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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人认为有一种人具有丰富的想像作用,但却只有很可怜的判断能力,这种情形就是说:想像作用太自由放纵了,总是在自己的各种感觉这面镜子里照自己,而没有充分养成一种习惯来集中注意观察这些感觉本身;也就是说,过多地注意事物的形迹或形相,而忽视了它们的实际和它们的相似。
的确,想像作用是非常灵活的,如果注意力这一科学的关键或科学之母不参与进来的话,想像作用除了匆匆地流览和涉猎一下事物,是不能有所作为的。
你看枝头上那只鸟,好像随时要飞起来;想像作用也是这样,不断受血液和精神①的冲激,一丝波动便刻画下一个痕迹,第二个波动立刻又把它抹去;心灵在后面追赶,往往疲于奔命,眼看着只能埋怨自己有些东西来不及捕捉,来不及把握。想像作用这个真正的时间映象,就是这样不息地生灭的。
①指“动物精神”,这是当时人想像出来的一种物质性的东西。——译者
我们的观念是这样混乱,一个接着一个飞速地出现;它们互相驱逐,就像后浪推着前浪,因此,想像作用一定要施展(不妨这样说)它的一部分肌肉,在一个转瞬即逝的对象上站住一个时候,就像在脑子的弦上练习平衡一样,不立刻便跌到另一个还没有时间想到的对象上去;如果它不能这样,它是永远不会有资格被称为判断力的。它可以把它所感到的东西生动活泼地表达出来,它会造成演说家,音乐家,画家,诗人,但是决不会造成哲学家。相反地,如果从孩提时起,便使想像作用养成一种习惯,善于约束自己,不要跟着自己那种只会造成光辉的热情家的一时兴会任意冲动,而要善于捕捉、把握它的各种观念,善于从各个方面去观察这些观念,以便见到一件事物的全体——这样,这个善于判断的想像作用便会借助于推理而统摄最大范围的事物。而它的那种灵活的特性——这本是儿童的祥兆,问题只在于如何经过学习和锻炼而加以节制——便不再是别的,而将是一种洞彻的理解,没有它我们是很难在科学上作出一点成就的。
就是在这样一些简单的基础上,建造起了整个逻辑的大厦。自然为全人类建立了这些基础,但是有些人利用了它,有些人却糟蹋了它。
尽管人对于动物有这一切优越之处,但是把人和动物列入一类对人还是一种荣誉。在未到一定年龄以前,人实在比动物更是一个动物,因为他生而具有的本能还不及动物。
有哪一种动物会饿死在乳汁流成的河里呢?只有人,正像近人根据阿诺勃①的理论而讲到的那个老婴儿一样,他既不知道什么食物是他可以吃的,也不认识水可以把他淹死,火可以把他烧成灰烬,试把烛火第一次放到婴儿眼前,他会机械地把手指伸到火里去,似乎想知道他看见的究竟是什么新鲜现象;只有等他吃了亏他才认识到这个危险,而第二次就再也不肯上当了。
①Arnobius,三世纪末叶的基督教神学家。——译者
你再把他和一只动物一起放在山崖边上;只有他才会跌下山谷去!在那只动物由于会游泳而脱险的地方,他却溺死了。在十四五岁的时候,他还不知道在传种活动里有极大的快乐等待着他;已经是成人的时候,还不大懂得怎样去玩那种游戏,但是自然却很快就把动物们教会了。他躲躲闪闪地,似乎享受一点快乐和生就可以享乐是一件可耻的事,但是动物们却正以猥亵而感觉自豪。没有教育,它们也就没有种种偏见。但是我们再看一看这只狗和这个孩子,一同迷失在大路上,那孩子哭哭啼啼,不知道向哪个菩萨求救好;而狗呢,凭着它的嗅觉,比那一位凭着他的理性有用多了,很快就找到了它的主人。
因此,自然造出我们来,原是为了使我们在动物之下;或者至少是为了这样才更显示出教育的奇迹,只有教育才把我们从动物的水平拉上来,终于使我们高出动物之上。但是我们能不能把这分荣誉给予聋子、先天盲人、白痴、疯子、野蛮人或在森林里和野兽一起长大的人,给予那些由于抑郁成性而丧失想像能力的人,总而言之,给予这一切只表现最低本能的人形兽类呢?不能,所有这些有躯体而没有精神的人,是没有资格在野兽之外自成一类的。
我们并不打算掩饰人们能够提出来的反对意见,他们不赞成我们的想法,认为人和动物是有先天的区别的。人们说,在人里面有一种自然的法则,一种善恶的良知,它是动物的心里所没有的。
但是这种相反的主张,或者不如说这种意见,有没有经验的根据呢?没有这种根据,一个哲学家是可以完全不理睬的。我们有没有任何经验使我们不得不相信,只有人才受到某一种灵明的照耀,这种灵明是其他一切动物所没有的?如果这样的经验根本不存在,我们就没有根据可以知道动物或者甚至别人心里的情况,正像另一方面我们没有法子不感受我们自己的内在感觉一样。我们知道我们在思想,并且知道我们在悔恨:因为一种内在的感觉逼使我们清楚地意识到这一点。但是要判断别人是不是也悔恨,我们自己心里的这种感觉就是不够的了。就是因为这个,在判断别人的时候,一定要凭着他的说话,或是凭着我们自己在经历同样思想或同样痛苦的时候在我们自己身上所观察到的那些举动和外部表情。
但是要断定根本不说话的动物是不是具有这种自然的法则,那就必须凭着我刚才所说的外部表情,假如有这些表情存在的话。事实似乎证明这些表情是存在的。一只狗,如果在主人的逗弄下咬了主人,会表现出很悔恨的样子;我们看它垂头丧气,不敢见人;一种畏葸退缩的神情似乎表示自己做错了。历史又告诉我们一只狮子的著名例子,有一次在它盛怒之下把一个人放到它面前去,它认出这是它的恩人,不肯撕食他。但愿我们人类也能经常表现这样的感恩,也这样懂得尊重人道!那时候,我们就再不用害怕那些忘恩负义之徒,也不用害怕那些蹂躏人类、真正贼害自然法则的战争了。
但是一种动物,既然从自然得到了一种如此成熟、如此聪明的本能,在它的活动能力所达到和所允许的范围内能够判断、联系、推动和思考;一种动物,受到恩惠会来亲近,受到虐待会避开去找一个较好的主人;一种动物,既然具有和我们的机体相似的机体组织,能作同样的活动,有着同样的情感,同样的痛苦,同样的快乐,只是因为想像能力的大小和神经纤维的精粗不同而在敏锐程度上有所不同:这样的一种动物岂不明白地表示它是知道自己的过错和我们的过错,懂得善恶,总之,是能够对它自己的行为有所意识的吗?它的心灵既然和我们的心灵一样,感受同样的快乐,同样的苦痛,同样的烦恼,当它看到它的同类被杀戮,或者当它自己残忍地杀戮了自己的同类之后,能漠然地丝毫不感觉厌恶和难受么?懂得了这一点,我们就不难懂得这里所说的那种宝贵的天赋决不是动物们所没有的了,因为既然有很多明显的表情说明动物不单是有心智的,并且也是有悔恨的感情的,那末为什么我们不可以设想:这些动物,这些几乎和我们一样十全十美的机器,也和我们一样是造出来为了思维和感觉自然的呢?
希望大家不要向我提出反对说,动物大多数是些凶恶的猛兽,对于自己所作的恶是漠然无动于衷的;因为难道是所有的人都能很好地分辨善恶?我们人类也有凶恶的品性,情形和在兽类里是一样的。有些人养成了违犯自然法则的野蛮的习惯,就不像初犯的、还没有被习惯的力量弄成残酷无情的人那样感到痛苦。动物和人也一样,动物和人都可以因为气质不同而凶恶的程度不同,并且会因为四周同类的影响而发生变化,增加或减少凶恶的程度。但是一个和善的、驯良的动物,如果和其他同样和善、驯良的动物生活在一起,并且吃的东西也很清淡,就会极端厌恶屠杀和血食;如果吃了血食它会从内心感到羞惭;所不同的也许只是一点,就是在它们是一切首先服从需要、快乐和生活上的安适,并且在这方面它们的满足和享受也比我们大得多,因此它们的悔恨和羞恶感看来就应该不像我们的那样敏锐、显著;这是因为我们的处境和需要和它们不同。习惯也和快感一样,会麻痹甚至窒息羞恶感。
但是我愿意暂时假定我弄错了;几乎所有的人在这个问题上都犯了错误而惟独我一个人是对的,这似乎说不通吧;好,我同意大家的意见——认为动物,即使最出色的动物,也是不懂得道德上的是非和善恶的,认为动物对于别人对它的关心照顾是丝毫没有记忆的,认为动物对于自身的道德是没有丝毫感觉的,例如我方才讲到的那个大家都讲过的狮子,就一点不记得它在一种比一切狮子、老虎和熊还更不人道的场合里,曾经不愿意吃掉一个在它暴怒时送到它面前来的人;而我们的同胞们互相攻打,瑞士人打瑞士人,兄弟们打兄弟们,彼此认识,互相捕捉,互相杀戮,却一点也没有羞耻悔恨的感觉,因为有个什么王公在给钱叫他们屠杀;总而言之,我假定这个自然的法则是动物们所不曾赋有的——可是这又会得出什么结论呢?人并不是用什么更贵重的料子捏出来的;自然只用了一种同样的面粉团子,它只是以不同的方式变化了这面粉团子的酵料而已。因此,如果说动物能够违犯我所说的那种内在感觉而没有悔恨,或者说动物根本没有这种内在的感觉,那就必须说,人的情形也和它一样;什么自然的法则和关于自然的法则所发表的一切高论,都一起完蛋吧!整个动物界将一律都没有那自然的法则。但是反过来,如果我们人类少不得要承认,只要健康允许、神志清明的时候,我们总分辨得出正直、人道、道德的人和既不人道、又不道德、又不诚实的人;如果我们人类少不得要承认,分辨道德和丑恶并不是一件难事,只要单凭着喜爱和厌恶就行了,这是前两者的自然的效果;那末,我们就可以得出结论:用同一的材料所做成的、也许只是缺少进一步发酵便可以在一切方面和人类相等的动物,也就一定享有为整个动物界所共有的那种特质,也就决没有一种心灵、一种知觉的实体是没有悔恨羞恶之感的了。下面很多理由更可以加强这个论断。
自然的法则不可磨灭。它的影响这样有力地铭刻在一切动物身上,我完全相信:即使是最凶恶、最残暴的野兽,也会有某些内心痛苦的时刻。我想如果香宾省夏隆地方的那个野蛮女子果真吃掉了她的妹妹,她是会终生为她的罪行受苦的。我相信,一切作过孽、犯过罪的人,情形都是一样,不管他是不由自主地犯罪,还是由于气质使然。例如,奥尔良地方的加斯东就是不由自主地偷窃;有一个女人在怀孕时候也犯这同一的罪行,并且她的孩子也都遗传了这种习性;又有一个女人在怀孕时候吃掉了她的丈夫;还有一个女人扼死了她的孩子,把尸体腌起来,每天吃一点,像吃腌肉一样;又有一个吃人强盗的女儿,到十二岁也就吃人肉,虽然她在一岁上就死掉父母,以后一直由正派人抚养长大。此外,更不用说很多别的例子了,这样的例子充满了我们观察家们的记载,它们证明有千万种遗传性的美德和罪恶,从父母传给儿女,就像乳母的习性传给乳儿一样。因此我说,并且我也这样认为,这些不幸的人在当时大半不会感觉到自己行为的乖谬。譬如神经性饥饿症或犬饥病就能使人完全丧失情感:这是一种逼迫我们去满足的胃脏变态。但是等到她们——上面所说的那些女人苏醒过来,像醉后醒来一样,回忆起在自己最亲爱的人身上干下了怎样一场屠杀,这些女人会感到多么大的悔痛!对于一种不由自主的、无法抵抗的、并且毫不意识的罪过,这是多么残酷的责罚!然而这却是法官们所一点不了解的。我上面所说的那些女人,有一个就被判处轮刑,并且用火烧了。另一个则被活埋。我懂得这都是为了社会的利益。但是,无论如何我们可以希望只让第一流的医生去做法官。只有他们才懂得哪些人真正有罪,哪些人只是无辜犯法。如果理性被一种败坏了的或在暴怒中的官能所奴役着,它怎能再去控制这个官能呢?
但是如果犯罪本身便荷负着程度不同的对犯罪的严峻的惩罚,如果最长久、最野蛮的习惯并不能完全免除一个最无人性的人内心的悔恨,如果只要一回忆到自己的行为便能使他感到内心撕裂的痛苦,那么为什么还要用地狱、用鬼怪、用火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