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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魁劫-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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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是热情招呼,又是茶又是水果的扰攘一番,那几个伙记就像舞台上的跑龙套,在我们身边团团转,问长问短,什么都要芬姐拿主意。
  看得出来,她是忙碌的人,我也就不好意思搁在那儿不走。
  从前,我的身份是贺敬生如夫人,香江之内的所有大小出色场合,都有我的份儿,因有敬生份儿之故。
  现今,一应酒会晚宴,人家巴巴的来招呼个寡妇干什么叫呢?既非亲友故旧,又没有生意援引,于是门庭冷落,深院寂静,永无休止地一夜又一夜的过。
  没有了床头的那叠书房内的彩色电视机,我就更难捱了。
  不是我醉心酬酢,实在百无聊而已。
  刻板呆滞的生活,把整个人都蛀蚀得发霉发烂似,真有点寒心。
  于是,可以这么说,日中最有生气,令我的神经稍微有刺激的,竟然是潘浩元的电话。
  想着,也不觉震惊。
  正呆呆的坐在房中那高背梳化上,看着金鱼缸里的锦鲤出神,身旁的电话铃声就响起来,我的心也随之而加速跳运。
  “是三姨吗?”
  不是潘浩元,是贺智。
  “今儿个晚上,我把潘叔叔与潘光中都带到你家来吃晚饭好吗?还有,我且叫光中也把欣荣叔请一请,看能否大伙儿叙一叙。”
  “啊!是有什么事吗?”我问。
  “没有哇!跟潘叔叔谈起,他说一直叫你出来走动走动,吃顿饭,你总是不情不愿,这样子是要郁出病的,故此,我们来陪陪你。”
  “怎么不上大宅那边去呢?我也可以过去……”
  “三姨!”贺智截我的话。
  她的语气是嗔怨,我当即明白过来了。
  这是为关心我,也为贺智的方便。
  “好,让我准备准备,喜欢吃些什么菜呢?”
  “随随便便的晚饭就可以了,光中说,他还未试过家乡菜!”
  “家乡菜是粗菜而已,怎么款客?”我答。
  “他还少吃了珍馐百味吗?且都不算是客。”
  贺智说这话时,声音甜得有点腻上咙喉似。
  唉,什么女强人,一沾情爱,还不是那副样子。
  也真亏贺智这个安排,我立即精神抖擞地忙足一整日。
  整间房子都有了生气似。
  我还赶着去买了满屋的鲜花回来。
  菜原本是由厨子动手做的,我也因着贺智那番话,便亲自下了厨,做了两个地道家乡菜式,不管是不是正牌货,反正从前在乡下是常吃的。
  熏了一脸的油烟,又忙着回房里去泡浴洗头,从新穿好旗袍,挽好了发髻,门铃就已经响起来了。
  自敬生亡故以来,数这晚最热闹。
  一行四人,连宋欣荣都来了。
  “细嫂!”宋欣荣冲前来跟我握手,他一直对我很尊重,因是尊重敬生的原故,这我是知道的。
  “荣叔!”我喜孜孜地,一直跟孩子一般称呼他。
  从前贺杰小时,他父亲就是宠他,若是在暑假寒假,吃过早点,就把小儿子带上贺氏办公大楼,由着他在公司内胡乱转来转去,杰儿最爱转到荣叔身边。
  宋欣荣就是跟他有缘份,老是抱着贺杰在膝上,两只手还是忙乱地拿着电话,跟在交易所出市的职员联系,气氛紧张得不得了,总要拔直咙喉的喊:“四元五角入汇丰,十万股!”
  “三元七,沽,置地二十万股!覆盆覆盆!”
  杰杰两只眼珠子转来转去,非常的习惯,绝对不骚扰荣叔。坐得累了,无聊时,喊荣叔一声,宋欣荣就摸出一颗瑞士糖来,塞到杰儿短短肥肥的小手上,他便又静静地把玩一会,才往嘴里送。
  贺氏的同僚都爱贺杰,常说:“杰杰出来的那一天,必然是开红盆。”
  都不知是真是假,敬生就是信以为真,老跟宋欣荣讲,这小儿子脚头好!又要把杰杰拜宋欣荣做干爹。
  宋欣荣总是推,有日还特意向我解释说:“细嫂,生哥的好意我心领,其实我顶疼爱杰杰,只是不想高攀,反正心里头当他是儿子一般爱护就可以了,不尚形式。
  细嫂是明白人,自然知道我的难处,谅解我的小家子气。“
  我当然心领神会。
  虽说是跟在敬生身边出身的老伙计,他本人的家当,亦已不差了,仍是无法跟贺家匹敌,差得太远了,无端攀上谊亲,别人不说什么,宋欣荣心里头也不好过。
  其次,爱杰杰爱得如此出面了,有时已难免要看大宅那边人的面色。还实斧实凿地认上谊亲,就更不好说话。
  我于是趁便时跟敬生解释过,才将此事搁置。
  事实上,宋欣荣一直都对贺杰关心,对我也相当的友善。
  他很紧张的打量我说:“听元哥一直说你这一阵子瘦多了,我还以为他形容夸张,怎么真的落了型,憔悴太甚了!细嫂,你要保重。”
  “荣叔,你坐。也没有什么,敬生不在了,我就是不惯,过一阵子就好。”
  “你跟贺聪是差不多年纪,抑或比他还小呢?现今看起来,像他的母亲!”宋欣荣惋惜地喊。
  “论辈份身份,他的确是我儿子呢!”我倒无所谓,是老是颓,认了就是认了。
  “依我看,贺伯母若是打扮打扮,我看要年轻得像贺智。”
  潘光中说完这话,望住贺智,一股情意自眼神飘送出来,搅得贺智登时粉脸飞红。
  恋爱的人,岂只神采飞扬,还真年青活泼。
  我看贺智就真真突然青春得多,这跟衣着与打扮无关。
  曾几何时,我望贺敬生一眼,或是敬生望我一眼,也还是贺智如今的那个模样,心上卜卜乱跳,通体热血沸腾,不知多兴奋、多舒服!
  我是过来人,有什么看不出来。
  贺智喜孜孜的走到我身边来:“我陪你去买几套西服好不好,别一天到晚的穿旗袍,还有,把头发剪短了,人就会精神清爽得多,别老是这种古古老老的发髻。”
  我只是笑。心里头想,这还怎么得了?敬生才刚去世,我就扮起年轻相貌来了,惹人闲话。
  贺智真聪明,鉴貌辨色,她就知道我的顾忌。于是摆一副不以为然的态度,且扯了宋欣荣来主持公道,说:“荣叔,你算是长辈呢,来评评理,这个年头,三姨还是活在象牙塔里,老是船头慌鬼船尾惊贼,弄得自己整个人褪了颜色似,真叫人为她不值。”
  宋欣荣看着我,语重深详地说:“细嫂,贺智的说话顶对。今时的确不同往日。
  旧时呢,人言可畏。今日呢,人人都只顾自保。旁的人把你捧上天也不管用,你自己有多少实惠才最重要。细嫂,要是你还这样子活下去,如何捱得到贺杰成人长进,自立门户呢?“
  这最后的几句话,叫我异常的心动。
  是真要好好考虑,从详计议的。
  总不能一天到晚孵在这房子里头,跟外界断了音讯似,将来怎么把江山交到儿子手上去呢?连江湖上黑白正邪都无法分析给下一代,未免敷衍塞责了。
  社会上头,谁家子弟不是由父兄带着出身的?贺杰如果有日要碰得焦头烂额才得着一些经验与教训,我又舍得吗?
  到那时候,做母亲的,站在一旁干著急,才惊觉自己没有本事,那就悔之已晚了。
  晚饭在温暖而愉快的气氛之中渡过。
  我一直留意到潘浩元吃得很多,却说得很少。
  这也未尝不好。
  饭后,宋欣荣要赶着走,连水果也不吃。
  “加拿大的儿媳托朋友带了件毛衣回来送我,我好歹到酒店去会一会,也是礼貌。这就失陪了。”
  “我嘱司机送你一程。”
  我亲自陪荣叔走出大门。
  上车前,他又握着我的手:“细嫂,真的今非昔比。从前有生哥,你可以安枕无忧,现今贺氏内半个心腹都没有,贺智到底是女孩儿家,将来有差池,只得她一把声主持公道也不成气候。你好歹要出来走走,不学多、也学少,别是被人家欺到头上去,也蒙然不知。”细嫂,宁可自己心知,放人一马,好过被受蒙蔽,死得冤枉。贺杰要靠你,就这几年光景要捱一捱罢了。“元哥是个老实正直的人,他提过,希望你到富华去行走,反正说话的只有元哥和我二人,人事顶简单,你就出来,看成上课也好,上班也好,当消闲也无所谓,一举可以几得,何必闷在家。”你不替自己拿定主意,只管什么人笑话的话,现今再行不通了。“
  来欣荣拍拍我的手,才上车去。心思慎密的宋欣荣也如此说,就的确要注意了。
  我走回小偏厅去时,只得潘浩元一人。
  心里又不期然地抽动着,游目四顾,坐立不安。
  “他们呢?光中与贺智呢?”我慌慌张张的问,甚而不见了群姐。
  “是不是一定要找他们回来,你才安心?”潘浩元竟这样问。
  我呆了一呆,若拿手往脸上一放,一定是烫热的。
  我解释:“不是切开了一盆水果吗?他们吃了没有?”
  潘浩元没有答我,只静静地睁着眼,看我在厅上团团转。
  有点像斗兽场观众席上的皇侯贵宾胃,非常冷血而尊贵地望住场内那只将要作困兽斗的动物,心慌意乱地来往踱步,准备在下一分钟就为保全自己的性命而肉搏厮杀。
  我的不得体与张惶,完全被对方看在眼内,心头更多焦躁。
  “你坐下来!”潘浩元说,语音平定,且具权威性。
  “坐下来,我给你说几句话。”
  从前,敬生也是以这副类同的语调对我,我就总好象着了魔似,乖乖的如言照办。
  如今,我也真的坐了下来,面对着潘浩元。
  “敬生去世后,你适应得并不好。”他说。
  怎么适应呢?
  要我改嫁才叫适应得好吗?
  念头飞快掠过心上,随即满头冷汗,只一忽儿功夫,那真丝旗袍就紧紧的贴在背上,只为汗出如浆之故。
  我未免太离谱、太孟浪,怎么会想出这个念头来?
  羞愧得两腮发热发烫,浑身僵直。
  “这样子孤怜伶的过日子,是要令你胡思乱想的。”潘浩元竟说了这两句话。
  “关心你,爱护你的人,只想你生活过得正常健康有建设性有前途,如此而已。”
  潘浩元恳切地望住我。
  “我的一番心意,你如果觉得并不单纯,并不可取,甚而并不可靠,我不怪你,我明白。但你身边对你好的人,无一个不直接或间接地向你介绍了一条你应走的道路。那些人包括宋欣荣、贺智、群姐、甚至潘光中、芬姐。他们是毫无机心,不求回报的希望你幸福,并有所成,你应该相信他们。”
  我呆住了。
  潘浩元这么说,就等于指责我好多心,以为他一直对我的关怀是别有用意的。
  我真有这样想过吗?
  是不是我作贼心虚?
  抑或作贼心虚的是另有其人?
  我看了潘浩元一眼,那健康的肤色上抹了一阵红光。
  他其实也正在看我。
  这叫不叫心照不宣呢?
  “你的决定,我将永远尊重,绝不会以我的意愿为依归的,请放心。诚意地希望你跟在宋欣荣身边工作,因为这对你是好事,我其实并不常在富华,根本也不常常在本埠。”
  话已说得相当露骨而明显了。
  我只能答:“各人的好意,我非但心领,且会实实际际的筹算去。”
  回到睡房去卸装,脱下了那袭旗袍,把发髻打散下来,在镜前站着。
  身体还是如此的光洁粉白,肌肉依然是英挺在嫩滑的皮肤之内。
  我伸手抚触着双肩、手臂,甚而沿胸膊,直下至腰际。
  我宽松地叹一口气,感觉仍是滑不溜手。
  当然才不过是一段短短的日子,今朝的人比黄花瘦,还落得一份凄迷的楚楚可怜,只怕碧海青天夜夜心之后。会把人整个都磨损得枯黄干瘪,神颓志丧。
  我还有很长很长的一段路要走下去。
  躺在锦被之上,那种贴身的软棉棉感觉。益发令我想起了私情欲念,因而更念敬生。
  不能再在潘浩元那番说话上钻牛角尖,由他怎样想当然吧,我必须谨记自己是贺家人,昨天是,今夜是。明朝亦是。
  除了敬生,不可能再有别的人,此生也不作此想了。
  然,总要把心神安顿,把体能虚耗,别是如此空荡荡的干折靡自己下去,以致于忽然间苍老,更令人惆怅。
  贺智要陪我添置新装,我竟有一番兴奋,对她说:“好多好多年以前的事了。
  我从乡下走出来,工厂工打不下去,便上大同酒家求职,那照顾我的同乡老表,就借我一套她最得体的衫裤穿在身上见工去。其后,还是预支头一个月的薪金,去缝了件旗袍,当成制服穿。那种感觉,现今跑回来了!“
  贺智笑:“包保把你打扮得比那一次更满意。”
  我以前很少逛名店,跟在贺智后头走,声势还是响亮的。
  店员殷勤招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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