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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游之与光同尘-第5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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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程曦遗传了他的性格,这点事还伤不到他。他既然说了滚,程曦冷哼了一声,摔了车门就走。警卫员虽然是新换的,但也知道什么能听什么不能听,眼观鼻鼻观心地站在一边,当作什么都没看见。



程曦摔了车门,带着冷笑上了楼。

他并不是如“那个人”所说,是自甘堕落,那些话也不是他喜欢说的,伤敌一千自损八百,在那样的庞然大物面前,他只能通过这样的方式来刺痛他,是两败俱伤也好,是年少轻狂也好,至少,在面对那个人的时候,只有说着这些话,他才能按捺住自己心里那些沉积了十九年的怒气,那些始终在心里叫嚣着呐喊着的,恨不能朝他们怒吼着喊出口的质问。

他知道问出那些话,不会有鄙夷,不会有争吵,但是他们也给不出答案,他们只能沉默——不然还能怎么样,已经十九年了,一个是一举一动都牵连众多的“大人物”,一个是孀居在香港的秦夫人,现实不是电视剧,不是大家咆哮一阵吼一阵,然后误会解除,团团圆圆皆大欢喜。

生活里不会有误会,只会有铁壁一样的现实,拆不倒推不动,你只能在铁壁里的间隙里苟延残喘,一步也不能多走。

所以程曦从来不问,从懂事开始,他再没在他们面前说过自己想说的话,问过自己想问的问题。

他用嬉笑怒骂,用让人无法忍受的叛逆和毒舌,用轻浮的态度和一概而论的拒绝来对待他们,把他们推远,越远越好。

既然不能拥有完整的家庭,完整的亲情,那么就一点都不要,他程曦是私生子,却不会捡着他们各自家庭成员吃剩的残羹冷炙过活,那太恶心了。他一个人活着,玩世不恭地活着,活得铁石心肠,活得干干净净。

这就是他的选择。

只是,这个世界不会因为他的选择奖赏他,他不要他们给他的东西,却要一世背着私生子的名头过活,除此之外,他的人生,也必须按着“私生子”的人生走下去。

这件事,“那个人”在四年前就已经教给他。

作者有话要说:准备这两章把程曦的性格成因说完的,但是这章只写到这里,未免大家因为这章对程曦产生先入为主的想法,觉得“就这点小事就自甘堕落成这个样子,你是不是男人”,所以今晚双更。

69开心

程曦走到门口的时候;手还在发抖。

他心情其实没那么激动;十年前他也许会激动,会在见面的前一天就夜不能寐;想象他们会和自己说什么。但现在这只是生理本能而已,毕竟那个人是他的父亲。

寝室门虚掩着,林郁大概没管程曦语气严厉不严厉;反正一厢情愿觉得他马上会回来。

程曦憋了一肚子火;要是平时也许是踹开门扔钥匙翻冰箱开啤酒一气呵成;但是考虑今天林郁在这里;踹门他肯定会吓到;还是算了。

林郁正在看GRE单词;由于“超级学霸”计划还没实行程曦就跟他“表白”了,所以他决定把这个计划当成一个惊喜,至于是惊喜还是惊吓就不在他的情商思考范围之内了。听到程曦进门,他赶紧把界面切换出来。继续看论坛上一区冥皇的团队PK视频。

程曦脸色不太好看,但他并不是会迁怒的人,和林郁打了个招呼,带着钥匙去易云攸宿舍吸烟去了。他坐在阳台上一边吸烟一边往下看,那辆车已经走了。



下午林郁去上课,程曦在PK场虐人。

林郁出门不到十分钟,门又被敲响了。

程曦不耐烦地打开门,决定如果上门骚扰的是南仲远就把他打一顿,结果开门看见林郁站在外面。

“我想了一想,”跑得脸通红的小理科生跟他解释:“如果你心情不好,我应该陪在你身边安慰你。”

程曦一手拉着门,自从那辆车上下来之后第一次笑了出来。

林郁觉得这说明自己做对了,跟在程曦背后进门,低声庆幸:“还好我在黎教授进教室前就跑了出来。”

程曦把游戏界面切出来,坐在椅子上好整以暇地看着林郁。

林郁规规矩矩地坐在床上,为了避免尴尬,眼睛还四处瞧瞧。

过了十秒钟。

“怎么还不开始?”程曦板着脸:“说好的安慰我呢?”

林郁本来就是临时开窍,根本没什么准备,被他一问,有点慌了:“我想想……”

程曦一眼就看穿他在想什么:“不准背名言警句。”

林郁顿时词穷,想摸PAD出来查又不敢,双手垫在大腿下面,纠结了一会,试探地说:“要不你吃点东西吧?”

程曦挑起眉毛。

“白小胥说吃饱之后,会觉得世界都是美好的。”林郁解释。

“那是因为他属猪。”程曦又对白小胥进行人身攻击,还好白小胥也跟林郁说过程曦是烂人,正好扯平。

“是的,”林郁虽然听不懂属猪和吃饱就觉得世界美好有什么逻辑关系,但还是无条件拥护程曦的观点,并且认真算了一下:“你属龙。”

程曦还是没有笑出来,仍然板着脸。

“吃东西不行的话,我们就去看喜剧电影吧……”林郁努力琢磨着程曦的表情:“还是去打游戏?”

“那些都是依靠外力。”程大少爷作威作福,顺便还戳了戳林郁胸膛:“现在是你在和我谈恋爱,应该靠你自己的力量来安慰我,不要想着借助别的东西……”

林郁的耳朵尖因为那句“谈恋爱”默默红了,继续努力思考:“我给你讲个笑话?”

“听不懂。”程曦靠在椅背上。

“那我给你表演个节目?”林郁绞尽脑汁:“跳个舞?”

“哦?”程曦饶有兴致地看着他:“你还会跳舞?”

“不会。”林郁老实地回答。

程曦继续靠在椅背上,兴致不高的样子。

林郁有点着急了,站起来凑近程曦进行观察,大概是想从医学上找出一点办法来,程曦也不说话,任由他观察自己。

最后林郁一咬牙:“那我去化学实验室给你偷点笑气来吧!”

【笑气:无色有甜味气体,是一种氧化剂,化学式NO,有轻微麻醉作用,并能致人发笑】



基于“笑气方案”因为太匪夷所思被程曦当场否决,林郁实在是想不到别的办法了。

程曦仍然一脸不爽地靠在椅子上,林郁犹豫了一下,也拖了一张椅子,坐在他身边,然后靠在他身上。

“嗯?”程曦询问地看着他。

“研究表明,靠在一起会产生安全感,并且帮助沮丧的同伴恢复信心。”

程曦目光锐利地看出林郁的闪烁其词。

“什么研究?对象是什么?”

林郁心虚地低下头:“黑猩猩。”

听到程曦半天没说话,林郁正犹豫要不要解释一下其实黑猩猩也是灵长动物,而且和人类相似度很高,程曦就先开口了。

“其实,我可以教你一个很简单的方法。”程大帮主眼睛眯得狭长,他眉眼长得最好,只是太明朗了些,眼睛一眯,就是女孩子最喜欢的腹黑男主角。

“什么方法?”林郁满心信任地看着他。

“你只要看着我说‘程曦,我很喜欢你’就够了。”程曦骗林郁进套:“鼓励是最容易让人恢复信心的方法。”

林郁觉察到了不对劲:“真的?”

程曦丝毫不给他动摇的机会:“你不是说要安慰我?”

“可是……”

“没有可是,”程曦打一棒子给一颗糖:“如果你把我心情安慰好了,说不定我会告诉你我为什么心情不好。”

如果加上音效的话,程曦这句话应该是“biu”地一声,直接戳中林郁心里的想法。

所以,虽然以林郁的迟钝,都觉察到了这方法很不靠谱。但是迫于程曦大棒加胡萝卜的政策,还是答应了。程曦自然不会给他想明白的机会,催促他赶快。

“程曦,”林郁的声音有点抖,抿了抿唇,:“我很喜……”

程曦表情严厉地看着他。

“我很喜欢你。”

程大少爷心满意足地笑起来,摸了摸林郁的头。

“乖。”

大概,这个世界上最让人开心的事,并不是小鱼努力“安慰”自己的样子,而且逗着小鱼玩的过程。



“林郁。”

“嗯?”

“有没有什么事,是你觉得自己要做一辈子的?”

“研究物理。”

“那如果有人告诉你这辈子什么都能做,就是不能做物理呢?”

“那我会过得很不开心。”

“有多不开心?”

“一想起来就会不开心,没有想起来的时候,潜意识里也会不开心。”

“嗯。”

“那你什么时候跟我说你今天为什么不开心?”

“等你能听懂的那天。”

其实,我已经说了。



很多人并不知道的是,程曦其实是个很豁达的人。

他小时候没有父母,也没心没肺地长大了,而且充分利用自己没有家长可以给老师叫的优势,在小学乃至中学里打出一片天,揍得别的小孩哇哇叫。除此之外,他并没有迁怒于代替自己父母“悉心照顾”自己的沈妈妈,而且和沈泽关系很铁。

对于那时候的他来说,父母只是一个缺口而已,男子汉大丈夫,人生终究要自己一个人走,如果自己的事情足够精彩,其实也不会有太多机会想起来。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中学之后他身边聚集了一堆奇奇怪怪的人,易云攸不说,南仲远是个享受生活的奇葩,陆沉是严肃端正的君子,至于晏斯梵,从他们认识他的时候,他就是现在这副懒洋洋的样子。

易云攸会做生意,南仲远会做菜,陆沉能做任何他决心做好的项目,晏斯梵虽然对什么东西都提不起兴趣,但却比谁都看得穿,至于程曦,他喜欢玩大的。

就像他和林郁说过的那样,零八年他成功加入MATA实业的股票卖空,挟裹在股市的大潮里载沉载浮,从那些商场巨鳄的牙缝间抢到自己人生第一桶金,当时他手持的股票市值足足八位数,当时不仅那帮损友对他五体投地,连香港都出动猎头公司要挖这名神秘的买手。

那是他过去十九年最开心的几天之一,香港股市下午四点收盘,一堆人在南仲远的别墅顶楼开庆功宴,当时正是夏天,繁星满天,夜风吹得太平山上树影翻滚,他端着香槟俯瞰整个城市的夜景。几个十五六岁的男孩子,不知道天高地厚,一个个对着灯火通明的香港大声喊话,连晏斯梵也大声骂了一句英文脏话,而程曦喊的是“我要征服这座城市!还有这个傻逼的世界!”

年少轻狂,少年意气,他以为自己能一直往前冲,这世界都挡不住他。他会征服这座城市,还有很多座城市,总有一天,他会站在最高的顶点,然后告诉那个人——那个连坐在他对面和他聊几分钟都不愿意的那个人:你为之抛下我十几年不闻不问的东西,在我眼中,不过是一座废墟!而我以后绝不会为了这些东西,抛下我的孩子,抛下我挚爱的人!这个世界都无法阻止我!

一夜疯狂,第二天酒醒过来,除了宿醉的头疼和几个七歪八扭倒在沙发上哼哼的朋友之外,眼前还站着老林,说秦夫人派他来接自己。

与那个人不同,“秦夫人”一年会见程曦两三次,有时候会给程曦准备衣服,有时候会询问程曦的近况。说起来,程曦小时候性格就很倔强,程曦第一次见她的时候大概只有三四岁,是由沈泽的母亲陪着。沈妈妈教他,见到她之后一定要叫秦夫人。但是三岁多的程曦一见到她,还是冲过去抓着她的裙子叫“妈妈”。不知道为什么,这么多年,程曦一直记得丝绸旗袍捏起来冰凉的触觉,和她当时并没有回应自己的表情。

后来程曦也渐渐学会叫她秦夫人。

这次见面的地方是一个高级会所,似乎比以往的都要隐秘低调,中式建筑的外观,院子里还摆着一缸一缸的荷花,雕花窗和槅门,在经过幽暗的走廊和一间间房间,最终推开的一扇,里面坐着和自己像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中年人。

要说不紧张,是不可能的,从小一直在找他的资料,新闻里短暂的露脸,报纸上的一鳞半爪,还有那些偶尔从沈泽母亲嘴里说出来的一句半句的形容词,看着别人的父亲,也会想自己的父亲是什么样子,只是他一直缺席,一直到程曦一个人长成今天的样子。

他的第一句话,是“我知道你在香港做的事了。”

十六岁的程曦紧张得说不出话来,明明昨天晚上才下过决心要证明给他看,要告诉他,就算没有他,自己也可以一样杰出。但是真正见过这个人,这些想法却成了在内心沸腾的岩浆,已经烧灼得心脏都开始疼,却仍然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但是。

程曦虽然激动,却不至于相信自己那点小打小闹会让他从北京跑到这里,八位数说起来多,在他眼里,也不过是一个尾数而已。

果然,他的下一句话是:“我希望,这辈子你都不要再做类似的事。”

是的,这辈子。

“如果你再做这样愚蠢的事,在你的兄弟们对你下手之前,我会先出手,至少我会留你一条命,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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