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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游之与光同尘-第5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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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曦。”秦夫人声音严厉地叫他名字。

程曦仍然带着笑意。

“我是说真的;”他轻巧解释:“我们又没在谈恋爱。”

本来应该勃然大怒的,但是电话那边却是松了一口气的样子。

“既然没在一起;就不存在性向的问题。”秦夫人声音委婉很多。

“你不是让我学习步惊云吗?”程曦听不出是在开玩笑还是在认真:“我就是跟步惊云学的,未雨绸缪。”

秦夫人雷厉风行,就算当年在林家做女儿的时候,也不是什么温婉如玉的大家闺秀。她嫁过去秦家,秦家的老太太当年在世的时候,说她像探春,玫瑰花儿,又香又好看,可惜有刺扎手。她扎手了那么多年,唯一一次无可奈何,是对“那个人”,偏偏程曦性格完全像极了那个人年轻的时候,只能说相生相克,报应不爽。

程曦打完电话,心情尚算不错。躺在床上吹了一会口哨,发现林郁竟然还没回来。

其实林郁和易云攸没走远,就在宿舍楼下转了转,也没说什么惊心动魄的话,易云攸不过是嘱咐林郁,不要太相信别人,不管发生什么事,都可以随时跟他打电话。以至于林郁在很多年后,回想起那天晚上,都不太不记得易云攸说了什么。只记得自己要给易云攸看帮派驻地的时候,易云攸无奈的笑容。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他记得最清楚的,是那天易云攸走的时候,站在路灯下面跟自己说再见的样子。

明明并不是什么特殊的场合,也没有什么特殊的事发生,甚至易云攸笑起来也只是稀松平常的样子。

但他就是一直记得清清楚楚。



林郁回到宿舍的时候已经是九点半了。

程大少爷一脸不爽地坐在电脑前面虐菜,听到林郁进来的声音,回头看了一眼。

“九点半了。”程曦复述了一下时间。

“我知道。”林郁把背包放下来:“我比原定计划超过了半个小时,对不起。”

在这样正式的道歉面前,程曦也找不到什么发飙的理由来,只能哼了一声,转头把游戏里的对手打了一顿。

林郁走到他面前,把一瓶饮料放在他面前。

“这是什么?”程曦挑起眉毛。

“你上次让我请你喝的饮料。”林郁一脸“这应该就是你喜欢喝的饮料”的表情:“不过这个饮料在附近的超市没有,要在我们寝室附近的那个超市才有。”

所以林郁同学是特地走过去买的。

从来只喝自己冰箱里那些老林送来的饮料的程曦同学,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好。

“你现在不喝吗?”林郁一边收拾自己的书一边问:“那我放在冰箱里好了。”

“不用了。”

程曦拿起那瓶饮料,拧开了瓶盖。

初秋夜晚,万籁俱寂,其实不只是春天,大概秋天也是很适合发生点什么的季节。



星期三,林郁回寝室换衣服的时候,被白小胥撞见了。

白小胥同学不知道去哪折腾了一顿,整个人又无精打采地趴在桌上,看见林郁就弹了起来:“林郁,宿管说你两天没回来睡了。”

林郁一点不心虚:“我在程曦宿舍。”

白小胥炸毛了。

“你傻啊!你跑程曦宿舍去干什么!你嫌自己死得不够快吗!”

林郁不能理解百小胥在激动什么。

“我们宿舍的网速不好,所以在程曦宿舍玩游戏。”

“我真不想说你。”白小胥一副操碎了心的样子:“你过去是玩游戏的吗,你喜欢程曦啊,程曦又是个来者不拒的,你觉得你够他玩吗?他随便来几招你就连骨头渣都不剩了。”

林郁淡定地看了一眼白小胥。

“你说话的修辞手法太多了,我有点听不懂。”

白小胥快被他气疯了。

“总之你不准去和程曦住,”他威胁林郁:“不然我就告诉林妈妈,你和一个烂人住在一起。”

“程曦不是烂人。”林郁辩解:“你告诉我妈也没用,我妈说人要努力追求真爱。”

白小胥扶额。

“你没救了,林郁。”他说:“你竟然觉得要和程曦发展真爱。”

林郁抿着唇,看着他。

“白小胥,你一定是受到挫折了。你以前还鼓励我追程曦的。现在却一直阻止我,你做人的心态都变了。”

“是因为我彻底理解程曦那种人的心理了。”白小胥顶着一张娃娃脸说着沧桑得不得了的话:“你现在还不知道,肯定不会相信我,你去试试也好,总之记得带套。”

林郁点了点头:“我妈给我准备了。但是我个人不太支持婚前性行为……”

“你闭嘴吧,程曦不可能和你结婚的。”白小胥疾世愤俗:“最好趁他甩你之前把他上了,也不算亏。”

先不说白小胥对于林郁同学的信心是从何而来,林郁对自己也是很有自信。

“通常情况下,我不会和他发生婚前性行为,”林郁严肃地说:“不过如果发生了的话,我一定会对他负责的。”



十一月初,林郁开始频繁在程曦的宿舍出没。

作为白小胥他们眼中的“烂人”,程曦倒是一直没做什么符合“烂人”这两个字的事。相比林郁常常宅在家里,他大部分时间在外面,打篮球,赛车,喝酒,偶尔宿醉起来头疼,就叫林郁冲杯茶,坐在电脑前面教林郁PK。

程曦虽然名声在外,但性格并不喧哗,喝醉了也异常冷静,靠在床上冷着脸不说话,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在生气,其实他只是脑子放空了而已。

林郁对他,其实是有着无限的容忍的,但他也并没有做什么出格的事,除了性格冷点,脾气差点,偶尔看南仲远不惯,还要去他店里打下秋风。此外并没有做什么烂事。

如果事情按着这样发展下去,也许会是另外一种结局。

可惜世事总不如人意。

都说这个人聪明,那个人老成,其实年龄就是年龄,阅历就是阅历,人年轻的时候会犯什么错,会错失什么东西,任何人都想不到。因为年轻,世界繁花似锦,那么多的人,那么多好玩的事情,偶尔辜负了一两样,也没什么大不了。因为明天又会有新的状况出现,你很快就会忘掉昨天的事情。

十一月月初,南仲远兴冲冲地把那张电子竞技俱乐部的名片给秦陆,秦陆跟他说谢谢,并且平静告诉他:“我并不准备换工作,我现在的工作很好,至少我奶奶一叫我,我就可以立刻赶到她身边。”

普通人的防御顶多是贝壳,总会有开口的一天。秦陆却是珊瑚礁,千百年沉淀下来岩石一样的外壳,里面的心大概都成了石头,光是看着就让人绝望,哪里还有敲门的勇气。

十一月九号,白小胥去机场送人,如果有人能安静地盯着白小胥看上几天的话,大概会觉得他有点像个小孩,因为父母不在家,所以越发要自己弄出点动静来,就算不开心,也要竭力装得开心,让别人觉得他没心没肺。那天下午他坐在机场的台阶上吃薯片,吃完之后拍拍屁股回了学校,就像什么事都没发生过。

十一月中旬,S城有个国际性的经济论坛,整个城市到处都在放关于这个的消息,林郁在书店买GRE的资料,还站在屏幕面前看了一小节会议,如果他再多站一会,也许会看到下一位讲话的人,发现他眉眼的轮廓和程曦像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林郁买了书,又给程曦买了瓶5块钱的饮料。

他用钥匙打开程曦的宿舍门的时候,是以为程曦去外面玩了的。

但是程曦没有,他坐在床头,手枕着头,盯着自己黑漆漆的电脑屏幕看,没有和林郁打招呼。

林郁叫了他一声,把包放下来,准备收拾房间。

“饮料。”程曦说了一声。

林郁把桌上的饮料递给了他。

“你买的那种。”程曦接都没接。

林郁连忙从包里翻出来递给他。

他有点怀疑,但是并不确定,因为程曦算是很有自制力的人,白天不会喝酒,就算喝酒也不会喝到醉。

程曦接了过去,并没有喝。

他并不喜欢这种饮料,就像他并不喜欢别人管他还信不信真爱,或者一脸严肃地跟他普及吸烟的害处。

但是他拖住了林郁的手。

林郁猝不及防,被拖得一个趔趄,栽在了他身上。

林郁闻到了酒味,但不重。程曦在笑,他笑的时候总是嘴角先翘,眼睛却很少眯起来。

他说:“小鱼,你想不想和我谈恋爱。”



人在不懂事的时候,总以为这世界上所有的事都能分出个是非黑白,喜欢就是喜欢,利用就是利用,吃醋就是吃醋,依赖就是依赖。

但是生活里并没有那么多分得清楚的事,你有你的道理,他有他的,每个人都这样跌跌撞撞懵懵懂懂地活着,偶尔停下来想分清楚,也要等到心脏被刺痛的那一天。

就像程曦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问林郁这句话。

程曦也许是有点喜欢林郁的,他总是摸林郁的头,勾着林郁的肩膀,他觉得林郁身上是暖和的,带着光芒的,那种光芒是极少数的家庭里才能长出来的,而他这辈子都不可能拥有。

他并不知道该拿这样的光芒怎么办才好,他像偶尔捡到一种奇特的植物,想要把他种在花盆里看他会长成什么样子,却又隐隐知道这种植物不应该生长在自己的院子里。

也许给他时间,他会想得明白。毕竟他是那么聪明的人,就算有太多事让他活得玩世不恭,他骨子里还是那个要做到最好的程曦,看得懂林郁,容得下廘战,他嘲讽易云攸,调侃秦夫人,他脑子里在想什么谁都不清楚,但是总有一天他也会长成参天大树。

可惜这世界上所有的错误,其实都可以归结于时间。

意外总比水到渠成先到来。

67本能

林郁很少被吓到;小时候和林森一起在林爸爸实验室用溶解法分离蛋白质,结果试管不知道怎么爆掉了,两兄弟都是一脸淡定,林郁还“哦”了一声。

但是这次林郁被吓懵了。

吓懵他的也只是程曦的一句话而已。

“怎么,不愿意?”程曦挑着眉毛;伸手在他眼前晃。

林郁连忙用力点头。

程曦笑了起来。和以往的笑容不同,他这次的笑容轻且浅,稍纵即逝。

“点头是什么意思?答应还是不答应?”

“答应!答应!”林郁紧张得连说两次。

程曦拍了拍身边的床铺:“躺上来。”

林郁规规矩矩地躺了上去。还不忘拍了拍床把弄皱的床单拍平整;然后看着程曦。

程曦避开了他的目光。

“你觉得我们现在该干什么?”程曦问他。

林郁努力地思考了一下。

这段时间进步太迅速,他每天都过得很开心;就忘记去网上查资料了。

“要不……”他迟疑地思考着,忽然间豁然开朗,:“我们一起看星球大战吧!”

“看什么?”程曦酒都醒了,挑起眉毛看他。

“星球大战,StarWars,天行者!”林郁开心得简直要坐起来了:“我最喜欢的电影……”

“停,我知道那是部老电影。”程曦莫名其妙地一肚子火:“你就想干这个?”

林郁不懂他在气什么:“星球大战很好看啊。”

所以说酒精会让人丧失理智,程曦自己都觉得自己和林郁讲道理简直是在犯傻。

“算了,我去洗澡。”程曦坐了起来。

林郁坐在床上疑惑地看着他。

“那我们还看星球大战吗?”他也知道程曦对自己很无语,但是不知道自己错在哪里,只能弱弱地解释:“如果看的话,我要先装一个光驱……”

程曦无奈地叹了口气,伸手摸了摸他头发。

“装吧。”

林郁开心地装光驱去了。



其实,程曦太高估自己了。

他并不像白小胥描述、或者他自己以为的他能做到的那样,是一个烂人。他就不是那种轻浮浪荡花天酒地还沾沾自喜觉得自己风流又潇洒的人。他骨子里像极了那个人,他不喜欢奢靡享受当米虫,他有魄力有目标,也有实现的能力。他连沉迷游戏玩个网游都玩成了帮主。这个世界随时在提醒他,他本该待在什么位置,做什么事业。

但是他不能。

于是他以为自己可以一落到底,陷进泥潭里,什么都不想什么都不做,随心所欲,不用负责任,空口许诺,害人害己。

但是他也做不到。

他天生不适合骗人,不是他不会,是他不屑于,他骨子里流淌的是程家人的血液程家人的高傲,不屑于去欺骗别人,也懒得没事伤害别人。别人说他花心,其实他从来不骗人,脾气坏倒是实话——他会跟女生直说:我不喜欢你,我就是玩玩而已,不好意思,不谈感情。只是被以讹传讹传坏了而已,冷血和无耻还是有区别的。

何况这次的人是林郁。

他向来就对林郁下不了手,他不是傻子,如果说在网上还隔着点距离,那么算上那次在酒吧,林郁送的那一拳,他要是还感觉不到林郁对他是什么意思,那他就是傻子。但是,就算林郁一脸崇拜地仰望着他,征兆明显到聪明人一眼就看穿,但他也只会顺手摸摸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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