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3C书库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天机:第一季 沉睡之城-第26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空无一人,可能还会发现其他人,旅行团并不是孤独的。
  她又翻了一下身,不小心碰到了女孩后背,便响起一声轻微的呻吟。糟糕,把她弄醒了吗?顶顶一动都不敢动了,屏声静气地像个木头人。但女孩继续发出声音,轻得就像猫叫似的——
  “妈妈……妈妈……”
  顶顶依稀分辨了出来,女孩居然在叫“妈妈”?是在说梦话吧,顶顶只比她大五六岁,实在无福消受这个头衔。
  但她无法确定是否华语,因为人类大部分语言里的“妈妈”,都是差不多相同的发音。
  这时女孩又翻身过来,与顶顶面对面了,嘴巴里依旧喃喃自语:“不要……死……不要……”
  黑暗的房间里看不清她的表情,只有那嘤嘤细语声。这下顶顶可以确定了,女孩说的就是华语,而且是相当标准的。
  人们在梦中说出来的话,肯定是自己的母语。
  突然,神秘女孩睁开了眼睛。
  虽然几乎看不见,但顶顶可以感受到那犀利的目光。
  四目对视,在同一张床上。
  又是如同在体育场里的对峙,白天与黑夜并无什么区别。
  终于,顶顶决定说话了:“你梦到了什么?”
  女孩在暗夜里睁大了眼睛,牙齿似乎还在颤抖,半晌未吐出一个字来。
  “刚才我听到你的梦话了,你在说汉语,请不要再装聋作哑了,能和我说说话吗?”
  女孩的眼神柔和了下来,尽管顶顶无法看到,却能感受到对方的心跳。
  顶顶的声音也柔和了许多:“对不起,我吵醒了你的梦是吗?就当是我们都很寂寞,需要互相说话来摆脱孤独吧。”
  几秒钟后,她听到了女孩的声音:“你想和我说什么?”
  这二十岁女孩的声音,细腻而富有磁性,如甘甜的露水穿透黎明,来到这五楼房间的大床上。顶顶第一次微笑了:“什么都可以说,亲爱的。”
  “谢谢你。”
  “为什么谢我呢?”
  顶顶还以为女孩会恨她呢。
  “因为你打断了我的噩梦,把我从地狱里救了出来,在梦里我快要死了,是你救了我的命。”
  她的华语字正腔圆,听不出有任何口音,但又不似北方人说的普通话。
  “好吧,我还准备向你道歉呢。”顶顶觉得与她的距离拉近了,索性用手托着下巴说,“我们再聊些别的吧,比如——你的名字?”
  女孩沉默了片刻:“我能不回答这个问题吗?”
  “既然你不告诉我你的名字,那我就叫你‘无名女孩’了。”
  “无名女孩?”她的语气有些古怪,随后柔声道,“我喜欢这个名字。”
  顶顶无奈地苦笑一下:“好吧,无名女孩,你几岁了?”
  “二十一岁。”
  “你从哪里来?”
  “我不知道。”
  女孩冰冷地回答,但顶顶并不气馁:“看来你还是没把我当朋友,你一直住在南明城吗?”
  “嗯。”
  “你的家人呢?爸爸妈妈呢?”
  “我不知道。”
  顶顶知道她在故意回避问题:“好吧,‘无名女孩’没有父母,但总有住的房子吧?住在哪呢?”
  回答依然是:“我不知道。”
  这个标准的一问三不知的“无名女孩”,忽然把上半身撑起来了,长发垂在枕头上,扫过顶顶的脸颊。
  “那条狼狗是你养的吧?”
  “是的。”
  谢天谢地,这次她总算没回答不知道。
  “它叫什么名字?”
  “天神。”
  顶顶不禁赞叹道:“好特别的名字啊,是你起的名字吗?”
  用“天神”来形容那条惊人的大狼狗,也确实是名副其实。顶顶想象它匍匐在黑夜中的形象,竟真如传说中的神犬下凡,实非普通的狗所能比拟。
  “是的,它无所不能,无处不在,刚才还在楼下等待着我。”
  “可它怎么和你分开了呢?”
  无名女孩淡淡地回答:“晚上,它去给我找吃的去了。”
  “它给你找吃的?天神可真厉害啊。”
  “天神无所不能。”
  顶顶再也不想谈狗了,还是说说人吧:“你身边还有其他人吗?”
  “有。”
  “谁啊?”
  顶顶兴奋地问道,却没想到无名女孩回答,“你不就躺在我身边吗?”
  “哎呀,我是说除了我们旅行团的人以外。”
  “那就——我不知道。”
  老天,又是一个“我不知道”,干脆把她从“无名女孩”改名成“我不知道”吧!顶顶都快受不了了,她并不是个特别有耐心的人,只能继续躺着观察对方。
  窗外,黑夜正悄悄流走,一点白光缓缓地浮上天空。
  微暗的晨曦穿透玻璃,如薄雾披在无名女孩身上。昏暗的逆光就像摄影作品的底片,让顶顶清晰地看着女孩的轮廓。
  没错,她本身就是一幅完美的作品。
  轻柔的光线在身体外沿轻轻散发,除了稍微偏瘦外,女孩身体发育得很好,腰肢和胸膛都颇诱人。如果稍微打扮一下,足够去做电影明星了,刘亦非、黄圣依当年也不过如此吧。
  幸好躺在旁边的人不是“洛丽塔”,否则她定然会惹火上身。
  无名女孩下床走到窗前,看着铁栏杆外的黎明,天空仍然是深蓝色的,鸟儿即将骑上枝头歌唱。
  顶顶也走到她的身后说:“这是个罪恶而美丽的城市。”
  二
  清晨六点。
  进入空城后的第三个白天。
  四楼,在整栋楼最大的那套房里,床上同样睡着两个女子。
  黄宛然与成秋秋。
  这对母女背靠着背,母亲面朝着窗户,清晨的天光先射到她的脸上。她缓缓睁天眼睛,瞳孔被猛然刺激了一下,才发现泪水早已打湿了枕头。
  眼眶一定还是红红的吧,她轻轻抹了抹眼角的泪痕,千万不能被女儿看到。黄宛然自己也没想到,居然在梦中流了那么多眼泪,谁才能让她如此伤心呢?至少不是躺在隔壁的成立。
  她看着窗外的大树,一阵风卷过几片叶子,将它们带到某个并不遥远的地方,或许是她彩云之南的故乡——昆明。
  十七年前。
  尽管她总是逼迫自己忘掉,但又常常顽固地在梦中跳出来。那年黄宛然只有二十岁,刚从昆明医学院毕业。因为父母都只是普通工人,没法像别人那样托关系走后门,结果她被分配到了一个最偏远的县——今天被称为香格里拉,当年却穷得揭不开锅。在大山深处的一个乡村医院,她开始了自己的职业生涯。
  虽然是个穷乡僻壤,病人基本都是藏族和纳西族的牧民,没有电话和电视,对外通讯全靠每周来一次的乡邮递员,但那里的景色却美得出奇,开门就是高耸入云的雪山,山下是一大片芳香的草原,牧民骑着骏马领着藏獒驱赶羊群。而医院所在的建筑,当年是一座古城堡,乃是丽江土司木天王所建。她很快就爱上了这里,宁愿独自享受孤独,也不愿再回到城市中去了。
  几个月后,牧民们送进来一个骨折的病人,说是从悬崖上掉了下来。情况非常紧急,来不及再往外面的医院送了,黄宛然只得硬着头皮做了外科手术。没想到手术异常成功,病人的腿侥幸保住了,而且还没有留下后遗症,否则很可能要截肢。
  她觉得这个病人很怪,年经轻轻却留着长头发,永远抱着一个摄影包。他怎么会爬到悬崖上去呢?就连当地采药的藏民都不会去那里的。因为石膏至少要打两个月,他只能住在医院里,每天都和黄宛然聊天——当然,她是他的救命恩人。
  他的名字叫钱莫争,是个职业摄影师,立志走遍中国拍下最壮丽的风景。他很偶然地来到这片山谷,这里的无比美丽让他想起一部美国小说描述的地方——香格里拉。他被这美景深深震撼,便想尽办法要拍摄下来,甚至不顾危险爬上悬崖,只为了拍摄一朵珍贵的雪莲。不过他不走运,失足摔了下来,差点断送了一条腿。
  黄宛然对他的一切都很好奇,因为他去过西藏、内蒙古和新疆,听他说那里的风景和故事:在可可西里拍摄藏羚羊,在蒙古草原遭遇狼群,在喜马拉雅山下险些被雪崩埋葬。那年已开始流行齐秦了,黄宛然也通过昆明的同学,搞到一些齐秦的卡带和照片。她发现钱莫争的样子好像齐秦,特别是当他在半夜里,爬到古堡顶上为她唱起“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时,她感动地流下了眼泪——那年的雪山上的月亮真美。
  当钱莫争拆下了腿上的石膏,便拉着她去山里拍照片了。她成了他的御用模特,在雪山草原深潭的背景下,她第一次感到自己是如此之美,只有大自然才可衬托她身上的气质。他为她拍了数百张照片,每一张她都含情脉脉,也令摄影师耳热心跳。他们都明白彼此的心,根本不需要语言来表达,因为这里本就是人类的伊甸园。正如亚当与夏娃,他们在夕阳的草地上漫步,在杜鹃花丛中嬉戏,在古堡残垣后接吻……
  然而,美好的时光终是短暂的。
  半年以后,钱莫争的家人寄信来告诉他,他投稿给美国《国家地理》杂志的照片被采用了——正是那张以雪山为背景的照片,黄宛然穿着当地藏族少女的服饰,嘴里衔着一支杜鹃花,风情万种地躺在镜头前。这张名为《雪山·杜鹃·美人》的照片,获得了当年的世界艺术摄影大奖,《国家地理》杂志特邀他去纽约领奖。
  犹豫了三天之后,他最终决定离开香格里拉,前往另一个天堂——美国。
  虽然黄宛然流了许多眼泪,但她并没有阻挠他离开,而是一路送他出了山谷,直到县城的汽车站。钱莫争也哭了,他知道若是没有黄宛然,自己早就失去了一条腿,更不会有机会去美国——何况她本就是获奖照片的模特,这张照片能够征服全世界,一半要归功于她在镜头前的魅力。
  钱莫争踏上长途汽车后,又从车窗里探出头来,大声喊道:“宛然,请再等我半年。我钱莫争对天发誓:半年后我一定从美国回来,娶你!”
  黄宛然只觉得周围一切空白,只剩下他在车窗上说的这句话,久久地环绕在她的脑海里。
  她真的等了六个月。
  这是度日如年的六个月,她夜夜都对着月亮盼望他早日归来,每周都按照他留下的地址写信。但是,她没有收到过一封回信。
  漫长的半年终于过去了。在她认为钱莫争将要归来的那天,她在村口系了许多黄色的布条,权当做高仓健演的那个电影里的黄丝带吧,村民还以为她在做什么宗教法事呢。
  然而,他没有回来。
  黄宛然以泪洗面地又等了半年,他依然音讯渺茫。
  钱莫争的誓言犹在耳边,本来是每天夜里的美梦,如今却变成了噩梦。
  最后,她认定自己所爱的男人,已经葬身于遥远的异国他乡,否则他绝不会违背誓言!
  在他们第一次接吻的废墟里,黄宛然给他掘了一个小小的坟墓,将他留下来的东西都埋葬了进去,这是她的爱人的衣冠冢。
  她对未来感到无比茫然,不知道自己该去向何方,眼前的山水依然美丽,却似乎已不再属于自己。
  这时,她的妈妈来到了她身边。妈妈是上海人,六十年代支援三线建设而去了云南。她不甘心让女儿在山里待一辈子,正好黄宛然的舅舅在上海做了处长,便通过这层关系把她调回了上海。
  她依依不舍地离开香格里拉,来到了完全陌生的上海,在一家街道医院做了医生。舅舅很喜欢这漂亮的外甥女,便把同事的儿子介绍给了她——那时成立已是电力局的工程师了,有一份令许多人羡慕的金饭碗。他们只谈了半年的朋友,就闪电般地结婚了。
  一晃已过去十五六年,当年轰动美国《国家地理》杂志的雪山杜鹃的美人,而今已是三十八岁的成熟妇人。女儿都长成了大姑娘,正熟睡在她的身旁。
  黄宛然翻身朝向女儿,才发现秋秋已经醒了。母女俩面对着面,晨光洒在十五岁的秋秋青春的脸上,简直是她少女时代的翻版。
  她伸出手抚摸着秋秋,这时女儿也不再倔强了,温顺得如一只小猫,依偎在母猫温暖的怀中,毛茸茸的小爪子搭着妈妈的肩膀。
  “秋秋,你要听妈妈的话。”
  秋秋睁大着眼睛,像个受了委屈的小女孩说:“你们总是吵架,爸爸也总是对你不好,我知道他不是个好男人。”
  “对不起,妈妈没有给你一个和睦的家。”
  她的眼眶又有些红了。虽然女儿一直都在自己身边,但她知道秋秋其实是孤独的,一直对父母封闭着心灵。她害怕将来女儿会变得更陌生,看到青少年抑郁症的报道,都让她心惊肉跳地担心。
  “我已经不在乎了。”
  “秋秋,等我们回家以后,我会好好考虑和你爸爸的关系。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