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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让他在自己创造的世界里找齐这张单上列举的所有物品,可着实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与其说这篇文字是封求助的信笺,我觉得到不如说它是张讨账单才对——当然,也唯有如此,才符合我们的魔法师朋友无与伦比的独特气质和人格魅力。
当朋友需要帮助的时候能够想起你,并且如此热切地寻求你的帮助,这应当是一件荣幸的事情吧。获得了这份荣幸的弦歌雅意高兴得脸都白了,并且额头上因为友谊的彰显而冷汗涟涟——我还很少见到有人用这样的方式来表现自己激动和喜悦的心情呢。
在弦歌雅意的强烈要求下,我不得不陪着他一起去找妃茵。之所以带上我,是因为他必须向自己的债权人解释清楚自己钱袋里的钱是如何变成了许多矿石、然后又被不停地精炼和打磨、最后变成他脸上那两枚硕大的镜片的,而我则是他最可靠的证人。
很快,我们就下了马车,双脚踏上了月溪城的街道。
月溪城位于宝石花平原的东侧,这是一座属于精灵的城镇。在这里,你看不到一间由砖石堆砌的房舍,所有的建筑都是由各种乔木、灌木和蔓藤自然生长而成的,自然女神奈彻妮娅精致的审美观和细腻的创造力在这座城镇中得到了极大的彰显:那些看似粗大笨重的枝干在这里以一种独特的方式生长着,勾勒出一道道柔美城市线条;枝桠和藤条细细地编织着,遮挽起阻挡风雨的檐顶和墙壁;葱翠的藤叶点缀在墙壁上,随风轻曳,趣意宛然。
我们到达这里的时候正是午夜时分。银亮的月色从一棵棵参天巨树的顶端渗露下来,映射在摇荡的叶片上,荡漾起千万条流波,仿佛整座城镇正在无声起舞,如梦似幻。
即便是用最精美的人类建筑与这里最简陋的一间小屋相比,都粗糙得像是一坨污浊的泥土;无论那些浮雕和塑像再怎么雅致婀娜,在随便哪一片撒满银月的小树叶面前都变得死板呆滞、俗不可耐。大自然似乎正在用这种方式嗤笑着它拙劣的模仿者,以自己浑然天成的灵巧映衬出人力雕琢的笨拙。那些为所谓的“智慧种族”所津津乐道的“艺术”在这生意盎然的奇迹面前一败涂地、不值一哂。
能够受到自然女神的恩宠,居住在这样得天独厚的环境中,也难怪精灵族人敢于理直气壮地声言自己是法尔维大陆上最高贵典雅的种族了。
“小弦子,在这边!”在月溪城中央的生命树下,俊俏的冰系女魔法师妃茵一边大声招呼着弦歌雅意一边频频挥手。她身穿一件蓝紫色的法袍,上面用闪亮的银线编织出精致的花纹,手里的短柄法杖上镶嵌着一枚月蓝色的水晶,隐隐透射出沁人的寒气。与初次见她时相比,我们的魔法师朋友衣着更为华丽、气质也更为典雅了许多。
听到她的声音,弦歌雅意忍不住打了寒噤。他缩了缩脖子,脸上很勉强地挤出一丝僵硬的谄媚笑容,扯了扯我的衣袖,步履艰难地凑了过去。
“哦,我最最美丽、最最仁慈、最最善良、最最慷慨的妃茵大小姐,得知能够为您效劳,尽我的绵薄之力,我真是荣幸之至,一刻也不敢耽搁,搭乘马车用最快的速度赶到您的面前。”
“马车?”这个普通的名词触动了妃茵敏感的神经,她轻轻皱了皱眉头,“你居然是坐马车来的,可耻了,太可耻了。从坎普纳维亚坐马车到月溪城,要花费二十七枚银币,这些钱足够买上两瓶高效生命药剂、或者是四瓶普通的魔法药剂、九张完整的狼皮、三十捆草果、七十二块野猪肉,要是把这二十七枚银币用高利贷借出去,只需要二十年时间就能变成十八枚金币。十八枚金币啊!换成生命药剂够喝多少年的?你那两半屁股哪一半值九枚金币?居然敢欠着我的债坐马车,奢侈!糜烂!浪费!作为惩罚,这笔帐就记在你的头上,记住了,你又多欠我十八枚金币。”
刚开口说了第一句话,就又背上了十八枚金币的债务,原先我还很惊讶弦歌雅意怎么会背上那么大一屁股烂债,而现在让我怎么也想不通的是:和妃茵认识了那么长时间,他欠的债怎么会只有“那么一点儿”?
看起来这样的事情弦歌雅意已经习惯了。他十分明智地不做任何辩驳,擦了擦后脑勺上的冷汗,转身绕到了我的身后,把我推到了妃茵的面前:“请容许我未经允许就带来了您的老朋友,我们勇武刚强的战士,杰弗里茨·基德先生。”
(感谢那么多关心小弦子我的读者朋友们为我的眼镜提出了种种很棒的意见和建议,但是……嗯,毕竟还是自己正在用着的这幅眼镜更亲切一些啊…………
另:中午领导请客吃饭,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吃完,所以提前半小时放出。)
第五卷 第三十九章 长发的精灵(下)
更新时间:2009…4…8 9:37:09 本章字数:2770
然后,精灵游侠立刻低着头站到了一旁,生怕一个不慎又被妃茵抓住了把柄狠敲一记竹杠。
“嗨,杰夫,你也来了。好久不见,你还好吗?”看见我的到来,妃茵看上去很高兴。她走到我的身边,亲切地从头打量到脚跟,再从脚跟打量回脑袋。不等我回答,她又后退了一步,馋涎欲滴地舔了舔嘴唇,眼里透出金子般的光芒,意味深长地轻轻点了点头:
“不错啊,你的装备……”
在女魔法师热切的注视下,我感到感到心头没来由地忽然一寒,仿佛我身上的衣服——包括内裤——全都被她的目光剥了个一干二净、然后换成了金子似的。我很怀疑,在她的眼中,我大概就是一个穿着一身货币的移动钱袋,随时都可以变成一堆现金。至于我这个人本身,也就和两块油脂、几枚铁钉、一撮炭灰、半桶清水和几粒磷粉没什么区别。
“啊,这把剑你还在用着呢?”妃茵指着我腰间的“剑齿撕裂者”说道。
“是啊,一直没找到更合适的替换它。”我十分怀疑在妃茵纤弱人类女性的外表下隐藏着一支龙族的血统。她的身上似乎一直在散发着一种类似“龙威”的森然气息,让人很难在她面前不觉得心虚,而她收藏物品和财富的癖好简直比巨龙更甚——起码巨龙只收藏财宝,而她就连最不值钱的干草和树枝也不放过。
“别忘了哦,等你换下这把剑的时候要把卖剑的钱给我哦,你答应过我的……”妃茵看着我的剑,两只大眼睛一闪一闪的。
“呃……我会的……”我觉得自己的屁股上正贴着“待宰羔羊”的标签。
“咦,小弦子,我刚发现,你的脸上带着什么东西?”正当弦歌雅意以为我吸引住了妃茵全部的注意力,并为此暗暗庆幸的时候,妃茵忽然发现了他的巨大改变。
“这是杰夫给我做的一个……嗯……新装备……”弦歌雅意懊恼得恨不得把脑袋塞到自己的裤裆里,以躲避妃茵询问的目光。他垂头丧气地解释道:“……你知道,我的视神经聚焦仪出了问题,没有办法自动调节,让我一直看不清东西。现在有了这个东西,我的视力总算回复正常了……”
“不会吧,还有这样的事?太不可思议了。”妃茵诧异得睁大了眼睛。
“是啊是啊……”妃茵的惊诧让弦歌雅意有些得意忘形了,他放松了警惕,乐呵呵地摸了摸自己的长耳朵,“……大概是游戏的仿真系统做得很完美,能够借助软件手段进行数码变焦,达到类似光学折射的效果吧……”
“能不能拿过来让我看看?”妃茵嘴上询问着,手上却已经麻利地将眼镜从精灵游侠的脸上摘了下来,放到自己的面前。
“啊,这也叫眼镜?戴上它连鬼也看不见一只!你到底近视多少度啊,镜片比城砖还厚!”戴上这副眼镜,妃茵摇摇晃晃地迈了两步,然后头晕目眩地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嗔怪地抱怨起来。
“一千二百度吧……”弦歌雅意不好意思地挠挠头,“……还有点散光……”
我不知道这个“一千二百度”对于一个人眼睛来说意味着什么,但妃茵看上去显然比她刚才第一次见到“眼镜”这种奇妙的工具还要惊诧。她连忙把眼镜送回到弦歌雅意的手中,用十分同情的眼光看着他:
“那你在这里岂不是玩的很辛苦?哎呀真是对不起,早知道你近视那么严重,我肯定不会这么狠心地剥削你了。”
这句话顿时说的弦歌雅意热泪盈眶:“妃茵大小姐,我还是第一次知道你是这么体贴温柔的女孩呢……”
“不过……”这时候,女魔法师的眼珠忽然狡黠地一转,接着说道,“……既然你几乎是瞎着眼都把这么沉重的剥削承担下来了,说明你还有很大的潜力可挖嘛。小同志,继续努力吧,我看好你哟,啊哈哈哈哈……”
在拜金女法师的狞笑声中,我们的精灵游侠立时变得面如土灰,恨不得一头撞死在两片厚重的镜片上……
“对了,妃茵,你不是说有人要转职,需要我们帮忙的吗?她人现在在哪里呢?”想起此行的目的,我开口向女魔法师问道。
“我已经给她发过消息了,她马上就过来……”抛开受到了沉重打击、已经陷入石化状态了的弦歌雅意不去理睬,妃茵一边对我说一边向外张望着。忽然,她伸手指了指我背后的方向:“你看,她这不是来了么?”
我转过身,正好看见一个精灵女性冲着妃茵挥了挥手,径直向我们走来。
我曾经说过,妃茵是一个很漂亮的女孩,事实上,在我所见过的诸多女性之中,绝大多数都是可以被称之为“美女”的,就连身材矮小的侏儒女性也以其可爱的烂漫童颜而讨人爱怜,活像是些长不大的洋娃娃。在法尔维大陆上的诸多种族中,或许只有牛头人和半兽人的女性因为过于健硕的身材和粗鲁的相貌难以让人产生亲近的想法,而她们的数量并不是很多——事实上,她们的数量是如此至少,以至于稀罕到了长得再丑陋也让人忍不住想要多看两眼的地步,而那些容貌艳丽的女性则四下泛滥,让人提不起兴趣来。
但是,眼前正在走近的这个精灵女子是不同的。
无疑,她长得很漂亮,纤长的眉毛、低垂的眼眸,娇艳的红唇如樱花绽放,白皙的脖颈像是玉石雕砌,但这一切都很普通。是的,这都是些寻常的美貌,行走于月溪城中的每一个精灵女子或多或少皆是如此,或许不会比她更出众,但也丝毫不会更逊色。
不同的是,在这个精灵女子的背后,披散着一头浓黑的长发。长发丝丝如织,低垂过膝,在晚风中缓缓飘摇,与夜色联成一体。月光抚过发端,留下一抹如波的色彩,在她的背后盈盈地流动,就仿佛她正把月亮的影子披在身上,无论走到哪里,都能带来一片曼妙的辉痕。
她穿着一套紧身的皮甲,脚下踩着一双棕色的小皮靴,脖子上挂着受到过自然女神奈彻妮娅祝福的魔力挂坠,这意味着她和弦歌雅意一样,也是一位游侠。不过,她手中的武器表明了她所选择的,是一条与弦歌雅意截然不同的游侠之路。
她的手里握着一支火枪,原本矮人族更为精通这种威力巨大而射速缓慢的武器。即便是对于最强壮的矮人来说,这支火枪也未免太过豪迈了些。它从枪托到枪口足足超过两臂长,比之一只长柄战锤也未遑多让,枪口足有一只拳头粗,这样一支火枪拿在一个文雅纤细的精灵女子的手中,却被反衬出了一种格外不协的野性之美,让人印象极其深刻。
一个清新的名字悬浮在这个精灵女游侠的头顶,与这月晕下静谧的夜色极为相称:雁阵,这就是她的名字。
第五卷 第四十章 我喜欢小动物(上)
更新时间:2009…4…8 9:37:10 本章字数:3185
在这个世界上,每一个生命在他刚刚诞生的那一刻,其实和其他的生命没有太大的区别。牛头人的孩子和精灵的婴儿一样娇柔弱小,半兽人的幼童也和初生的矮人同样懵懂单纯,无论是种族、性别、地域还是其他的什么东西,都不会改变一个婴童的天生神赐的本性,让他与别人迥然相异。
可是,当这些生命随着时光的流淌而逐渐成长,获得了心智,他们之间就会不可避免地出现差别。这种差别是如此的巨大强烈,以至于就连在相貌相似、一同长大的孪生兄弟之间也会出现明显的不同,让人很容易就能分辨出他们之间的区别。
那么,是什么造成了这种差别,让我们每个人都成为了自己,而不是与他人雷同的另外一个人呢?
我觉得,除了天生种性里被众神赋予的根本性的不同,更多的区别应该是来自于我们每个人不同的选择吧。
我们每个人每时每刻都要面对众多的选择,细小的、琐碎的:往左走还是往右走,乘马车还是步行,快速奔跑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