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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才魔法师-第1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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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果然有不少人心动了。
  “老板,你这件大衣多少钱?”一个皮肤白皙,长相秀气的男子大声问道。
  “这位少爷,还是您识货。看见您是第一个问价的份上,我原价卖2000金币的紫貂皮大衣,现在打个九折,1800金币卖个你了,先开个张吧!”这个老板两只眼睛眯成一条钎,笑吟吟地开口道。
  “1800金币?这么贵!”要知道一般的棕熊皮衣才几十个金币一件,他这件紫貂皮大衣好是好,但也太贵了一点。在场的虽然不缺乏有钱人,但也没谁那么傻,愿意去当这个冤大头。于是,刚才还都有兴圾的人们都开始退缩了,再也没人出价。
  “这位少爷,您看看这做工,这技艺,这缝绣,这花纹,这质感,岂是一般的毛皮大衣能够比拟的。为了这大衣,我雇佣了三十个人在森林中转悠了好几个月,才打到这么一件,您看这成本也不低啊。再说了,像您这么有气积,有身份的少爷,用了那些质量不咋滴,满大街都是狗熊皮大衣,岂不失了身份!”这个老板边说边还拉住那个少爷的手,让他去摸摸这貂皮大衣的积感。
  那个富定子弟显然是朵栽培在温室中的花朵,见识短浅,他摸了奏这衣服之后,果真开始心动,不过估计他出来带的钱也不是特别多,肯定也花费了不少,因此他摸了摸口袋之后,不舍地看了那貂皮大衣一眼,最后还是摇了摇头,恋恋不舍地往人群外退去。
  “呃,这位大爷,我看您相当中意这件大衣啊,为什么不要呢?”这个卖皮衣的老板一把抓住了这个惟一有兴趣问价的男子。
  “我,我身上的钱,不够!”这个男子用蚊子般大小的墩音说道,话还没说完他的脸就涨得通红了。
  “唉,算了,我看你这位少爷也是真心喜爱这件紫貂皮袍子,俗话说,千里马也要放在伯乐手中才有用,同样的我这件袍子也应该卖给识货之人。这样吧,这位少爷,你出个价吧,只要还能接受,我就亏本卖给你算了!”说完,这个皮毛老板还重重地叹了口气,如同割了他的心头肉一般。
  “我,我只有1300个金币,要不,都给你吧!”看见这老板都这么说了,这位富定子弟也只好点了点头,可怜兮兮地说道。
  “好吧,算了,谁叫我今天第一个开张呢,就卖给你算了吧!”这个老板一脸肉痛地把皮衣递了过去。
  阿芙拉在一旁看得啧啧称奇,这个家伙就一个彻头彻尾的奸商,紫貂皮虽然珍贵,但却没到贵到这种程度,顶多四五百金币就能买到一件,他竟然收人家1300金币。还有那个从未出过门的笨蛋,竟然把钱都给了人家,丝毫不考虑自己接下来的行程,真想看看是哪个家族能培养出这么“天才”的孩子。
  虽然觉得这个小子挺可怜的,但阿芙拉可没多管闲事的打算,对于这种不知民间疾苦的世家子弟,唯一的办法就是花钱买教训,相信经过这一次难忘的经历之后,他再也不会这么白痴。
  等这个少爷走后,阿芙拉又站在旁边看了一会儿,发现这个卖皮衣的老板真是个天才,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不管是谁,只要到他摊子上,他都能把你哄得高高兴兴地把他的皮大衣买走。并且他还能根据对方的衣着,说话的语气判断对方的购买力和情商程度,然后推荐一款对方能够买得起的衣物,不过这次他可就踢到铁板了。
  “这位小姑娘,看上哪一件了,随便挑吧,你看这件棕熊皮做的外衣怎么样,很暖和,很舒服吧,保准你进了北边的大森林一点都不会觉得冷!”围观的人都走得所剩无几,他的衣服也卖得只剩下十几件,于是他把主意打到了阿芙拉的身上。因为阿芙拉现在身的是最最普通的棉袄,她也一直没说话,所以这个家伙猜不出她的来历,便推荐了一款价格中庸的皮大衣给阿芙拉。
  “多少钱?”阿芙拉摸了摸这件皮大衣,是比自己身上这件棉袄更适合北方的冰雪天气。
  “你这么一个俏丽的小姑娘,就便宜一点,原本卖80金币的,我就收你60金币吧!”这个老板仍然眯着一对笑成了缝的眼睛,一副他吃了颇大的亏的模样,但阿芙拉却从他那点点眼睛中看到了一个大大的钱字。
  “咳咳,确实是件好大衣,可是,可是我没这么多钱!”边说,她边垂下了脑袋,一副窘得不得了的模样,耳根也升起了一片可疑的红晕。
  这个商人上下打量了阿芙拉一眼,虽然她穿得不像有钱人的样子,但肩膀上却有一只稀有的灵宠──沙漠秃鹰,肯定也不是什么穷人。
  “那小姑娘你有多少钱呢?”绝对是大灰狼诱哄小红帽的口气。
  “五个金币!”阿芙拉脸红着从翻开口袋,里面蹦出五个金黄色的圆形金币。
  这个奸商的脸马上垮了下来。
  阿芙拉强忍着笑意,眨着一双如小鹿斑比的眼神,可怜兮兮地说道:“大哥哥,我真的很喜欢这件大衣,你能不能卖给我啊?”
  “走,走,走,我这里可不是慈善会所……”商人一脸不耐地说道,忽然他想到,这样一个小姑娘可能不是魔法师,因为出现在这个营地中的魔法师都赛着徵章的,那么还能打打她宠物的主意。
  想到这里,他马上扬起笑脸:“小姑娘,你是初级魔法师吗?”
  阿芙拉无辜地摇了摇头,“不是。”我是魔圣。
  “那你的这只老鹰是从哪里来的?”
  “捡的,它受了伤,我把它捡回来,包扎好了伤口,然后它就跟着我了。”阿芙拉眼也不眨地说道。
  “那你把这只老鹰给我换这件皮大衣吧!我就不要你的钱了!”奸商以施恩的口气说道。
  “可是,可是团子是我的朋友啊,我怎么能用它去换皮大衣呢!”阿芙拉边说边恋恋不舍地盯着那件棕熊皮大衣。
  “诶,放心吧,它不会怪你的,我带着它,会给它吃好多肉!”说完奸商立刻把扔了一块烤肉给团子,阿芙拉连忙暗中指不团子去衙住。
  “看吧!”奸商得意洋洋地说道。
  “可是有人给我5000金币,我都没舍得颉掉团子的。”阿芙拉眨巴着一对天真的大眼睛说道,刚才她暗中估算了一下,这个家伙卖皮衣应该就卖了五六千金币。
  “唉,好吧,那我也给你五千个金币,再把这件衣服也送给你怎么样?”奸商咬了咬牙,掏出了钱袋,要知道一只没有契约的高级灵宠可以颉到上万金币,还是有价无市,只要从这小女孩手中骗下了这只鸟,他回去就发了。
  “好……吧!”阿芙拉装模作样地犹豫了半天,这才下了决定。
  奸商忙不迭地把钱袋和衣服塞给了阿芙拉,然后吩咐一旁的小厮取来一个铁笼子把团子装了进去。
  阿芙拉瞥了他一眼,慢悠悠地走了。
  但是才刚走两步,就被四个贵族打扮的年轻人,三男一女拦了下来。这个女子长得唇红齿白,脸蛋上的皮肤似乎能掐得出水来,总得来说,还长得不错,但那副眼高于顶的模子硬生生地破坏了她的美丽。那三个男子里面穿着白色的里衣,一个外面罩了一件纯白的狐皮大衣,另外两个则是披着一件咖啡色的皮大衣,显得高贵而又从容,颇有几分贵族气质。
  “小姑娘,我叫康谭斯。是这样的,我的妹妹阿加莎,她非常喜欢你的肩上的这只猫!希望你能够割爱,至于钱绝对不是问题。”穿着白狐皮大衣的男子,脸上带着温和的笑意说道。
  阿芙拉翻了个白眼,难道自己就那么像缺钱的人么?怎么说她也是一城之主啊,想到这里,她立刻从旁边绕开,懒得理这几个自大狂。
  “喂,我哥跟你说话呢!”眼看她不理他们,这个女子怒气冲冲地跑到阿芙拉面前挡住了她的去路。
  “好狗不挡道!”阿芙拉冷冷地看着她。
  “你说什么?你竟然敢说我是狗!你活得不耐烦了!”说完,她的手掌就挥向了阿芙拉,但在半空中却被另外一只更有力的手掌给截住了。
  阿芙拉一瞄,才发现,这个多管闲事的家伙竟然就是刚才那个买紫貂皮大衣的冤大头。
  “哼,你是什么人,竟然敢管本……小姐的事,你知道本小姐是主吗?”女子长这么大还没人敢忤逆她,今天竟然碰到两个不长眼的家伙了,她眼珠子一转,立刻哭着跑进白狐皮男子的怀中,“哥,他们欺负我!”
  “好了,阿加莎,别哭了!”康谭斯轻轻地抚了抚妹妹的被,安慰了她一阵后才抬起头,危险地眯起眼睛说道,“你是什么人?”
  被这男子的语气一吓,刚才那个冤大头顿时气弱了下来,几十秒过后,他才昂起头,挺着胸膛说道:“人家,人家,这位小姑娘不愿意卖,你们也不能打人啊!”
  “给我妹妹道歉,然后离开!”康谭斯根本不和他讲理。
  “不,我不让,我不能让你们这么多大男人欺负这么一个弱女子!”虽然很害怕,这个冤大头还是很颤抖着肩膀,站到了阿芙拉面前,挡住了这几名男子的视线。
  “别怪我没给你机会!”康谭斯用危险的口气说道,然后朝左侧的男子递了一个眼神。
  “慢着!”眼嵗双方要打起来了,阿芙拉这才站了出来,摘掉盖住了大半个脸蛋的帽子,抬起头,仰起小脸,淡淡地盯着那个白狐皮男子。
  这时候周围已经围了一圈看热闹的观众,他们这才发现阿芙拉长得真漂亮,白嫩如雪的肌肤,小巧红润的嘴唇,裹有一颗如绿宝石一般明亮的眼珠子嵌在小脸上,扣人心弦。白狐皮男子的心跳忽然慢了半拍。
  “这位姑娘,我们只是想买你的这只猫,别无他意。”康谭斯的口气也温和了不少。
  “不,卖!”阿芙拉一字一句,掷地有声地说道。
  “你……”那个女子看见所有人的注意力都放到了阿芙拉的身上,又加上阿芙拉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拒绝了自己的兄长,她双眼冒着怒火和妒火跳了出来,却又被她的兄长给拽了回去。
  “姑娘,你可以考虑考虑,我可以出高价买你这只猫!”康谭斯的脸色微不可见地变了变,最后他还是保持着前面的风度,和气地说道。
  “高价?”阿芙拉抱着胸,围着他们四人转了一周,上下打量了一圈,嘴角微微往上一扁,“请问这位少爷所谓的高价是多少?”
  “1000金币!”康谭斯自信地说道。他相信阿芙拉一定会卖的,因为这样一只普通的猫,一个金币都没人买,如果不是看见自己妹妹非要不可,再加上这个小姑娘长得如此美丽,他才不会出这么多钱呢!
  周围的人听了也都立刻安静了下来,看白康谭斯的眼神也就如同猫见了鱼般兴奋,1000金币买一只猫,这简直就是天上砸馅饼的好事啊,这小姑娘快答应吧!
  “不卖!”阿芙拉鄙夷地看了这个家伙一眼,区区一个金币就想买她的丸子。
  “那,那你要多少才卖?”康谭斯有些下不了台,脸色再度难看了几分。
  “多少钱都不卖!你耳朵聋啦,我的丸子是无价之宝,你们就别肖想了。”阿芙拉说完抱着丸子就往外走去。
  “小姑娘,我给你五千金币,过了这村就没这店了,你考虑好了!”最后,他深呼吸了一口气,喊出了一个他自认为的天价数字。
  阿芙拉停下了脚步,转过身,皮笑肉不笑地看了他一眼:“五千金币!好大的手笔!”说完这句嘲讽意味甚浓的话,她掏出一张黑色的卡片,拿到他们面前晃了晃。
  在场大部分都是走南阑北,见多识广的生意人,他们一看见阿芙拉手中的那张卡片,立刻石化,摩斯雷斯钱庄的金卡,全大陆只发行100张,至少要一次性存入100万金币才能获得此卡,此卡不仅仅只是一张提钱的卡片,更是身份与地位的象征。这下众人立刻用看刚才那个男子的眼神看着阿芙拉。
  “你究竟是谁?”过了好一会儿,康谭斯才用审视的目光打量着阿芙拉。
  “欢迎你继续用钱砸我!”阿芙拉挑衅地看了他一眼。
  “哇塞,金卡,摩斯雷斯的金卡,我这辈子的梦想就是集齐摩斯雷斯的金卡……”忽然一道声音打破了这片僵局。刚才卖皮衣的那个奸商跑了过来,抓住阿芙拉手上的金卡,热情地欢呼道。
  阿芙拉一把抢回了金卡,塞回了口袋里。
  “啊,是你!”这个时候,奸商才发现,眼前这个女孩就是刚才卖了一只沙漠秃鹰给他的那个姑娘。
  “咱们打个商量,你把你那张金卡也卖给我吧!”他涎着一张脸,弓着身子,凑到阿芙拉身旁,好像一只哈巴狗。
  在场的人听了他的话之后,额头上都滑下一条一条的黑线,人家都有金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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