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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和离婚证使一个女人合法驾驭一个男人或被一个男人驾驭的驾驶执照。离婚证则反之。
魅力陌生男女之间存在的一种相互吸引的力量。但他们一旦结婚,这种东西就会与婚姻的时间成反比。
离婚的热情结婚之后就会产生的一种情感,通常以夫妻间对话越来越少为标志,以离婚为目标。
单身情歌恋人们在离婚后唱的一种浪漫劲歌,旨在通过不着边际的话夸张往日的爱情,使自己对曾经的日子觉得“我们的爱没浪费”。
婚礼和离婚登记一对男女为了能公开同居而征求别人的同意的一种隆重的仪式。离婚则反之。
第三者一种业余“性活动家”,常因不务正业而受到指责。
离婚的尊严人性中最先在婚姻中溶解的东西。有趣的是,人们用以建立自己的尊严的恰恰是离婚,一旦遇上婚姻的不幸,他们便会面红耳赤、气壮如牛地发誓要用“失去”讨回“获得”。
现代的成年人,有不少对于离婚就是抱着无所谓的轻松心态,他们并不见得会因离婚而心情不再舒畅,如今的人都是越来越想得开了。但是,孩子们无法像成年人那样刀枪不入,任何离婚,受到伤害最大的往往是小孩。对小孩子来说,在心理上的阴影或许是当时无法想象的。总之我觉得,蒋芹芹就是从那以后变得忧郁起来。或许看着我她就会回想起以前她幸福的家庭,也或许我对她爸爸妈妈太熟悉而让她感到有些难堪,所以她渐渐疏远了我。1988年,我们读初中二年级时,她突然和一个混混儿搅和在一起。尽管,后来我和那个人也逐渐熟悉起来,平心而论,他人不坏,对芹芹很好,对我也不错,但我还这么觉得,芹芹的命运,或许从那时起开始变得波折重重了,如果芹芹的生命中没有遇到那个人,她的一生或许会顺畅许多……
第三章 马松
是的,我是个混混儿,这没什么大不了的,我从来就不打算否认。其实,也根本就否认不了——我老早就已经在劳教所里锻炼过了,劳教过的人,不是混混儿是什么?
1988年,我21岁,从劳教所出来不太久,很偶然地遇到了一个小姑娘,叫蒋芹芹,那时候她还真小啊,才15岁,可能是老天爷同情我吧,我和她好了,我是真心喜欢她。不过幸福这东西在我身上从来就长久不了,也怪我不争气,保护不了自己的女人,事情就那么越来越糟了,后来我就进了监狱,我犯了杀人罪,判了个死缓,服刑两年后减刑成无期。直到现在我都还在监狱里边,别同情我,我觉得监狱里边挺好。何况因为表现还成,我又减刑成有期了。
我这种人好像命不好,生的就是当混混儿的命,迟早总是要进监狱的。我出生的那地方,叫西北桥,解放前那里曾经是成都市最大的棚户区,盛产混混儿和流氓。听长辈说,直到50年代,这里的房屋依然破旧残缺,一到夏天多雨的日子,家家都得准备好脸盆接水,到处都是一群群的盲流……60年代后,国家把这一大片地方都给了铁路局,铁路局在这里修办公大楼,修家属区,修工厂,又从全国各地迁来好几万铁路员工和家属,使这里成了个城中之城。以前的那些盲流,早被撵得不见踪影,早先的那些棚户区的居民,也都迁走了大半,总算改变了西北桥的历史模样,如今,这里的老原住民不到人口比例的十分之一。奇怪的是,人虽然变了,这块地方盛产混混儿的习俗却没变,现在假如你到成都来,一说起西北桥,懂行的人都劝你晚上别到那里溜达,“那儿是全成城最乱的地方了”。
在那样的环境里长大,我的结局可以说连我自己也早就预料到了。有些什么教育心理专家学者们说,小孩的成长和环境的关系最大——其实,一般说来,我是从来不信专家的话的,不管他是什么级别的鸟专家,也不管他是哪一行的鸟专家,只要是专家,我都不信——不过,关于混混儿的这些话我觉得倒还碰巧说对了。我自己最近也老反思,一个好端端的小孩,成了个混混儿,不可能是什么先天注定的,而肯定因为成长环境、教育失误、家庭因素等等后天原因,是的,这三样我都占齐了——环境糟糕、教育无效、家里没人管我。你说,我能不当混混儿吗?
虽然我知道,有些混混儿家境其实蛮好的,但更多的混混儿家境确实糟糕,比如我们家吧,我爸死得早,其实他就算不死,也给家里带不来什么好处,因为他是个酒鬼,挣的钱还不够他自己买酒喝。其实我也不是嫌弃自己的老爸不会挣钱,再怎么说是他也是我爸嘛。但是,要命的是,他喝了酒就打人,打我妈,打我。这样的老爸,有还不如没有。不信,你被你老爸三天两头暴打一顿你就知道了。
所以,我心底里甚至偷偷庆幸老爸死得早。我是1967年生的,1977年我刚10岁时,我那个该死的酒鬼爸就死了。我妈哭得天翻地覆,我想她可能主要是在为将来的日子犯愁吧。我呢,一滴眼泪都硬是挤不出来。我就好像是没事的人一样,该干什么干什么——是因为我爸老打我,把我打伤心了吧?也不是,我其实也懂得“百事孝为先”,也打算难过一下的,至少是表示一下自己还是难过的。但是,一来我前面说了,泪水硬是弄不出来,我从小就泪腺不发达,再怎么挨欺负也哭不起来,何况现在终于少了个一喝醉就欺负我的人了,逻辑上讲我应该高兴才对。二来,我那时确实很忙,不像我妈那么悠闲。我妈在一家街道小厂当后勤人员,就是发发劳保啊,登记一下寄到厂里的信件啊……总之,成天没什么大事情。人一闲着,伤心也伤得比较专心。她如果能像我这样忙,就不会那么难受了。你说,她不是活该吗?
前面说了,我们家所在的成都西北桥一带,如今基本上都是铁路家属区,不过我恰好不是铁路子弟。任何一个地方,总会有些原住民,我们家就是西北桥的原住民,起码已经在那里住了五代了。从很久很久之前住在棚户区里开始,我们世代在这里瞎混。也怪我爷爷不争气,60年代不晓得响应政府号召搬到别的地方去,以至于到了我这一代还得继续在这该死的地方瞎混。
我发现这么个规律:一个地方,如果原住民比后迁来的人多,那么后来的人就要受欺负,如果后迁来的人多些,原住民就受欺负。西北桥这地方,如今几乎全是陆陆续续迁来的铁路局职工家庭,他们来自五湖四海,带着各地的口音,经过多年融合,逐渐形成一种带有铁路特色的成都话。如果在成都别的地方,他们这么说话是要受嘲笑的,但在西北桥、马家花园、沙湾、五块石这一大片,反而是我们操正宗成都话的要受嘲笑。因为我们人少力薄,因为我们以前是棚户区的孩子,也因为我们的父母普遍没本事……
我们这一片儿的小孩子全部在马家花园铁路小学念的书,那里面百分之九十的娃娃都是铁路家属,从我读小学一年级开始,就总有人故意学我的成都本地口音,而且故意说得特别夸张,故意气我。他们气我,我没有办法——我没有哥哥,也没有爸爸,没人可以帮我打架。所以我就发狠念书,年年都是三好,我妈开始还是很高兴的,她把我的那些奖状,全都贴在屋子的侧墙上,和我爸的遗像挂在一块儿。我的奖状越来越多,后来把我爸的遗像团团围住了,像众星捧月一样,弄得照片上的我爸特得意,每分每秒都在咧着嘴傻笑,好像他真的为我自豪似的。
回想起来,我也就小时候还有点志气。刚读小学那阵子,我还是有点雄心壮志的,我厌恶西北桥,厌恶这个生我养我的成都,我想等自己长大了,考个外地的大学什么的,然后远走高飞,永远不再回来。但等我妈改嫁后,我渐渐清楚了,我没有那个命,没人愿意负担我念高中,甚至初中能念几年也说不一定。所以我干脆尽早断了读大学的念头。人没有期望,才不会失望,这个道理我懂。对了,忘记说了,我妈是在我念四年级时改嫁的,她可能觉得养我这么久也够意思了。我不怨她,真的。只是,以后没人把我的奖状贴到墙上了,我自己也懒得贴,所以干脆不再争取什么奖状了。
后爸不要我这个拖油瓶,我一个人住在原先的房子里,每个月找我妈去要点钱,其他时间,我都一个人过。我觉得这没什么不好,挺自由的,没人要我,我还不是照样就这么长大了,没比别人少条胳膊少根腿。
那时小学是五年制,80年我小学毕业了,就近到西北桥铁路初中读书,还是铁路学校,真该死,但没办法。那一片的学校,就算不冠以“铁路”二字,它里面依然是以铁路子弟为主,和铁路学校没什么差异。比如附近的成都131中学也一样。不过,读了五年小学,我也习惯了这种环境。
八十年代的成都,已经不像六七十年代那么古板了。满大街随处可见那种爱赶时髦的青年,他们的发型是那种用仿佛火钳子烫出的弯弯曲曲的长发,模仿西洋人,可惜还不敢像21世纪的今天这样染成黄色。
至于裤子,则一律与老百姓的“鸡腿裤”相反的裤子——就是“喇叭裤”——那时候的老百姓都比较穷,腿管很小的“鸡腿裤”最省布料,所以成了城镇居民的主要裤型。而“喇叭裤”至少在布料上就无声地宣告着裤子拥有者的富裕,蔑视着“鸡腿裤”的主人。
再就是那些时髦男青年的上衣,以大方格的衣服居多,他们已经厌倦了整齐划一的藏青色中山装,但男人还是不好意思穿花衣服,于是选择了折衷的格子衣服。女人呢,是那种学香港服装却又学得不够像的“奇装异服”。
那些摩登青年们,往往三五成群地扭着屁股一路走来,其中那些比较有钱的,手提“半头砖”或者“四喇叭”录音机,随着他们屁股的扭动,从“半头砖”、“四喇叭”录音机里传出邓丽君的歌声。在那个年头,邓丽君可以说是红极一时、只手遮天,只要是紧跟时尚的年轻人,好像没有不喜欢她的歌的。80年代初,那帮家伙喜欢邓丽君都快喜欢得发疯了。我只要一听到诸如《美酒加咖啡》等靡靡之音隐隐约约地传来,我就知道是某个时髦青年正在招摇过市了。每当那时,我心里就泛起隐秘的羡慕,渴望着自己也能像他们那样……
那个时候的摩登青年们还喜欢在街头找个宽敞的地方跳“摇摆舞”。在成都西北桥区,西郊体育馆当然最宽敞,但他们嫌不够热闹;九里堤公园呢,风景是最好的,不过太偏远了;所以,他们最喜欢的是在西北桥头府河边的空坝子上跳。每到天快黑的时候,他们中的某个,就将家里的大录音机拎出来,往桥头一搁,声音开得大大的,仿佛有某种魔力,很快就能召来一大堆年轻人。比现在公司里的“早点名”还来得整齐。
天完全黑透后,在西北桥头的路灯昏黄的光线下,那些流里流气的年轻人,踏着节拍,屁股扭得更夸张了。有不少群众自己虽然不好意思跳,但喜欢在一边观看,我就是喜欢在一旁看的群众之一。我津津有味地看着那些扭来扭去的人,觉得他们腰上像安了个弹簧,不知疲倦地左右摇摆——我估计因此叫作“摇摆舞”吧。那段时间,“摇摆舞”实在太流行了,比今天的任何一种街舞,都来势猛烈。
不过,81年有一阵子,摩登青年们突然不跳“摇摆舞”了,因为他们迷上了《少林寺》,他们中的很多男的,都忙着练“功夫”去了,忙得连“摇摆舞”也没时间跳了。那年9月,那个叫《少林寺》的电影像一股突如其来的潜流浮出水面,又像是自北而南的空气寒流陡然席卷成都。我们这里的人,几乎人人都看了好几场,还意犹未尽。
而且,说实话,《少林寺》比“摇摆舞”更加老少皆宜。要说“摇摆舞”,我们这些还没成年的娃娃确实还没资格跳,老头儿老太婆们则不大好意思跳。但这《少林寺》就不同了,从六七岁的小孩到六七十岁的老人都看得兴致勃勃,当然,年轻人尤其喜欢看一些。
我那时候特别喜欢看《少林寺》,起码看了十多遍,全成都只要我打听到哪里在放《少林寺》的“坝坝电影”,再远我都要跑去看。
对了,忘记说了,我们那时候还有“坝坝电影”,不像现在,连“坝坝电影”都没有了。所谓“坝坝电影”,又叫“露天电影院”,就是在一块空坝坝上放免费电影。那个坝坝可能是某个学校里的足球场,可能是一个厂子里的篮球场,也可能是城郊结合地带的一大块空地,都是没办法收门票的,所以干脆不收门票,敞开来看。放起电影来也很简单,在空地上找两根电线杆子,中间扯起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