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两身强力壮的牧人按住一名小女孩,把一个铁项圈套在她的脖子上。然后在女孩胸前垫上沾了水的毡子,提起烧化了的铅水,将项圈的封口焊死。女孩被铅水在毡子上溅起的热气熏得眼泪直流,却不敢放声哭,也不敢挣扎躲闪。这个项圈是奴隶的标记,除非好心的主人放了她,或者因垂涎她的姿色娶她为小妻,否则,她永远不可以将铁项圈解下来。
李旭看得心里发堵,拼命加快了脚步。好在杜尔的家距离他的毡包不远,转眼就到。缺了一条手臂的杜尔没能参加最后一场战争,所以他家门前也不像别人家那般热闹。
杜尔自失去一条手臂后,因流血过多昏迷了四天四夜。部落里的长老都认为他已经没有生还的希望,李旭却带着甘罗每天都来呼唤他,用圣狼赐福传说给了他活下去的动力。对于怪力乱神,李旭秉承圣人遗训,是向来不信的。但能用其来救人性命时,则又乐此不疲。
因此,杜尔一家对李旭很感激。见其拎着一个大包裹走进来,立刻捧出了奶茶和点心。李旭不会用草原上的方法做饭,所以几个月来的上午餐大部分都是在杜尔和阿思蓝家吃的。闻到了奶茶香味,他也不客气,盘坐在杜尔对面,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
“陶阔脱丝昨天钻你的毡包了?”杜尔第一句问话就差点让李旭被奶茶呛死。
“咳,咳,咳……”李旭拼命咳嗽着,脸红得像一个初冬的烂柿子。杜尔见他满脸尴尬,嘿嘿一笑,带着几分调侃的意味说道:“你小子的确有福,陶阔脱丝是部落里最美的少女,从上一个夏天开始,方圆几百里多少个男人做梦都想着她!”
“我什么都没干!”李旭在心里大叫,脸上的表情更加古怪。杜尔却以为他是年青脸嫩,伸出唯一的左手来,拍了拍他的肩膀,笑着鼓励,“别害羞,男人家有什么可害羞的。加油,当年我才十四岁就……”
“叮!”杜尔妻子手中的银勺子碰在铜碗上,发出了清脆的一声。独臂杜尔吓得吐了吐舌头,把后半句话咽回了肚子内。
这种事情,越描越不清楚。李旭摇摇头,无奈地接受了眼前事实。用奶酪、干肉与奶茶将肚子撑起来后,他拎过自己的包裹,从里边掏出几块玉雕,摆在了杜尔面前。
“附离,你这是干什么,欺负我只有一只胳膊么?”热心肠的杜尔立刻翻了脸,和妻子并肩站了起来,手握着腰间的刀柄说道。
“按草原的规矩,你曾和我并肩而战,作为圣狼护卫,我可以把自己的战利品转送给你!”李旭笑了笑,根本不受杜尔夫妇的威胁。草原上有很多不成文的风俗,任何人都得遵守。比如进入朋友的毡包中,你可以带送给他酒和活羊,却不可以送给他干粮或肉食。否则,就等于在骂朋友穷得已经揭不开锅。
李旭在苏啜部已经生活了小半年,对这里的风俗多少都了解了一点。如果以朋友的身份把抢来的财宝赠给杜尔,二人并非血亲,的确侮辱了杜尔的尊严。但以战友兼上司的身份赠送财物,杜尔却不可以拒绝。
平日,李旭的身份是圣狼护卫,地位等同于部族长老。战时,李旭可以统帅一百个勇士,而杜尔只是一个小箭(伙长)。所以李旭把并肩作战四个字摆出来,杜尔夫妇立刻无话可说。
夫妻两个明白李旭的一番好心,不得不坐了下来。眼前的玉雕却不肯收,从不能继续保护附离大人到李旭和杜尔不互相统属,找了无数个理由推辞。直到李旭再次摆出了护卫的架子,杜尔才勉强命令妻子将玉雕收了起来。
杜尔在苏啜部属于富人,见多识广,知道两块玉雕中任何一块的价格都足以换一百头活羊。心中也明白李旭之所以这样做,是担心自己失去了一条手臂后生活无着。感动之余,便提出将自己家的骏马送给李旭。李旭不忍继续推脱下去伤了杜尔的心,想了想,说道:“马就算了,我估计长老们还会从战利品中分给我几匹好马。我一个人,平时也用不到那么多马。我家的羊倒是不太多了,你送我五头,晚上咱们到我家去喝酒!”
杜尔一听,心中大乐。连忙请求父亲帮忙去野外将自家的绵羊抓五头膘最厚实的回来。春天是抓膘和受孕的好季节,牧人们很少在这个时间里宰杀自家牲口。但李旭给的礼物实在太过贵重,所以杜尔的吝啬鬼父亲嘎布勒虽然肉痛,还是高高兴兴地跳上了马背。
“这次跟着我和徐兄身后一同出征的,还有两百名勇士!”李旭喝了口奶茶,继续说道。“我们两个想分一些财宝给他们,但是害怕厚薄不均,想听听杜尔有什么好注意!”
“什么,你们分财宝给部下!”杜尔诧异得险些被奶茶呛到。草原上没有军饷之说,以往部族之间发生战争,向来是士兵将掠夺来的战利品供奉给上司。虽然通情达理的上司最终会拿出些财物来奖励那些作战有功者,但绝不会出现将属于自己的所有战利品平分给属下的事情。敢这么做的人,要么是得了失心疯,要么是收买人心,图谋不轨。
经过杜尔再三解释,李旭终于明白自己和徐大眼的想法的确非常幼稚。西尔族长那天说的话,不过是为了让他们有个理由收下战利品而已。
“弟兄们辛苦,我要把这些东西分给弟兄们!” 每个长老在分战利品的都会这么说, 甚至为了自己麾下的某个勇士没收到应有的奖赏吵得面红耳赤。实际上,他们从来不会真的把战利品平均分给下属。这是几百年来约定俗成的规矩,就像处死战败者中的德高望重者一样,谁也不会计较其是否合理。
望着一大堆财物,李旭再次发了呆。内心深处,他一直把这些财物与拦路抢劫的脏物等同。偶尔高兴时忘记了,过后想起当日奚人发出的哀嚎,心里依旧不是个滋味。作为一个没怎么见过世面的小户人家少年,阅历和本性使得他做不到把其他人不当人看的地步。哪怕对方是异族或仇敌。
理财的事情杜尔还算拿手。见朋友为了一个荒诞的理由发愁,笑着给对方出主意:“玉器、珠宝的价值,一般人都弄不懂。并且包裹里的东西价值不一,除非你把它们都砸烂了,否则根本没可能给大伙平分。不如拿出几件来跟长老们换羊。但不可以多,给你和徐贤者麾下的每个勇士分两头羊就足够了。太多,反而会惹出不必要的麻烦!”
李旭想不出更好的办法,只好按照杜尔设计的方案执行。杜尔又建议这种事情他和徐大眼最好别亲自出面去做,找个苏啜部的勇士效果更佳。二人又拎了财宝来找阿思蓝,把代为赠送礼物的事情托付给了对方。阿思蓝也是个爽快人,见李旭说的真诚,从包裹中挑了两件成色还过得去鸡血石,一条翡翠手链,高兴地去帮着换羊。
李旭和杜尔又挑了些成色好的玉雕送到了额跌泰和拔细弥家,两家老人正因儿子的阵亡暗中垂泪,见附离如此真心相待,心情多少好了一些,以部属家长的身份,千恩万谢地将礼物收下了。
与杜尔约好了晚上喝酒的时间,并把杀羊和煮肉的事情都交托给了他们夫妻去安排后,李旭又提着包裹去拜访铜匠师父、晴姨和几个曾经照顾过自己的牧人朋友。一个大圈子兜下来,天色已经渐渐发了黑。
几个年青人在李旭毡包前的空地上架起了火堆,一边喝酒吃肉,一边放声欢歌。最近一战苏啜部损失甚微而缴获丰厚,所以每个人心情都很愉快。李旭心中昨日所受的冲击虽然还没消散,对着一大群年龄相仿,性格开朗乐观的朋友,脸上的笑容也不再那么勉强。
“这次驱逐索头奚人,纯淤部的巴可若族长没有守约出兵,而是找了很多借口推搪。我听说,西尔族长对此非常生气!”酒正酣时,阿思蓝故作神秘地向大伙透漏道。
“巴可若那小子本来就是个表面光的牛屎,娥茹嫁给他,真是一朵鲜花插到了牛粪上!” 一战中砍掉五个对手的舍脱部勇士哥撒纳偷偷看了看徐大眼,低声嘟囔。
娥茹看向徐大眼时炙烈的目光,傻子都能看得出来其中意味。苏啜西尔联合附近部落攻打仇敌,纯淤部的巴可若没有守约出兵襄助,等于摆明了将来如果苏啜西尔与执失拔争夺汗位,他不会站在自己的未来岳父一边。
所以,无论从娥茹自己和其家族方面来讲,这份婚约都值得重新考虑了。侯曲利、阿失毕等少年英杰都举起酒碗相碰,目光却都偷偷地扫向了徐大眼。阿思蓝今天的话恐怕另有玄机,整个事情的关键现在不取决于娥茹,而是取决于眼前这个智慧比月牙湖还深的徐贤者。
“眼下和纯淤部闹翻不是个好主意!”徐大眼仿佛没看见大伙目光里的期盼,喝了口酒,冷静地分析道。“距离咱们远的部族不明真相,会认为西尔族长得了势头就翻脸无情。将来苏啜部与执失拔部起了冲突,人心会倒向执失部一方!”
众人都沉默了,徐大眼说得的确是实情。部落与部落之间的联姻,本来就带有浓厚的利益交换色彩,况且娥茹还是西尔族长的掌上明珠,方圆几百里内数得着的美女之一。悔婚的事情很简单,但由此引发的一系列连锁反应,恐怕苏啜部需要仔细考虑清楚。
“哎!”杜尔端起酒碗,幽幽地叹气。
“哎!”阿思蓝跟着摇头。
烤在火堆上的羊肉油脂一滴滴落下,烈焰升起来,照亮所有人的眼睛。
年青人心里尘杂少,几口闷酒下肚后,话题就又转到了别处。从各家牛羊的春膘,到徐大眼梦一般的用兵布阵,每提起一件来,都能引发出一阵开心的大笑。
草原上喝酒向来是不醉不休。因为心情愉快,一向喝酒甚为节制的徐大眼今天也破了例。边跟大伙讲着笑话,边一碗接一碗地与众人对饮。很快,他就第一个倒了下去。阿思蓝等人哈哈大笑,继续举碗互敬,直到所有人的身体都开始晃悠,才大笑着散席。
李旭凭酒量再次技压群雄,收了摊子,熄了火堆,仍觉得头脑清醒。看看醉成一堆烂泥的徐大眼,他摇摇头,把好朋友扛上了肩膀。徐大眼并非是因为开心而找人拼酒,性子粗旷的霫人看不出来,李旭却知道朋友心中难过。
“其实,你娶了娥茹,别人还能说什么。大不了咱们跟纯淤部也打上一架!”把徐大眼放在毡塌上,李旭边替朋友准备火盆,边低声劝道。以苏啜部目前的实力,方圆数百里内的确没有任何部落敢招惹。西尔族长提出退婚,本来就理亏的纯淤部未必真敢提什么异议。
“仲坚,你不懂!”徐世绩睁开惺忪的醉眼,喃喃地说道。
“难道你不喜欢娥茹么,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有什么不懂的!”李旭吹着了火种,一边向火盆中加炭,一边问道。
“徐家娶媳妇,嘻,徐氏家族!”徐大眼冷笑着翻了个身,再无声息。
第五章 猎鹿 (三 下)
距离自己的毡包还很远,李旭就看见了从门缝里面透出来的昏黄灯光。有人等的感觉让他感到很温暖,一瞬间觉得自己好像又有了一个家,连草原上料峭的夜风也不那么令人难捱了。
有灯,有炭火,有人烧好了茶在炭火旁边等,自己还奢求什么?李旭微笑着推开了裹着毡子的小门,应该是野蛮丫头又来了,今天头脑清醒,正好可以跟她把彼此之间需要说的话说清楚。李旭知道自己有些喜欢毡帐内的这个野丫头,但无论是出于做人的本分还是对父母的尊重,都应该在与她成亲之前跟双方的父母打个招呼。自己家不是徐家,母亲一定为自己能娶一个如此漂亮的媳妇而感到高兴。自己的家人也不会像徐氏家族一样,认为迎娶一个异族女子是家族之羞。
期待中的少女却没有出现,炭盆边滚起一个身影,受惊了羊羔般匍匐在了地上,一边以头呛地,一边哆哆嗦嗦地喊道:“奴婢阿芸参见主人,主人安康!”
这是哪里跟哪里啊,李旭的眉头几乎拧成了一个大疙瘩。“主人?我……”他拼命地揉了揉眼睛,以确定自己没有喝醉眼花。炭盆前的确趴着一个少女,不是陶阔脱丝,而是一个奚族,从脖颈上的铁项圈和露出半截小腿的羊皮裤上,李旭立刻辨认出了来人的身份。
少女的身子很单薄,因为惊吓过度,脊背还在微微的颤抖着。李旭没有命她起身,她亦不敢抬头,只是把脑门顶在毡子上,哆嗦得像风中枯草。
“你是什么人,谁叫你来的!”再次确定了自己不是做梦后,李旭蹲了下来,低声问道。
头顶上传来的压迫感立刻让少女的身体抖得更加厉害,半裸着的小腿不住向后蹭,每蹭一下的动作又不敢太大,回答李旭的声音里分明已经带上了哭腔:“是晚晴夫人,是晚晴夫人命奴婢来伺候附离主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