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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盛广场里,智尸和丧尸收集的物资不少·“基地”一行人也就ko来个人,几辆车,众人给“老大”留了辆代步的车,把剩的车都装满了物资后·也只搬走了不到十分之一的物资,嗅觉男道:“走吧,回‘基地,后,再派几辆车来。”
断腿男冷笑道:“白痴,‘老大,急着让我们走,明摆着就是想自己单独处理一些事情,这些物资放在大楼里·又不会自己长腿走,啥时候都可以来搬,可我们要是无意中撞破了‘老大,的好事,可有你好看的。”
嗅觉男一愣,却也明白断腿男话虽然说得不好听,却在理,挠了挠头道:“那我们先回‘基地,吧,反正给老大留了车·他自己随时能回来。”
当“基地”众人离去时,“老大”正在联盛广场里溜达着,寻找着女智尸留下的痕迹·他一直探索到了顶层的总经理办公室,女智尸无意中留下了线索,她光着脚从办公室里出来时,在走廊里留下了一个个脚印,虽然智尸在努力模仿人类的生活,但它们毕竟还没聪明到会每天清扫楼道的地步,所以楼道走廊里,留下了女智尸的脚印,别的智尸丧尸不得到命令是不会到总经理办公室来的,所以这些脚印得以完整保留下来。
“老大”跟着纤细的脚印·走进总经理办公室,细细查看着躺过后又被揉成一团的床单,卫浴间里擦过的毛巾扔在台盆边,淋浴间旁边还有换下的几件衣服,“老大”喃喃自语:“呵,小日子过得不错嘛·居然还懂得洗澡。”
走到办公桌旁时,“老大”注意到了一叠便签纸,那便签纸就放在桌子中间,似乎被人用过后,随手就放在了那里。“老大”取过便签字,眯着眼睛看了看便签字上有淡淡的印迹冯臻臻在写字时,无意中将便签纸垫在了下面,在下一层的纸面上,印下了痕迹。只不过,这字迹很淡,“老大”对着光看了半天,才辨认出“冯臻臻”三个字。
“老大”抚摸着便签字,如获至宝,这便签纸上的撕痕很新,上面也没有积尘,分明是刚刚用过的——是女智尸用过的。
“冯臻臻。冯臻臻。”“老大”喃喃念叨着:“了不起,真太他妈的了不起了,一个会写字的、有名字的智尸!”他咯咯咬着牙:“冯臻臻,不管付出多大代价,我也一定要得到你!”
“老大”回头看了看床,那上面有冯臻臻用过的床单,以及自己从卫浴间里拿出来的擦拭过的毛巾、衣服等,“老大”走到床边,鞋子也没脱,就躺了上去,伸手把床单、毛巾、衣服都盖到了自己身上。
床单上,留着冯臻臻出过的汗,毛巾被她擦过身,衣服湿了后,还没完全干,但“老大”盖着这些脏衣物,却象盖着这世间最柔软最舒适的被子一样,他甚至捧起衣服,蒙在自己脸上深深呼吸着,似乎这样,“老大”突然觉得脸上有些痒痒,他放开正抱着的毛巾,在脸上摸了一下,摸到了一样东西,他举到眼前一眼那是根毛发,一根微带卷曲的毛体。
“老大”盯着毛发只看了两眼,就知道这是哪里来的,这分明是冯臻臻下身的毛发。
“老大”的呼吸突然粗重起来,虽然他至今没当面见过冯臻臻,但他已经能在脑海里构勒出这个绝色女智尸的影子。
“老大”突然怪叫一声,猛地从床上坐了起来,飞快地脱下裤子,低头一瞧自己那话儿,在经过长久的沉寂后,今天居然有反应了!
“老大”丧失的不仅仅是味觉,在此以前,他的下身那话儿就开始出现了异常,一开始,是特别持久,这还让“老大”很得意了一阵,甚至试了试夜御六女的疯狂,但渐渐的“老大”就发现了不妙-,那话儿的持久,是因为感觉越来越迟钝,需要长时间的刺激,才能达到**。更糟糕的是,在味觉丧失后,那话儿也再没有了反应,无论自己用什么方法,都不能让它再挺立起来。
如果说“老大”能容忍自己丧失味觉的话,那么那话儿的无能,是他绝不能忍受的,一个不能举的男人,还算是男人吗?自己拥有甬港市所有幸存者羡慕不已的“基地”,可自己却成了一个太监,这样的“活着”,又有什么味道!“老大”甚至不敢去第一医院让医生给自己看下身的病这要是流传出去,“基地”里的人不敢当面说,但背地里肯定会取笑。
但是,现在,对着冯臻臻的一根下体的毛发,“老大”居然破天荒地重振雄风!
“老大”毫不迟疑,脱光了全身的衣服,然后,一只手举着那根毛,一只手开始在下身动作,他的眼睛盯着毛发,却犹如盯着一个全裸的美女,半个小时后,“老大”大吼一声,腥臭的脏物从他体内喷发了出来,落到了床上。
“老大”呵呵地怪笑起来,喃喃道:“冯臻臻,冯臻臻,你是我的,你是我的!就算是把甬港市翻个底朝天,我也要得到你!”
冯臻臻并不知道,自己已经被一双丑陋的眼睛盯上了,她现在正跟随在封海齐身后,搜集物资。
封海齐正在用望远镜观察街道对面的一家小超市,超市里,有几个黑影在闪动,那是丧尸。
对付这几只丧尸,并不在封海齐的话下,但封海齐并没有立刻行动,而是继续观察着,他似乎着等待着什么?
他并没有等太久,不一会儿,几只丧尸就从小超市里走了出来,蹒冯臻臻从封海齐背后探过头来,悄声道:“封叔叔,那超市里的丧尸已经走了,我们快过去找东西吧。”
封海齐扭过头来,一脸严肃:“小冯,我们有麻烦了!大麻烦!”
第三百七十章卫生巾那点事儿
封海齐的脸色很认真,但冯臻臻却很纳闷麻烦?会有什bk麻烦?这几天封海齐带着冯臻臻到处找物资,每次接近建筑物前,冯臻臻总会事先把里面的智尸丧尸赶走,封海齐只要轻轻松松进去拿东西就是了。哪来的麻烦?
冯臻臻指了指已经空无一“尸”的超市:“封叔叔,这里面没丧尸了,有什么麻烦的。”
封海齐摸着下巴:“正是因为没有丧尸了,我才说这是个大麻烦啊。”
他解释道:“小冯啊,你想想,这几天下来,我们每次出门寻找物资,就很少遇到智尸丧尸,有时候不小心遇上了,那智尸丧尸就莫名其妙-离开了原地,这一路下来,要多顺利有多顺利。”
“一开始,我还以为只是我们两人运气好。可天天都这样子,就有问题了,这哪儿是运气好啊。分明是有智尸给我们布了一个大陷阱。那只隐藏在幕后的智尸,这是故意一步一步引着我们往它布下的陷阱而去,现在这一切,只是在打消我们的警惕性,一旦我们踏入隐藏的陷阱后,它就会发动。”
冯臻臻心里涌起一股欢乐,封叔叔,你说的布陷阱的智尸就在你身边呢,只不过想让你方便一点收集到物资,怎么就被你误会成陷阱了。
冯臻臻不动声色,脸上还带上略为焦急的神情,问封海齐道:“封叔叔,那我们怎么办?”
封海齐捶了一下拳头道:“我要是没发现这个陷阱倒是危险,但现在已经被我提前发现了,那只智尸可也尝下什么叫‘偷鸡不着折把米,了,这个小超市里空间狭窄,想来也不可能是智尸最终陷阱所在地,我们进去,把里面的物资搬个空,今后再不往这方向走就是,让那只幕后的智尸傻等着吧。”
封海齐自以为妙-计在手·认为智尸在发动陷阱之前绝对不会对自己和冯臻臻下手,居然一反往常小心谨慎的态度,大摇大摆进了小超市,翻出几个编织袋来·开始装运物资。
冯臻臻边往编织袋里塞东西,边想着,封海齐说今后再不往这个方向走,正合她的意,这几天在外面转悠,她已经发现了封海齐的女儿封诗琪的体味。
虽然封诗琪留下的味道随着风吹日晒雨淋,已经淡了不少·远没有她留在纸条上和咖啡厅里的气味浓,但冯臻臻依然还是嗅到了。她正想找个机会,让封海齐寻着气味的方面找过去,和自己的女儿来上一场“偶遇”,只是不知道这话该怎么说,总不能对封海齐道:“封叔叔,我嗅到你女儿留下的气味了,你现在找的方向是错误的·咱们掉个头,往这个方向找吧。”
现在倒好,封海齐疑神疑鬼以为前方有什么智尸的埋伏·今后要换个地方收集物资,自己正好在旁劝说他往封诗琪留下气味的方向走,这样不露痕迹又皆大欢喜。等封海齐找到自己的女儿封诗琪,也该到了自己离开这个老好人身边的时候了吧,在他身边这几天,冯臻臻学到了很多“做人”的“技术”,听着封海齐的打算,找到女儿后,要去找那个什么崖山的王路,自己是不可能跟着去的。
冯臻臻心里藏着一个念头·那就是离开封海齐后,就凭着这几天自己学做人的成绩,去和别的活人打交道,她早就发现,自己的体能有种冲动,这种冲动让她要去寻找一个人·一个非常非常特殊的人。这个人,关系着自己为什么是这样与从不同的一只智尸。
没错,自己虽然是智尸,但绝对是独一无二的。冯臻臻跟着封海齐,这几天看到了好几只智尸,可它们,没有一只和自己一样,不要说语言能力了,就连外貌,自己也与那些智尸有着天壤之别。再回想起在联盛广场里自己的那些智尸手下,也都与自己不同。
冯臻臻想过,自己并不可能天生就是这样的,当自己在联盛广场的总经理办公室里清醒过来之前,自己可能也和那些智尸一样,但是,有什么东西,让自己觉醒了,让自己进化了,脱胎换骨,浴火重生。
冯臻臻不知道那是什么,但她潜意识觉得,那和一个特殊的人有关。
所以,她要混入人群,寻找那个让自己觉醒的人。
找到他以后做什么?冯臻臻并不知道,但她下意识地认为,那个人,可以让自己变得不一样,比现在还不一样。简单地说,就是,让自己更像一个人。
冯臻臻正在发怔,封海齐在货架上挑选着物资,并不是所有的东西都需要带回咖啡厅,有些发霉变质的自是不能带,还有些是根本用不上的,比如说卫生巾,这玩意儿对个大老爷们有个屁用,封海齐的手划过一排卫生巾,突然一拍脑门:“嘿,看我这记性,这种玩意儿我用不上,你们姑娘家可有用啊。”说着,连忙取了几包来,塞给冯臻臻:“小冯,你收起来吧。”
冯臻臻摸不着头脑,看了看手里的小包,捏了捏,那似乎是一种厚软的纸巾,和上次自己上卫生间时,封海齐塞给自己的差不多,只是要更厚更软些,当然,也更小点。
但是,那卫生间里的纸巾自己从来没用过,虽然用它擦过下身,可自己的身体很干净,也不知道用来擦什么,现在自己就更不知道,手里这种奇怪的小纸巾有什么用了。只是,封海齐这样郑重地交给自己,说明这东西对女性人类有重要的用处,冯臻臻不想被封海齐看出自己的异样,连忙把它收了起来。
这个小超市并不大,但东西却不少,似乎在生化末世降临后,就被丧尸占据了,所以居然没有被幸存者搜刮过物资,封海齐装了满满三个编织袋,才心满意足地招呼冯臻臻道:“走,小冯,回家吧。”
这天晚上,咖啡厅的晚饭比往日要丰盛,当然·所谓的丰盛也只不过是方便面上浇了番茄酱,过期的午餐肉罐头换成了保质期内的红肠,噢,还有两个真空包装的咸鸭蛋。这种路边小超市里·又能有什么好东西,连大的真空包装鸡鸭等食品都不一定有。
用西餐叉吃咸蛋,这让冯臻臻有点为难,她摆弄了半天,才一刀把给切开了,立刻咸蛋里的红油流到了碟子里。
封海齐早把咸蛋剥了壳在嘴里大嚼了,边还品头论足:“红心带油·还算不错,就是咸了点。说起来,崖山的王路做咸蛋皮蛋很有一手,上次在山上我们被尸潮围困,吃那些蛋吃得都快吐了,可现在回过头来想想,又挺怀念那味道的。
冯臻臻小心地用调羹舀着咸蛋黄,这个“崖山的王路”她这几天听封海齐不知说起多少遍了·听他的电台呼叫也听了好几回,不知为什么,冯臻臻觉得这个王路的声音有点耳熟·当然,这肯定是自己的错觉,就算自己的听觉远远超过常人,可是这电台里的声音都是有些失真的,自己怎么可能听得出来远在不知名的崖山的王路的声音呢。
冯臻臻终于开口问题:“冯叔叔,你说的那个王路,到底是个怎么样的人啊?”
封海齐搅了搅面条,他有点不太习惯面条拌番茄酱,依着他的心思,倒些酱油更好·但这面条是冯臻臻亲手烧的,不给小姑娘面子可不行,一边往嘴里塞,一边含糊地道:“王路啊,这就是个混蛋家伙,胆子小得要命·办事情没头脑,自私自利又目光短浅,喜欢装腔做势,做事顾头不顾腚。”
冯臻臻傻了眼,虽然她还不能完全理解封海齐话中之意,但多少听得出,这些句子里,没一句是好话。
封海齐终于停止了数落,用餐巾纸抹了抹嘴边的番茄酱,叹口气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