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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个星期,我是在哈灵顿的陪伴下度过的。我知道自己从他那里学到了很多,我急切的想要建立自己的牌桌形象——然后我渴盼着周末的到来;而周末,终于到来了。
吃过晚餐后,送走了姨父姨母,我迫不及待的找到那家游戏室。
可想而知,所有人都会非常欢迎一只超级菜鸟加入自己的牌局;所以我轻易拿到了这一周的暗号。我一个人穿过那些游戏机,走到那张台球桌前,压抑住自己的兴奋,对那两个年轻人说:“我来找史密斯先生。”
“是的,史密斯先生在里面等你。”他们推开了那扇门。
八点整的时候,牌局开始了。哈灵顿告诉我,我必须注意观察这三个人:在这一次的牌局里,是龙光坤,他坐在我上家;以及美女和秃顶,他们坐在我的下手。
于是我对其他人不闻不问,只是全神贯注的观察他们三个。
比起上一次获得情报的杂乱无章和毫无价值,这一次我自己都感觉要好得多。我得到了一些有用的资料,美女玩牌非常稳重,她只在拿到AA时全下;秃顶则喜欢用重注击溃对手的心理防线——在大家都只是跟注想要进入彩池的时候,他拿到89这样的边缘牌,也会毫不犹豫的加注所有人。
但比起观察他们更重要的,是我必须注意建立自己的牌桌形象。事实上,上一场我已经给他们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超级菜鸟。而这一次,我知道自己有能力改变这一切。
第十章 前尘(下)
现在的盲注,已经涨到了40/80港币,这是一个比较令人尴尬的数字;花太多的代价去抢这么少的盲注确实不划算,但随意的放弃也总让人有些不甘。
而且,很快盲注就会呈倍数增长,下一级只是50/100,这看上去没什么;但再下一级将会是100/200;再之后是200/400……在被盲注吞没之前,每个人都觉得,在不必付出太大代价的前提下,是时候做出一些行动了。
只有两家弃牌、但却有四家跟注!而这把牌,我再次拿到了一对K!
现在轮到我了,后面只剩下了小盲注位置的美女、和大盲注位置的秃顶。
理论上,我应该加注。手里有大牌的时候,人们总是希望看到大的彩池。有一些牌手会在这时,纵容甚至鼓励小牌跟进来,以构建一个庞大的彩池。但我绝不是他们中的一员,我也希望看到大的彩池,但我想要面对的是尽可能少的对手——KK是除了AA外最好的牌,但德州扑克里没有哪手底牌是无法击败的。AA在一对一的时候有85%的胜率;可是在十个人全部跟进的情况下,胜率只有不到三分之一。
只不过……秃顶还在抽烟,他看上去似乎没有任何弃牌的打算……
“我也跟注。”我做出了最好的决定。之后,美女抵挡不住巨大彩池的诱惑,也扔进彩池一个40港币的筹码,她跟了进来。
现在是六个人跟注,加上秃顶的大盲注,彩池里有560港币。这个数字是每个人初始筹码的四分之一;已经不算小了;我知道,秃顶会对这个大彩池实施一些行动。
是的,秃顶的行动完全和我预想的一模一样,我心情愉快的看着他加注到240港币——这确实令人心情愉快,哈灵顿说得一点也没错,没有什么事情比看到对手听命于己,更让人有成就感的了。
但我必须要说,这个加注是极度不负责任的表现,尤其是对其他牌手而言。因为他们如果跟进彩池的话,必将面对我的再度加注——这就是哈灵顿所说的三明治效应,那些牌手就像夹在三明治中间的火腿一样为难。
陆陆续续的有人弃牌,只有络腮胡子勉勉强强的跟注240港币。
彩池现在是880港币。对于我的一对K来说,这个收获已经相当不错了;我并不奢望更多,我现在只想没有争议的一举拿下彩池,于是我淡淡的说:“我全下。”
美女摇摇头,弃掉了她的牌;然后是肇事者秃顶,他公然在翻牌前加注,却不敢跟注我的全下,不过这早在我的意料之中。
而原本不在我计划内的络腮胡子,却给了我意外的惊喜。
“小不点,你先前只是跟注而已,我知道你没有大牌。”络腮胡子也推出了自己的所有筹码,“我跟注全下。”
牌翻开了,他是一对10。没有任何悬念,我拿下了这个可以称得上是庞大的彩池。
络腮胡子摇摇头,离开了牌桌。在经过我身边的时候,他拍拍我的肩膀,对我说:“小不点,你这把牌玩得很不错,我们下个礼拜再见。”
是的,这把牌玩得很不错,但也就仅此而已了。当秃顶、美女依次出局后,我突然发现,我对牌桌上的其他牌手一无所知。
巨大的筹码优势并没有被我发挥出来,在一把牌里,我拿到了A10,而翻牌出现了不同花色的2、5、10,我下注,这并没有错,但我被一个被大家称为“甩甩”的眼镜男加注;我跟注。
转牌是8,我继续下注,他继续加注,我再度跟注——我认为他也有一张10,但边牌没有我大;我想通过下注再跟注的方式,给他设下圈套。是的,河牌出现一张5,这是我乐于看到的,没有任何同花和顺子的可能,而我拥有顶对和最大的边牌,我确信他不可能在河牌前,只用一对小5加注;于是我下注,并在他再度加注的时候全下。
“我跟注。”他毫不犹豫的说,然后他对我说,“你可以不用翻牌了,我知道你是A10。”
他把手里的一对J亮了出来,并且对我说:“我想我把底牌已经表达得够明确了,但你却完全不信任我。”
我并不是不信任他……而是我完全没有考虑到这个可能性!他不断猛烈的对我加注,我竟然天真的以为光凭一对10就可以击败他!这把牌让我乱了阵脚,再之后的牌玩得一塌糊涂,我第四名出局——距离奖金只有一步之遥。
可是,再下一个周末,我就令他们不得不刮目相看了——我拿到了第二,只是在一把运气牌里被秃顶击败。他们每一个人都盛赞我的表现,但我知道他们其实打心底里认为这只是我运气不错。
再之后,我稳稳的把持住了所有这种周末SNG比赛的、一个前三名席位——众所周知,进入前三名后,在盲注涨到一把牌就必须决定生死的时候,牌手们唯一能做的事情就是全下,然后听天由命。而运气,向来不是我的强项。
我一直从哈灵顿那里学习;我在一个月内,读完了他的《哈灵顿在牌桌上》那三本书,并且读了一遍又一遍;他使用的紧手玩法似乎就是为我量身定造的,我非常容易的接受这种玩法,并且把道尔·布朗森抛诸脑后。我天生不是一个喜欢冒险的人,我并不喜欢在刀尖上跳舞的那种感觉。
龙光坤一直惊讶于我的神速进步,虽然他从来不承认我的技术比他好,但他总是拒绝和我在宿舍里单挑玩牌。他崇尚道尔·布朗森,喜欢松手玩法;但这不是问题所在——
每个牌手都有自己的风格:斯杜·恩戈、道尔·布朗森、古斯·汉森、陈大卫、丹·哈灵顿、丹尼尔·内格莱努、萨米·法尔哈、詹妮弗·哈曼、蜜雪儿·卡森……所有这些人的风格都不同,但他们都属于盘踞在食物链最高层的巨鲨王,能给他们造成损失的只有他们自己人;他们的每一场牌局,胜负通常都在千万美金以上。
有电视录像可以作证的赌金最大的一把牌,发生在丹尼尔·内格莱努和古斯·汉森之间。内格莱努底牌66、汉森55;翻牌前两人重注将其他人吓退;翻牌9、5、6;内格莱努下注,汉森跟注;转牌又是一张5!内格莱努继续下注,汉森还是跟注!
河牌不是6,内格莱努只是三条6带对5的葫芦,而汉森是四条5;内格莱努下注,汉森加注;内格莱努再加注,汉森全下!内格莱努也跟注全下!那一把,他输掉了5700万美金!
这笔钱对任何一个人都不能算是小数目!但是三个月之后,是的,仅仅三个月时间,丹尼尔·内格莱努就将这一把输掉的钱全部赢了回来!
哦,我想我过于兴奋了。关于这把牌,我是在龙光坤的那台笔记本电脑里看到的,他的电脑总是装满了德州扑克的视频和录像。历年Wsop主赛事和决赛桌;HSP(HighStakesPoker,超大赌注扑克比赛)录像;还有以上我提到名字那些人的一切比赛录像。
龙光坤喜欢看录像,而我则热爱书本——但无论如何,我看过的书他都看过,而且他学习玩牌的时间比我早得多,为什么我在SNG比赛里的成绩总是压过他一头呢?他很爽快的得出了结论,那是因为他并没有太认真。
“是的,你赢得太多了。”龙光坤总是这样抱怨我,“其实你根本没有必要那么认真,这点钱对你不算什么。我早就和你说过,他们都不是有钱人。他们把这看成一种工作,可你却非要让他们失业!”
但我没法不认真,钱对我的确不算什么,我只是不喜欢输的感觉。要么就不做,要么就做到最好,这是我永不更改的原则。
我依然每一个周末去和那些人玩SNG比赛。我得到的,不仅仅是那少得可怜的金钱,而是别人拿再多金钱也未必买得到的经验和教训;有了这些经验教训、我就可以更好的理解哈灵顿传授给我的理论,而这些理论反过来又让我在牌桌上获得更多的经验……我的玩牌水平越来越高,我甚至坚信自己的实力完全可以去和那些巨鲨王对战——毫无疑问,一年后与陈大卫对战的那把牌,完全可以证实这一点。
只是,没有这个必要。如果不出意外的话,这辈子我都不会去拉斯维加斯那种地方。我要过的,不是那种风尖浪顶的生活。我知道自己承受不起动辄数百万、千万美金的大起大落——哈灵顿在第一页就告诉了我,这是一个只存在高手、却没有王者的世界;任何人都有可能被小概率河牌击倒;再狂暴的巨鲨王,也不例外。
可是,再平静的生活也常常会有意外发生——二零一零年圣诞节前夕,秃顶、美女、络腮胡子那些人,终于拒绝我再度入场,这种有收入(虽然极其微薄)的特训,终于划上了一个句号。
第十一章 抛抛(上)
那个圣诞节,我收到了阿莲的第二封感恩信。
事实上,我一直关注着她。她已经不再扎俗气的马尾辫,而是留起长发并且把它们烫得弯弯卷卷的;她开始学着使用昂贵的化妆品、口红、香水;定期去漫步云端做面膜和肌肤保养;她掌握了上层社会必须掌握的社交礼仪;交际舞跳得比我还好;她的行为举止也慢慢向学校的其他女生看齐……在这些方面,阿莲进步的速度和我在德州扑克上的进步几乎完全同步。
唯一不变的,是她的微笑。她笑起来,依然会先皱起鼻子,然后露出两个浅浅的酒窝。
这些都很容易理解。第一纪念中学并不是一个纯粹的高中学校,能够在这里念书的人非富即贵;只有在童话里,灰姑娘才能够和王子幸福快乐的生活在一起。而现实,是不相信童话的。
所谓的“上层社会”,就是这个世界里最现实的一个阶层;所有身处其中的人,都无法更改这里的一切规矩——约定俗成的、心照不宣的、或者潜规则。任何一个想要加入的人都必须也只能被同化,我不也穿起了西装、打上了领带?难道我还有什么资格指责一个被上层社会包围着的灰姑娘爱慕虚荣吗?
是的,无论她如何改变,她都是我深爱的那个阿莲;我从未因她的任何改变,而让这份爱情变淡。我一直告诉自己,她是值得我一生都去爱惜、呵护的人!
我猜想四万港币的生活费对现在的她远远不够——当然,对于一个普通的收养孤儿者而言,这个数字已经非常巨大了,每个月拿四万港币出来,完全可以收养四五十个孤儿,甚至更多!但前提是,那个孤儿绝对不能生活在第一纪念中学这种环境下!
在读完那封信后,我的猜想得到了证实。
这封信用的是第一纪念中学的信封;信笺也是。它们的价格并不低廉,但应该是物有所值的——打开信封时,一股浓浓的栀子花香扑面而来,让我原本有些低落的心情顿时明亮起来。
比起上一封信来,这封信的字迹明显要潦草一些(但比我的字还是好多了);照例是以倾诉对暗夜雷霆叔叔的感激之情开始;以“期待着与您相见”告终;但我看到,在信的最后还有个附言。
“附言:阿眉(我的舍友,也是最好的朋友)约我这个寒假一块去瑞士滑雪,可是我没有足够的旅费;所以我想我只能拒绝她了,虽然我很想和她一起去体验一下异国风情。哦,暗夜雷霆叔叔,我并不是向您哭穷,也不是想让已经对我非常慷慨的您,再为我花费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