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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足装备闯异界》
序章
“沈云,三角草丛放个真眼,我要来下路抓了
“沈云,来奶一口,我准备上了”
“沈云,准备团战!大!放大!好的住了,兄弟们上”
“我靠,贼军势大,搞不过!沈云,你顶上,我先撤了!”
听着耳机中传来的种种指挥,沈云觉得自己很无奈。原本以为已经从dota中“包鸡包粉包买眼,让线让野让人头”的死循环中脱离出来,谁想转战英雄联盟后依然是“职业辅助”的命。
“好嘛要我插,人你来杀,搞不过了还要我帮你们垫刀头,难道这就是传说中背黑锅、戴绿帽、看别人打炮的现实真人版?”虽然有些郁闷,但沈云倒并没有多不高兴,毕竟作为一个很有团队精神的17岁好少年,他更希望能通过团队的协作得到胜利……
嗯,大概就是这样的……吧?
妹啊!怎么可能会高兴啊!
“赢了赢了,我就说嘛,有我带你们怎么可能会输,看看哥的战绩,22杀!何等犀利!”向来最喜欢用进攻型英雄的肖恩一脸得意,“高处不胜寒啊。
“嘿嘿,我也不差,双防150血过4500,没我顶前面你哪能砍的这么爽”,信奉“站得住才有输出”的小邱摇头晃脑的也很是自得。
沈云果断收回了之前的“团队精神”,每次打完虽然都以胜利居多,但是看着别人杀的爽的杀的爽,抗的爽的抗的爽,自己一个脆皮辅助一没输出二不肉,做的都是幕后工作,实在是没有成就感,赢了以后没感觉多了什么东西,倒是觉得自己的“热血激情”又减少几分。
少爷可是沈云啊有木有!沈云你们听说过木有啊思密达!
作为一个伪宅,沈云爱动漫更爱小说,当他看到动漫小说中的主人公大发神威、浴血奋战的时候,他也会激情澎湃的想要战斗一番。
毕竟是17岁的少年,又怎么可能不热血、没激情呢。
不过终究是从小家庭教育的关系,导致沈云的个性偏向斯文理性,在和身边一群基友玩游戏时,总会优先考虑团体利益,所以么……最为团队作贡献的“辅助”这一位置成了沈云万年不变的选择。
但是,沈云心中的热血却从来没有熄灭过!
现在,沈云就决定热血一回!
……
新开一局,沈云随便选了努努作辅助,为了能更快的实施自己的“计划”,就把符文换成了5秒加钱符文。
游戏开始……
平平淡淡的度过了8分钟,沈云看了下屏幕下方的金钱数,淡然一笑:很好,已经够了!
回城……
“哎,其实,我还真是幼稚啊……这么小孩子气的发泄方式”,对于自己恶作剧式的“发泄手段”,沈云自己都有些无奈。
作为下路adc(沈云的主要辅助对象)的肖恩见到沈云选择在这个时候回城,感到有些奇怪。
“我说云仔,你满血满蓝回去干嘛,我一个人很危险的啊”
“哦,原来是去补眼啊,果然专业辅助,这么早就补起来了”
“哇,你补了这么多眼啊,那哥的安全性大大增加了,太好了!”
“额……我说云仔,你把眼插门口干嘛?”
“我晕,你又回去买眼了……工资装你都卖了?又去门口插眼了到底要干嘛?!”
沈云对于耳机中传来的声音充耳不闻,自顾自的重复着买眼、插眼的动作,直到金币全部用完。
“呼呼差最好两根”看着装备栏中仅剩的两根眼,沈云难掩笑意,“哼哼让你们看看,辅助的怒火是何等恐怖颤栗吧人们!”
“完了完了,云仔当辅助当傻了,这可怎么办?嗯?这是……”肖恩正在大呼小叫,偶然看见沈云在门口插的眼,突然愣住了,这些眼排列起来,怎么这么像是……
哼哼发现了吗?不过太晚了,准备承受辅助的愤怒吧!
沈云一脸严肃,缓缓控制着鼠标将最后两根眼插到了既定方位……
随着最后一根眼被插下,屏幕前沈云的四位基友只觉一阵风云变幻,天摇地动!
四个虽不清晰,但绝对能辨认出的大字简直要闪瞎他们的钛合金狗眼!
我br /》
没错,就是“我勒个去”这四个字!
“太……太犀利了!”
“这就是辅助的怨念吗?老实人可怕起来真是无解啊!”
“这四个字让我充分感受到了云仔那颗不甘寂寞、渴望战斗的心!”
“你们扯什么有的没的,对面拆过来了!来个人帮忙防一下啊!”
听到耳机中众基友各不相同的反应,沈云只觉胸口一阵舒畅(真是个容易满足的孩子……)。
“嘿嘿,我认真起来可是连我自己都害怕的!”沈云好生得意。
正准备劝基友们投降,下把再好好来过的时候,异变陡生!
不知从何时起,沈云用眼所排出的“我勒个去”四个字开始散发点点白光,等到沈云发现时,已然白光大盛。
等到沈云感觉不对想要做些什么时,屏幕上的白光刺目的一闪,屏幕前的沈云不见了!
“好了好了,再开一把,云仔,下把你可要认真打
“沈云,你的作用我们都看在眼里的,团队没你不行啊”
“沈云,沈云?靠,这小子人呢?”
“大概……掉茅坑里了吧……”
第一章 史莱姆王的烦恼
安达鲁斯,凄惶森林边缘。
作为安达鲁斯世界着名险地之一,凄惶森林边缘的的霸主之一,史莱姆王“波波”最近觉得很是烦恼。
按理说,史莱姆一族虽然个体战力不高,但极佳的繁殖能力带来的庞大种群基数,足以让波波在森林缘边称王称霸、吃香喝辣。
而这一届的史莱姆王作为史莱姆一族少有的智者,更是自取“波波”这样让所有史莱姆都羡慕的名字(史莱姆一族只有王族才有资格拥有名字,而且必须是自己取),再加上坐拥三千史莱姆美人,还有什么让他不满意的事呢?
事实上,还真有!
就在一年前,波波王最宠爱的一个妃子为他生下了一位公主,连生了100多个儿子还没生过女儿的波波王当即大喜,当天晚上就举行了盛大的宴会,还将平时自己都舍不得喝的露精拿出来与爱妃们分享。
这种喜悦持续了整整一年,波波王每天没事就围着自己的女儿转悠,希望她能快快长大,以后也成为一个像她父亲一样的智者……
可也仅仅一年,这份老来得女的喜悦就被抹杀的一干二净!
原因是这样的,史莱姆幼体在刚出生时,都是透明色,需要经过一年的成长期,才会按照自己的属性显示出不同颜色,而波波王这一支属于岩山史莱姆,应该都是土属性的土黄色,而波波王也一向都以自己这一身厚重凝实的“肤色”自豪。
现在问题来了,备受波波王喜爱的小公主,她竟然是绿色的!
我靠!我土家儿女,怎么生出来会是绿色的?!这是草原史莱姆才该有的颜色啊!
看着女儿那一身远胜一般草原史莱姆、翡翠般美丽的绿芒,波波王觉得自己的头顶上也开始泛起幽幽绿光……
……
事情终究需要有个了断
其实波波王对自己很自信,他并不相信自己的爱妃会背叛自己。
但是,女儿的属性颜色与自己的种群不同也是不争的事实,史莱姆也有自己的信仰所在,属性的区别就是他们不容玷污的逆鳞。
在不愿意女儿被吞噬或杀害的前提下,解决的方法也只剩下了一个。
驱逐!
将女儿驱逐出自己的领地,驱逐出岩山史莱姆部落!
波波王的领地位处凄惶森林边缘,虽然,作为一个幼体史莱姆,女儿能在边缘活下去的几率也不高,但毕竟仍然有机会,而且,或许会碰到哪个好心的人类路过这里,把女儿养作宠物……
好吧,波波王知道自己想多了,史莱姆一族在人类的审美观里一向不太讨喜……
“女儿啊……族规所定,父王也保不住你,以后你就要自己保护自己了……”波波王一脸不舍得看着懵懵懂懂的女儿。
“走之前,父王便为你取一个名字吧”波波王深深的叹了口气,那臃肿的身躯似乎都由于那一口气的呼出而小了一圈,“就叫细菌吧,这个名字是小的们在外面巡逻时,偶尔听见两个人类说的,父王觉得这个名字很有内涵,希望……。呜呜……希望能给你带点好运吧!”波波王说着说着,就忍不住哭了起来,肥硕的身躯一抖一抖,土黄色果冻般的物质不断溅出又迅速和身体融合在一起。
虽然不舍,但波波王还是狠了狠心,将史莱姆公主送出了领地,到了岩山史莱姆的领地边缘,波波王将族中仅剩的两瓶“露精”放在了史莱姆公主体内。
露精具有提神醒脑的作用,并且附带一定的治疗效果,即使是在人类世界,也能卖到10个金币一瓶的价格,算是岩山部落不多的有价值的物品了。
史莱姆公主似乎也感受到了这悲凉的气氛,磨蹭着不肯离开,直到波波王严厉呵斥了几句,才一脸不情愿的向森林外跳去。
看着女儿“蹦蹦跳跳”的跑向远方,直至看不见,波波王难掩心中悲伤,嚎啕大哭起来……身上不飞断溅而出的粘液正应了那句“分久必合、合久必分”……
分分合合了许久,波波王终于从消沉中走出,眼神忧郁中隐含伤感,却是坚定的扭了扭身子,招呼了一声属下:“小的们,跟本王回去,今天的牌子不用翻了,让她们一起上吧!哼哼,我就不信生不出个正常的女儿来!”
众喽喽:“……”
好一个有情有义的波波王!
好一个百折不馁的波波王!
……
史莱姆公主毕竟出生仅仅一年,就算传承了她父亲“出色”的智慧,但作为一个幼体,能有自主的意识就不错了,对于凄惶森林又能有什么了解?有的也只是作为生物、或者说魔兽的本能而已。
迷迷糊糊跳了半响,完全没有方向感和目的地的史莱姆公主觉得自己有些饿了,一般来说,史莱姆的日常食物是与其属性相符的,比如土属性的岩山史莱姆,平时只需要吃点土,吸收的地气就行了,接触大地的他们会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升级进化。
可是史莱姆公主很特殊,她并不需要进食。以波波王的见识看不出,如果有高等级的元素掌控者见到史莱姆公主,就会明白,这是一只十分罕见的生命系魔兽。
只要是魔兽、是生物,就肯定会感觉饥饿,但生命系魔兽与众不同,他们并不依赖于食物。
作为最接近自然的存在,在生命系生物饥饿时,它身边所有的自然植物、元素,哪怕是阳光、雨水,都会分离出能量为它们提供补给,如果用一句话概括的话,那么……
生命系,就是世界的宠儿!
不过很显然,世界的宠儿和天下无敌完全是两个概念。
比如说现在,看着对面这匹嘴边涎水不住流淌的野狼,史莱姆公主就表示自己淡定不能!
虽然只是野狼,完全没有入魔兽的品阶,但也不是幼生的史莱姆能对付得了的。成年史莱姆一般是一阶魔兽,像波波王这样的史莱姆王,一般是二阶,个别天赋异禀的史莱姆王或许能达到三阶的高度。
虽然在传说中,史莱姆一族是少有的没有瓶颈上限的魔兽族群,但波波王当时也只是当笑话在听:没上限?我看谁相信,谁的智商没下限才是真的!
而幼生的史莱姆,说实话,连只家兔都不如,兔子急了还咬人呢,幼生史莱姆无攻无防无血量,皮薄汁多鸡肉味,贝爷如果有幸见到史莱姆,肯定给它评个野外生存专用粮的称号。
如今,面对这匹写着一脸“我想吃你”字样的野狼,史莱姆公主突然间很想念她的父王,很想念她父王那土黄色,却充满厚实与安全感的身躯。
没有过多的时间让史莱姆公主思念了,野狼显然已经有些不耐烦。虽然一般来说,野狼这种生物并不喜欢吃史莱姆,但是饿了两天的野狼是没有资格挑食的,而且,史莱姆毕竟是魔兽,万一自己运气好,吸收了史莱姆的能量后能够进化成魔兽呢?
想到这里,野狼原本就猩红残暴的双眸越发显得凶残,熟练的将脊背微微一弓,后肢抓地开始蓄力,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下一刻野狼就会扑向可怜的史莱姆公主,而本书的第一个重要角色就能愉快的领便当了。
正当史莱姆公主仍然在毫无危机感的思念岩山部落里的父王、野狼正在准备享用两天来的第一顿美餐时,天空突然亮起了炽热的白光,明明没有温度,却让人一见就感觉升温的白光仿佛要将一切都融化般向森林中压来,在临近森林时化作一道流光直直的朝野狼砸了下来。
野狼大吃一惊,这是什么东西?!难道是天罚?我不就准备吃个史莱姆,至于动用天罚这么高端的手段嘛?
脑内想的多,动作可一点都不慢,早就蓄力已久的野狼后肢一蹬,就蹿出了数米远。
不想天上的流光更是迅疾,分成四道成一字型向野狼直冲而下。
野狼吓了一跳,还会分身?幸好狼爷练过,动作敏捷过人,我跳、我跳、我再跳br /》
嘭嘭嘭嘭!
“嗷呜接连躲过四道流光的野狼看着“流光”接连砸在自己身边,变成了四组由小棍子插满、类似于魔法符文般的字体,不禁仰天长啸起来,天罚都弄不死狼爷,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