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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曦这辈子态度没这么恭敬过;连忙脱了大衣,林妈妈伸手过来接,程曦连忙推辞:“我自己放吧。”
“林郁,去拿毛巾来。”林妈妈叫林郁。
程曦坐在林家的沙发上——说是沙发,其实是矮榻,上面不知道是什么绣的卧具,花纹葳蕤又雅致,全然不是丝绸的冰凉,而是绒绒的,从一丝一缝里透出暖意来。
程曦转了转头,看见林郁正一脸认真地站在衣架前面,拿着毛巾擦自己的大衣。因为在家的缘故,他穿了一件白色兔毛的毛衣,瘦了很多,脚上踩着柔软的拖鞋,神色专注地把雪从衣服上擦下来,这场面让他觉得温暖。
“喝茶。”林妈妈把一杯热气腾腾的茶摆在他面前。
“谢谢伯母。”程曦恭敬地端起茶杯喝了一口,他虽然不跟在父母身边长大,但沈泽家家教也挺好,青年修长的手指悠闲地托着官窑瓷盏,眉目俊美,态度雍容,就算是尝了一口茶水之后,仍然面不改色,镇定自若。
林妈妈在他对面坐了下来。
“我不会泡茶,只怕糟蹋了好茶叶。”林妈妈端详着他。她母家是川蜀人,是俊秀山水里养出来的钟灵毓秀的佳人,从年轻时就泡在古董堆里,五千年文化积淀,虽然比林家另外两个人懂人情世故得多,心里的价值观,其实也是远离世俗的。
“伯母泡的茶很好。”程曦昧着良心夸赞:“大年夜还冒昧拜访,程曦真是失礼。”
“不打紧,你是小郁的朋友,难得上门,晚上留在这一起吃顿饭。”林妈妈客套之余,态度仍然是疏离的:“小郁平时话少,也没怎么和我们说过你。”
程曦神色恭敬:“我前段时间跟小鱼闹了点误会,今天是来赔礼道歉的。”
林郁戴着眼镜,小心翼翼地在两个人后面走来走去,林妈妈朝他招了招手:“小郁,过来。”
林郁轻手轻脚地坐了下来。
他不是很自信的人,尤其不擅长应对这种场面,就算坐下来了,还是有点紧张,盯着程曦的脚尖看。
程曦控制住了自己想伸手摸摸他脑袋的欲望。
“小郁在这里,有什么事你们说开了也好。”林妈妈站了起来:“我去看看厨房里怎么样了……”
“伯母。”程曦叫住了她:“我想我今天晚上说的事,林郁未必能听懂,我不希望他在不明白的情况下做出任何决定,请你留下来,如果可以的话,希望伯父也能听一听。”
林妈妈看了一眼正埋着头的自己儿子。
“好,那我就听听你想说什么。”林妈妈坐了下来:“至于他爸爸,小郁听不懂的,他爸爸更加听不懂,我回头再跟他解释。”
程曦伸出手来,握住了林郁的手,林郁本能地缩回手,但程曦的态度却很坚决,林郁惊讶地看了程曦一样,被他神色坚定的眼睛看得也安心下来。
“我叫程曦,是和小郁一个学校的学生,我大学学的是企业管理或者是国际贸易,是我随便选的。我的父亲是程则钧,我的母亲是林辰碧,外界都称呼她为秦夫人。我小时候被寄养在我母亲的好友家里,我是私生子。”
林妈妈稍微有点惊讶。
程则钧这个名字太过如雷贯耳,她因为收古董的缘故,也常跑北京,印象中那是个威严得如同雕塑一般的中年人,印象中,五官确实和面前的青年极其相似,尤其是眉眼,简直一个模子拓印下来的。
“出于保护我的缘故,我父母这些年来都尽量减少与我的接触,我直到15岁才第一次和我父亲见面。”虽然在父母面前如同刺猬一般叛逆,但是在外面,却用最隐晦的词语掩饰自己父母的失职:“我个人很喜欢金融业,上大学前曾经玩过一段时间股票,因为动静有点大,所以我父亲亲自和我见面,提醒我以后要低调行事。”
这大概是程曦第一次在别人面前这样坦诚地提及自己的身世。
没有怨怼,没有愤怒,小时候也许心里忿忿不平,但到了今天,他对父母的要求变得很低,只要他们一辈子不管自己就好。
他并不觉得羞耻,或者悲伤,时间确实是最好的灵药。或者,比时间更让人觉得温暖的,是林郁此刻看着他的眼神。
真的是太善良的人,也太喜欢他,所以听到这些话,林郁的表情比他还悲伤,握着他的手也渐渐用上了力。以前程曦不想提这些事,除了怕林郁被卷进来,也害怕林郁露出怜悯的表情。他希望林郁一直是天真的,正直的,不用知道这世界上有那么多的无奈,那么多能毁了人一辈子的东西。他希望林郁永远是那个振振有词地跟他说“爱情是很好的东西”的小理科生。
这世界上有很多丑陋和冰冷的东西,他见得太多,所以希望林郁一辈子都不要接触。
“那你对自己的人生有什么打算呢?”林妈妈问,无论程曦的故事有多悲惨,她最在乎的还是他会不会伤害林郁。
“以前我懒得去想,遇见林郁之后,我想是时候想想这个问题了。所以我先和林郁断了联系,然后在我父母那里,和他们商议了一段时间。”程曦把这几个月来的争吵、威胁、囚禁、打压、乃至于秦夫人私宅里那场暗杀都归结于“商议”两个字,轻描淡写,一笔带过:“现在我父母那边已经决定放我自由发展。”
林郁松了口气。
程曦觉得好笑,摸了摸他的头。
林妈妈都看在了眼里。
“如果真如你说的那样,你和林郁的人身安全都没有问题的话,阿姨也不会反对你们在一起。”她不是像林爸爸一样不通世事的学术家,深知程曦的身份代表的是什么意义:“但是如果林郁的安全受到威胁,或者局势发生变化……”
“我会一力扛下。”程曦平静地回答他:“曾经我想等到一切都全部稳定下来,平安无事两三年,再来找林郁。但是我父亲告诉我,没有人可以代替别人做决定,我应该让林郁知情。”
虽然,林郁不一定听得懂。
“小郁,你怎么说?”林妈妈对林郁的理解能力有所了解:“你听懂了吗?”
林郁神色有点焦急。
“我只听懂私生子的那一部分。”
程曦对他的反应意料之中,伸手摸着他的头,刚想要说没关系,林郁握了握拳头,像是做了个莫大的决定,然后抬起眼睛,直视着他。
“但是,我有一件事要问你。”
林郁平时性格温和,难得有这样直指人心的时候,林妈妈都听下了话头。
程曦勾了勾嘴角:“什么?”
“你上次在南仲远家的阳台上说的话,是喜欢我的意思吗?”林郁说着让人莫名其妙的话,神色却比做最顶尖的物理实验还认真:“这几个月,我一直在想我们分手的原因。以前你不喜欢我,我喜欢你,但是我们可以在一起。分手的时候我还是喜欢你,我用控制变量法算了一下,是不是因为你喜欢我,所以要和我分手?”
“你说你不和喜欢自己的人谈恋爱,也不和自己喜欢的人谈恋爱。我想你刚才说的话就是原因,我一直是喜欢你的,你和我分手,是因为喜欢上我了吗?”
林妈妈被这一堆话绕了一顿,自觉起身去厨房看林爸爸去了。
林郁执拗地盯着程曦的眼睛,过去的日子里,他表现得太过温和,以至于程曦忘记了,眼前的这个小理科生,其实也是打破砂锅问到底、不得到一个准确的答案绝不会罢休的资优物理生。
程曦笑了起来。
“这样说,其实也可以。”
“所以小鱼,你还是没弄懂我刚刚说的话吗?”
“我弄懂了百分之二十。”
“早知道我就不等伤养好再来了。”
“你受过伤了吗?在哪里?”
“已经好了。我本来已经做好挨打的准备,或者挨骂也可以,所以等伤好一点再过来,免得你下不了手。”
……
“其实我觉得我不是对社会规则的理解能力有问题,而是理解速度比较缓慢。像上次你在南仲远家的餐厅说的话,我现在已经听懂了。按照这个速率来算,等到明年的时候,我应该就可以理解了。”
“嗯。”
“如果到时候我想打你的话,我会提前一个月提醒你的。”
101阳春
相比于林妈妈来说;林爸爸这一关实在是太容易过了。
虽然知道家里有客人在,但林爸爸仍然埋头在厨房对付牛肚,一点出来看一眼的意思都没有。等到他终于忙完了出来了。事情都谈完了。
他眼镜度数和林郁差不多,两个人像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只是他更不修边幅些,头发乱糟糟的,皮肤苍白,穿一件皱巴巴的衬衫这和林妈妈没关系;林妈妈虽然厨艺很惊人;但是衬衫还是会熨的;只是林大教授忘了换而已。
程曦反应很快;立刻站了起来:“伯父好。”
林爸爸走路像梦游,被他吓了一跳,扶了扶眼镜:“哦,你好。”大概是不知道要不要握手,紧张地在裤子上擦了擦手。
“这是林郁的朋友。”林妈妈在旁边说:“你们坐一会儿,菜很快就好了。”
程曦已经两次尝过林妈妈的手艺,出于对健康的考虑,他及时地挺身而出。
“我来帮忙吧,”他笑得温良无害:“我朋友是开餐馆的,我跟他也学了点菜式。”
要是南仲远听到这段话,只怕下巴都要掉下来。
要知道,程曦这些年在他店里,别说动手,碗都没伸手拿过,更何况是自己动手做菜了。
不过更让他吓掉下巴的,是这个大年夜他接到的那个电话。
彼时南家正是阖家团圆的时候,南家老太太尚在,一家人和和美美热热闹闹,父辈都在一起喝茶聊天谈时事,小辈们都躲到楼上或者坐在客厅里玩手机,当透明人。
南仲远在小辈里算比较讨喜欢的,一个是因为他排行第二,不像他大哥一样早早进了公司;苦大仇深,少年老成。但是在长辈面前,他又比后面那些叔伯家的小孩多些存在感。另外他性格也算温和,算是小辈和父辈两边都吃得开。
程曦打来电话的时候,他正笑眯眯听自家叔伯谈论最近商场新锐,结果手机一震,新锐中最耀眼的那个直接打了电话过来。
他接了起来,往龙血树后面走。
“程少,新年好啊?”他笑眯眯问。
“少废话,”程曦站在厨房里,环视流理台上的食材:“这里有牛肚,整条鱼,牛肉,鸡肉,鸭掌鸡爪,各种蔬菜配料,给我把能做的菜谱发过来。”
南仲远惊呆了,看了一下手表:“你准备开餐馆吗?”
“别卖萌。”程大少爷翻了一下洗好的层层叠叠的蔬菜,更加不耐烦了:“我要做饭,快点发过来,你的店不想要了?”
“别别别!”南大店主连忙说好话:“你拍个照过来,我好判断一下。”
程曦拿着手机开始拍照。
在他发图片的时间里,南仲远一直在絮絮叨叨:“程少你怎么沦落到要自己做饭啊,你平时十指不沾阳春水,这大过年的……”
“闭嘴。”程曦态度不很耐烦,但心情显然是不错的。
南仲远也不生气,絮叨了一会儿,忽然恍然大悟:“你不会是在小鱼家吧?”
程曦的眉毛挑了起来,“嗯”了一声,这一声并不算默认,而是尾音上扬,带着点反问的意思,大致可以翻译为“你好奇心这么重是不是不想要你的店了?”
“没事没事,我就随口一问。”南仲远连忙转移话题,看了一眼图片,思索片刻,灵光一现:“你就做火锅嘛!”
“什么火锅,配料多少。”程曦认真得很。
“你别挂电话,我指挥你做。”南仲远身为厨师是很合格的:“有电磁炉吗?好,弄口汤锅来,现在开始找东西,小鱼家是川菜口味,你找菜油,就在流理台最右边,干辣椒挂在挂钩上,葱姜蒜,豆瓣,最好是郫县豆瓣,我看刀架下面的就是,其余的大料用五香粉代替就好……”
程大少爷虽然态度不甚好,做事还是颇积极的,按着南仲远吩咐,在炒火锅底料之前先把鱼抹好盐,用料酒和葱姜蒜腌着,五花肉也腌好。鸡肉就剁碎混好配料扔进高压锅里,等出锅再加盐,鸭掌鸡爪都焯过水,时间紧迫,要糟要卤都来不及,南仲远让他烧一锅水,放好葱姜老抽,盐和冰糖调好味道,然后中火放在锅上煮,虽然有点不伦不类,但是只要入了味,还是好吃的。
南仲远在厨艺上确实成了精,程曦悟性再高也是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少爷,厨艺深浅,其实不在于菜式,而在于火候,所以南仲远选的都是不怎么需要火候的菜,火锅自然不用说,配料他都是按勺子算,几个干辣椒几勺盐,一丝不苟。鱼可能麻烦点,煎熟就好,不强求。鸡肉只要不烧焦,怎么炖都好吃。至于鸭掌鸡爪只要不煮到烂熟,都算好吃。
指点了半天,他八卦心又起来了。趁着程曦在炒火锅料,心情好,旁敲侧击地问:“是你自动请缨还是上面的旨意啊?”
“你管这么多干什么。”程曦炒着火红的火锅底料,根本不回答他。
其实这两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