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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放下宝像,坐在那儿东问西问。母亲注意地观察他,我怕她把此人当作郑闯,哪怕只误会一分钟都会成为我的耻辱。所以我一遍遍地叫他的名字。后来母亲走开去,张之道从裤袋里摸出一本塑料面笔记本递给我,才手掌大小,带着男孩的体温。
他说这送你。又让我看扉页上的题词。我发现上头很花哨地写着天涯飓尺四个字,我懂得这有天涯若比邻,海内存知己的意思,只是多了一层情意绵绵。
张之道原来很让我害怕,他人并不凶狠,但细腻有余,只要我换一根发带,他就会追着说,等下,等下,让我仔细欣赏欣赏。有时他会在半路上突然闪现在我面前,问我今天为什么特别高兴?其实连我本人可能也没感觉出高兴。我说他管得太宽,只隔了一天,他就给我留条,没有文字,只一个愤怒的大问号。对凶恶的男孩我曾胆战心惊过,但一旦躲远威胁也就消除;然而张之道那样的诞皮厚脸我倒是很深地担忧过。
他絮絮地叮嘱我,出门千万谨慎,坏心的男孩多如牛毛,万万不要多跟他们搭讪。我差点笑出声,头一回想到要捉弄他这个不识趣的。我说女孩出门总要依靠人,你不去,我只能另找了男孩帮忙。他怔了怔,突然像羊那样忧伤地看着我,说他没办法,没有力气,去那儿他会死的,不像别人能主宰自己的命运。
我觉得他真像一只孤羊,在寒冷的黄昏中瑟瑟颤抖。我很内疚,竟逼他说出这番话,这对一个男孩是太残酷的事。于是我真心诚意地祝他早日分配。他交替着把两手关节摁得咋咋响,说他正在悄悄地研究无线电,已装成了一个简易对讲机,他说有了本事总会派上用场,等运动结束,技术会吃香。我相信眼下才是真正的张之道,一个既狡猾又善良,脑子好又极有目光的男孩,这跟印象中的他完全是两码事。我庆幸自己在走上社会之前具备了识人的基础。
张之道心满意足而归,走路肩那儿轻飘飘的。直至我走,他再没露面。可能是怕刚树立起来的形象倒坍。
事后母亲却屡次提到张之道,对他印象极佳,说他将来必有出息。母亲那少有的热情形成一种玄妙的反差,踏上征途前的满腔热血毁掉不少。将来,我确实没怎么想过,而张之道不仅想而且还牢握手中;我恍惚预感到,他比我和郑闯老练得多。认识到恋人居然有不足,我觉得门得要死,决计不再考虑此事。但母亲不罢休,她问郑闯会些什么。我恼羞成怒地说他样样会;我不能说他只会蹬黄鱼车,我说他想学无线电的话,肯定也会学出师。不过母亲已把阴影斜在我跟郑闯中间,它再也驱除不掉。犹如一个斑疵,一个难看的疤。
再想到郑闯,张之道那羊一般的眼睛就会幽幽地闪出来。一直延续许久。我曾悄悄地买了一回镇定药,差点以为自己是疯掉了。
十六岁是我一生最骄傲的年龄。骄傲是我一贯向往的,只是那之前一个丑兮兮的瘦弱女孩毫无引人注目的资本。此刻,一纸户口迁移证让我成为浪潮中的强者,时时有做主角的感觉。美妹正相反,一面遭受小多的责备,另一面,大受阿司匹林的怒气。人就是如此,退了一步,就可能再退第二步。活灵活现的美妹突然成了个惟停的泪人儿。她买来半打月牙边的花手绢送我,刚说了半句惜别的话就泪如泉涌,结果擦湿了其中的两块。美妹还说她没勇气去学校退那张通知单,怕见人脸色。我说我可代她去。说到这里我甚至怕她改变主意,不由分说地把那通知单捏在手里。
我想当年如此骄傲和自信,除了处境突变,还因为那骄傲如新萌发的嫩叶,没有虫伤和薄灰显得生机勃勃。我真的去了学校,张晴观仍在家与她自找的冤家们巧周旋。我径直走到诸嘉运办公桌前,他脸上显得疑惑不解。近一年中,我没跟他说过一个字。现在我成了个独立的外路人,不受其管辖。所以我就打破常规,随意地问他好,宛如一位主宰人的女神。
他坐着,只要不行走,就成了个像样的男人。如今他自然不能看轻我,于是就一点不怠慢地说他本打算去看我的。他还笨拙地拖过椅子让我坐。我想男人的伸缩性太大了,我倒希望他气哼哼地显露自己的失算。
我把美妹的通知单交他,他说她就是那样出尔反尔。我用平起平坐的口吻说,各人有各人的难处。他吃惊地看看我。我想这辈子他就得对我另眼相看。后来他端起茶来喝水,突然问,是不是张晴观怂恿你去招工办的。我笑起来,笑得他像牛一样瞪我。我说世上总有愿意成全别人的好人;这下轮到他笑了,他说有些人看来是好人。我问这话什么意思,他摇摇头做了个很洋派的耸肩动作。
走出校门,我才觉得对这个城市的挂念全部解脱,一切恩怨都统统摆平,就像一个濒死的老太婆安排好了后事。原先那个稚嫩的我已经死去;活着的是个连我自己都敬佩的精明少女。居然她能够压垮一个过去望而生畏的男人,在他的盛气被摧残后,他对她就完全不重要了。但他那最后一句话,仿佛一个伏笔,一个横在两段文字间的省略符号。
后来我再也没遇上诸嘉运,这是天意。每次回家探亲我都去拜访张晴观,她是提前退休的,没有再婚的迹象,但是头发总是染得绝对黑。她问起我当地的情况,眼光总是对着窗外,仿佛不忍面对一派惨象。弄得我每回都是急匆匆告退,逃一般奔回家。
我有幸赶上她的葬礼,购得一鲜花制成的花圈。漂亮女人她若在天有灵,定会中意的。我在临时租下的灵堂遇见了张晴观最得意的门生。当年她与我境况相仿,我远去林场后不久,她却进了市郊一家工厂,据说那是全班唯一的保留名额。她用本地人的客气与我寒暄,接着又面露难色地把我拉到厅外。我没想到她会劝我尽快离开,她说这样对她的恩师更好些。我冷笑数声。她说料到我会来这儿闹一闹,因为当年诸嘉运本想把那保留名额留给我,但张晴观在中间插了一杠,完成了对得意门生的一番心愿。
哀乐四起。我跑进厅堂,去瞻仰张晴观的遗容。我发觉我仍爱她,一个人只有将对方的苦衷都包容在一起,才称得上爱得尽心。我面对那遗体,仍旧觉察其将目光移至窗外。带着难言之隐去死简直悲惨。我极愧疚,这多年来每每去扰烦那颗善良之心。
命运本有自身的秩序,它就是面对一连串抉择。既然我已将一大片空白留给初恋,一旦不如愿,定会像剪下的花,早早枯萎。
我是清晨离家的,头夜睡得晚,所以昏昏沉沉,梦境随时会突然冒了头,闯出一两个片断。光听见美妹风风火火地叫要迟到了,接着又出馊主意,让我洗一遍冷水脸。离家的悲壮我试想过无数遍,彩排时已将新鲜感磨损殆尽。况且,时间紧需要一切从简。我吃了东西。人的功能变单一了,吃时就光顾吃,抹嘴时就反复抹,做停当后眼睛才能瞥一眼家。一片快快快的催促声掩盖了我贫瘠的感情。我很高兴免去了许多告别仪式。
一上汽车,我就大吐其胃中物。然后我就四处找寻母亲,突然好想听见她的声音。美妹说你母亲没来,一共两张站台票,她让我跟你父亲去送你。我确实也记得昨夜母亲跟我商量过此事,才隔一夜,就恍如隔世。趁美妹不在意,我踮起脚来朝后车厢张望,刚才我没对母亲说再见,她也许不会狠着心一走了之,这是我一生中最需要她的时候,唯有她能安抚我保佑我。可是母亲没在,只有父亲瘦巴巴地处在一帮陌生人中。他一向喜欢独来独往,即使全家一块出游,他也是抄着手走在十米开外的前方。母亲说他缺少团队精神;我想得更严重,觉得他不爱我们,在心里贬毁我们,不愿让外人知晓我们是血亲。我一度疏远他,故意把满心的爱掩埋掉。后来干脆通过母亲跟他对话,弄得父亲束手无策。母亲曾说不可以这样,但从未深究过一次,因为母女之情的根基由于打得更深,永不会动摇。
我一阵绝望,于是又是拼命地吐,好像哀愁就躲在胃中。我这么不罢休地吐,引起美妹惊恐地叫来父亲。父亲递来一块皱巴巴的手绢,我一闻到烟味,更是一阵狂吐。人的胃竟有如此大容量。父亲的喉头那儿发出滑稽的急响,他掩饰地干咳一声。一个骄傲的男人屡屡受挫,自身难保,再无余力去帮助他的女儿。这种耻辱煎熬下,他便沉默着,放弃了父亲的权威。他的骄傲瓦解在我迁户口的当日,直至我走,他始终没有叮嘱我一句话,他觉得他不配。他把父亲这称号看得太神圣也太重。我把手绢还他,他就惶惶然塞进袋里,他的口袋一边耷拉着,脱了一大条线。
我忽而被酸楚笼罩,十六年来对父亲的感情倏地复苏。我把他袋边的一条废线扯断,当着众人的面我很做作地扮成个好女儿。我忽然觉得自己在怜悯父亲,他很苦地活在世上,我走后,身边就不再有爱他的人。
父亲和美妹把我送到集合地点,立刻就赶去火车站候着。那是我区最大的学校,此刻里面站满了赴林场的新知青。我一张一张脸接着看,恨不得结识所有的人——那些是我生命旅途的同行者,与他们系紧了,我就不再是单枪匹马。
接着又是集合上车,双脚一离开地面,我又是一阵狂吐。这一回是真正伤了元气,连眼光都失去神色。在汹涌的人流中,我突如其来地瞥见易公土灰色的脸,他大张着嘴试图叫些什么,可是很快就被涌过来的人流淹没。我看见他如灭顶的落水者伸直了双手摇晃着。手也是土灰色的。我下意识地捏紧双手,怕自己跟他遥相呼应。但不祥之感已在内心洗劫了一遍。
我坐上火车,却失去做主角的欲望。父亲始终站得远远的,仿佛怕我逼迫他说点什么。美妹抽抽噎噎说了些话,我们毕竟是一块长大的。有人为我难过,我是感恩的。
火车摄魂般颤动了一下,顷刻间车上车下哭声如潮,我看见郑闯的母亲哭得昏昏沉沉,由两个大汉架着,完全像一个醉汉。站台上那班敲鼓手,拼命用鼓声压低那悲惨的响声。我感到心中空得缺少内脏,一下子缺了十六年。那样的日子像昨天那样,永久不复存在。生活如茫茫大海,震撼人也会沉没人……我在这个浪潮中笑了笑,否则便会号啕大哭。
事后得知我在汽车上狂吐之时,母亲正在急诊室被大夫抢救。母女间生理间的感应教人生出无穷的柔情。以前我最清楚的是恨以及厌恶,意外地在内心发觉爱的宝藏这真由不得我不快乐。不过,这不是十六岁的收获。
车急驶出上海版图,车厢里早已人声鼎沸,好几宗初恋就在那趟车,在亲人们正茶饭不思之时萌发蓓蕾。人要生存,就得摆脱连环套般的桎梏,忧愁悲观便是人最根本的死敌。那个女孩是个例外,本性偏爱多优多虑;对苦难的敏感让她觉察不到周围的悲壮人生。随着车身晃动,她预感到起伏漂游的不可知未来里潜伏着无数腥风恶浪。
对人生抱郑重态度的人,往往期望先苦后甜。那个好女孩她巴不得灾难早早显露,千万别在惴惴不安的等待中迷失对自由的向往。
然而灾难听到了她的召唤。
序二
生平听到最悲惨的故事是母亲讲的;母亲是从一个厨师那儿获悉的;厨师则是亲手干过的。我那时觉得他的罪过不亚于刽子手。
说的是一条最普通不过的鲤鱼。
厨师冲洗净鱼身,用一块湿润的厚布将鲤鱼的头紧紧蒙上,随即就把鱼头捏在手掌中,鱼身放入沸油内炸熟。不过几秒钟的工夫鱼被装入盘中;端上餐桌时解开湿布,鱼眼还在翻动。据说这是一道大受食客欢迎的名菜。
那悲剧的主角撼动着我,我时常无端地想到那对濒临死亡的鱼眼。它在盘中翻动那失神的眼是因为困惑,它确实不知自己已经死掉,完完全全废掉了命根。
我由此想到,眼睛是最晚死去的器官。总有一天,人都会看到自己的其他部分全都坏死,一切都为时过晚。
我想过别人的死,独独没有想到自己会与死亡有缘。死亡应该是一种最严厉的惩罚,对一个走出没多远的生命,它不过是隔海望去的孤岛,没有树和青草的荒山秃岭。
死神偏偏在十六岁末亲近我。赠送我许多昙花一现的经验:任何人都是匆匆而来又匆匆而去的过客。死本不怎么可怕。
我写过遗书,就在枕头下压了三整天,后来它就不翼而飞,它的去向成为永远的谜。我悉心而又专注地找过,后来就厌倦了。我找到它无非想销毁它,绝迹就是最好的销毁。
不过,我的确写过那份遗书,交代自己的后事;奇怪的是没有提到关于遗物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