让哥几个跟着受苦了。”
老周则有些激动了,说话也缺少了平时的那种成熟稳重,“小非,哥不打算跟这王八蛋混了,以后就跟你一起当职业玩家吧。”
我也冲动了,“老周,小孙还有小王,以后有我一口吃的,绝对不会饿到哥几个!”
小孙现在还保持着理智,“周哥,你就别给非哥添麻烦了,他现在也是给人打工的。”
我微微一笑,“好了小孙,什么都别说了,今天哥把这口气给你们几个找齐了,你先把这傻逼提了起来,我得好好喷喷他。”
小孙狞笑着点头,“好!”
说完,他挥舞着法杖,给了他一记强心针,一个复活术施加在了他的身上。
这家伙还真是人头猪脑,不到三秒钟就起身了,拍了拍自己后坐上的黑土,嘿嘿一笑,“哎哟,这不是非哥吗?是哪阵风把您老人家给招来了?”
我冷笑道,“敬爱的王总监,我这人有个缺点,就是顺风耳,只要听见有人骂我,我就浑身不自在,只要听见有人欺负我兄弟,我的手就痒痒,说吧,你今天想怎么死?我绝对成全你。”
老王的鼻尖已经开始冒汗了,他知道我说一不二的脾气,而且,我在三木的时候就不怵他,更何况是现在呢!
老王的脸色很难看,一双绿豆大的小眼睛上下翻着我,态度也发生了变化,“姓罗的,别特么的给脸不要脸,我骂你那是抬举你呢,就你一个臭打工的,跟我叫什么号,吹什么牛逼?你信不信,老子能拍死你?”
“呼!”我几乎是箭步冲到了他的身前,一把揪住了他的脖领子,将他肥硕的身体一下子托离了地面,“老王,我就是一个臭打工的,可是我不是给你这货打工,我今天要让你死,那就是一个字,可是我又不想你死的那么痛快,你不是没事就喜欢欺负我的兄弟吗,,我把话放在这,你如果继续玩《圣战》,只要出现在你不该出现的地方,我就可以把你的等级活生生的杀到1级,你如果不信,咱就可以试试。”
这家伙已经和我撕破脸了,也就没有什么顾忌了,使劲的挣脱,只可惜,根本就挣脱不开我的手,12档的力量之下,岂能是他这普通的低级剑士所能挣脱的,哼哼,叫破了喉咙也没用了!
“我草泥马,我就不信,有本事你就试试!”
我点了点头,“那咱们就试试吧!”
说话间,我厉声道,“愿意回城看我耍猴的现在就死了卷轴,在传送师那边等着围观好戏吧!”
小孙虽然不明白怎么回事,但他是非常相信我的实力的,所以和老周小王一起撕了卷轴走了,而其他的那些旧同事也想看看热闹,所以也一一撕碎了回城卷。
看见他们都走了,我狠狠的瞪了他一眼,嘴角扬起了一抹邪恶的笑意,“老王,是你逼我的。”
说完,我一把将他抛到了空中,纵身跃起,两把利刃齐齐剁向了他水桶一般的腰!n
第四百三十六章 给哥哥做小三
110级的白金级利刃何其犀利,如同锋利的狼爪一般,将他的身子撕碎成了两半,巨大的血点子硬生生的砸在了地面上!
“212520!”
秒杀!
“啪嗒!”
由于这里是魔族地区,所以被我挂掉后,他的护手掉落了,捡起来一看,还不错,合金级的,正好拿回去给老周,反正这老东西是骑士,正好用得上。//
直接撕碎了回城卷,时隔十多分钟后,又一次回到了海蓝城,随后,我直奔城东,再次前往莱特公爵的帐篷。
没错,既然我敢让他等级归一,那就必须得因地制宜。
见到了莱特之后,我将整个事情陈述了一下,说有个黄世仁欺负我的兄弟。这句话一出口,莱特公爵也好,两个副军团长也罢,气的七窍生烟,随后,莱特公爵冷冷的笑了笑说,“罗杰,以后这种事不需要再来找我了,你自己解决就可以了,你是什么样的为人,我们大家都很清楚,你恨的人,一定不会是什么善良之辈,你记住,在海蓝城的地界之内,你不会再受到任何的限制,这是我莱特军团对你的信任!”
“叮咚!”系统提示:“莱特公爵对您的亲密度提升到100%,你的称号(莱特的密友)进阶为了高级称号(莱特的挚友)!”
我大喜过望,打开了自己的称号列表一看,顿时笑逐颜开,好家伙,这么强悍的称号属性,真是别人抢破头都拿不到!
(莱特的挚友):拥有这个称号,也就意味着您在海蓝辖的地界内,拥有了领主一般的地位。
称号品阶:高级称号属性:
在海蓝城境内击杀怪物可以额外获得25%的经验加成。
在海蓝城境内击杀生物体的掉率提升50%。
在海蓝城境内杀死其他玩家后不会红名。
幸运值+5……
毫无疑问,我要的就是这个杀死玩家不红名的属性,而且莱特也不出乎意料的给了我,由此可见,他对我真是情深意重了。
我冲着他拱手说,“莱特,谢了,感谢你对我的理解。”
莱特则浅笑后说了一句让我心暖的话,“罗杰,把海蓝城也当做自己的一个家吧。”
我也没有时间再和他客气了,因为生怕老王那家伙跑掉。
……
但是,当我再次回到了传送师附近的时候,只见肥头大耳的老王正在传送师的旁边指着小孙大骂,而小孙也不含糊,双手抱胸,慢条斯理的回应他,“骂你妹啊,你等着吧,非哥一到,你今天就艮屁朝凉了!”
老王圆鼓鼓的脸就跟放在油锅里炸锅的包子一样,红透了,“马勒戈壁的,他就不信一个虚拟游戏,能容得下他罗子非那么嚣张,他真是跟哥吹牛逼了!
“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