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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约星期二-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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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掌声四起。他似乎能永远这么天真活泼下去。
  但后来跳舞终止了。
  他六十几岁时得了哮喘,呼吸器官出了问题。有一次,当他沿着查尔斯河散步时,一阵凉风使他呛得几乎窒息。人们赶紧把他送进医院,注射了肾上腺素。
  几年后,他走路也变得困难起来。在一次朋友的生日聚会上,他无缘无故地跌倒了。另一个晚上,他从剧院的台阶上摔下来,把周围的人群吓了一跳。
  “别围住他,让他呼吸新鲜空气,”有人喊道。
  他那时已经七十多了,因此人们一边小声议论着“老了”,一边把他扶了起来。但对自己的身体比谁都敏感的莫里知道有地方不对劲。这不仅是年龄的问题。他一直感到乏力。晚上睡眠也成了问题。他梦见自己死了。
  他开始去医院,找了不少大夫。他们检查了他的血液,检查了他的尿液,还给他做了肠镜。最后,当什么都没有检查出来时,有一个医生要他做肌肉活组织检查,从他的腿肚子上割下了一块活组织。反馈回来的实验室的报告怀疑他有神经方面的疾病,于是莫里又进医院作了一系列的检查。其中有一项检查是让他坐在一张特殊的椅子上,医生用电流震击他——类似坐电椅——然后观察他的神经反应。
  “我们需要作进一步的核对,”医生看着他的试验结果说。
  “为什么?”莫里问。“是什么病?”
  “我们还无法肯定。你的节奏很慢。”
  节奏慢?那是什么意思?
  最后,在1994年8月的一个异常闷热的日子,莫里和他妻子夏洛特去了神经科医生的诊所,医生让他们坐下,然后宣布了病情:莫里得了肌萎缩性(脊髓)侧索硬化(ALS),即卢·格里克氏症②。这是一种凶险、无情的神经系统疾病。
  没有治疗的方法。
  “我是怎么得病的?”莫里问。
  没人知道。
  “是不治之症?”
  是的。
  “那么我快死了?”
  是的,你快死了,医生说。非常遗憾。
  他同莫里和夏洛特坐了将近两小时,耐心地回答他们的问题。当他们离去时,他给了他们一些有关ALS的资料:几本小册子,似乎他们是在开银行帐户。外面阳光朗照,人们忙着各自的事情。一位妇女急匆匆地往停车收费机里投钱,另一个拎着食品杂货走过。夏洛特的脑海里翻腾着无数个念头:我们还剩多少时间?我们该如何应付?我们该怎么支付这笔医药费?
  我的老教授则为他周围的正常生活节奏而感到震惊。难道世界仍是那么的无动于衷?难道没人知道我的厄运?
  然而地球并没有停转,它丝毫也没在意。当莫里无力地拉开车门时,他觉得自己好像掉入了一个深穴。
  “现在该怎么办?”他寻思着。
  就在他寻找答案时,疾病却日复一日、周复一周地侵蚀着他。一天早晨,他把车子从车库里倒出来,因踩不住刹车而只好熄掉了引擎。从此他便告别了驾驶。
  他经常绊倒,于是他买了根拐杖。从此他便告别了正常的行走。
  他仍定期去青年会游泳,但发现自己换衣服有了困难,于是他雇了个家庭护理工——一位名叫托尼的神学系学生——他帮莫里进出水池,帮他更换衣服。更衣室里,人们装着不去注视他。但他们还是看到了。从此他便告别了自己的隐私。
  1994年的秋天,莫里去坐落在山坡上的布兰代斯校园上他最后的一堂课。当然,他完全可以不去上的。学校方面能够理解。何必要在众人面前受折磨?呆在家里。安排好自己的事情。但莫里没有想到要放弃。
  他步履不稳地走进教室,走进他生活了三十多年的家。由于拿着拐杖,他手脚不利索地来到座位旁。他终于坐了下去,从鼻梁上取下眼镜,望着一张张在一片死寂中注视着他的年轻的脸。
  “我的朋友们,我想你们来这儿是为了上社会心理课的。这门课我已经教了二十年,这是我第一次想说,修这门课有点冒风险,因为我得了绝症。我也许活不到这个学期的结束。
  “如果你们觉得这是个麻烦而想放弃这门课,我完全能够理解,”
  他笑了。
  从此他的病便不再是秘密。
  ALS就如同一支点燃的蜡烛,它不断融化你的神经,使你的躯体变成一堆蜡。通常它从腿部开始,然后慢慢向上发展。等你不能控制大腿肌肉时,你就无法再站立起来。等你控制不了躯干的肌肉时,你便无法坐直。最后,如果你还活着的话,你只能通过插在喉部的一根管子呼吸,而你清醒的神志则被禁锢在一个软壳内。或许你还能眨眨眼睛,动动舌头,就像科幻电影里那个被冰冻在自己肉体内的怪物一样。这段时间不会超过五年。
  医生估计莫里还有两年的时间。
  莫里知道还要短。
  但我的老教授却作出了一个重大的决定,这个决定是在他头顶悬着利剑、走出诊所的那天就想到的。我就这样枯竭下去直到消亡?还是不虚度剩下的时光?他问自己。
  他不甘枯竭而死。他将勇敢地去面对死亡。
  他要把死亡作为他最后的一门课程,作为他生活的主要课题。既然每个人都有一死,他为何不能死有所值呢?他可以让别人去研究。他可以成为一本人的教科书。研究我缓慢而耐心的死亡过程。观察在我身上发生的一切。从我这儿学到点什么。
  莫里将走过最后那座连接生与死的桥梁,并诠释出这段旅程。
  秋季学期过得很快。药的剂量又增加了。理疗已经成了日常的例行公事,护士去他家中帮助他活动日见萎缩的大腿,使它的肌肉能保持活力,他们像从井中抽水那样上下屈展着他的腿。按摩师每星期来一次,舒缓他不时感到的肌肉僵硬。他还请了默念师,在其指导下闭上眼睛,集中意念,直到他的世界渐渐化成一口气,吸进吐出,吸进吐出。
  一天,他拄着拐杖走上了人行道,然后摔倒在马路上。拐杖换成了学步车。他的身体越来越虚弱,来去卫生间也使他不堪重负了。于是,莫里开始用一只大口瓶小便。他小便时还得扶住自己,这就意味着必须有人替他拿瓶子。
  我们大多数人会因此而感到难堪,尤其是到了莫里这样的年龄。但莫里却和我们不同。当熟悉的同事们来看望他时,他会对他们说,“听着,我要尿尿了。你能替我拿着瓶子吗?你行吗?”
  通常他们都能这么做,连他们自己也感到惊讶。
  事实上,他接待了越来越多的来访者。他和一些讨论小组的成员一起讨论死亡,讨论死亡的真正含义,讨论各个社会阶层是怎样由于对它的无知而惧怕它。他对他的朋友们说,如果他们真的想帮助他,那就不要光是同情,而是多来看望他,给他打电话,让他分享他们遇到的难题——就像他一直做的那样,莫里是个出色的听众。
  尽管有那么多那么多的变化,但他的声音仍是那么有力,那么吸引人,他的脑子仍在活跃地思维。他要证明一件事:来日无多和毫无价值不是同义词。
  新年乍来即去。虽然莫里对谁都没说,可他知道1995年将是他生命中的最后一年。他现在已经用上了轮椅,他在争取时间对所有他爱的人说他想说的话。当布兰代斯大学的一位同事因心脏病突然去世时,莫里去参加了他的葬礼。回来后他显得很沮丧。
  “太可惜了,”他说。“他们在葬礼上说得那么好,可艾文再也听不到了。”
  莫里有了个念头。他打了几个电话,选好了日子。在一个寒冷的星期天下午,他的家人和几个好友在家里为他举行了“活人葬礼”。每个人向我的老教授致了悼词。有的哭。有的笑。有位女士念了一首诗:
  “我亲爱的表哥……你那颗永不显老的心 随着时光的流逝,将变成一棵稚嫩的红杉……”
  莫里随着他们又哭又笑。所有情真意切的话语都在那天说了。他这场“活人葬礼”取得了非凡的效果。
  只是莫里并没有死。
  事实上,他生命中最不寻常的一页即将掀开。
  注释:
  ①源于哈莱姆区的一种黑人舞蹈,流行于三十和四十年代。
  ②卢·格里克是美国棒球运动员,患此症病故。后此疾病以他的名字命名。
  学生
  现在,我必须交代一下自从那个夏日我最后一次拥抱了我那位可亲、睿智的教授。并答应和他保持联系后我所发生的变化。
  我没有和他联系。
  事实上,我同学校的大部分人都失去了联系,包括我的酒友和第一个和我早晨一起醒来的女朋友。毕业后的几年把我磨炼成了另一个人,他身上再也没有那个当年离开校园准备去纽约向全世界贡献才智的年轻人的影子了。
  我发现,这个世界并不那么吸引人。我浑浑噩噩地打发着二十刚出头的那几年:付房租,看广告,寻思着生活为何不向我开绿灯。我的梦想是成为一个大音乐家(我那时在弹钢琴),但几年昏暗。空虚的夜总会生活,从不兑现的允诺,不断拆散的乐队以及除了我对谁都感兴趣的制作人,终于使我的梦想变了味。我第一次在生活中成了失败者。
  与此同时,我第一次真正见到了死亡。我最亲近的舅舅,我母亲的弟弟,那个为我取名、教我音乐、教我驾驶,和我开姑娘的玩笑,和我玩足球的人——那个在我眼里仍是个孩子,也是我长大后要学习的楷模——在他四十四岁那年死于了胰腺癌。他是个矮小、漂亮的男人,长着浓浓的胡子。在他生命的最后一年我一直陪伴着他,我住在他楼下的一间公寓里。我看着他强壮的身体一天天瘦削下去,然后又开始浮肿,看着他整夜整夜地受罪:身体趴在餐桌上,手按着肚子、闭着眼睛,嘴巴痛得都变了形。“嗷——上帝,”他常常呻吟不止,“嗷——那稣!”其余的人——我舅妈,他两个年少的儿子,以及我——则站在一旁,默默地收拾着盘子,眼睛躲避着这痛苦的场面。
  这是我一生中感到最无能为力的时刻。
  一天晚上,那是在五月,舅舅和我坐在他寓所的阳台上。天气很暖和,微风习习。他望着远处,从牙缝里硬挤出几句话来,他说他看不到他的儿子读下一个学期了,问我能不能照顾好他们。我让他别这么说。他哀伤地望着我。
  几个星期后他去世了。
  葬礼之后,我的生活改变了。我感觉到时间突然变得宝贵起来,年华似水,而我却追赶不上。我不再去空着一半座位的俱乐部弹琴,不再呆在屋子里写那些没人要听的歌。我又回到了学校,读完了新闻专业的硕士学位,并找到了一份体育记者的工作。我不再追求自己的名望,转而开始写那些渴望成名的运动员。我给报纸和杂志专栏撰稿。我夜以继日、没有节制地工作着。我早上醒来后,刷完牙便穿着睡衣坐到了打字机前。我舅舅过去在一家公司工作,他后来十分怨恨这份工作——天天老一套——于是我发誓不要有他那样的结局。
  我从纽约又跳槽到佛罗里达,最后在底特律找了一份工作,当《底特律自由报》的专栏作家。这个城市对体育有着疯狂的需求——它有职业的橄榄球队。篮球队。棒球队和冰球队——这给我雄心勃勃的理想提供了机会。几年后,我除了撰写体育报道评论外,还开始写体育方面的专著,制作广播节目,经常在电视上抛头露面,对暴富的橄榄球明星和好矫饰的大学体育活动评头论足,我成了淹没这个国家的传媒风暴的一部分。人们需要我。
  我不再租房,开始买房。我买了一幢山间别墅。我买了汽车。我投资股市并建立了有价证券组合。我就像一辆推到最高挡速的车子运行着,任何事情我都规定了最后日期。我玩命似地锻炼身子,发疯似地开着汽车。我赚的钱超过了我的期望值。我遇上了一位名叫詹宁的黑发姑娘,她很爱我,不嫌弃我毫无时间规律的工作。经过七年的恋爱我们结了婚。婚后一个星期我便回到了工作堆里。我对她说——也是对自己说——我们会生儿育女成立一个家庭的,这是她渴望的事情。可那一天却遥遥无期。
  相反,我仍热衷于工作上的成就,因为只有成就感能使我相信我在主宰自己,我可以在末日到来之前享受到每一份最后的快乐。我认为舅舅的厄运也将是我命中注定的结局。
  至于莫里?是的,我时常会想起他,想起他教我如何“做人”,如何“与人相处”。但这一切总显得有些遥远,似乎来自另一种生活。这几年里,凡是从布兰代斯大学寄来的邮件都被我扔进了废纸篓,我认为它们无非是来募捐的。因此我毫不知晓莫里得病的情况。那些能告诉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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