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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所以你要变成的,是一个不比你现在差的的人,她跟你一样武功,同样的聪明,江湖上能对付她的人绝对没有。所以我们根本不用担心她的安全。”
“那是我自己,不是别人。”东方不败没好气的看着我。
“所以你才不需要担心啊,天下根本没人能伤得了你。你需要担心的只是那些你想过的事情,不是你现在的事情,是你现在变成她抽想要得到的事情。”我有些纠结的说着纠结的话。
东方不败看了我好一会,才慢慢开口:“她是我的爱人,你有爱人吗?”
我点头。
“你们怎么相处的?”东方不败的脸上显示着悲伤。
我怔下,而后开口:“我们并不常常在一起,大多数时间是分开的。很多时间是分开的,甚至我们在一起的时间连分开时间的百分之一都没有。”
“为什么?”
“因为象我们这样的人,能爱上的自然不会太差,两个很厉害的人呆在一起,短些时间还好,若是长了。肯定会出问题!”我苦笑:“我曾有个朋友,他跟他妻子也跟我们一样,两人觉得,他们可以好好相处,甚至为彼此改变,跟那些爱人一样呆在一起。”
“后来呢?”
“后来,我那个朋友找到了一种可以治疗他自己的药,可以让他的身体恢复健康,可这种药的后果就是他的寿命减少数十年。他当然要服用了。可他妻子却认为不需要。”
“他妻子的武功本就不在他之下,所以他妻子把药偷走了。他也拿不回来,天下绝对没有第二种那样的药,也找不到第二份。于是两人变成了仇人,不死不休的仇人。”
这个故事是龙五和他妻子秋横波的故事。
东方不败听着沉默,而后苦笑:“若我早知道这个道理,也就好了。我爱人为了不让我练葵花宝典,死在了我手下。”
“所以我们这些人,与人相处,都不可以太久。我们可以远远的坐朋友,可我们不能太久的跟人呆在一起。越长时间的分离,对我们来说可以让我们跟人相处的越久,可我们永远不能去奢望我们能超过某个限度的跟人在一起,我们做不到的。只有将时间把握好,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改离开,我们才能跟人维持着那些我们在意的东西。”
“没有例外?”
“没有!”
“哪怕我们愿意付出再多也没有?”
“没有!”
第三百五十七章 苏文月
“在下东方葵,江湖人称东方不败。”当东方不败醒来后,轻笑着跟我说话时,我花了好久时间才将那种世界崩坏的感觉修正过来。
跟原来的东方不败不一样,东方葵的武功虽然似乎更高,气势中却带了几分可以让人亲近的感觉。
我花了三个月时间,将以前跟东方不败讨论完的观点告诉她。
而后她就离开了沙漠。
她是个没有来历的女人。
我想她总会想起那些事情的,只是我不知道,她想起的,是东方不败的那一部分还是东方葵的那一部分。
东方不败虽然没说,可我猜得到,东方葵就是他的妻子。
一个人若走的太远,站的太高。就会跟东方不败一样,会把当年陪着他的人想出来,再次陪着他。
沙漠中再次剩下了我一个人,我想时间已经够了十年。
我可以再回到江湖,江湖上也绝对再没几个人认识我,本来就是这样,只要三天没出现在江湖人的故事里,你就会消失在江湖上。
我不知道风眼他们在做什么,我也不想去知道插手。我可以在她做错事情,出了事情后去弥补,去修正,却绝对不会因为我觉得那些是错的而阻止她。
我们先是自己,而后才是夫妻。
中间的度相信我们是把握的最好的夫妻。
而且我也相信,以她的本事,江湖上绝对没什么能威胁到她的人。
我知道这个世界上没有绝对,可我知道她从不会让我失望,就象从不会让她失望一样。
在我走之前,我本想把这久馆一把火烧了,可是后面我并没有这样做。我将这些年在沙漠中赚到的钱,全部买成了酒,让在我酒馆的酒库里。
我想,若有我的朋友在某日回来,就算他们找不到我,也可以找到酒。
我并不觉得我比酒重要。
我的这种想法想来是错误的。
我以为这个酒馆会在几年,甚至更早就倒闭甚至消失。可结果明显与我想的有很大的区别,这个酒馆哪怕是数十年后,依旧存在。
人们内心的道德准则,远不如这个说的那么险恶,若有人看着,那他们会努力的占着便宜。
可若没人看着,他们要面对的,就是那点酒钱了,而是他们自己的内心。
若只是那么点钱,他们占便宜也好,多花点也好。都没什么负担。
可若是自己的内心,那区别就大的很了。
我是一个人离开沙漠的,可我带的东西,却不是我带来的,一竿七米多长的军旗。我得把它带给高大南。
我已经不再觉得这很奇怪了,因为就象那首浮夸一样。这个世界上有着太多人想吸引人注意了。
如果把我也认为里面的一个。这并不奇怪,在所有人的眼中,他们看到我,而后不再注意到我。
不想让人注意的时候,在别人一直注意的地方和别人一直不注意的地方都是一个意义。
在遇见第一个小镇的时候,我就遇见了一个问题,别人不让我进镇。
一个让我不得不思考的问题。
小时候,曾经有一个问题,许多朋友都知道,一个人拿着一个几米长的木竿进城,竖着进不去,横着也进不去,所以他把木竿弄成了两段。然后才进了城。
在长大后,每个人都会对这个故事产生一个问题。
那就是竖着进不去,横着进不去,为什么不直直的走进去?
为什么啊?
我不知道,不过我想知道的。
可是当我在问出这个问题后,守门的士兵笑了。他告诉了我真正的原因,也就是为什么所有长木竿在任何一个城里都不许直直走进去的原因。
原因也很简单。
因为在一刹那关不上城门,他告诉我,因为在很多很多年前,有些人故意拿着这样的长木竿进城,在进到一半后,开始夺城,由于不可以在瞬间关上城门,有许多城池这样被夺下。
所以以后一直都不许超过三米长的木竿直直进城。
这是个简单的答案,也是个真实的答案。可在过去的那么多年里,我一直不知道。
有些东西,若不是亲身体验,你永远不会理解那些事情的奥妙所在,所谓的想象永远比真实差很多很多!
其实任何一个城镇,在城镇外面也不会比里面差多少。所以我在外面也过的不错。
我并不担心这军旗被人拿走,不只是因为他很沉,也是因为我相信我的武功。
我知道我走在江湖上,哪怕是没人认识我,都会有麻烦上身,所以这一路的不平静我早有准备。
可是当麻烦上门的时候,我还是有些准备不够。
在我第二天准备上路的时候,就看见了一个女人,一个绝对不该出现这里的女人。
苏文月!
她应该跟在风眼身边,起码这些年里我从没见她离开过风眼,她的思维似乎一直都有些问题,不过我一直都没把她当成过傻瓜笨蛋。
我想她若不是来找我的,那就是有些麻烦。
可若是来找我的,那麻烦估计会更大。
我看见了苏文月,苏文月当然也就看见了我。
她一怔,而后直接跑到了我面前。恨恨的瞪着我。
我不知道她是怎么了,可无论怎么样她都不该这样,因为她应该明白,我既然在这里,那天下就绝对没人再动得了她。
若是她明白了还这样做,那代表的意思,就不只是如此了。
她一开口,就吓了我一大跳!
她说:“我是跟人睡过。”
旁边的人已经一下竖起了耳朵。
“后来想想不对,就去找你。我跟你说对不起啊,我跟人睡了。”她的眼泪都快掉下来了:“你不理我。什么都不说就走了,几年几年不回家。”
“我一个地方一个地方的找,终于在一个夜店找到了你。我就那样被你打,左一巴掌右一巴掌。等你打完了,我说,好了,打累了,打够了,回家吧。”苏文月定定的看着我说着。
周围的人已经开始指指点点的讨论。
我并没听明白她要表达些什么。
“可是你怎么说的?”苏文月瞪着我:“打够了?滚??”
“我十六岁就跟你,十九岁给你生儿子,说不要就不要了?”苏文月斜着脑袋看着我。
我想我已经知道了她的意思。
所以我转身离开。
周围的人群慢慢散去,苏文月的身边忽然多出了一个人,这人笑西西的打趣着她:“月姐你刚才的表演可真真实……”
他并没说下去,因为他的肚子里已经多了一把刀。
绣花鸳鸯刀。
刀握在苏文月的手里。
“我跟着小姐砍人的时候,你连吃奶都没学会。”她看着脸上开始扭曲的男人慢慢开口:“你知道为什么这里就你一个人了吗?因为他们都知道,什么该看见,什么不该看见,什么该开口,什么不该开口!”
在路上见到苏文月的时候,我并没有吃惊,我知道她肯定会来找上我。
因为只有一种情况苏文月才会离开风眼,那就是风眼要做的事情,大到需要苏文月帮忙的时候,如果说风眼还有个相信的人,那这个绝对不是我,而是苏文月。
我并不介意,因为我也一样。
苏文月静静的站在那里等我走进,而后弯腰开口:“小月见过姑爷。”
“你来找我有什么事情?”
“姑爷会在江湖中听到一些事情,我喜欢姑爷不会插手。”苏文月认真的看着我。
“比如说你带着手下背叛风眼的事情?”我忽然笑笑。
“姑爷你知道?”苏文月的眼里已经升起震惊。
我笑着摇头:“你不用跟我说什么,我知道你不会背叛她的。你们既然想做大事,我也不会在这时候给你们添乱。”
苏文月怔怔的看着我,而后点头。
“风眼对手下有些太过心软。”想了想,我还是告诉她:“有些事情她可以做,有些事情你可以做,不要在意别人的看法。”
苏文月认真的点头。
直到我的背影走远,苏文月才捏紧拳头高兴的开口:“我就知道姑爷会信我的,要知道,我可是小姐的陪嫁丫头!”
她以为我没听到,其实我听到了……
第九卷 一生一起走
第三百五十八章 微笑和李聪
微笑就叫微笑,可微笑从来不笑。
微笑的手放在桌上,却被一顶马连坡大草帽盖住。
是左手。
没有人知道他为什么要用帽子盖住自己的手。
微笑当然不止一只手,他的右手里拿着块硬馍,他的身子就和这块硬馍一样,又干、又冷、又硬!
这里是酒楼,天香楼。
桌上有菜,也有酒。
可是他却动也没有动,连茶水都没有喝,只是在慢慢地啃着这块他自己带来的硬馍。
微笑是个很谨慎的人,他不愿别人发现他被毒死在酒楼上。
他自己算过,江湖中想杀他的人至少有七百七十个,可是他现在还活着。
黄昏,黄昏前。
街上的人正多,突然有一骑快马急驰而来,撞翻了三个人,两个摊子,一辆独轮车。
马上人腰悬长刀,精悍矫健,看见了天香楼的招牌,突然从马鞍上飞起,凌空翻身,箭一般窜入了酒楼。
楼上一阵骚动,微笑没有动。
佩刀的大汉看见微笑,全身的肌肉都似已立刻僵硬,长长吐出口气,才大步走过来。
他并没有招呼微笑,却俯下身,将桌上的草帽掀起一角,往里面看了一眼,赤红的脸突然苍白,喃喃道:“不错,是你。”
微笑没有动,也没有开口。
佩刀的大汉手一翻,刀出鞘,刀光一闪,急削自己的左手。
两截血淋淋的手指落在桌上,是小指和无名指。
佩刀大汉苍白的脸上冷汗雨点般滚落,声音也已嘶哑:“这够不够?”
微笑没有动,也没有开口。
佩刀大汉咬了咬牙,突又挥刀。
他的左手也摆在桌上,他竟一刀剁下了自己的左手:“这够不够?”
微笑终于看了他一眼,点点头,道:“走!”
佩刀大汉的脸色已因痛苦而扭曲变形,却又长长吐出口气,道:“多谢。”
他没有再说一个字,就踉跄着冲下了酒楼。
这大汉行动矫健,武功极高,为什么往他帽子里看了一眼,就心甘情愿地砍下自己一只手,而且还像是对微笑很感激?
这帽子里究竟有什么秘密?
没有人知道。
黄昏,正是黄昏。
两个人匆匆走上了酒楼,两个锦衣华服,很有气派的人。
看见他们,酒楼上很多人都站起来,脸上都带着尊敬之色,躬身为礼。
附近八百里之内,不认得“金鞭银刀,段氏双英”的人还不多,敢对他们失礼的人更没有几个。
段氏兄弟却没有招呼他们,也没有招呼微笑,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