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来几个哥们儿看球喝酒,女人,我还真一个都没带回来过。这很简单,我还没有结婚的打算,所以不想纠缠谁,也不想被谁纠缠,一旦有哪个带回家,那就后患无穷,起码让人家知道你住哪儿了,可以随时随地守株待兔,坐享其成,趴在墙头等红杏了。
那位问了,照你这么说,你立场很坚定啊,可今晚你怎么把末末领回家来了?我告诉你,我是一个善良的人,遇到这么可怜无助的女孩,我肯定要拔刀相助、助人为乐、乐在其中的。别说末末这么可怜地哀求要来我家,就算在大街上,遇到那种沿街乞讨的孕妇,我也会扔几毛钱的!况且末末是我初恋!初恋,总是最美好的……
出了电梯,到我家门前时,末末忽然挣脱我,站直身子前后摇晃了一下,伸手点我鼻子,还是一脸醉意:“哎,宝,我告诉你,你把我拉你家来叙旧可以,但别动坏心眼啊。”
我牙都气歪了,谁拉你来的?你主动把自己送到我嘴边,还告诉我不能吃?你拿我当柳下惠了啊?
“你再这么装醉,我肯定有的是机会动坏心眼!”我干脆把话挑明。
“谁说我装醉?”末末有点儿生气,“我是在努……努力保持清醒,免得你有非分之想!”
我撇嘴,开门进家,末末跟进来。我严肃地说:“换拖鞋!”
末末笑了笑,吐了一下舌头,乖乖脱了鞋子,换了我给她拿过去的拖鞋。走进客厅,坐在沙发上,扭头看我:“哎,宝,有酒吗?”
末末这么一说,我激动了。是哪位伟大先辈发明的酒啊!一旦她真醉了,我备不住还真能有什么得逞的好事呢!二话不说,直奔饭厅,在酒柜拿了一瓶红酒。
末末端着一个高脚杯,边喝边晃边四处参观。转了一圈又回到我面前,站着嘿嘿笑,我知道她在装醉,但我不知道她装醉是为了掩饰什么,或者说,有什么目的?
“宝,我今晚是要住在你家的。”末末忽然说。
这不废话嘛!你要是参观完就走,我还不干呢!我点点头:“你直接说但是吧。”
“但是,”她果然这么说,“宝,我真不会和你怎么样,你的明白?”
我能感觉到,我的小弟弟哭了。而且心里也忐忑起来,末末这么三番五次地强调,莫非真没那个心思?那她来我这干吗啊?
看我不说话,末末一下笑出来,伸手摸我的脸:“宝,我知道你是好男人,要不我不会来的。”
少给我戴高帽子!我心里想着,嘴上没说出来:人是会随着时间改变的!我善良?唐三藏在女儿国还动过凡心呢!更何况我这个猪……咳咳!天篷元帅!
我和末末坐在地上,喝着酒,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而我还是贼心不死,以厘米为单位一点点向她挪动,嘴上闲聊着精心编造无数笑话和逸事,在末末大笑着没有防备时寸寸逼近,直到我可以清晰地看见她后颈上没扎拢的细碎毛发。
就在这时,末末忽然转过头来,直直地看着我,我们的距离近得几乎鼻尖都快顶上了!这么近的距离,我看她几乎都快成了重影,我想我一定是对眼了。
末末一下笑起来,证实了我的猜测:“你做鬼脸干什么?”
我往后撤了一点,有些窝火地看着她。毫无疑问,这丫头在耍我!
“你是不是想亲我?”末末的脸上没了羞红,完全坦然、完全坏笑。
我的兴致和欲望,在她这么白痴的问话下,迅速退潮。
“你是故意的吧?”我无趣地挪了一下身子,远离末末。
末末看着我,笑了一下,猛翻身从地毯上跳起来,光着脚噔噔噔跑向饭厅,边跑边喊:“憋不住了!洗手间的灯在哪儿啊!”
得……我是默默无语两眼泪啊!白忙活了。
只是上个洗手间,可半天不见末末回来,也听不见洗手间的动静。犹豫了一下,我轻手轻脚地起身,远远地张望洗手间。洗手间的门居然没有关死!我尽量不出声音,从缝隙向洗手间里窥视过去……不用鄙视我,我知道这很不道德,但大家可以这样理解:我是一个娱乐记者,偷窥隐私是职业习惯,也是工作需要!
末末就站在洗手台前,看着镜子。看了半天,腾出一只手放到嘴前哈了口气,又洗了脸,还拿清水洗了洗腋下,然后对着镜子,龇了龇牙,弄了弄头发,双手隔着衣服,托着对镜子左看右看了一会儿,然后蹑手蹑脚地转了身。
我一惊,急忙转身向客厅奔去,好在地上是纯毛地毯,脚步快一点,也没多大动静。末末走回来,居高临下地打量我一番,我尽量一脸坦然,飞快寻找着话题掩饰尴尬和紧张。
末末坐下身,笑容意味深长:“别装了,我听见了。宝,这么多年了,你怎么还对我上厕所感兴趣啊?”
一句话,让我恍惚了半天,脑子里瞬间闪现无数定格的画面。
多年前,我和末末有了唇舌相亲的事故后,基本算是确立了恋爱关系,那时候的末末还十分胆小害羞,接下来的时间,我们偷偷约会见面,拥抱接吻,末末全都毫无保留地顺从我,她只向我提了一个要求,那就是——对外,对所有人,我和她的关系都要保密,表面上还是普通朋友。这是典型的官方说法。
现在我成为一名娱乐记者,见到过无数男女明星于深夜在某个酒店或者豪宅苟合之后,第二天记者招待会,依然脸不红、心不跳地声称他们只是普通朋友。而男明星身上的抓痕仍在,女明星脖颈的吻痕明显……每次遇到这种事情,我都会自然而然地联想到,在高中时期后半段,我和末末极力掩饰我们之间关系的那种感觉,然后偷笑。
之后,我们的话题开始涉及一些无关痛痒的往事,然后聊到了现状。我问她为什么来山城,还以为她会在沈京那边找工作。
末末摇摇头:“高中毕业时,你把我甩了,我是来山城念的大学,毕业后就在这边找了工作。”
末末说“你把我甩了”那句话时,表情和声调都很平静,但在我听来,却十分寒冷。
“你不能这么糟蹋人,如果说甩,那也是互甩!”我义正词严地争辩,“那时候不只咱俩,咱们身边多少对儿男女啊,谁坚持下来了?考不上同一所大学,不分手才怪呢!”
末末撇嘴,瞪我,不说话。
“本来嘛!最后一段时间,咱们都忙着备战复习,然后就没什么联系了,你忘了?我给你打过电话的!”我继续据理力争着,绝不能让自己背上这种陈世美的罪名!
“是,你是打了个电话,问我报什么志愿,然后跟我说加油,争取考上同一所大学!”末末低声说着,表情明显开始变化,越说越来气,“但你这个王八蛋!你报的志愿,是你跟我说的那几所大学吗?你你为什么骗我?”
我愣了一下,好几年了,差不多都淡忘这些事情了,其实当初完全是误会。我志愿填的哈佛,她也学我填哈佛,但她填的是“美国波士顿的哈佛大学”。我填的是“哈尔滨佛学院”……
不开玩笑,其实真正的原因是,当初我的确想和末末报同样志愿来着,但胳膊拧不过大腿,最后还是被父母逼着改了志愿。
父亲说:“儿子,我们始终觉得你就是万中无一的练武奇才。”
母亲说:“儿子,你以后不是当医生就是当律师。”
……
有句话,不知当讲不当讲——父母就是初恋杀手!无数无数少男少女美好的初恋,就是毁在双方父母手中的!
言归正传。
末末这么说,其实挺让我伤心的,因为当初我和她分手,没有真正的直接责任人,都是距离惹的祸。上大学开始,真的就没有和末末联系过了。倒不是没有动过心思,但不知道怎么才能联系得上,又不能往她家里打电话问,其实有那么一段时间,还真的是很想末末。想她的原因很简单,也很龌龊,就是我一直在后悔和懊恼,没有真的和末末进行负数距离的接触,从而导致,我带着处男之躯,走进了大学校园。
其实爱情就是一所大学,每个人成长过程中都要在这里学会很多东西,但一般来说,学生一毕业,肯定回头骂母校不是东西!
说真的,我越来越后悔当初明明有机会,却没有把她拿下!毫无疑问,如果早在高中时期我已经和末末有过肌肤之亲,哪儿还会像现在?被末末这么牵着脖子走!
其实当初,有不止一次机会可以让我和末末彼此失身给对方,真懊悔当时怎么就这么慈善、这么神父心肠呢!
对了,忽然想起来,导致我当初如圣人一般,没有玷污末末纯洁的缘由,只有一个字——疼。
那是一个周末,一个天时地利人和的周末。
那晚我们散步,吃小摊,在我的极力劝说下,末末也喝了一点点酒。酒足饭饱,末末说找个地方歇歇,我说那去我们宿舍吧,周末没人。
末末有些抵触,有些犹豫,并且很严肃地和我说不许打坏主意,我满口答应,指天踩地地发誓,末末这才答应下来。
古人云:桃花绽放时,灯火阑珊处,男人靠得住,母猪能上树。
在我宿舍的一片黑暗中,很长时间的接吻,让我感叹自己从来没这么幸福过,实话说,以前自己没敢幻想过在这种环境下和这样漂亮的女孩在一起。我当时冲动地想,就单单冲这幸福的感觉,为这样的女孩上刀山下火海都……再考虑考虑。
我和末末慢慢松开了嘴,深情对望,我的眼神如火一般燃烧,末末的目光如水一样荡漾。这似乎预示了,接下来必将是一个火蒸发水,抑或水浇熄火的夜晚。
我看着末末,明显感到自己的呼吸越来越困难,但是我克制着,还在努力地营造更佳的气氛,早在我刚开始明白男女之事的时候,我就不止一次地想过,自己以后要非常努力地赚钱,然后娶一个最漂亮的女孩当老婆,然后在洞房花烛夜的当晚,给自己一个最完美、最浪漫、最有意义的。只不过现在,洞房花烛夜是等不到了,但我依然相信,可以留给自己的失身之夜的回忆,没有最好,只有更好。
按理说,这本来应该是一个非常浪漫,非常值得当事人回味,甚至是非常有早期性教育意义的一晚,但是却因为男女双方都是第一次,没有任何经验而导致整个过程困难重重,举步维艰。
我记得我当时在黑暗之中,喘着粗气,还问了她一句:“怎么了?躲什么?害怕?”
末末蚊子一样的声音回我:“烫。”
这句话,让我记忆犹新。而且,在今后的日日夜夜中,在后来的几次与女性的亲密接触中,再也没有听过这个字眼。这种对男性之物精辟的总结和论断,从此绝迹于江湖。
接着就是两声惨叫。末末一声,我一声。
末末叫的还算合理,也比较含蓄,我叫的很失态,因为毫无精神准备。我哪知道,男人第一次也这么疼?那感觉……就好像手指头伸进铅笔刀里,突然被刀片剥了一层皮一样,疼出我一身冷汗!剧烈的疼痛和沉重的打击,让我和末末几乎同时分开,隔着半米左右的距离坐在床上,在黑暗中互相看着。
末末的眼角有晶莹的光亮,估计是哭了。我没哭,正在龇牙咧嘴……
让我们从回忆中,回到现实。
此刻,我和末末面对面坐在地毯上,有了一个短暂的沉默。
人真的是情绪化的动物。在我回忆起很多往事,很多曾经与末末在一起的时光后,我忽然感觉到,自己其实那么喜欢末末,以前是,现在也是!此时此刻,我在回忆的催化下,觉得末末就是我的爱人!我是挺爱她的呀!
当然,这种想法和念头,也是基于我大学时代几次相当失败的恋爱。孔子和耶稣都说过:初恋无限美。这话真对,因为在和末末的初恋之后,我的感情之路就一直崎岖坎坷、蹉跎沧桑——
大三那年,有一份真挚的爱情摆在我面前,我想珍惜,但这份真挚爱情的男女双方也都站在我面前;之后,大概是大四毕业前夕,最后一任女友给我发了一条短信:我们还是分手吧!我还没来得及伤心呢,女友又发来一条:对不起,发错了。
当然,如果我遇不到末末,这辈子都不会有这种感慨和想法,但末末此刻就在我眼前,这种心态毋庸置疑,这种情绪随之而来。
“哎,这几年,你是不是一直为这事恨我啊?”看着末末,我心软了。
“啊?”末末抬起头,还没从自己的遐想中解脱出来,一脸不解,“什么?”
“我是说,毕业后我和你一直没有联系,你是不是为此一直恨我?”我问得心惊胆战的,觉得自己这个问题有点儿火上浇油的意思。
没想到末末笑了,是装出来的嘲笑:“至于吗?恨你?还一恨这么多年?我还要不要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