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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黑梦境-第1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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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我拉着罗斯,指着水面。
整个洞窟的海水里,不知道有多少发光的小鱼小虾,光点变动不定,加上多方折射,不仅水面,连氤氲水汽都染上了幻彩。海潮声隐隐传来,浮石随波荡漾,渐渐升高,感觉好像飘浮在云雾之中,心情兴奋舒畅到了极点。
“有……人……”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我和罗斯已经尽兴,准备回海港时,一个含糊不清的声音忽然在身后响起。
“有人?”不仅是我,连身边的罗斯都吓了一跳,以她的超强感应能力,竟然没有发觉这里还有别人!
脚下的浮石一阵响动,一条巨大的人影缓缓破石而出,站起身来。不,严格来说,并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副巨大的人类骸骨。这副骨架高近三米,就算在野蛮人中,也算是一个巨无霸。
我一把将罗斯拉到了自己的身后,这是地狱怪物吗?怎么完全没有气息?
“别……害怕……告诉我……现在……是什么年代?”巨型骷髅没有攻击的意思,而是慢慢坐下。
什么年代?这可问倒我了,我玩这个梦幻游戏的时候,可从来没有关心年月日之类的问题。
“神纪1223年9月16日。”罗斯在我的身后回答道。
“我已经……死了快一千年了……”骷髅喃喃说道,“不知道,现在……有人……能……继承……它吗?”
“和克林姆、库亚一样,是死后意志还没有消失的人。不过,好像已经支持不了多久了。”罗斯悄悄告诉我。
我心里一动,克林姆神奇的意志,似乎一直与赫拉迪克方块有关,不知道眼前这个神秘的死人,能不能告诉我其中的原因呢?想到这里,我马上拿出了赫拉迪克方块。
“是阿维娜!快一千年了,你还记得我吗?”巨型骷髅的反应比预料中还大,猝然站起,只剩下空洞的双眼牢牢盯着赫拉迪克方块。似乎想扑过来,但马上又打消了这个念头,反而退后两步,一副萎缩不前的模样。
阿维娜?不是对抗地狱势力的七大英雄之一吗?千年之前,我老师塔?拉夏独力对抗巴尔,最强悍的墨菲斯托,则由其余六位英雄收复。这七位英雄,就是暗黑七大职业的创造者。格瑞斯华尔德、阿维娜都是其中之一。阿维娜是一位亚马逊的族长,按亚马逊的传统,族长的名字前要加一个“玛”字,尊称为“玛阿维娜”,简称马维娜。
马维娜在亚马逊的心目中,是仅次于神的存在。如果这些女战士听到有人称呼马维娜为“阿维娜”,也许马上就会亮出长矛弓箭,惩戒不尊重祖先的混蛋。同样,直呼“阿维娜”这个名字的人,若非傻瓜,就是同级别的英雄。这个巨型骷髅,显然属于后者。
“没有反应?阿维娜,你忘记了我吗?我是布尔凯索啊!你不是说过,虽然不能嫁给我,但我们永远是朋友吗?”骷髅终于自报家门了,又一位古代英雄出场!
布尔凯索,是野蛮人历史上最强大的领袖,也是七英雄中,仅次于塔?拉夏的勇士,号称“不朽之王”。如果说在那个时代,没有人能比得上塔?拉夏的睿智;那么同样可以说,没有人能比得上布尔凯索的勇猛。七位英雄,各有适合他们身份的顶级绿色套装,但顶级绿色套装却共有八套,是因为布尔凯索有两套。除了“不朽之王”套装外,那套“布尔凯索的孩子”是由两柄顶级利剑构成的装备,也是唯一一套仅有两件的套装。装备附带的攻击力令人咋舌,这位不朽之王,更是个横扫千军,直摧万马的人物,如果没有他,打败墨菲斯托简直是无法想象的事!
“这里没有马维娜。”我轻轻说道。
“我没有眼睛,什么都看不见。年轻人,你手里的,是阿维娜的遗物吗?我能感觉到她的意志。”布尔凯索颓然坐下,却又想起什么,开口问道。
“这是塔?拉夏的宝物,不属于马维娜大人。”虽然不忍心让布尔凯索失望,但在这英雄前辈面前说谎,也是很不尊重的表现,所以我照实回答。
“塔?拉夏……哈哈哈哈……”不朽之王愕然,随后仰天大笑,笑声中虽有悲凉之意,却也饱含着如释重负的轻松。“原来是为了塔?拉夏而拒绝我布尔凯索!好眼光啊,阿维娜,那个家伙,确实有资格让你无怨无悔!原来你不断修炼意志力,就是为了结束他与巴尔多年的争斗!不错,如果你成功了,将得到我无法给予你的幸福!”
我和罗斯面面相觑,这是怎么回事?塔?拉夏、马维娜和布尔凯索之间,竟然还有这种三角恋爱关系!曾经令我们钦佩不已的千年夫妻,怎么女方有红杏嫌疑,男方有外恋人证?所谓的爱情,竟然如此经不起考验吗?
“布尔凯索大人,您是不是全凭猜测?塔?拉夏老师确实已经脱离了巴尔的控制,但并没有和马维娜大人在一起啊!”事情越来越复杂,我非得弄清楚不可,于是把与塔?拉夏相识的过程都告诉了他。
“……那也许,阿维娜和我一样,都是一相情愿?算了,我们都老了,还计较这些?两位年轻人,我的剑告诉我,有资格继承它的新主人已经越来越近,是和我同族的野蛮人。你们是否认识这么一个野蛮人傻瓜,他会为了所爱的人和朋友,像孩子一样哭泣?”布尔凯索似乎并不愿意在老话题上纠缠,略微叹息几句,就问了我们一个问题。
“有!”我和罗斯异口同声。岂止是有,他还是我们最好的朋友!
“好!太好了!你们把这把剑交给他!我的意识已经快要消失,这个老朋友如果有了合适的主人,我再也没有任何遗憾!”布尔凯索在浮石上摸索着,猛一用力,拔出了一把式样极为恐怖的双手巨剑。交给了我。
接过剑时,我差点让它掉下去。这把剑长近一米半,重量却超过一百公斤,锋刃上尽是锯齿和倒钩,长短不一,但无不锋利无比,尖锐至极,光看外表,已经让人不寒而栗。奇怪的是,这把剑中攻击最强的顶级卓越之剑,也就是巨神之刃,竟然不是著名的“布尔凯索的孩子”套装之一。但是所附带的攻击力,比那把绿色巨神之刃“布尔凯索的神圣代价”犹有过之。
祖父
巨神之刃(暗金)
双手伤害:198到608
须要的敏捷点数:110
须要的力量点数:189
须要等级:81
剑等级:一般攻击速度
无法破坏
+242%增强伤害
+215最大伤害(以角色等级决定)
50%额外准确率加成
+20转为所有的属性
+80生命




第一百章 乘鲸破浪
我是法师,只能看到双手武器的伤害值。野蛮人体质特殊,能同时挥动两把武器,特别是能同时装备两把双手剑,只是单手使用伤害会减半。但不管怎么说,这把纯粹物理攻击的巨剑威力实在惊人。野蛮人的武器,只需要高攻击和高准确率便可以了,附带元素伤害什么的,有点多余——因为野蛮人本来就有元素伤害的技能“狂战士”。
“我知道你想什么,你所看到的,远不是这把剑的全部。自从第一次打败墨菲斯托后,我再也没有遇到过对手,但人类最大的敌人,就是衰老。等我发觉墨菲斯托控制了撒卡兰姆教派后,我已经老了,剩余的力量,已经握不住‘布尔凯索的孩子’那两把剑,如果穿上‘不朽之王’的盔甲,我简直连路都走不动。那时候的我,就像脚下这块浮石,看起来依旧威风,其实没有多少重量。我只能故作大方,把所有的装备都慷慨送人,唯一能陪着我的,就是这把‘祖父’。这是有生命的剑,能够随着我的体力下降而调节重量,永远像我手臂的一部分——任何人都不会觉得自己的手臂沉重!但是,它只接受至情至性,愿意为了爱而哭泣的真男人。可惜,野蛮人一向把眼泪看作怯懦。”布尔凯索的口气转为萧索,英雄迟暮,本来就是一件悲凉的事。
又一件有生命的物品?我正要说话,手里的巨神之刃忽然颤抖不止,激动异常。与此同时,一股熟悉的气息进入了我的感应范围。阿道克船长泰戈,快要到达库拉斯特了!不朽之王的意志,将要找到真正的传承者!
“与我同样强大的野蛮人气息!果然,他来了!你们走吧,我想安静过完我最后的时光。”布尔凯索也感觉到了泰戈的存在,再无遗憾。
“我最后想问一句,布尔凯索大人,你们是怎样修炼这种特殊的意志力的?”我问道。可以看出,布尔凯索的意志,比克林姆更强得多,竟然能保护整副骨架不受风化,千年之后,依然有说话、倾听和思考的能力。
“那时候,阿维娜说,有一位智者,叫蓝?依森,懂得赫拉迪克一族修炼意志的方法,已经传授给她。她建议我们所有首领都照方法修炼,抵抗墨菲斯托对意志的侵蚀。刚开始的几个月,我们意志力有很大的提高,进步最快的,是我、阿维娜和克林姆。可是到了更高层次的时候,我们产生了分歧。我觉得,应该经由肉体接受炎热、寒冷、劳累和饥饿等锻炼,来提升意志;而克林姆则认为:必须通过冥想等精神上的修炼,来强化对抗侵蚀的能力。我们谁也说不服谁,于是各自修炼。现在看来,无论是谁,都无法真正对抗墨菲斯托!憎恨之王虽然输了第一场,但二十年后已经恢复部分能力,通过控制别人杀死了克林姆,而用时间打败了我。”布尔凯索回答。
“那马维娜大人呢?”我追问了一句。
“阿维娜啊……修炼意志力的时候,她主张把我和克林姆的方式结合起来。那不是坦族法师的路子吗?肯定是不行的。初次打败墨菲斯托后,她还在继续无用的修行,但克林姆死后,她神秘失踪了。如果能找到她,我会豁出性命保护她。不过,墨菲斯托绝对没有那么容易杀死阿维娜,她娇小的身躯隐藏着强大的力量,智慧更是超越我们所有的英雄……不提这些了,你们走吧!”布尔凯索还是不愿意透露太多有关马维娜的事,刚情不自禁说了几句,马上惊觉,闭上了嘴。
我和罗斯又对望了一眼,都觉得问不出什么来了。这个不朽之王布尔凯索,豪迈豁达,拿得起,放得下,不愧是和塔?拉夏齐名的英雄。不过,一旦提到另一位英雄马维娜,他就像变了个人一样,难道真的是一物克一物?
用“城镇传送术”回到库拉斯特海港,夜色已深。海港的防护结界经奥玛斯全面强化后,已经没有必要浪费过多的人守夜,四处一片寂静。码头上空无一人,海上也是乌蒙蒙一片,看不到什么东西。但是泰戈的气息,依然在不断接近,速度还不慢。夜里行船极为危险,这个家伙那么想见我们,冒险日夜兼程?
不管怎么说,既然来了,就隆重迎接吧。我凝聚灵魂力量,一个火球在手掌上成形,缓缓上升,不断膨胀,很快变成一个直径五米的巨型火球,悬浮在十几米的空中。这个人造小太阳,把方圆数百米照得一根针都看得清。现在海雾已经散去,绝对在老远都可以看得见。
泰戈的气息移动得更快,可以肯定,他绝对不是在一艘船上。这个世界还没有发明高速快艇,帆船根本达不到他现在的速度。他究竟用什么方法,可以在海面上快速移动?
几分钟后,一个小小的黑点出现在人造小太阳光芒照射的边缘,接着一声爽朗的长笑,一条人影腾空跃起,从天而降,稳稳站在我的面前,张开双臂,给了我一个热情洋溢的拥抱。泰戈这个阿道克船长,一点都没有变。
等我们分开,罗斯也扑到了泰戈的怀里,久久不愿离开。看着他们,我忽然想起了布尔凯索的话:“你不是说过,虽然不能嫁给我,但我们永远是朋友吗?”“如果能找到她,我会豁出性命保护她。”鼻子没来由一酸,把脸轻轻扭过一边。
海面上的一只鱼形生物引起了我的注意,那东西长有十米,背部深黑,腹部灰白,背上有高达两米的巨鳍,竟然是一只杀人鲸!难怪泰戈用这么短的时间从鲁?高因跨海来到库拉斯特,原来是它帮的忙。
杀人鲸又叫虎鲸或逆戟鲸,可以说是海中最凶猛的霸主,连大白鲨都敢袭击。但同时,杀人鲸又是海豚的一种,有与人类亲近的天性,这与它的名字完全不符。据说,杀人鲸最喜欢张开嘴巴,让人类伸手到两排利齿中间,轻轻摩擦它的舌头,不过相信没有多少人敢去试一试。泰戈这个家伙,是怎么认识它的?
不管传说是不是真的,这条杀人鲸是伤害不了我的。我走到水中,伸出手,逗弄着杀人鲸的下巴,它果然张开了嘴,我抚摩着海上霸主的舌头,片刻间,已经熟悉得难分难舍。海豚是敏感的动物,似乎有看透人心的能力,没有恶意的人类,它很愿意交个朋友。从这方面来说,它和谷斌倒挺相似。
“怎么样?这条大鱼不错吧?十天前我在船上遇上它,它居然知道库拉斯特这个地方,我叫它送过过来,没想到真的过来了。”泰戈站在岸边笑道。
“这哪里是鱼?这是海里最聪明的动物。泰戈,它一向喜欢接近孤独寂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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