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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纯依靠武力,人类幸存者永远不可能消灭这世上所有的丧尸智尸。人类唯一正确的办法,就是固守据点,抵抗住丧尸大军的一次次进攻,然后等着,等丧尸们最终活生生饿死。
说到底,就是个“耗”字,看谁耗得过谁。
这个道理,冯臻臻也懂,她早就发现,有食物可吃的丧尸的脑电波。就比经常饿肚子的丧尸的脑电波要强得多,也正因为此,她强令手下的丧尸智尸改吃人类的食物。因为她明白,活人不仅越来越难捕捉,而且早晚是要吃完的。当世上最后一个活人被丧尸吃掉时,丧尸又不可能自相残杀。互相吞食,所以,改变饮食习惯直接关系着丧尸这一种族的生死存亡大事。
冯臻臻不知道,生化病毒为什么让丧尸如此嗜血,但她却靠自己的摸索发现,丧尸其实不吃肉也能活。这并不奇怪,人,原本就是杂食性动物,也许血肉等蛋白质更有营养,但不吃人肉吃猪肉牛肉罐头甚至吃素,丧尸也能很好的存活。
冯臻臻最大的愿望是,终于有一天,丧尸自己劳作就能养活自己,但这,真的很难很难,看看窗外的自己的下属们,虽然已经习惯了罐头饼干,但让它们种田就抓瞎了,这几个月来,硬是连根青菜都没种出来。
可留给冯臻臻的时间却越来越短了,因为城市里的食物正在一点点减少,幸存者在收集食物,一些改了胃口的丧尸和智尸也在收集食物,再加上食物本身也在腐烂变质,生化危机暴发前仓贮的食物,早晚有一天会耗尽的,只有自力更生,才是唯一的生存之道。
但偏偏这个时候,王璐却跑来告诉自己――赶紧拯救你自己吧,要不然,你就会变成一只白痴丧尸了。
冯臻臻自从和王璐相遇以来,第一次难得认同王璐的意见:“你说得对,那些――那些异端真的很危险。我就遇到过,还差点被他……”
王璐大惊:“差点被他杀了吗?见鬼,你能逃出来真是命大。到目前为止,我还没找到好的对抗这些异端的办法,前几天我到甬港市刺杀势力最大的幸存者团伙首领叫什么‘老大’的,结果陪上了好不容易训练出来的一帮手下,也没得手。”
冯臻臻垂下了长长的睫毛,自己遇上的那个异端,好象并不是在杀自己,倒好象,是要做下流事,只不过,这就不用对王璐说了,要不然,他那张大嘴又不知道会说出什么难听话来。
王璐自不知道冯臻臻的这些小心事,冯臻臻脑电波之强不在他之下,他不可能去翻看她的记忆,自顾自絮叨着:“冯臻臻啊,等你彻底觉醒后,除了帮助那些没有觉醒的使者外,就是要尽最大努力消灭那些异端!我有种直觉,我们不能让这些异端逐渐成长起来,要不然,他们将成为选民和使者最危险的敌人!”
冯臻臻撩了下长发:“你离开这里后,要去哪里?”
王璐挠了挠头:“去北京。”
冯臻臻呆了呆:“北京?你是说……”她虚空往北方指了指:“那个北京?”
王璐点了点头:“是啊。”
冯臻臻瞪着王璐不知该说什么好,半晌才道:“北京……你知道有多远吗?如今又没飞机,高铁和船……也没有,就算是高速公路,我想很多地方都堵塞不通了吧――看看动物园前的那条鄞州大道就晓得如今的交通状况了。你巴巴地跑到北京,却是为什么?”
王璐叹了口气:“没办法,我有我必须要到北京的理由。”
冯臻臻不禁有些好奇,王璐已经觉醒,正象他自己吹嘘的,是神的宠儿,天国在人间的使者,无忧无虑,无牵无挂,当真比神仙还逍遥自在,有什么事,逼得他不得不千里迢迢跑到北京去呢?她忍不住问道:“到底为什么非要去北京?”
王璐脸上,居然第一次露出了尴尬的神色,这一次,似乎不是表演,而是真的,他咳嗽了一声道:“其实,那个,好吧,大丈夫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是这样的,我虽然已经完全觉醒,记忆也都恢复了。可问题是,我的一些生理机能还没有全部恢复。比如说,我没有感觉。”
第四百五十七章王者归来
冯臻臻一怔:“可是,没有感觉不正是我们智尸――嗯,使者(冯臻臻也觉得使者可比智尸好听多了)天生的吗?如果有了感觉,那我们不也像普通人类一样会感觉到疼痛吗?”
王璐挠着头:“这个,话是这样说……可你也知道,有时候真是很不方便,不能做那个事,实在是少了人生一大乐趣,就算是做神仙,也没说不能做那个事啊,吕洞宾还三戏白牡丹咧……”
冯臻臻睁着一双细长的妙目,根本听不懂王璐在说什么,王璐最后一拍腿:“唉,我实说了吧。”他一指自己的下体:“我虽然觉醒了,可下面的**却没醒,一点感觉都没有。你说这食色性也,没有性生活,这还过什么日子啊。这不是整个儿是活太监嘛。不瞒你说,今天看到你这样的美女,我第一反应就是和你圈圈叉叉,可问题是这货一点都硬不起来,就是个银枪蜡样头,做人――不,做使者做到这个份上,也太坑爹了。”
冯臻臻没想到王璐居然动过这样龌龊的心思,忍不住呸了他一口,但好奇心却更甚:“你――你那里有问题,和去北京有什么关系?”
王璐坦然地道:“因为我妻子是北京人啊,她的老爸老妈以及三个姐姐一个弟弟,都在北京。我想着,我是吃了妻子觉醒的,也许,再吃她几个直系的有着同样基因的亲人,能让我重新拥有感觉也说不定。”
冯臻臻看着王璐,不知该说什么好,这厮,说到底,还是想吃人,不对不对,不是想吃人,他其实。真正想做的,还是一个人吧。
有着五情六欲的,知暖懂热的人。
虽然他口口声声说什么自己是神的使者,可不能做一个真正的人。还是让他很痛苦吧。为了重新拥有这一份身为人的感觉,他甚至要跑到北京去。难道他就没想过,也许他妻子的亲人,早就被吃了或也变成了丧尸智尸,他的那一份希望,有多渺茫吗?
在宗教狂信徒的外表下,在智尸的身躯里。也许,依然有着那个身为活人时的王璐的灵魂存在吧。
王璐踢了一脚地上的原木一号:“冯臻臻,这家伙我就送给你了。”
冯臻臻无奈地道:“我说了,我不会吃人的。”
王璐笑道:“不是让你吃的,这家伙不是认得崖山的王路吗?还和他有不共戴天之仇,你要找王路,正好用得上他。”
冯臻臻神情一动,但她很快就摇了摇头:“不。我自己会去找王路的。”王路,如果真是自己记忆中那个光头男子的话,肯定和自己有着非同一般的关系。自己带着他的仇人上门,这算什么。
王璐暗中点点头,有门,这冯臻臻口口声声说不吃人,可心里早就起了去找王路的心思,嘿嘿,这两人,不,一智尸一活人一见面,那绝对是天雷勾动地火。圣餐对使者有着特殊的诱惑力,到时候,看这冯臻臻能不能忍得住不吃王路。
王璐又踢了地上的原木一号一脚:“别装死,我早听见你的呼吸声了,美女不要你,你想不想跟我走?”
原木一号挣扎着撑起身。不敢置信地道:“你、你不吃我?”
王璐摸了摸下巴:“本来嘛是想吃了你补补营养的,但现在我有个更好玩的想法。”他弹了个响指,对冯臻臻道:“冯臻臻,这个家伙,可是崖山烂泥王路的仇人,我会养着他,还会努力把他养得结结实实的,然后放他回崖山找王路报仇。你如果不抓紧时间把王路给吃喽,等被这个家伙杀了王路,那你可就是竹篮打水一场空了。哈哈哈,妙,妙,我这个神来之笔实在是太妙了。”
冯臻臻哭笑不得,这个王璐,颠三倒四,就是要逼着自己去吃王路,真是,拿他没辙。
原木一号却来了精神,强撑着一口气,扑到王璐脚底下,死死抱着他的裤腿喘息着道:“这位大爷,你如果帮我报这大仇,你就是我活祖宗,我做牛做马报答你。”
王璐仰天大笑:“有趣有趣,好玩好玩,你们这种生物,可不就是我们的牛马吗?想用就用,想吃就吃。跟我走吧,能不能活下来报得大仇,就看你自己的命硬不硬了。”
原木一号倒也硬气,听了王璐的话,从地上捡起冯臻臻撕下的带血的纱布,哆嗦着重新裹在伤口上,咬着牙站了起来,一拐一拐站到了王璐身后,摆明了要当条忠犬。
王璐冲着冯臻臻挥了挥手,扬长而去。
冯臻臻看着他的背影,突然提声嚷道:“你的妻子这样爱你,你就没有一点内疚之情吗?”
王璐头也不回脚也不滞,朗声道:“她的血,她的肉,她的基因,已经和我融为一体,她,永远和我在一起。她,将和我一起永生。”
疯子!
冯臻臻站在窗口,怔怔地发着呆,天色已经暗了下来,王璐带着枪手丧尸和受伤的活人早已经走了,那个活人,那个王路的仇人倒也硬挺,血从纱布里渗出来,滴落到地上,随着他的脚步洒了一路,他居然也跟上了王璐。这人,要是真的活了下来,肯定是崖山王路的一个大敌。
也许,自己那时应该把那活人留下来,然后,杀了他,省得他给王路找麻烦。
可是,自己不是下定决心不杀人不吃人的吗?为了救一人,而杀一人,这,又算什么?
如果说,为了救王路,自己可以杀一个陌生人的话,那么,为了喂饱自己的下属丧尸们,去杀一个人,又有什么区别?这样推理的话,为了全体丧尸的生存,这个地球上的所有生物,包括人类,都该死。
不,不,这不对,这一定有问题,人,不该杀人。不该吃人。
可是,如果自己的记忆没出错的话,人,其实也是杀人的。而且,还杀过很多很多人,就连如今已经数量很少的幸存者,也在互相杀戮。
如果人能杀人,为什么自己不能杀?
自己杀了人,再吃了人,还不浪费那一身血肉呢。
冯臻臻站在窗口。如果有人站在近旁就会看到,她的眼睛越来越红,红得,仿佛在滴血。
冯臻臻的内心最深处,有什么在呐喊――吃了他,吃了王路,只有吃了他,才能救你自己。这世上的一切。没有什么能和你自己的生命相比!他死,你活!
冯臻臻的手紧紧握着,手心里。有张纸条,上面写着“我是智尸”,“我是人”,她用力之紧,几乎要将纸条揉烂了。
雅戈尔西装的智尸正在湖边的“田”里,指挥所有的丧尸智尸收工回家睡觉,这又是冯臻臻定的规矩,虽然丧尸不需要睡觉,但静止不动,能减少能量的消耗。
突然。雅戈尔西装的智尸感到一阵狂暴的脑电波席卷而过,它刚明白过来,这是在望湖楼餐厅的主人冯臻臻又失控了,就立刻陷入了一片混沌中。同样和它陷入混沌的,还有所有的丧尸智尸。
“智尸,是智尸!智尸又来了。它们在指挥!”鄞江镇四明东路防线上。一个疲惫至极的武装部的小伙子失态地乱嚷嚷起来。
是的,智尸们再一次指挥着丧尸们冲了过来。
在奚加朝连续几次让进攻的丧尸们“被自杀”后,智尸们停止了进攻,崖山的防守者争取到了难得的休整时间。
然而,五天后,丧尸们又一次进攻了,这一次智尸们再次混杂在丧尸群中,进行了近距离的精确指挥。
奚加朝的弱点立刻暴露了出来,虽然他觉醒程度高,但他毕竟只是一个“尸”。无法和人数占优的智尸们对抗,仅有极少数的丧尸听从他的命令自摸了高压电,而多数丧尸则听从智尸们的指挥,分成几路,向铁丝网冲击。
崖山众人再次冲上了街垒,和无穷无尽的丧尸潮进行对战,尸潮的优点很快突现了出来,无他,尸多而已。一波一波的丧尸们没完没了地往前冲,最前面触电而死的丧尸的尸体已经叠起了一道坡,后续的丧尸们踩在这道尸坡上,几乎能直接越过高压电网了。
崖山全体人员都扑上了街垒,斧砍刀劈,死死挡住尸潮的攻击,周春雨和封海齐又放了两把火,虽然烧死了不少丧尸,但两人却突然发现,这一招,对智尸却没用了。智尸对抗的方式很简单,简单得令人难以置信,只不过,是披了件雨衣。
没错,就是件薄薄的雨衣,当周春雨喷洒汽油时,汽油全落到了雨衣上,等周春雨返回时,智尸们立刻把雨衣脱下,当火被引燃后,智尸们有充足时间后退――地面上的小火,只不过让它们暖暖脚而已。
当卢锴眼尖发现丧尸群中这些奇怪的半夜穿着雨衣又穿上脱下的智尸后,封海齐知道,火烧这一招又没用了。
这些家伙,真是越来越聪明了。
封海齐不无感慨,从他在崖山后山上第一次遇到智尸到现在,这些家伙的智力有着明显的进步,想用对付普通丧尸的招数来对付它们,可真是打错算盘了。幸好,它们为数不多,要不然,真是没幸存者生存的余地了。
封海齐下定决心,今后,一定要以剿灭智尸为最重要的工作。
周春雨正在街垒最前线,一斧砍向当面的一只铁桶丧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