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婪挪活俊⒂蜗啡松肫浜笕位迫嘏康幕前俦洹⒕楣殴殖闪艘院筘ぐ锇镏餍Х碌陌裱Xぐ锏亩捞匚涔κ谴蚬钒舴ǎ砸桓逃裰裾冉ぐ锉居杩嘁斐5纳牡慊萌缤笆獾钠芫印薄5捎诖蚬钒舴ㄖ皇抢镏飨啻云渌镏诩幢闶歉卑镏鳎涔Χ疾惶咔俊U馐蔷踉独习终剿赖闹苯釉颉�
当然,丐帮自有其长处。它最大的优势,是弟子散布四方,随时随地能够组织起队伍投入战斗,而且跟踪放哨,监视敌情,更是丐帮的过人之处。因此举凡大英雄们欲要完成某件拯救众生的大事时,一般都找丐帮协助,而丐帮也向来义薄云天,为了正义和友情不惜抛头颅洒热血。
丐帮的基层人员是社会地位最低的人群,比如流离失所的贫农,比如下岗后没找到工作的工人。因为出身“根红苗正”,因此在诸多派系中,惟有丐帮能与少林武当一起始终作为正面角色出现,其余自少林、武当以下的所有名门正派无不曾有过“难破权欲美色关而一度变节”的不良记录。当然这主要因为丐帮没有“帮”办企业,没有附属公司,没和经济挂钩。丐帮要永远成其为丐帮,自然须一直风餐露宿,行走于荒郊野外街头巷尾,它的存在形式决定了它不会腐化堕落。
另外丐帮还有一些帮内的信符流落在社会上,凡持信符者出现,有如帮主亲临;有时甚至帮主也得听命于持符之人,调拨帮众为主驱遣。令符若落入屑小之徒手中,后果不堪设想。很多风波因此而生。使得其内部纷争不断:隋代丐帮就有南派、北派之分,至后世的明朝,又有“穷家帮”分裂主义运动大大削弱了实力,历史上丐帮虽然多次参与了种种大革命,却始终未能成为主角而叱咤风云,后来自然渐渐衰落,到了清末和民国,甚至堕落成为黑社会的一部分。当然这是后话,我们现在要说的,就是隋末丐帮分裂为南北两派后,造成的觉远老爸惨死之事。
觉远老爸的惨死,大致是这样的:隋末群雄逐鹿中原,王世充拥兵东都,废炀帝之子杨侗自立为王,改国号为郑。郑王施行苛政,官兵所到之处,田园荒芜,民不聊生。觉远之父“神腿张”实是丐帮的副帮主,而王世充原本是丐帮一个长老,他窃取帮内的信符后混迹军旅,逐渐拥兵自重。
“神腿张”与王世充原本是最好的兄弟,他奉命追查失窃的令符多年,终于在十多年后发现线索,为追回信符,带着小虎(即后来的觉远)勇闯王府,但是,由于丐帮的副帮主历来武功不够出神入化,加之寡不敌众,被围困追杀。“神腿张”奋起反抗,但还是被王世充侄儿王仁则杀害,临终时以双脚钳住王仁则,掩护小虎脱逃……画面是这样的:“神腿张”双腿像一只仙鹤般张开,然后在半空中优美地划了道弧线。再然后像“食人藤”一样缠在王仁则脖子上,王仁则的脖子立即就像黑非洲某些戴颈圈的妇女一样变得又细又长,脸也随即憋得通红,他像野鹅一样怪叫一声,左手使出内力,在“神腿张”右腿上猛击一掌,“咔嚓”声,那条腿骨头就断了。“神腿张”痛苦地叫道:“小虎。快跑。”小虎说:“爹,我不跑。”“神腿张”说:“傻孩子,赶快跑,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将来给爹报仇。”小虎痛苦地回望一眼,转身而去。而此时,王仁则右手快刀一闪,将“神腿张”的左腿“忽啦”一下劈断,那截断腿在低空“转体三周半”,以相当于跳水运动员3。0的难度系数,旋转着降落在地上。血像梅花一样在黄沙上绽放开来……
这段场景至今仍然深深嵌在我的记忆里。应该说,《少林寺》对我们这些人的影响实在太大了。1981年夏天,我们所有的孩子,狂热地迷恋上了电影《少林寺》。所谓“我们”,指的是中国大陆1965至1975年间出生的人。我非常反对把70年代出生的人归为一个板块。除了因为用十年来划分人群很不科学之外,还因为,即便真要划分,我觉得70年代前期出生的人和60年代后期出生的人成长环境相似,在气质,心理,思维上都比较接近。而70年代后期出生的人则与80年代新新人类比较靠近……好了,题外话先不忙说,继续说看那场电影。在1981年,那可真是蔚为大观啊,我们像鱼汛中的鱼一样,涌进了电影院或者露天电影坝子,看那场让我们这些人永难忘怀的电影。有不少人看了将近十遍,就像90年代中期许多人反复观赏《泰坦尼克号》那样,《少林寺》陡然席卷了人们的心灵。
当时,我和蒋芹芹都是狂热地观看《少林寺》的小皮孩之一。蒋芹芹大概看了3遍,而我则一共看了9遍,其中3遍是掏钱和蒋芹芹一起去的,另外5遍是溜进去的,还有1遍是混进去却被罚款的,因此也算交了钱。总之,9遍看下来,可谓是刻骨铭心。
有一次,再次看完电影《少林寺》,我和蒋芹芹、马小多、张三娃一起回家。路上,他们对“神腿张”神乎其技的飞腿功夫赞叹不已,而每当赞叹“神腿张”,仿佛是为了找个反面教材,他们总是不忘拿我开涮。他们往往这样笑我:
“哎哟,廉娃儿啥子时候说不定也能练出神腿功咧……”或者,“廉娃儿现在就已经是神腿了嘛,你看他走得那么别致……”只有蒋芹芹不嘲笑我,但她用同情的眼光看着我,像是我的姐姐一样,说:“下次不要跟他们那些娃儿一起走了……”
别人怎么说我,我都无所谓,但我不喜欢蒋芹芹同情我的样子,我就闭了嘴,不再吭气。我最怕别人同情我了,尤其是怕蒋芹芹同情我。虽然,那时我们都才8岁,才读小学一年级。但那时就是如此,并且延续至今。我甚至想,我可能天生就是个害怕别人同情的人吧,从一出生就是如此。
我的出生是在1973年冬天。那时候,我父亲在遥远的东北修铁路,他特意从靠近呼伦贝尔草原的富拉尔基回到成都等候我的降生,我是他的长子,所以他心里充满期待。进家门之前,他专门在成都西北桥菜市场买了一只硕大无朋的老母鸡,倒挂在背包上,颇像《神雕侠侣》里的那只大雕。大雕扑腾着翅膀,鸡屎的气味飞扬。我父亲一点也没受鸡屎气味的不良影响,他神采奕奕,跨进家门。
第二天,我便伴着一场大雪降生到这个我不该来的世界。
在我们成都,一般好多年难得遇到一场雪,但我出生时的那场雪铺天盖地下了一个昼夜。那是1973年一个冬日的清晨时分,我降生了,嚎哭声惊醒了我父亲回味悠长的美梦。我父亲是个粗人,他只想吃好喝好睡好,我让他那个早上没有睡好,因此他不那么喜欢我了。当然,长期以来他不太喜欢我肯定还有别的一些原因,他可能对没出生的我寄予的希望太大,因而对出生之后的我过于失望——据他说,当时在梦里他看到了一匹油亮的白色骏马,正从远方“得儿得儿得儿”地向他跑来,白蹄矫健,奔走如飞……然而,我却天生是个“内翻足”——我的脚掌往脚心里翻,所以我一生下来,就注定从此以后都将借助拐杖,当然,也可以不用拐杖,一跛一跛地走路照样是走路,虽然总是有人因此赞美我走的像跳舞一样。
7岁的时候,因为有人当面赞美我走得像跳舞一样。我打了有生已来第一场架。
是蒋芹芹将我劝走。她是惟一关心我的人,除了我父母。
是的,蒋芹芹从小就像姐姐那样关心我,爱护我。我和她是真正的青梅竹马。当时我们就住在成都的府河上游,是邻居,她比我早出生一个月。
记忆中,童年里流淌着的是那条被太阳撒满金色光亮的小河。70年代中后期,府河的上游没有任何工厂,河水很静,也比较清。女人们甚至还可以就着河水洗衣服,洗衣棒捶着衣物,发出“梆梆”的声音,敲碎了每一个清晨和黄昏。
我们家在铁路局家属区里,那一片地方叫做五块石,北面是洞子口,南面是西北桥。当时的五块石还十分荒僻,尤其是靠近府河一带,十分宁静。河岸边上是成排的法国梧桐,高大,茂盛,密密麻麻的叶子挡住了太阳的照射,孩子们喜欢在树下歇息,清风送爽,舒服极了,美中不足的是树上有许多带着黄黄绿绿斑纹的毛毛虫,偶尔会有毛毛虫从树上掉下来,一碰到皮肤,又痒又肿,好几天都有些疼痛,越是用手摸越是红肿。曾经有一次,一根又粗又长的毛毛虫落在蒋芹芹的脖子上,她“哇”地一声哭了。我急了,一把抓起毛毛虫,扔出老远,然后急急地用舌头去舔那红肿的地方,因为大人说口水能止疼。然后我又仔细地一根一根拔去扎在她脖子上的毛毛虫的刺。蒋芹芹说,小泊你真笨,你不知道找根树枝吗?我说怕耽误功夫呢,我还说,我的手不痛。多年后我想,我可能是第一个用唇碰了蒋芹芹脖子的没有血缘的异性,但我们那时都太小了,谁也不曾在意,我们从那么久以前就开始肌肤相亲,以至于真的长大之后,反而没有肌肤相亲的激情。
我们还喜欢卷起裤管,翻开石头,捉那些躲在石头缝里面的螃蟹。螃蟹的夹子如果夹住你的手也是生疼生疼的,得先按住它后背上的壳,然后再把夹子按紧,让它动弹不得,至于那些特别厉害的大螃蟹,就得把它们的两个大夹子硬生生的掰断,有一次,蒋芹芹在一边突然问我:“那些螃蟹也会痛吗?”我呆了一下,我可是从来都不去管它们的感受的啊。蒋芹芹则从小就是个异常善良的人。许多年来,我心里其实一直明白,她对我那么好,主要因为她那天性中的良善,而非爱情——她甚至可能从来就没有爱过我——想到这里,我心里会有揪心的疼痛。
是啊,事实其实就是这样的,我对她好,是因为我爱她。而她对我好,却是因为她天生的对于弱者的关爱,我知道,本质这上植根于怜悯。
我爱的人呵,即便你对我的怜悯比太平洋还要宽广,我也只想要一滴露水——假如那滴露水里面有你的爱情。
那时,我们还那么小。我们两家紧紧挨着,只隔着一堵矮矮的石墙。
两家人关系很好,蒋芹芹的妈妈做了汤圆。总会让她端给我一小碗。她会爬到矮墙上,喊:“小泊,快来吃汤圆。”我会应声一跛一跛地跑过去,因为很近,我跛跛的姿势并不明显。我接过那白瓷的、热热的、干干净净的小碗,然后,在她甜甜的笑容中,一大口一大口地吞着。她有时也在一边吃,我憨憨地看着她,憨憨地笑。我们给予彼此的笑或许是这世界最美、最温柔的笑容。我想,在我们微笑的刹时,空气中肯定充满了幸福的小精灵,它们围着我们飞舞,唱着《欢乐颂》,让阳光也变得比蜜还甜。我不知道还有什么能使我如此幸福。
有时,蒋芹芹的爸爸上班回来,给她捎回一些糖果点心,她就会装在口袋里,然后趴到矮墙上,喊出我,我们一起来到府河边,坐在树荫下,你一块,我一块,分着吃。“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其中的甜蜜趣味,回想起来,未必不及恋爱的喜悦。
我和蒋芹芹还常一起玩“寻宝游戏”,一个人先到屋里把某个小物件藏起来,另一个找。一般首先是我在屋外,闭着眼数数,从一到四十,我总是故意漏掉几个,才数几下,就把眼睛睁一条缝,微微转头偷看,如果蒋芹芹发现了,就会大声喊:“不许耍赖!”不过,更多的时候她忙着去“藏宝”,注意不到我的小把戏。蒋芹芹确实不太有心机,把“宝贝”藏来藏去,总是那几个老地方:要么枕头底下,要么床底,要么就在被子里,最难的一次也只不过是把一个小玻璃球埋在了米缸里。好笑的是,不管她把“宝贝”藏在什么,她的眼神总是会有些紧张地往那个方向瞄。我可以捕捉到她的目光,顺藤摸瓜,找到宝藏。而轮到我藏的时候,她基本上都找不出来。
我藏的地方的确说得上是稀奇古怪:衣柜里衣服口袋里,鞋子里……甚至有一次我把“宝贝”先藏在自己手心,等蒋芹芹找过了枕头下面,再飞快地把它放过去,她累死也永远找不着。蒋芹芹因此总说我狡猾,“狡猾透了”。我就说她太笨了,说她“笨得像猪”。她不同意了,说她不是猪,“猪又懒又难看,我才不是猪呢”。最后,双方协商的结果是:她笨得像猫。当然我们也明白,猫其实并不笨,形容一个人笨得像猫显然是不正确的,不过我们想怎么说就怎么说,何况,蒋芹芹的样子确实有些像猫——轻盈,灵动,慵懒,还有一点点媚。猫就是这个样子,据说张曼玉也是这个样子。
我们就这样,度过了最懵懂的时候。转眼,到了1980年,我们7岁了,开始上学。
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