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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教你诈-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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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岂知道,如同我们面对大气压力,最好的方法,是由体内产生相对的压力,使它两相抵消,让我们突然间,觉得轻松无比。
  不信自己办不到
  最近读到两个人的报道,都谈到压力。
  一位是在一九八五年,以十七岁的年纪,勇夺温布顿网球大赛冠军的德国网球好手——贝克。
  他居然:“如果时光倒流,我真希望输掉那场温布顿赛。”
  因为自从他拿了冠军,大家对他的要求愈来愈高。只要一场失利,就嘘声四起。贝克感慨万千他悦:“大家好象只记得我是温布顿的冠军,却忘了我还是个青少年。”
  另外一位,是伟大的音乐家伯恩斯但,他曾对一群年轻的音乐家说:“你们要想成为伟大的演奏家,不仅在于你多么勤苦的练习,更要看你走上台,面对观众的强大压力时,是不是能一下子,把所有的恐惧与犹豫,全摔到一边。由内心产生一种特殊的力量,一种不信你办不到的力量。那力量,使你成为大师!”
  我更永远记得,代表美国参加世界溜冰大赛的克莉丝蒂·山口小姐,当她做完一连串最难的动作时,没等表演结束,就握紧拳头,向空中狠狠一挥。
  后来记者问她,那一挥是什么意思,山口一笑,说:“是‘看吧!我终于办到了!(Gosh! I made it!)’”
  别让配料杀了你的味觉,别在文章里加太多辣椒和味精,更别不合时宜地一味倾吐,让读者喝了一大壶冷茶。
  做一桌文章的好菜
  常有读者写信来,赞美我的文章写得好,并请教我写作的方法。
  对于这一点,我真是愧不敢当,我从不认为自己的文笔好,也没什么特别的写作方法,更不是文学科系的“学院派”出身,我只是随兴写作,我笔写我口,我口说我心,有时候,我甚至开玩笑地对朋友说:“我笔写我口,因为我的许多写作技巧,都是从‘吃’学来的。”
  朋友不信,我则说:“你想想,要做一桌莱,就先得买材料,回家切切洗洗,把那不必要的扔掉。再按部就班地想好,哪样先得爆香,哪样应该切花,哪样先得慢火炖烂,哪样又得大火快炒。结果看来简简单单几道菜,很可能先花了一段时间里,用了不少时间买,费了许多时间摘,真正听见刀铲齐飞,看见火光冲天的时间,不过上桌前短短十几分钟。等到端上桌,又一会儿就吃完了。只是菜做得好,真是余味无穷,让人吃完了许久,还有得想。”
  朋友都鼓掌。尤其写作的人,更是心有共鸣。
  写文章如同做菜,先得办货
  写文章不就如此吗?哪个写文章的人能不早早就想“材料”?你只要定下题目,就得想那做法,好好收集材料。而且写作比“办桌”更麻烦,一篇文章的材料,常得收集一年半载。写小说的要到文章中的地点体验,写散文的要为写作的主题找素材。你可以读一大堆东西,到最后全不用,却不能不读。“书到用时方恨少”,你很可能发现才读过的东西,因为当时没弄清楚,而不敢引用;也可能惊喜到小学念的故事,居然派上用场。
  写文章要有生活的经验才主动
  我最近看了一本美国黛安艾克曼(DianeBckeman)写的《感官之旅》(BnaiuralHistory of the Senss)真是吓一跳。这位小姐写嗅觉、触觉、味觉、听觉和视觉,居然洋洋洒洒几十万字。句句有出处,不知下了多少考证的功夫。隔不久,又在美国的公共电视,看到她连续四集的报导,把文字的感官之旅变成影像,让我不得不佩服,她的题材不只是从书本里得来,更有许多“生活”的经验,怪不得古人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你会发觉,一个亲身感受过的人,写出的东西,绝不同于纸上谈兵的作品。他谈的不只是知识、是道理,还会给你一种主动的影像,从文句中跳出来,活生生地呈现在眼前。
  生动的导入,可以引人入胜
  我写文章很讲究这种影像,妙的是,我最早却是受到《诗经》的启发。
  (诗经)里有所谓“兴”的写作技巧,先谈别的事,引起你的兴趣,再转入主题。它写男女约会,先说“东门之外的白杨树”;它写男女偷情,先说“野地里有只死樟,用白茅草包起来”。让你正不知怎么回事,突然话题一转,跳出一对生动的男女。它也用“蝉”的头来形容宽宽的额角,用飞蛾的“触须”形容弯弯的眉毛,用幼嫩的小草形容纤纤十指,甚至以蛀木头的小虫形容女孩白皙的脖子。
  但是,因为那些都是诗人亲身接触的东西,所以写来不但不俗,而且生动,优雅。
  文章的素材要平时收集
  我常想,写文章的人如果等见到题目,才出去找题材,恐怕已经来不及了。一个人真要左右逢源,顺手拈来都“妙造自然”,就得平时多读书、多游历、多感触,好象一位大师傅,把各种五香,干货、酒品、罐头,早早存着。只要捉到“生鲜”,立刻就能下锅。
  什么是“生鲜”?生鲜是刚捕来的鱼虾,活杀的鸡鸭,也是写作时突然出现的灵感。你可以在翻报纸,看电视的时候,突然触动灵感,然后冲去书桌,摊开纸,就把灵感发挥出来。那灵感是生鲜,你平日贮存的知识是配料,少一样都不成。
  写文章可以快笔单刀直入。
  也可以慢慢导入
  当然,也不是每道菜都能“快锅大火”地立刻上桌。有些菜就非“温火”不成。碰到这类文章,你得慢慢地“煨”,把灵感和配料,在脑海里慢慢调和,让它们互相作用。好比高汤煨排翅,那滋味是高汤,精华是排翅;排翅无高汤只是“空质”,高汤无排翅只是“空鲜”,只在两者相合,才能成第一等的美味。
  我不论写散文或小说,都爱这高汤排翅的作法。把平常生活中的杂感,慢慢煨煨人生哲理。那哲理因为有生活作背景,所以能感人。至于小说,我则喜欢慢慢的烘焙,把气氛整个酝酿起来,再把排翅放下去,使高潮能引起读者更大的共鸣。这慢火的功夫,我是经过几十年,才稍稍抓到的。
  文章要求精简
  年轻时写文章,我喜欢大火炒,而且买到什么材料,都要下锅。道理很简单——我好不容易收集这么多材料,显示我功夫深,学问博,怎么不用?可是有一天,我到朋友家吃“腊八粥”,她只用了糯米、红枣和桂圆,再洒点米酒,却比我家放了八种材料的好吃得多。
  我突然发觉,凑足了八样材料的“八宝粥”,不见得好过四种材料,而吃东西,重要的是味道,不是虚名,不论做菜,写文章,存心“掉书袋”、卖才学的,往往作不出最好的东西。那是堆砌,不是丰富;那是虚夸,不是真实。
  文章要平实自然
  说到真实,我认为和我们愈接近的愈真实,而愈接近的应该愈生活,也愈平凡。用生活中最平凡语言写出的东西,最让人感动。
  所以我写文章,尽量用白话,白得小学生都懂。这有什么错呢?我们平常说话,不是孩子也听得懂吗?如果你能把高深的道理,说得小孩也懂,不是更好吗?
  我常想起李白的《静夜思》,“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哪个中国人不会背这首诗?哪个会这首诗的人到异乡,能不在心头浮上这些诗句?
  只是,我也想,会不会惟有在大唐,那个万邦来朝、文风鼎盛的时代,人们才能由奇丽、诡橘、险怪,回归到最接近心灵的“平淡人妙”?如果把《静夜思》放到今天的“诗社”里评选,恐怕会被当作“打油诗”,不但得不了奖,连入选都办不到。
  文章要浅白易解,直指人心
  最近看英美大思想家罗素(BetrtrandRussell)的《罗素回忆集》,其中一段话,很引起我的共鸣。他说:“我总是使用平易近人的英文写作,虽然如大家所知,我也能用晦涩难解的数学逻辑。我也是经过多年的努力,才能写出老妪能解的文章,它给我一种自由的感觉……”
  罗素还建议写作的人:“如果用一个简单的字就能表达出来,千万别用复杂的字。”
  他使我想起十几年前,第一次看作家老舍的《骆驼样子》时,看到老舍形容雪天、雪地,简简单单几句活,好象把那雪景活生生的搬到眼前,比我用一大堆“晶莹”、“剔透”、“白皑皑”、“粉饰银装”所形容的更直接、更生动。
  也使我想起《史记》里描述荆柯刺秦王。“秦王惊,自引而起,袖绝。拔剑,剑长,操其室。时惶恐,剑坚,故不可立拔。”那一段都用短句,但是正可以描绘千钧一发的画面。
  辞藻不可喧宾夺主
  我开始领悟,味道好,不但作料不能放得太多,而且要用得恰到好处。不能早放、不能久搁。最重要的是把“主味”烘托出来,而不能喧宾夺主。所以作鸡,要有鸡味;作牛,要有牛味。如果只知作料味,却失去鸡和牛本身的鲜味,就好比用一大堆形容词,写“刺秦王”的一瞬,和描述“一眼看到的雪景”,那瞬间最真实的感受,反而全不见了。
  文章不可偏离主题
  想起有一次和林玉山老师吃“生鱼片”,他看我在酱油里放了许多“芥未”,笑道:“你是吃生鱼片,还是芥未?放太多、太辣,反吃不出生鱼片的好滋味了。”
  想起大学时代在师大旁边的龙泉街,吃辣牛肉面,一群人对着碗掉眼泪,一边哭,一边吃。有人问:“好吃吗”吃者答:“过瘾,辣极了!”只是后来想想,到底吃到牛肉味道了吗?
  文章不可不合时宜
  也想起有一次跟黄君壁老师吃饭,他的茶杯一空、我就为他倒满。老师居然把手掩着杯子说:“咱们是自己人,我就直说,为了我好,不要随时为我添茶,免得我没立刻喝,反而后来喝的全是冷茶。”
  多有道理啊!别让配料杀了你的味觉。别在文章里加太多辣椒和味精。更别不合时宜地一味倾吐,让读者喝了一大壶冷茶。
  综合结论
  说了这许多,你可许真以为我在教烹饪了。那么讲实在一点,我的结论是——要想文章写得好,你必须平时收集材料,不但看万卷书、也行万里路,使自己下笔能真实而生动。
  写作时,你可以单刀直人地“破题”写来,也可以用生动的材料将“主题引入”。然后适时、适量地加入自己的论点和经验。那必须是你深恩之后豁然贯通的想法,而非生吞活剥的堆砌。那最好是平实自然的描述,而非艰深辞语的卖弄。
  最重要的是,你无论怎么写,总不能偏离本题。而且只有出于真诚的文章能够感人,只有感人的文章可以流传。
  在冰寒的天气,一群人端正地坐着,稍不用心,就被戒尺狠狠地抽在背上……
  在熙来攘往的街头,一个人直挺挺地站着,不管人们奇异的眼光,大声呼喊……
  你准备好发怒了吗?
  以前看过几次成人在街头打架,印象最深刻的是——两个人刚动手,就听见有东西在地上滚的声音,循声望去,原来是两只断了表带的手表。
  也碰过人们在餐馆一言不合,大打出手,妙的是,这个狠狠给那个一拳,那人倒在椅子上,椅子卡嚓一声,就断成了三截。
  后来我常盯着自己的手表和椅子想:看起来这表带挺结实,我丢球、作体操,它都不会掉。还有这椅子,两百磅的大胖子坐上去,也不会垮,为什么打架的时候,那么不经用呢?
  我想出的答案是:它们都是为理性的人做的。理性时再结实的东西,碰到不理性的动作,都变得脆弱无比。
  无伤害的发怒
  问题是,人毕竟是人,是人就有情绪,有情绪就可能发怒。
  去年秋天,我到挪威首都的“维格兰雕刻公园”去。数百尊雄伟壮观的雕塑,仁立在中央走道的两侧。公园的中心点,则是耸入天际的名作——“生命之柱”。
  奇怪的是,居然有一大群旅客,围在一个不过三尺高的小铜像前。
  那是一个跺脚捶胸、嚎陶大哭的娃娃,公园里最著名的“怒婴像”。
  高举着双手,提起一只脚,仿佛正要狠狠踢下去。虽然只是个铜像,却生动得好象能听到他的声音、感觉他的颤抖。
  他是在发怒啊!为什么还这么可爱呢?
  大概因为他是个小娃娃吧!被激动了本能;点燃了人类最原始的怒火。
  谁能说自己绝不会发怒?只是谁在发怒的时候,能像这个娃娃,既宣泄了自己的情绪,又不造成伤害?
  有原则的发怒
  最近看了陈凯歌导演的《霸王别姬》,和张艺谋导演的《活着》。两部电影都好极了,但是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却都是发怒的情节。
  在《霸王别姬》里,两个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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