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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跟你走-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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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失,我是人,我有记忆。味道是淡去了,但我会努力让它保存下来,用我的方法,让我的后代也嗅得到老房子的味道。公公婆婆半个世纪前被迫离开他们的老家,彷徨伤痛何止我的千百倍。但他们是这样走过来的,是这样用记忆和盼望走过来的。我自然也应该这样走下去。
  二○○五年四月十号下午五点十分,我终于看了最后一眼门前的那棵桂花树,转过身去,拉上大门。喀嚓一声,这世界上能有一种声音是这般熟悉又如此惊心动魄吗?走出小小的巷道,我禁不住再次转身,觉得故事还没完。可不是,一片夕阳的殷红中,那个甩着两条辫子的小丫头,左手牵着公公,右手牵着婆婆,正步履轻盈地唱着歌。看着她得意洋洋的样子,你会以为全天下的小孩都不用长大。歌声若有似无地传来,听不真切,但我知道她在唱什么。我家门前有小河,后面有山坡,山坡上面野花多,野花红似火……
  我的父亲母亲
  我远远地看着他们两个,
  有种时光倒错之感。
  无意间,在老家发现了几本相簿。翻开来,里头整齐存放着的不是照片,而是我父母亲年轻时来往的书信。我也想称它们为情书,但是那个年代的人表达含蓄,你情我爱是不提的,更像是家书。一张张泛黄的纸张,大部分是母亲写的。内容不离生活琐事,偶有岔题的,就是盼着那当海军的舰长丈夫早日归来。这些信之所以特别,是因为在我两岁时,父母便离异,他们的相处方式我从来没有记忆。这些信自然成了当时点点滴滴的存证。
  相互依靠的情义
  母亲是韩国华侨,中文程度自然及不上父亲。于是我看到,每封母亲写的信上,都会有一个一个的红笔圈着错别字,那是父亲帮她挑出来的,然后又把信寄回给我母亲。我母亲收到后都会在被订正的字旁写上一整行对的字,就像小学生被罚写生字。因此每封母亲的信,都要这样两度易手,家书除了讲讲家中事,也是国文教材。父母俩如此不厌其烦,大约也是相互依靠的情意。及至想到他们的离异,让我不禁鼻酸。
  据说他们从未吵架。我也好奇,每个人都好奇,他们从没吵过架,为何离婚?到了我自己谈恋爱,才有体会,不吵架的伴侣才是要命。父亲是一个过分幽默浪漫的人,天塌下来的事,他都可以一笑置之,以为有比他高的人先顶着。错了一个字会自行补写一行的母亲非常不一样。母亲不能说杞人忧天,但却事事要求尽善尽美。她的每一个今天,可以说都是为了明天做准备。她又要求自己面面俱到,有时到了难以理解的地步。据说我姐出水痘的那一天,她跑去照顾亲戚家发烧的女儿,认为这样才是周到。这样的两个人,一个死皮赖脸时,另一个可能在怀疑“他是怎么回事?”自然不能说水乳交融。
  据大阿姨形容,我妈私底下对我爸,还是那一丝不茍的周到。当时爸爸的办公室离家只需要走路五分钟,他中午都会回家稍事休息。如果我妈下午需要帮我们洗澡,她会把毛巾先垫在浴缸里,再用毛巾把水龙头包起来,这样,放水的声音就不会吵到睡午觉的爸爸。但午间无聊的小孩终究会吵,我妈就只好带姐妹俩去台湾疗养院旁的公园玩一个小时,这样爸爸才能完全清静。但这种周到发挥到极致,就是两人的压力了。我爸回家进门不愿意脱鞋,对有洁癖的妈妈是很大的威胁,但是她又不忍心改变丈夫的习惯,于是下班时间一到,她会沿着爸爸从门口到房间的路线铺上毛巾,以防地板弄脏。
  第四章
  考验两人不同的价值观
  爸爸的不羁性格,让他在还很年轻时,就放下一片大好前程的海军不做,拿了十万元退役金,开了间“作家咖啡屋”。“作家咖啡屋”,顾名思义,来的不是作家就是文学爱好者,爸爸遇见了,都转身跟妈说“不能收钱”。这样的生意自然是不得善终的。但可能赔了家咖啡厅还不够快意,他接着开了家电影公司。我妈怀着我的时候,就顶着大肚子在电影街穿梭,大概自动化身为“制片”之类的。爸爸自己写了剧本,投资了几部据说很前卫的电影,叫《不敢跟你讲》,女主角是归亚蕾。一九七○年的金马奖,片中的小孩(俞健生)还因此片得了最佳童星奖。但片子上演前,因为内容涉及师生恋而被禁演,可见当时的电影检查对良善风俗的标准定得很严格。拍了部不能上映的电影,自然就不是投资,而是相当于把钱丢进水里。
  这些点滴小事不见得直接关系到他们的离异,但毕竟一步步考验着两人不同的价值观。
  我还是激动的
  不知是生性乐观,或者因为祖父祖母还是给了我一个正常的家庭教养,我对于爸妈的分离,不能说太过在意。当然,小学一年级的母姐会,有个不识相的男同学笑我是“婆姐会”,还是被我狠狠地踹了一脚。惟一有件事,在我心里倒是称得上伤痕。有一天,爸爸的第二个老婆偷偷对我说:“其实你妈一直认为你是克星,因为你出生,她才跟你爸离婚的。”虽说这话是“后母”说出口的,按照八点档本土剧的逻辑,其斗争心机多过据实以告,但对一个幼小心灵,其震撼不可谓不深。
  离开对方之后,他们各自都有其他的婚姻,这也合理,那么年轻、那么时髦的两个人,自然应该再追求幸福。只是遗憾,他们其后的姻缘也无法甜美收场。个中的微妙处不是晚辈的我可以了解,但这么多年来,我倒是没有在我爸妈口里听到他们对对方有任何恶言。甚至每一年我爸的生日到了,都是妈提醒我们的。
  老家房子被国防部收回后,爸爸只得独自搬出去住。公寓我找到了,也靠近老家,环境是爸熟悉的。但对一个老男人来说,生活上的琐碎事打理起来较费周章。我打了求救电话给妈,二十分钟内,她穿着短裤,带着一堆工具,出现在我爸的新家。她戴上老花眼镜,没什么台词,动手帮我爸洗冰箱、刷地板……爸爸站在旁边,福至心灵,突然说了一句:“树兰,谢谢你。”妈头也没抬,“都是为了我女儿啊!”妈的矜持是容易理解的,但那坚持“周到”的底下,也许还有点“曾经同船渡”的情分。
  那一天的傍晚我姐姐也出现了,一家四口就这么碰在一起。在我有生的记忆当中,这样的画面从来没有过。虽然来得晚了,空间也不相宜,但我还是激动的。
  过后有次我爸打电话给我,问我平常送去的蔬菜色拉在哪里买的?他找遍了各个超级市场都找不到。我有点得意地说,那买不到,因为那是我妈做的爱心色拉,但我妈出国了,暂不供应!我把此事转告了妈妈,从此她做色拉都做两份。
  时光倒错之感
  就这样他们开始有了些交往,妈不在台湾时,爸爸会轮着搜集我的剪报。我若是出现在电视里,两人会互相通电话提醒对方收看。我出国时,我家里的除湿机要倒水,我妈会叫我爸去。回来后,我会在茶几上看到即将出国的妈留给我爸爸的字条,写着要他记得帮我开开窗,买点杂物什么的,也会看着同一张字条上我爸的字迹,记载着他何时来何时走,完成了什么……当然,我妈依然偶有错字,我爸不订正了,只是私底下跟我偷偷笑。
  有天,我在路上突然看见他们两个,我停下车说:“哦,约会被我抓到!”他们急忙澄清说是要找新的公车路线,方便去我家……我远远地看着他们两个,有种时光倒错之感。两个人因热恋而结合,生了一对女儿,然后了解多了,不得不分手,他们没有太多怨恨,孩子也没有怨恨,他们各自试着去爱别人,但始终爱着孩子,孩子也爱他们。如果不是太贪心,这样的人生应该是可以了。
  以前我真是个克星吗?如果是,那我现在可不可以说,几十年过去,我已经修炼成福星了喔!
  第五章
  YI易
  后来我发现,我越往下活,
  他在我心中的形象就越鲜明。
  他真正的名字是什么,我不是很确定,但可能也不重要。对我而言,他就是易副官,知不知道他的本名,并不会改变他在我心目中的地位。我从小就叫他“易”。他那个易,声音不是往下,不是容易的“易”,我喊他,都是往上扬起的,像“移……”,而且,尾音永远要拖长。家里其他的人都喊他“易副官”。一直到我走进他的告别仪式现场之前,我都以为他的全名就叫“易副官”。
  我怕会忘记他
  他就住在我家前院的那间小房间里,一进大门,穿过院子,进来的第一间。什么人来来去去、进出我家,都必须经过他的窗口。易副官很瘦,又黑,三分头,却掩不住灰白交错的发色,小时候我说他像猿人。他常常就是叼根烟坐在他那小房间的窗口,竖着耳朵等着我公公的指令。
  人们喜欢说小孩子单纯,但我从来不这样认为,因为我就是一个不单纯的例子。我从小就知道,易,是可以欺负的。既然可以欺负,我就不会放过他。他不会去告状,也不会生气,不会报复,更不会记恨。甚至可以说,我想要什么,他都尽量满足我。以至于我闯了祸,他的任务就是尽量帮我隐瞒。
  易走了以后,我常常很怕自己会忘记他,毕竟,我懂事的时候,他已经是很老很老的人了。我能知道多少他的心情?我能记得他多少?但后来发现,我越往下活,他在我心中的形象就越鲜明。
  他跟着公公多久了,没有人算得清楚。传说曾祖父时代,还不到“民国”的时候,他十三岁就在湖南老家担任所谓“家仆”。而后我公公去上学,他的职务就变成书童,每天跟着公公去学堂,旁边一站就是一上午,等着公公放学,然后再安全地把公公送回家。黄埔军校开办,公公在“十万青年十万军”的感召下,决定从军。那年,祖父只有十四岁,根本不符合从军的最低年纪,但公公还是谎报年龄上了黄埔。于是,易,就也跟着去从军。即使“少爷”起了爱国心,热血沸腾的要报效国家,“易副官”的责任还是没有变。公公报效国家,易副官报效的是我公公。
  离开黄埔后,公公去了俄国念书,易无法跟去,就在家乡等他回来。公公留学回国,生了我爸爸,他就成了我爸爸的保姆,我叔叔诞生,他就变成了我叔叔的保姆;后来公公撤退到台湾,家里有了姑姑,当然他就是我姑姑的保姆。一直到连孙少爷孙小姐都长大了,易,摇身一变,又成了家里掌厨的。这倒不奇怪,因为只有他能做出一手地道的湖南家乡菜。从小,我便当里的菜都是他给准备的。他的晒腊肉、他的糖醋排骨,都是一绝,也都是我自此没有再品尝过的味道。
  我搬来跟祖父母住的时候,我三岁,他六十八岁。从那一天起,他的新任务,就是当我的保姆。
  如果能够回到那时候
  小时候,可能因为安全的考虑,家里几乎不让我跟附近的小朋友玩。也因为自己家有院子,所以我的游乐场就是完全建立在这个当时觉得很大的前院里。而我最重要的玩伴,就是这位已经七十好几的“易”。
  记得第一次打羽毛球就是他陪着我,他穿着拖鞋,我因为他没能把球打到我面前而生气地摔球拍,过去踩他的脚,然后骂他说:“你根本就不会打球。”他的桌上永远有一个装满糖果跟零钱的透明玻璃罐。我会爬上他那张破旧的藤椅,望着那个罐子,然后他就会打开,给我两颗糖。等我吃完,他就把包糖的纸仔细地折起来,中间打一个结,做成一个个穿蓬蓬裙的小公主,然后逗我说,那就是我。我当时觉得他无聊透了,这个招数用了那么多年也不换一下。就像他每次都用两根大拇指各自弯曲,然后接起来,跟我说他的大拇指可以分开——鬼才相信。
  另外一个第一次,就是我从那个糖罐子里偷钱,原因是我想跟同学去学校巷口的那家杂货店抽奖,另外,我还想吃一种会弄得满嘴红红的芒果干。后来听姑姑说,家里所有的小朋友都是从那糖果罐下手。也许,易,是故意把钱放在那里的。
  我的公主床头后头是一个小小窗户,每天早上我不需要闹钟,易,会在那个窗口后头问我,今天想吃什么早餐啊?咸面包?菠萝的?还是肉松的?还是稀饭?烧饼?通常他还没有念完,隔壁的窗口就会出现一个声音——我婆婆,“易副官,不准那么宠她,哪有每天问的!”即便如此,他还是每天都这样问,然后我才起床。
  家里不准我们吃摊子上的小吃,嫌不卫生,我总是羡慕同学可以随意坐在路边吃蚵仔面线跟刨冰。有天趁婆婆不在家,我就叫他在巷口把关,大剌剌地坐在摊子上吃起面线。事后证明这是一个很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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