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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溪云,作为华天市第一国家级重点高中的优秀学校,全校第二个美女校花,除了学习成绩一流外,家世也相当不凡。
与高阳这种新兴实业家不同的是,潘家是一个存在了千年之久的大家族。在天华市的威望,与高阳相比,那真是,一个皇帝,一个刚得势的小贵族差别。
为了追求潘溪云,高阳自然,特地对她的家族做过一个全面而详细的了解。
潘家,起源于一千年前一个默默无闻的小子。
那时华国内乱,南北实力分布不均,局势十分混乱。
北方多以大家族为主,中央是支撑华国的第一学府,南方多是群雄割据的小势力。
正是在这种局势乱乱不堪的情况下,这个默默无闻的小子,竟然毅然选择从局势相对平稳的北方,一人前往南方。期间,也是奇遇纷纷,经历了无数生死考验。
没想到十年之后,这个默默无闻的小伙子,竟然凭借一己之力,控制了南方一股不小的势力。
本来,如果他振臂高呼,也会有人拥护他成立一个新的国家,而他也可以名正言顺的成为新国家的领袖,但这个默默无闻的小伙子没有这么做。他选择了明哲保身。
在他的的极力配合下,北方大势力联合学府,一举平定南方内乱,为整个华国的稳定繁荣立下悍马功力。
随后,此人又放下北方的荣华富贵,高位大权,主动申请,荣归故里,便在这天华市扎下根基,成为万人敬仰的英雄,富甲一方的大家族,潘家的第一代族长。
一千多年过去,尽管潘家已经没有创建时那般的繁荣,但是在整个天华市,也算的上是一方霸主。
时至今日,尽管新兴股份制企业,在天华市占据了绝大部分江山,国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他的英明领导下,也在不断发展壮大,但是在盘家人眼里,确实不算什么。
毕竟,在这个世界里,有钱并不是老大,况且潘家也未必会在乎高阳的那点钱。
市南郊,有一处坐北靠南的风水宝地。那里一年四季温差不大,冬季不是很冷,夏季也不是很热。
山脚之下,一片绿油油的果树,如今已经到了收获的季节,每年都会有大批的富家子弟来这里摘果子,在潘家最闻名世界的生态园林里的亲自采摘新鲜水果。
对于平时一贯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富家子弟,每年来这里度假能够吃到自己采摘的,味美汁甜个大的水果,确实是别有一番情趣。
故而,每年这里,都会有大批的富人从世界各地,来这里度假旅游。
潘家生态园,可是潘家敛钱手段中最高明的手段之一。
在这里,生态园,只是整个商业锁链中,最吸引人的一环。除此之外,这里还有许许多多的娱乐,饮食,休闲,度假等场所。
当然这里的建筑一概都是田园风格的建筑,但又不失高科技成分。
可以说,潘家的商业王国,就是建立再这个巨大的生态园之上的。除了金钱上的收益外,潘家更是收获了数不尽的人脉。
尽管潘家的声望不如以前,但是在天华市,潘家仍旧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甚至说一手遮天也不为过。尤其这一代家主,潘千钧,更是一位说一不二的人物。
就在高阳兴致勃勃的开着新买的跑车赶往天华生态王国的时候,潘家的内部,可不是那么平静。
作为潘家家主,潘千钧的话,可谓是一言九鼎。可是今天,潘千钧的脸色明显没有平时那么的和颜悦色。
到了他这个岁数,已经做到喜怒不流于表,而深藏内心,荣辱不惊。可是,他今天怎么也不能保持往常那般的平静心态。
“老爷,您消消气。小云这孩子也真是,别的时候表现都听乖巧听话,可是偏偏今天,她生日的时候,惹老爷生气。”
一个衣着华丽,年轻貌美,气质不凡的中年贵妇正笑呵呵的站潘千钧的身边不停的与潘千钧低语着。
资料2
2初恋之矛盾
“我能不生气嘛!”
“你说这孩子,怎么就这么不听话呢!不就是给他介绍了一个男朋友嘛!我又没说让他们怎么地,就跟我急了。真是一点都不给我面子。哼!”
“这口气,我可是咽不下去。平日里都是你给宠坏了。今天才敢到老虎头上拔毛。”
“你说说,当着项家那么多人,我这脸往哪儿搁啊!”
潘千钧身材极为魁梧,大概有一米九七的个头。相貌也是标准的国字脸,一脸的刚正不阿,一看就知道是当官的材料。
在天华市,潘千钧除了是鸿基鼎力集团董事长外,还是上一任天华市的市长。
如今,他是天华市市长的高级顾问,华国议院高级议员。不仅仅在天华市,就算是整个华国,说出去也是响当当的一号人物。
今天一向说一不二的潘千钧,竟然栽在自家闺女手里。真是把他气的七窍生烟。
“老爷,我觉得这孩子平时挺听话的。无论是学习,还是平日里的表现,都没让咱们操心。”
“我想,八成她心里已经有心上人了吧。”
“你又没提前和她打声招呼,才会反映这么大的……”
“你的宝贝女儿,那脾气跟你一个样,你也不是不知道!”
在潘千钧脾气消的七七八八之后,张月华,才小心翼翼的把自己的想法说出来。
张悦凤,潘溪云的亲生母亲,潘千钧的正妻。
虽然心里也有点对潘溪云耍小脾气有些不满,但毕竟是自己的女儿。
更何况,平时最宠潘溪云的人可是潘千钧。
只是在那么多人面前,特别是项家人面前,多少给要给老潘留点回旋的余地。
小云,这孩子,怎么就这么死心眼呢!
都说女大不中留。哎……
“嗯?”听到这话之后,潘千钧立马站了起来,再也没有先前,一副受了多大委屈的样子,反而是一副丢了至宝的愤怒。
张月华顿时明白了,敢情这不是发脾气,是吃醋呢!
“是哪个臭小子,竟然这么不长眼睛,连我的女儿都敢骗!”
“别让我看见他,小心我扒了他的皮!”
潘千钧,那可是军队出身,嗓门子。一旦,他放开嗓门,他在这说话,几千米外,都听的清清楚楚的。
这下可好,不光是项家的人想看看,这个胆大包天的臭小子长的什么,就连潘家的人也对,高阳抱有极高的好奇心。
可怜的是,高阳此时对此一无所知,还抱着一股子的热忱,拼命的赶来送死呢!
就在这时,在保姆陪伴下,装哭的潘溪云,摸了摸口水弄的眼泪,眉头不自觉的皱成了一团。
刚才只不过是虚张声势,这回可好,真把老爸弄急了。万一高阳被老爸给抓住了,就算不死,也得弄个半死不活啊。
原本还想再“哭”一会儿的潘溪云,竟然急得如同热锅上的蚂蚁,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了。
就在潘溪云焦急万分,想要打电话给高阳,让他不要来,最好出去避避风头的时候,项家这边也是相当的不安静。
“父亲,对于小云,我可是暗恋了她四年之久了。这次父亲,您可是一定要为我做主。”对于潘溪云刚才那一番激烈的行为,项墨虎,可是看在眼里,恨在心里。
虽然才十八岁,但是在他眼里,他什么女人没玩过。
没想到,他苦苦追求了潘溪云四年之久,竟然连手都没碰过,更别提单独相处的机会了,而今天,她竟然一点面子都不给他,就连父亲也是碰了一鼻子灰。
不过,他可不敢在潘千钧面前表现出一丝一毫的不满。潘千钧可是一头会吃人的老虎,而且是那种吃了还不吐骨头的。
虽然潘家在华国的影响力不如百年以前那般强横,已经渐渐开始衰退,但是到了潘千钧这儿,似乎有峰回路转的迹象,而且,潘千钧现在可是正当壮年,位高权重,骨子里更是透着一股子杀气。
要说这潘千钧,不仅在官场上交际广泛,就连军队里,也有好多熟人,都是以前的老首长,老部下。即便是离开了,他的地位仍然无人能撼。
要不然换成以前,项通城是绝对不会把自己的儿子送到项家,还颇有倒插门的意思。
这明摆着就是有意讨好潘家!
末了,没想到,刚一来,就碰一鼻子灰。
这一鼻子灰还不是潘千钧给的,而是那个还未成年的黄毛丫头。
项家在天华市也算是上数的大家族了,甚至在家族史上,项家比潘家家族历史,还要长上几百年,而且两家之间颇有渊源。
据说,在潘家老祖宗没有发家之前,不过是项家一下人的孩子而已。只是后来参军入伍,才算勉强脱离项家。
所以说,项家一直在骨子都看不起潘家。当然,这些也只是背地里说说,小辈之间的事情。至今,还没人敢堂而皇之的讲出来呢。
听了儿子的话,项通城点了点头。
其实潘溪云这丫头,他还是满喜欢的。
只是项墨虎这孩子,在个人生活上,确实有点太不检点了。恐怕,就算没看见,潘溪云,也是有所耳闻吧。
“小虎啊!”
虽然对这个儿子并不是很看好,但好说歹说,也是自己的亲儿子。
项通城又开始语重心长起来……
就在项通城教育儿子的时候,高阳不早不晚的驾着飞龙从天而降。
这可是一辆新车,还没等造好就已经被预订出去了,而且是讨好那些有钱大佬的“内购车”。随便一个,人家一根手指头,就能把高阳给灭了。
要说高阳能买到这辆车,可是走了狗屎运了。当然,也要归功到,他无比精明的商业头脑,和高山超级精确的运算上。
不出所料,此车一出,无与争锋。
尽管很多汽车在价格上,可能要远远超出飞龙,但是论性价比,却没有一个能够和飞龙相媲美。
商人最重视性价比了,于是乎,许多商人都开始暗暗的和高阳较上劲了。
特别是这辆新车,融合了目前所有的高科技元素,就算停车场有上万辆各式豪华轿车,和飞龙比起来,还是稍逊一筹,甚至更多。
高阳一下车,手上便捧着九百九十九朵鲜红的玫瑰花,不仅仅新车跑车挣足了眼球,更别提手上那一大捧玫瑰花了。
一身笔挺的白色休闲式西装,穿在他身上,要多潇洒有多潇洒。
恐怕他一出现,就连傻子都知道他来干什么的了。
特别是在众多目光中,指指点点之下,还能够保持着一如既往的平静和淡淡的微笑,就足以表明,这个少年,绝非一般人物。
不过,看向高阳的目光中,依然分成了三类,第一类,那就是只是看看而已。
他们的议论无非是:
“这小伙子长的挺潇洒英俊的,不知道是哪家的少爷。这样的人,最近我真是见多了,他估计又要吃一鼻子灰了。”
“咱家小姐才十五岁就有如此的吸引力,恐怕长大了,就连瀚海世家都会派人来提亲喽。”
诸如此类……
第二类,就是对高阳的出现,抱有很大的敌意。这一类要么是项家的嫡系或者是亲密的合作伙伴;要么就是追求潘溪云的少爷公子,是高阳的情敌。总之这一类人对高阳的评价,简直就是不堪入耳。
“哎呦,哪里来的土豹子,以为开着一辆新式跑车,就敢来这里耀武扬威。”
“是啊,改明个,我买个十几二十辆。”
“你瞅瞅那模样,跟粪坑里跳出来没什么区别。”
“就那死样,穿着个白西服,不知道还以为是空气呢,弄不好是一鹅子!”
“真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我呸!”
这些都不算什么,还有人在心里,骂的更难听的……
第三类,就是比较欣赏高阳的人了。这些人,都是一些军队的年轻军官。
他们一向对那些弱不禁风,只知道享乐的富家公子很瞧不起,所以一看到高阳,就感觉很有好感。
也难怪,高阳的事业虽然也有继承父亲的财富,但是更多是自己打拼出来的,所以他骨子透出来的气质,是那些没有经历过大风大浪富家子弟所没有的。
特别是高阳,除了是国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外,还是一个雇佣兵小团队的队长。
他本人也是一等雇佣兵,故而身上免不了沾染一些类似军队的杀气,自然就得到了一些年轻军官的认可。
突然这个时候,他的手机响了。
他稍微一感应,便知道是潘溪云打给他的电话。这微微让他有些惊讶。
要知道,作为一个大家族的嫡系子孙,有着非常严格的家规,特别是女孩,而且出生在潘家,这种略显死板的,军官世家,被约束的地方就更多了。
所以,在一般情况下,只有在两人事先都约好的情况下,才会电话联络。
大部分时候,他们都是一个学校的,两个班挨的都很近,课程也相仿,所以上课的时候坐在一起,就解决问题了。
所以说,他们两个人很少会打电话联络的。
今天,潘溪云突然给高阳打电话,这让高阳有一种不祥的预感。
他连忙接通电话,一个让他魂牵梦锁的声音终于以光的速度传了过来。
“喂。”
“喂,是高阳吗?我是小云,你能听到吗?”
电话的另一边,明显是潘溪云略微焦急的声音。
潘溪云出生名门,向来做事井井有条。
高阳从来没看过,潘溪云什么时候,会像今天这么手足无措。
“是啊,我已经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