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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连许多高年级学生都来向他请教,其中包括保罗·艾伦。艾伦比盖茨高两届,他常向盖茨挑战。当他遇到难题时,就对盖茨说:“嘿,我敢打赌你不会做这道题!”而争强好胜的盖茨就会设法证明他的话是错误的,不管这道题有多难。他们在这种挑战和应战中得以互相提高。比尔·盖茨的天才在于他善于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而这种特长与思路开阔以及知识、经验的丰富是分不开的。
在哈佛大学,比尔·盖茨在数学方面最得意的成就是提出了解决一个数学难题的方法。那是刊登在数学杂志上的难题:一个厨师做了一叠大小不同的煎饼,他要不断从上面拿起几个煎饼翻到下面。假设有N个煎饼,厨师需要翻动多少次,才能完成这个排列?
比尔·盖茨想出了解这道难题的一个比较好的办法。他将这个方法告诉了数学老师教授克里斯托斯·潘帕莱米托。潘帕莱米托将比尔·盖茨的方法记录下来,发表在《非线性数学》杂志上。据说比尔·盖茨的这个解法是解决这一难题的突破性进展,其影响至少可以在数学界持续15年之久。
但是在群英荟萃的哈佛大学后,盖茨很快发现,竟有人比他还有数学天分,这曾使他甚感沮丧。
有一天晚上,他就邂逅了其中的一位天才学生,此人对他的影响之大就像他高中时的老朋友保罗·艾伦一样。这个名叫斯蒂夫·鲍尔默后来成为了微软的新总裁。两人的友谊在一次观看“雨中情”和“发条橙”电影时得到巩固。
虽然他们住在同一层宿舍楼的两端,但是经常在一起学习,并在学业和一些运动项目上展开激烈竞争。
斯蒂夫·鲍尔默和盖茨有着许多的共同点,他们都是一样精力充沛,可以长时间熬夜不眠。但盖茨常通宵达旦玩牌,两人会在早餐时碰面,一起讨论应用数学,他俩一起选修研究生的数学和经济学,但盖茨大多数时候都逃课,期末才玩命突击,花尽可能少的时间,得尽可能高的分数,这就是他们的游戏。
在“宏观经济学”的期末考试中,两人虽然从未上过一堂课,但鲍尔默得了97分,而盖茨高达99分。虽然两人都想将上课时间降到最少,但与盖茨的不务正业不同,鲍尔默则将大量的时间投入社会活动,他不仅管理足球队,担任文化社社长,还是社交俱乐部的成员。总体来讲,二人都是数学高手,但巴尔默更胜一筹。在一次著名的全国性数学竞赛中,巴尔默还击败过盖茨。盖茨在鲍尔默的保护下被接纳进哈佛的一个社交俱乐部,但因为总是笨手笨脚,他依然像个局外人。
两人个性不同,但较为投缘,用盖茨的话说,两人是“高频段交流”,彼此能接受对方的全部信息。两人经常如两态联机的终端一样,或争论或玩笑或嘲笑或闲聊。
当盖茨决定从哈佛退学,曾受到许多亲朋好友的劝阻,其中也包括史蒂夫·鲍尔默。有趣的是,数年后,当史蒂夫·鲍尔默来到斯坦福大学商学院攻读MBA课程时,盖茨又来劝他退学去共创天下。经盖茨的轮番劝告,最后史蒂夫·鲍尔默从斯坦福退学,去了盖茨创办的当时只有20来人的微软公司。
与他的哈佛朋友盖茨一样,巴尔默最终没有完成学业,不过他在头一年就获得两项一万美元的奖学金,从而名声大振。为此,旧金山的风险资金投资商、盖茨的好友安·文布拉德称赞巴尔默“智力超群”。
由于发现还有其他的人在数学方面的天分高于自己,比尔·盖茨于是开始一门心思钻研电脑,认定这是自己的生财之道。比尔·盖茨喜欢说他进入计算机业仅仅是因为他想写出“伟大的软件”,想尽自己所能创造出最好的产品,但在早期,更强大的动力其实就是赚大钱的欲望。因为在学校期间他也一直没有停下创业的步伐。
比尔·盖茨在谈到数学与电脑的关系时说:“很多著名的电脑专家都有深厚的数学功底,这有助于他们把握证明定理的纯粹性。这种纯粹性只能用确切而非含糊的语言来论述。在数学中,你不得不把定理用一种潜在的方式加以联系,你经常得证实能在更短时间里解出一道题来。数学与电脑程序设计有着非常直接的关系。这一点也许在我心目中要远远胜过别人,因为这是我看问题的出发点,我想这两者之间有一种很天然的联系。”
随着比尔·盖茨在计算机领域日臻炉火纯青,计算机软件事业的大门轰然洞开。在微软,人们使用计算机语言描述盖茨拥有“令人难以置信的处理能力和无限的带宽,他十分擅长并行处理和多任务处理。”
现在,盖茨可以同时在两台计算机上工作,一台从互联网络中连续不断地获得数据,另一台处理着上百封电子邮件和备忘录,把他的大脑与网络联成一体。他加工提炼信息的能力
实在惊人,也许他的思维真是数字化的。正是这样一个具有“革命”脑的人领导了个人计算机革命,并将微软变成了一个媒介和网络巨人。
我应为王
比尔·盖茨的格言是:“我应为王。”即使是屈居第二,对他来说,也是不可忍受的。
他曾经对他童年时代要好的朋友说:“与其做一株绿洲的小草,还不如做一棵秃丘中的橡树,因为小草毫无个性,而橡树昂首天穹。”
从小学一直到大学都不做笔记的比尔盖茨·盖茨却抄写过洛克菲勒的一句名言:“即使你们把我身上的衣服剥得精光,一分钱也不剩,然后把我仍在一个孤岛上,但只要有两个条件――给我一点时间,并且让一支船队从岛边路过,那要不了多久,我就会成为一个新的亿万富翁……”
由此看出,盖茨在小得时候,就有一种执着得性格和想成为人杰得强烈欲望。他得同学曾回忆说:“任何事情,不管是演奏乐器还是作文,除非不做,否则他都会倾其全力花上所有得时间来完成。”
童年的比尔·盖茨对和小伙伴们聚在一起追逐跑跳不感兴趣,愿意一个人干自己喜欢的事情。在宽松的家庭环境下,他很早就表现出了与众不同的性格,只要他想办的事 情,就一定要干到最好,如果是与别人比赛,就非得胜不可,认准了的事情,任凭别人说什么,他都要一门心思干到底。
他的进取精神在整个年级是赫赫有名的,几乎没有一个同学能比得过他。盖茨4年级时。老师给他们布置了一道作业,要学生写一篇四五页长得关于人体特殊作用的作文,结果,盖茨一口气写了30多页。又有一次,老师叫全班同学写一篇不超过20页的短故事,而盖茨却写了100多页。
他的同学回忆说:“比尔不管做什么事,他都要弄它个登峰造极,不到极致,他决不甘心。”
盖茨身上散发出来的竞争精神似乎是天生的,但也与他童年时代的游戏,体育运动等密不可分。不管是与他姐姐克里斯蒂娜一起玩拼板游戏,还是在每年一度的家庭体育项目比赛上,或是与其他朋友在乡村俱乐部的游泳池里,他都会全力以赴,从不放过任何一次证明自己的机遇。
一次,比尔所在学校的牧师见孩子们对《圣经》不感兴趣,就找了《圣经》中最枯燥难记的一大段文章,对孩子们说:“谁要能一字不差地背诵这篇文章,就可以免费参加在太空尖塔餐厅举行的就餐聚会。”在太空尖塔餐厅就餐,是所有孩子都想参加的事情。尽管比尔的爸爸妈妈有经济能力带他登塔就餐,但好胜的比尔决心要凭借自己的能力获得这样的机会。于是他参加了这次比赛,结果他用最短的时间,准确地背下了指定的内容,获得了登塔就餐的奖赏。童年的小小胜利,使比尔对自己的追求更加执著。他认识到,干什么事情,只要有信心,就一定能够取得成功。
事实上,盖茨一直是在竞争中长大的。他全家都喜爱竞争。一位朋友回忆道,“每天晚上他们都玩‘罗圈搏’(rochambeau的音译,一种石头、剪刀、布的游戏)以决定谁来洗碗”。他的祖母曾经是大学篮球明星,还是一个牌迷。许多晚上,全家一起在晚饭后玩“刽子手”牌戏。
在上哈佛大学时。盖茨还一度迷恋上了扑克赌博。虽说是玩扑克,可盖茨一旦投入,所表现出来的热情决不亚于对计算机的热情。就好像他正在干一件他认为十分重要的事情一样。刚开始时,盖茨输的一塌糊涂。但他一点也不灰心丧气,坚信自己打得多了,一定可以玩好。果然,慢慢地,他变成了一位玩牌高手。
“比尔没有干不成的事,”他的朋友布莱特曼说,“他总是集中精力干好一件事,决不轻易放手。他的绝心就是,不干则罢,要干就干好。玩扑克与研究软件,比尔都做的很好,他可不在乎别人怎么想。”
说到学习,早在盖茨中学时代,他的数学就是全校学得最好的。即使在哈佛大学这样天才荟萃得学府,比尔·盖茨得数学才能仍很突出。
按比尔·盖茨的天分,向数学方面发展,无疑可以成为一名优秀的数学家。但他发现还有几个同学在数学方面比他更胜一筹,于是他放弃了专攻数学的打算。因为他有一个信条:在一切事情上不屈居第二。
现在,盖茨的家庭游戏已经演化成一场精巧的微软年度大事,称为MicroGames。有位软件业主还记得,在一场乒乓球比赛中击败了盖茨。几小时后,当绝大部分客人都离开后,盖茨走向他,真真切切地生气了,因为他输了。“你让我在所有人面前大大地丢脸了。”他叫喊道。比尔·盖茨,这个世界上最富裕的人,竟然因为在公开场合输了一场乒乓球而恼羞成怒。
盖茨能成为软件霸主,聪明并不是第一位的,他不愿屈居第二的志向才是真正成功的动力,试想有此等霸气,天下谁能与之争锋?
不务正业 弃学从商
“我应为王”的信念让盖茨牢牢地掌控了自己的命运。不应该按人家说的“应该怎样做”或“不应该怎样做”,这也成了比尔·盖茨性格中的最大特点。当他为了发展自己的事业而果断地从哈佛大学退学这件事上,充分地体现了这一点。
盖茨从小就没有停止过对科技和利益的追逐。盖茨最初的商业行为一直是和保罗·艾伦紧密相连的。在成立日后名动江湖的微软公司之前,盖茨和艾伦早先已一起创办了两家公司,第一家成立时盖茨才念八年级。
1972年夏天,已进入华盛顿州立大学的艾伦拿来一本《电子学》杂志,告诉盖茨有一家新成立的叫英特尔的软件公司推出一种称为8008的微处理器芯片很有趣,于是两人毫不犹豫地花了376美元买了一颗芯片,不久后就摆弄出一台机器。为了赚钱,他们还成立了一家交通数据公司,并四处寻找业务。他们想出售自己设计的用于分析数据的机器。保罗·艾伦去了好几个州,还去了加拿大向官员们游说。但是,没有多少人想买他们的机器。后来,美国联邦政府决定向各市县政府免费提供交通数据分析服务,这一来,就没有人愿意再花钱让他们的交通数据公司来解决问题了。
为了解决公司的经营问题,盖茨甚至考虑要从哈佛大学退学。他告诉父母,他和艾伦决心开一家他们自己的电脑公司。在父母的极力劝说下,盖茨决定将退学的事暂时放一放,先找一份工作再说。
盖茨大学一年级结束后的暑假,艾伦跑到波士顿,和盖茨一起在当地一家叫做霍尼韦尔计算机公司找到了工作。
就在他们工作后不久,电脑市场发生了显著变化,已露出了微型化的苗头。盖茨和艾伦都确信,电脑的发展已到了关键地步,一旦爆发,就会引来一场惊人的技术革命,电脑将走入千家万户,成为像电视机、汽车一样普及的物品。艾伦比盖茨更清楚地认识到这一点,因此,艾伦不断地对盖茨说:“我们开家公司吧,我们干吧。”
当时,虽然盖茨很想与艾伦一起干,但他觉得创办公司的时机还没有成熟,于是,他决定继续留在学校,而艾伦仍留在霍尼韦尔公司工作。
最佳时机终于来临了,1975年元旦,艾伦在《大众电子》杂志上,看到第一台上市的微电脑——“牛郎星8800”,由新墨西哥州的MITS公司研制成功,并指出这是“世界上第一部微型计算机,堪与商用型号相匹敌”。
这是一个没有显示器和键盘,只有开关控制板和明灭灯号的“怪家伙”,名称源于《足球大战》。盖茨的潜意识如电光火石般一闪:个人计算机革命发生了,它将改变整个世界。,两个年轻人为之兴奋,兴奋之余,也发现了问题:微电脑没有电脑语言,所有电脑语言都是为大电脑写的。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