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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元洪自己当然更是梦寐求之。但是他虽于法有据,却为政无力。黎氏自从叛孙投袁,脱离革命阵营之后,早已变成个全无班底的孤家寡人。他底政治地位,全凭约法为断;只要新旧约法有一个恢复有效,他就是法定的接班人。至于新旧约法是否可以恢复,段祺瑞当然更是个关键人物。至于黎对新旧约法的态度,也是各有喜恶的。依新法,他便是个权力极大的独裁总统;依旧法,他虽是个虚君,却可援引反段的国会,来对抗段的‘责任内阁’。
段祺瑞本身这时也是矛盾重重。段之出任国务卿,原是袁世凯自动撤销帝制,恢复大总统名位之后,根据‘新约法’派任的。但是这个新约法是个采取‘总统制’的临时宪法。他如主张沿用新约法,他这个国务卿,将来就必然要受制于将来的大总统黎元洪,此段之所不欲也。但是他如接受南方反对派梁启超、岑春煊、孙文等人的要求,恢复旧约法,这个旧约法是个采取‘内阁制’的宪法,这对段总理当然很好;可是恢复旧约法就得同时恢复那以国民党占多数的民元旧国会。根据北洋系过去的经验,国会之内,党派横行,政客们嘴尖皮厚,开起会来,笔砚横飞,头破血流,可不是个好对付的衙门啊。段一向是闻国会而头痛色变的。所以段对新旧约法也难以取舍。最好还是能另制一部合乎他个人需要的宪法,和组织个无条件拥护他独裁的国会。这就是后来他另组所谓‘安福国会’的心路历程了。这也是他‘安福系’(一名‘皖系’)终于失败的关键所在。
段氏谈虎色变的国会
但是段祺瑞(和他的前辈袁世凯一样)在另造国会这一招上,由于没个一党专政的底子,终于功败垂成,但是他底实验和经验,却为后来的蒋、毛二公所充分利用而大获成功。所以政治制度的变化是一步一步来的。不可一步登天。蒋的独裁是较段更进一步;毛的独裁则又在蒋之上了。但是物极必反,迨蒋、毛独裁搞到亡党亡国的边缘,这才又出现了蒋经国、邓小平这一代,来搞改革开放。历史是一步一步发展的,不可‘落后’,但也不可‘躐等’,是急不得的。得时休笑失时人,写历史的人,还是一步一不的交代吧。段祺瑞的安福国会,和他的‘皖系’,是啥回事呢?暂时只提一提,让我们到时再说。目前且让我们先聊聊,段老总对国会为什么谈虎色变?
【笔者在前些章节里曾时不时的提过,在民初国会里,那些八百罗汉所表演的全武行,才比今日台北的立法院热闹得多呢。就以动武的武器一项来说吧。台北立法院里的打手,只能‘赤手空拳’的来搞他个‘拳打脚踢’。八百罗汉中的花和尚鲁提辖,可是厉害得多啊。他们那时还没有原子笔。他们所习用的‘文具’,还限于砚台(石制)、墨盒(铜制)和毛笔。砚台、墨盒加墨汁和水,有重至一磅以上的。一枝毛笔,加个铜帽,也是个小小的飞镖。一个国会议厅之内,就有砚台、墨盒、飞镖八百个之多,一旦罗汉们野性爆发,火并起来,‘文具’变成‘武具’,笔砚横飞,墨汁如雨,那还得了?……须知,我们学自洋人,在立法机关里打伤人是不犯法的。有力你尽管去打好也。那时在中国国会里参观的洋记者和外籍观光士女,对我们的砚台、墨盒都存有莫大的戒心。后来北京国会内的管理员,也怕文具伤人,乃把八百只砚台、墨盒,都钻了孔,用螺丝钉钉牢在桌上,以策安全。当年在国会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有些洋记者就以此发问说,中国的议员为何有那么大的脾气?国会的发言人说,中国人都喜欢吃猪肉嘛,Pork的脂肪多。一个人的脂肪多,就脾气大,所以国会内才打个不停,云云。有的读者批阅拙作至此,可能认为笔者把历史上的鸡毛蒜皮都记录下来,是轻忽历史了。朋友,非也。搞微观史学,本来就是一叶知秋,从小看大嘛。在本篇着墨期中,我个人也正在一面撰文,一面在看美国电视新闻,看那第一○六次的美国国会正在开幕。共和、民主两派,为着弹劾柯林顿的好色问题,唇枪舌剑也正在对决之中。以一个定居此邦逾五十年的华裔治史者,面对这幕正在制造中的美国历史,不禁感慨万端:(一)他们这一套,已有数百年实践经验的议会政治,不只限于我们所看到的参、众两院,在电视中的表演呢。这是他们从幼稚园就开始的生活方式的一部分呢。舍其本而逐其末,我们中国人学得到?学不到呢?效颦莫笑东村女,头白溪边尚浣纱。各民族的政治制度,都是经历数百年磨练出来,自有其民族特色的制度,它不是一辆汽车,或一架电视,可以从甲国搬到乙国;乙国搬到丙国去的。东施效颦,是不是我们的一厢情愿呢?加以我们这些,酱缸出身,包袱奇重,而并无自觉的政客和学人,硬把黄牛当马骑,是否会自贻伊戚呢?(二)纵然学得像模像样了,像今日的以色列、日本、南韩和台湾,是否真能解决我们的实际的问题呢?纵使能解决若干问题,它是否是个唯一的方法,或较好的方法呢?台湾选举,筵开千席,搞民主政治是否应该如此呢?大陆经济发展到适当程度,是否也会如法炮制呢?不如法炮制,是否会另有出路呢?真是爱而不见,搔首踟蹰,不得其解。政治制度,本来是要通过长期实验和实践,才能安定下来,传之后世,五世其昌。但希望我们目前以美国模式为蓝本,会慢慢磨练出一个我们自己的制度来。江元首应该因势利导,千万不可开倒车。】
黎元洪依法继承
总之,不论段祺瑞心意中是如何的矛盾,他最后还是在与北洋派老政客徐世昌密议之后,决定让黎元洪副总统‘依法承继’,出任大总统。
前已言之,这个‘依法承继’四个字是徐世昌敲定的。徐世昌(一八五五…一九三九)进士出身,满清时代做过东三省总督,袁世凯时代做过国务卿,就称‘相国’,是北洋派当时第一号的大官僚、大智囊和政坛老狐狸。他这四个字诀可说是一言安邦,全国各实力派人人接受,皆大欢喜,因为徐氏并未提出所‘依’何‘法’,大家就可以各取所需,而暂时合作了。
这个‘法’,让我们再重复概括一下。对南方的反对派来说,显然指的是‘民元旧约法’。恢复民元旧约法,不但由黎菩萨来当挂名总统,那失业多年的旧国会议员,八百罗汉,又可重入庙堂,去继续其纵横捭阖了。而这个‘法’,不论是新是旧,对黎、段二人来说,也是各有长短已如上述。尤其是段祺瑞,他不论做国务卿或国务总理,他对总统对国会,都得两面开弓,因此对新旧约法也难以取舍,南方反对派既然坚持恢复旧约法,段也就无可无不可了。
当时纵是野心最大的冯国璋,对这个不明不白的‘法’也感到满足。因为他自己也知道,他想做总统,实在于法无据。段既不愿为他说项,而南方的反对派也势必反对到底。他如能退而求其次,搞个副总统当当,则来日方长也。这也不失为一项最理想的选择。所以冯对这一新成立的黎段中央,也深感满意,而表示由衷的拥护。
既然全国各实力派都一致拥护,北京的新政府也就迅速的恢复运作了。
重新统一后中央政局扫描
在全国一致拥戴声中,黎元洪大总统乃于民国五年(一九一六)六月七日宣誓就职为中华民国第二届正式大总统。同时改国务卿为内阁总理,段祺瑞个人原职不动,内阁改组。这也是段所心甘意愿的。因为全国各实力派既然都认可了‘民元旧约法’,而这个旧约法,根据民元宋教仁原来的‘虚君实相’、‘责任内阁’的设计,则中央政府的行政权,实集中于内阁总理段祺瑞一人之手。段祺瑞(一八六五…一九三六,比徐世昌小十岁)虽是个崇拜德国铁血宰相,而刚愎自用的军人,然此人也豁达大度。如今既然掌握中央大权,他也颇希望能赢得各实力派的一致支持。因此他要组织一个包容各派各系的‘混合内阁’,以替代他原有的纯北洋系的内阁。此一新内阁乃于六月二十九日,由黎大总统明令公布。其后再由八月间‘恢复’了的国会加以追认,不在话下。
在这新阁里,段对一向反段最力的国民党系,也逾格优容;对黎元洪总统的心腹如张国淦,当然更有特别的照顾。
【笔者附注:张国淦幼女张传玲女士,现定居美国加州。读拙著,曾与我取得联系,并送我其先人著作,都颇为珍贵。近年来其他民国要人的后裔、亲友、门生故吏,读拙作而与笔者取得联系如张女士者,亦所在多有。大陆上政协所出版的‘文史资料’,所辑亦系相同史料,十分难得。其实流传海外的类似资料,分量亦至可观,值得广事采集也。】
至于梁启超一伙的老进步党人物所改组出来的‘研究系’,本来就打算向段投靠,如今两情相悦,自然也就变成国会之内,与国民党系对立的拥段派系了。为使读者对各路实力派人马查阅方便计,且将改组后,黎段中央的关键人物,和他们在北京政府中的位置粗列如下(北京政府内阁官员此时变动不停,排列不易,下表只略举其关键人物,和他们在政府中的大致位置,作为坐标,以供参考):
大总统:黎元洪(未形成单独派系,为北洋系与国民党之间的边缘政客)
总统府秘书长:丁世峄(原属国会的韬园派,倒段亲孙)
国务总理:段祺瑞(北洋系,嗣为皖系首领)
国务院秘书长:徐树铮(段的智囊心腹)
外交总长:唐绍仪(国民党系,孙文香山小同乡)
内务总长:孙洪伊(国民党系,国会韬园派领袖,倒段主谋,冯国璋智囊)
财政总长:陈锦涛(留美博士,原属国民党,后附段)
陆军总长:段祺瑞(兼任)
海军总长:程璧光(孙文香山小同乡,亲孙)
司法总长:张绍曾(国民党系温和派)
教育总长:范源廉(接近梁启超的研究系,左右逢源的老议员)
交通总长:许世英(北洋皖系)
农商总长:张国淦(黎元洪心腹智囊)
此一‘混合内阁’只是根据最早的提名编制。此时内阁阁员,每月不同。例如外交总长原提唐绍仪,然北洋系各省督军省长通电反对,段有意改提曹汝霖,又为南部实力派所反对,最后由陆征祥出任。又如孙洪伊,原职系教育总长,但是教育部在当时是个冷衙门,而孙却是黎、冯,和国民党系一致支持的热人,旋即改任新职。但是不论人事如何变化,总是从一原始模式蜕变出来的,终有脉络可寻,故制此表为坐标,以便读者按图索骥,而递次说明其变化也。
人事纠纷,无‘法’解决
我们读史者一看段祺瑞新阁这一原始名单,便知段氏有心要做中国的邱吉尔,而网罗全国各实力派共同为治。用心良苦,但是他这一模仿英国式的责任内阁,却无法解决英国式的政治问题。纵是总统府与国务院之间,以及国务院与国会之间的,最普通的,和无关利害的,最单纯的人事纠纷(英语中所谓personality clash),也无法解决。这种人与人之间毫无意义的意气之争,凡人皆有之,只是程度不同而已;但是在这不同程度之间的古老民族之中,要以英国风气最好,中国风气最坏。吾人久适异国,在国际社区中打滚了五十余年,真是发自天良的慨乎言之。三个中国知识分子在一起共事,未有不是以君子始,以小人终,而打得头破血流的。纵是对民主政治信仰坚定、以身许国的民运人士,他们如有三人共事,也是跳不出此一‘民族公式’的。何以如此?我们只能说,一是民族劣根性,天赋如此,上帝造的;二则是民族文化传统如此,吾友柏杨所谓‘酱缸’是也。我民族要把这酱味清洗干净,笔者就认为非两百年不为功。
让我们再看看英国人,他们的最大的长处,就是能合作(搞Team Work),能自治(Self…government)。三个英国人在一起,就能组织个让大家共同发财的公司(Company);组织个互利互信的社区(Self…ruled Community)。我们华裔就是搞不来嘛。夫复何言。以上所说还是单纯的人际关系。一旦沾上你死我活的利害冲突,那就只有动刀动枪,彼此杀得人头滚滚了(不信且看看蒋介石和汪精卫;毛泽东和刘少奇)。英国人乃至扩大至英语民族,他们也有为争权夺利而斗得你死我活的时候,但是在斗到难解难分,你死我也不活时,他们就能订个平等的合同,彼此握手,言归于好,大家按合同行事,这个合同在政治上就是宪法。在宪法之下,大家都是钩心斗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