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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称男房主似乎一周前曾经出现,但从死鱼情况判断,此房已有15天以上无人居住,或是无人料理。
其他情况查外卫生间里一瓶洗面液瓶口未盖上,另有水龙头未拧紧,有小水流一直漏泄,估计最后一个离开此房的人行动较为匆忙和慌乱。
刑警大队“3·23”案探组
——801室的全部故事就是这样,过于残缺,似有却无,算不上一个故事,充其量只是某一个故事的场景。
看来,本文的标题名不符实,一开始就应该改拟,比如改拟成《801室无故事》,或者《801室场景》,再不就是《801室物品》。
其实,每一件物品都有故事,起码是某个故事的痕迹,甚至可能成为某个故事的物证。但从物品中读出故事,需要有一定的生活经验,比如一个没有当过母亲或妻子的人,大概不会从一条男人腰带的尺寸,想到当事人的体重、性格、生活规律以及可能的处世态度。从物品中读出故事,有时候还需要一点侦探式的敏感,比如刑警探员们在此次搜查中,基本排除了801室与抛尸案的关系,但又觉得这个住宅提供了新的疑点,需进一步琢磨与调查。他们的兴奋不已和浮想联翩,正是来自一些沉默不语的物品,比如这一间住宅里的药丸和字画。
我们缺乏这种敏感,因此常常像一个不懂化学的人走过了一大堆化学方程式,或者像一个不识谱的人翻过了一页页乐谱,眼中什么也没有留下。这些年,我们到过很多房间,到过很多大楼,到过很多地方和很多地方,眼睛里也许有价格、质地、款式、防伪商标等等,但从来没有什么故事,就像一些不懂方程式和乐谱的匆匆过客。
报告政府
那天晚上闷热。警察把我的朋友送进2号仓,把我带到9号仓门前。我还在回想朋友刚才回头时孤独而恐怖的眼光,就听到一声大喝:“进去!”
身后有关门的咣当巨响,把我一个趔趄送进了黑暗。我在黑暗里摸索,瞳孔好一阵才慢
慢适应昏黄的光雾,渐渐看清了这里的砖墙。房子高得像一口方方的竖井。沉淀在井底的一些活物醒过来了,纷纷坐起来,或者站起来。二三十颗人头中,年轻人居多,也有几张皱纹脸。他们大多剃着光头,目光一齐落在我身上,透出一种发现猎物时的饶有兴趣。
“又来了一盘菜。”有人打着哈欠。
“带了什么危险品?”这句话像是问我。
我摇摇头。
“你是不是冬瓜头的人?”
我还是摇摇头。
有人拽走了我腋下的棉毯。还有人开始翻我的衣袋,又在我的腰身和胯裆里摸了两把,一直捏到我的脚跟。他们肯定很失望,就像刚才搜我的警察一样,一边搜一边骂骂咧咧,气不打一处来。我真希望身上复杂一点,比方有成千上万的赃款被他们一举查获,起码也要有点凶器或者白粉什么的,让他们搜得顺心一些。我固然清白无辜,但总不至于乞丐一样可怜吧?可惜,我眼下偏偏就像个乞丐,很没面子,很没内容,只有刚领到的旧棉毯,一支牙刷也只剩半截。警察警惕一切金属物品,担心牙刷把也可以磨尖,长度足以抵达心脏,只给我一个没把的牙刷头。
“脱鞋!”这一声命令好像也冲着我来的。
我的鞋子肯定也会让他们扫兴。鞋底里没有什么夹层。一双胶鞋好几个月没洗了,一定臭气冲天。
“对不起了,各位兄弟,我今天什么也没有,很不好意思。不过,过几天家里人会来看我的。我知道该怎么办。我一定不会让你们各位失望。今天请你们多多包涵……”我的声音哆嗦。
“你还懂规矩嘛。”一个小脑袋对我阴阴地一笑,“不过你今天搅了老子的好梦,早不来晚不来,老子一梦到表妹你就来!”
这能怪我吗?
我从没见过这么多光头,没见过这么多邪恶的笑。也许是太拥挤,还刚进夏天,他们全光着油汪汪的大膀子,喷发出一团团酸汗气,像一种半生半熟夹须带毛的咸肉刚出蒸笼。他们生活在蒸笼里,脾气想必都在高热和膨胀,哪怕是一句好话出口,都是凶狠狠的烙人。目光这么一盯,就能在我的身上戳个洞。咧开大嘴一笑,热浪就能在我脸上燎起火泡。这些阎王爷想收拾我那还不就是捏死只蚊子?
“各位兄弟,各位大爷,我确实是冤枉,确实倒了大霉。是他们抓错了人。我不过是偷看了一下妓女。”
“这家伙偷看妓女!”有人大叫一声,引起再一次哄笑。
“我身体不好,从小就贫血,三岁得过脑膜炎,八岁得过肺结核,十八岁时的体重还不到一百斤。我今天从早上到现在还没吃过东西……”我信口胡编,想引起他们的同情。
“少啰嗦,你在外面打什么工?”
“记者,实习记者。”
“那你是大学生?”
“当然。”
他们又笑。有意思,记者也坐牢,教授也坐牢吧?什么时候抓几个教授来,让我们也听听教授放屁,看是玫瑰屁还是茉莉屁。有人这样说。
二
我注意到他们当中的一个人,一直伏在大床台的那一端,旁边有两个人正在侍候他,一个给他打扇,另一个在他背上按摩,把他侍候得皇帝一样,只差没站上几个太监和嫔妃了。这个人一身精瘦,撅着颗小屁股,背上和胳膊有刺青纹身,是梅花或鳄鱼什么的。一只眼混浊不明,还有点斜视,因此两眼放出的目光处于交错状态,一道正面射过来时,另一道朝右上方斜过去了,照管着墙上一个堆放杂物的隔板。我注意到,犯人们笑过以后都把目光投向他,似乎在恭候指示。
他懒懒地说了句:“说话还乖巧。也会唱歌吧?”
我不知道他交错的目光是在看哪个方向。
小脑袋立即冲着我大吼:“问你话呢!聋了?”
“是问我吗?”
“当然是问你。”
“是问……唱歌?”
“就是!问你能不能唱歌!”
“能,当然能。”
“唱一个听听,唱那个莫斯科。”
床上又丢来一句懒懒的圣旨。
我还是犯糊涂,不仅没法对接发令者交错的目光,而且不大相信自己的耳朵。莫斯科,是指《莫斯科郊外的晚上》?这是什么意思?枪战片突然切换成烹调节目,夜总会里冷不丁分发儿童课本,一定是视频信号乱套了。几个犯人不容我检查视频,又冲着我大吼:大哥要你嚎春,你耳朵打蚊子?你娘的敬酒不吃吃罚酒?是不是要我们给你提提精神啊?……有人揪住我的耳朵往上扯,朝我屁股踢了一脚,让我把腰伸直一点,把胸挺高一点。他们只差没有塞来一支话筒并且升起大幕。
可这哪是唱歌的地方?这里没有舞台也没有伴奏,甚至没有一口干净清爽的空气。这还是在地球上吗?我的母亲我的未婚妻我的朋友们是否知道我在这个鬼地方?这还是在人世上吗?我的母亲我的未婚妻我的朋友们此时正在何处?一天来的逃跑、抓捕以及审讯过去了,录像带快进式的让人眼花缭乱,我突然定格在这昏暗的灯光下,一头扎进这个汗气滚滚的蒸肉堆里,已经身软如泥和心如死灰,哪还有心情走向莫斯科手风琴声声的郊外?
深夜花园里四处静悄悄
只有树叶在沙沙响
…………
我不能不唱,不能不打开僵硬的口腔。眼下就算是要我在粪池里扎猛子,好汉不吃眼前亏,我也只能闭着眼睛捏住鼻子往里扎了。我的音色和腹部共鸣一定镇住了他们,刚唱出两句,斜视眼就眼睛眨巴眨巴,一条缺水的鱼,在歌声的滋润和浇灌之下重新有了活气。他兴冲冲地在床上一跃而起,推开打扇和按摩的小伙计,找出一个笔记本,在本子里翻找着什么。也许是找到了熟悉的地方,兴起的地方,他情不自禁地跟着嚎上一嘴。虽然我紧张得有些气短,声音有时也飘忽,但他并没有什么不满。后来我才知道,相对于我的跑调,他的声音更是完全大撒把,一声嚎上去,又一声嚎下来,再一声嚎上去,一台没有方向盘的坦克,在人口稠密的闹市区横冲直闯,一再把我的旋律碾压得粉身碎骨。
唱!再唱!还有第三段,妈妈的你唱啊!他碾得很开心,眉开眼笑地再点一首《亚洲雄风》。等我唱起了头,照例不由分说地上来添乱,每嚎一句就重重跺出一脚雄风。这还不够,他把几个塑料饭瓢翻过来当作架子鼓,筷头在上面敲出鼓点,一扬手,筷头敲错了地方,敲到周边的脑袋上,敲得那些人或是吐舌头,或是做鬼脸,也嘿嘿嘿地跟着他发癫,放出一些牛喊马叫。
《妹妹你坐船头》更使他心花怒放,一身皮肉浪荡,把一条毛巾缠到头上,又用衬衣在衣襟里塞出两个大奶子,在床台上扭腰肢,撅屁股,抛媚眼,抹刘海,再加上一些洗澡搓背或者骑马扬鞭的动作。有个犯人把一只鞋子递给他,他就把鞋子当作话筒,拿出大歌星的爱心,与台下听众一一亲切握手,包括把我的手也捏住摇了两下,赢得了满场的大笑和鼓掌——犯人们抓住任何一个机会拍他的马屁。
我没料到监仓里有这种疯狂,但暗自庆幸他们已经忘记了我,入牢时免不了的毒打,看来让我躲过去了。
高高监视窗上传来一声怒吼,“闹什么?吃多了是吧?伙食标准太高了是吧?”
大家朝窗口看了一眼,突然收声,各自偷偷溜回自己的床位。我还有半支歌在喉管里,也只能吞回去,迅速关机。谢天谢地。我关机了。一台多功能多碟位的肉质CD总算可以撒尿了。我喉干舌燥,头昏眼花,找到了我的旧棉毯,找到了我的一只鞋和另一只鞋,开始寻找厕所,再寻找今夜的容身之处。我没有料到的是,就在我跨过一些头脚交错的人体,蹑手蹑脚来到水池边的时候,哗啦一声,两个纸包砸在我的脚跟前。
回头一看,是小脑袋冲着我一笑。“强哥赏你一个夜宵!”
哇——周围几个面黄肌瘦汉子都有狗鼻子,刷的一下坐起来,嫉妒的眼光在那些纸包上生根,口水的吞咽声丝丝入耳。
“对不起,对不起,我今天从早上到现在还没有吃东西……”我来不及犹豫和慷慨,两眼一鼓,喉头一滚,两块方便面,还有两支火腿肠,顷刻间就在我嘴里不知去向,连嗝都没有一个。我不相信自己已经吃过了,更无法知道方便面与火腿肠有何区别,只知道眼前的包装袋里确实已经空了。这就是说,我刚才吃过了。
“纸!”一个汉子大喝,指着我的纸袋。
我不知什么意思,把纸袋给他。
他接过纸袋,伸出灵巧的长舌,把纸袋里的面屑和油渍舔得干干净净。
到这时,事情算是彻底完结了,一点希望也没有了,其他汉子这才怏怏地躺回去。其中有一个大概馋得恨恨不已,装作伸懒腰,把我狠狠地踹了一脚。
我痛得好半天没有透过气来。
我听说过这种不成文的规矩。从进门第一刻起,我的膝盖就一直在发软,背没有伸直过,还差一点把尿拉在裤子里。我没料到几首歌把最恐怖的第一夜混过去了,没料到牢头是个世界上最不懂音乐的音乐狂,没有什么心眼,刚好掉在我的饭碗里。也许我可以继续用唱歌稳住他。
第二天早上,我睁开眼,看见了一个陌生的屋顶。过了好一阵,我才确证这是一个屋顶,是我往后天天要看到的屋顶和屋顶和屋顶。我拍拍脑袋,明白了自己身边不会有床头灯和电视遥控器,不会有牛奶和苹果,更不会有未婚妻的留言纸条……倒是有一只男人的大脚,带着一圈脚气病白花花的皮屑,还有脚趾间触目的黑泥,横蛮地堵住了我的嘴。
你他妈的脚往哪里放?我正准备开骂,突然想到昨晚上猛踢过来的就是这只脚吧?莫不是哪个杀人犯的脚?这一想,我再次避开它,宁可忍气吞声,不能惹事生非。
在脚的那一边,亮了一整夜的那盏昏灯之下,人影晃动着。有洗脸的声音,水盆相撞的声音,还有各种骂人的粗话,更有大小便噼里啪啦的喧嚣。我忍不住鼻子一酸,心想事情怎么成了这样?我好歹也是个大学生,好歹也是个发表过作品的歌坛新秀,甚至还快混成局长的乘龙快婿了,怎么一晃眼就睡在这大小便的声音里?我不会永远睡在一个公共厕所吧?
天哪,我当初不该去华天宾馆。我不了解小余他们,真以为他们只是去看看妓女,不知道他们是冒充警察敲诈勒索。我看见他们从宾馆大门里仓惶逃出,在一片“抓骗子”“抓骗子”的喊声中跑得比老鼠还快。其实,当时我应该继续挑选我的歌带,继续喝我的可口可乐,不该跟着他们乱窜。我没诈钱,跑什么跑?有必要跟着他们跑吗?那一刻我肯定吃错了药,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