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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呀,要什么?”
“威士忌加冰块,还有一本电话号码簿;假如您有的话,请借我一下。”
老哈利瞟了一眼哈洛克。“我这里很少有人叫威士忌。这玩意不佳。”
“我不晓得还有什么才算是好酒。”
“好吧,的你便,燃掉喉咙可怪不了我。”说着他右手就向下一低,等再抬起来的时候,并没有把酒杯给他,却朗他面前丢过来一本薄薄的电话簿。
哈洛克很快的把电话号码簿一翻,食指顺着姓“柯”的一直找下去。
柯侯德 RFD3(十二号信箱)
糟糕透了!他妈的!
虽然曾说先拨RFD,再拨一个3,可是梅森瀑布区是一个很大的地方,人口虽然少,却分散得很广,要他从何处找起?!假如先打电话过去问对方地址的话,不等于是打草惊蛇,预先通知对方,有人要找麻烦了吗?!一定有“秘密代号”对方才会回答他的问题。而假如单单只提起“韩德曼”的话,对方一定会先打电话到纽约去问韩德曼的,那不又等于自找麻烦吗?可是假如就这么抓瞎去找的话,也许连找个几天,都还不一定找得到哩!
“酒来了。”老哈利把一杯酒放到他面前。
“请问您晓不晓得一位叫‘柯侯德’的人?”哈洛克小声问他。
酒保眉头一皱,想了一下。“名字听过,人却不认识。他是个外国人,在西区有块农场。”
“西区的那里?”
“我不知道。电话落上没写吗?”老哈利指电话簿。
“只写了RFD3,还有个侍拐号码。”
“那不结了?打电话去问哪!老天爷。”
“我不打算这么做。你不是说,他是个外国人吗?也许根本不会讲英语。”
“嘿!”哈利突然对酒吧大喊了一声。“你们哪个晓得有个叫柯侯德的?!”
“是个老外。”有个穿花格子衬衫的说。
“那家伙在西边有差不多四十亩地,好大一片,”另外坐在远一点的另一名戴了了顶猫帽的人说。“都是些流亡富翁,才买得起这么一大片地。我们一辈子也甭想,奶奶的!”
“您晓得在哪里吗?怎么走?”哈洛克问。
“反正不是在默龙,就是在杨菲德区,要不就是在四叉地。我也不太清楚是哪个地方。电话簿上没说吗?”
“没有,只写了RFD3。还有这个信箱号码。”
“假如是写了个3的话,”有个大胡子蓝眼睛的人接口道,“那就表示是要经过老胡那王八蛋的地方。狗东西靠他叔叔过日子,还他妈神气得要死!”
“请问您晓得那条路怎么走吗?”
“当然。在四叉地那个地区。朝西走,走到那个地名之后,再下去,从五十一号路拐下去,再走差不多一里左右。”
“太谢谢您了,”哈洛克举杯把酒一口灌光,伸手掏出两块钱,放在吧台上,“谢了。”他对老哈利说。
“只要六毛。”哈利说。
“免找零啦,我谢谢都来不及了。”
哈洛克从人堆中挤过,朝屋外走出去时,并未注意到有一个人,从角落边上站起来,走向电话。
哈洛克照着刚才那个人告诉他的方向,一路开下去,终子找到了“四叉地”的地方,然后慢慢顺着那条小路转了个大弯,再一直开下去。
那条路可以说荒凉己极,他好不容易才看到路右边出现了一个竖立的信箱,上面写的号码是“5”;然后又开了一段时间,才找到“6”、“7”、“7”、“9”号的信箱。最后三个信箱,都“挤在”半里之内,就分别出现了。再开了两百码左右,“10”号信箱就赫然出现在他的车灯前面。等他才开了没几百码,路就开始是分叉了——大概就是所谓“四叉地”的第一条叉路吧?他仍旧走直线,一路顺着那第一条叉路开下去,往右边走。
“11”号信箱,是等他开了大约一里半之后,才出现。他一看到它,顿时心中的大石头就一落,晓得他走对了。
那条路一直延伸出去,好象没个完。他这时已经开到一片原野上,非常开阔,车灯打成远灯了都照不见底。
“12”号信箱一直没出现。老天,不会是他开过头了,没看到呢?还是说,信箱被雪掩盖住了?
风雪还是很大。
在前面!
右边,是个大大的黑色信箱,做成一个小茅草房的样子,“12”的字体,是漆成白色的。
他把车子外到路边上之后,打量了一下地势,就继续把汽车驶上斜坡,开进一大片树林和野草之中才停下来,跟着就将大灯关掉,开亮车内小灯,从旁边的座位上拿过他的手提箱,把里面所有的证件都拿出来,塞进皮箱盖内侧的松紧口袋,然后又从箱子里面,掏出来一个长方形的扁铅盒,这种铅盒,一般人是用来装底片的,免得被机场行李检查用的X光破坏了底片。他把盒子打开来,将那管西班牙制“勒马”自动连发手枪拿出来,检查了一下;枪膛弹区是满的。他弯起背,把枪塞进他左胸腋窝下方凹处的空枪套中。跟着又把曾经在“莫里涅山口”割过人脸孔的那把小刮鱼鳞刀,连刀带鞘抓出来,提起大衣后摆袖,将它塞进自己穿的脊椎下方凹处。他真希望这两样东西,今晚都不会用到;动口不动手,那就太好了。
他跨出车子,锁好,然后扯断一根带了许多叶子的树枝,顺着刚才下来的路线,边退边扫,把车轮的痕迹和他的脚印扫掉,一直扫到路边上为止。然后就开始到前面走下去,对着就在前方不远的那个“12”号信箱——RFD3,梅森瀑布区,宾州——一路走了下去。
他顺着小路走了不到三十尺,就发现另外一条小路,很长,很窄,一直延伸下去,通往一处似乎显得更黑暗的地方。
他停了下来。不晓得是因为多年在外国——在异乡——人地生疏的地方工作太久的关系,还是因为风声突然吹过林梢所发出的响动的关系,他下意识的把头一低,竟然就让他发现到这条小路的右边树丛中,有一个很小很小的绿光在闪亮着,离地面只差不多有两尺高度。
那玩意儿看起来好象是吊在半空中的,可是哈洛克却晓得并非如此,黯淡的绿光,乃是由一个固定高度的铁盒中射出来,与小路对面的另一个光源接收器相连的电子光波,它横过路面,以一种肉眼难见的光来锁在路中,任何物体通过它时,光束一断,就会使终端警戒系统发出警报,表示有外人入侵。
哈洛克马上晓得不但地面上有这种电眼装置,地面下两尺也必定埋设有一条感觉灵敏的金属管横过路面,任何重量超过五十磅的物体压过它时,它就会有所感应,而发出警报,不管是人或车辆都无法幸免,而不超过五十磅的小野兽则不会触发这种装置。
哈洛克小心翼翼的钻进右边的草丛,通过这种安全装置。等他走到密林边缘,他又发现了一道与他肩膀齐高的白线,他马上警觉到这又是一道障碍。
那是一道围住这片田野的铁藜安全篱笆,他看到的那一道白色,是因为雪花飘落在铁丝上才冻出来的。他当初在路边看到“12”号信箱时,并没有这道篱笆,它是向后方退,依着树丛和野草高度而建的,刚好可以被它们遮住,从小路上是无法看见的。
好家伙,这道安全篱笆之所以只有这种高度,一定只有一种解释,那就是,它必定也是一种“重量安全网”,只要是超过五十磅的“人”爬过去,马上就会发出警报。
妙了,柯侯德这个人,住在荒凉的乡间,竟然还这么注重安全。以他买下的四十亩地私产,这种安全装置的费用,已经非常不得了的了。
这么说来,电眼装置与篱笆中间的这段距离,应该就是通道啰,哈洛克心想。可是到底这条“通道”有多长,他却难予推算,从他现在站的位置,放眼向前望过去,只能看到一片榛莽,一片漆黑,以及静静飘落的雪花。
他只好向前推进,不时将挡住去路的树枝扳开架开,同时还必须低头去注意地面上那些随时可能会出现的电眼装置。
他向前走了大约两百五十码左右的样子,就走到了一片高大的树墙,而篱笆也逐渐变得更高了。这时他已经浑身湿透,脸孔也冻僵了,眉毛上已经结了冰,但是却感觉到现在比起前一段时期,要比较好走了许多。
这些树虽然看起来是乱种乱长的,其实并不然,它们仍然可以很轻易的被从外面向树丛里观察的人,看得一清二楚。
然后突然之间,他领悟到他正在往斜坡下走,地势开始倾斜了,那条所谓的“通道”,呈现于他的下方位置;坡度越来越陡,原来铺着雪花的路面,现在却只看到光秃秃的土壤了。树丛中间有个缺口;那条窄而斜的路面,仍然长满了野草,榛莽和树林的顶端,都盖了一层白皑皑的薄雪,随着夜风摇摆不定。
等他一钻过那个缺口,马上就呆住了。然后脚步不知不觉的加快了许多,顺着斜坡向下急落,半途上跌过两跤,可是他却不怎么在意,因为他已经被呈现在他下方的景象整个的吸引住了。
他第一眼望到它时,整个的农庄,看起来就跟其他乡间的农庄没什么两样;前方有一坡又一坡的农田,顺着地势开垦着,农庄的后方延伸出去。农庄的后方,则有着茂密的丛林生长着。一直向后方延伸出去。农庄的建筑,都是盖得很坚固而又简单的木屋,每个窗子里,都透出灯光,在漫天飘雪下闪烁着。有一栋主屋,几栋谷仓,一座高大的储谷塔仓,另外还有许多停放了农具、收割机、牵引机的棚子。
看起来完全就是一座农庄的样子,哈洛克看得很清楚,可是却晓得这里面一定还有另外的文章。还多得很。
文章就出在土坡路下方尽头处的那道大门上。它虽然是一道看起来很普通的,用铁管焊起来的铁栏杆大门,可是它的高度却高得很不寻常,给人一种当初设计这道大门的人,似乎设计错误了的感觉,高得简直离谱。而由铁门两侧搭建出去的篱笆,也一样有这种令人觉得荒唐的感觉,它们完全不象一般农场四周的矮围栏,目的只用来挡住牲畜,完全不是那么回事。
难道古怪只是出在它们的“高度”上吗?当哈洛克逐渐凑近篱笆时,他估计它们至少有七尺高;从斜坡上往下看的时候,它们给人的感觉比较低。
哈洛克再抬头看这道带刺铁丝网的顶端时,突然发现了一件更“古怪”的事。带刺铁丝网安全篱笆的上端,竟然不是向外斜伸,而是朝内斜伸的。
照理讲,所有的安全篱笆上端,都应该是朝外的,显然这道向内倒伸的篱笆,并不是用来防止外人进入,而是防止“里面”的人往外逃的;它完全就跟一座“集中营”篱笆的设计,一模一样!
就在他张望研究的那刻,突然间,由那座直立塔式谷仓的顶端,射出来一道强烈的探照灯,划过黑暗,横扫过来——朝他扫过来!
老天爷!现在是八○年代呀!可是他现在领教到的场面,却是四十年前的可怕景象!这个地方果然是一座集中营!
“我们本来还在奇怪,不晓得你要花多久的时间,才能找到这儿呢。”一个声音从他身后发出。
他一听之下,马上身子一扭,打算去拔枪,可是已经太迟了。
两只有力的胳膊早已绕过他的脖子,紧紧勒住了他,用力向后反折,使他的上半身只能向后弓弯,跟着又有好几只手掌捧了块又湿又软、散发出强烈酸性溶液的布片,向他脸上罩了下来。
探照灯这时将他照住,他虽然还看得见强光,甚至可以感觉到它,可是他的鼻孔里,却好象已经开始着火燃烧了,然后,黑暗阵临,他再也看不到,感觉不到任何东西了。
第二十一章
他先是感到一股温暖;并不怎么舒服的温暖,但却比寒冷要稍微好些。等他再将两个眼皮张开时,他发现自己眼花缭乱的很,过了好久,才有焦点。那时候,他的喉咙里,也有一种想呕吐的冲动,脸上也是热辣辣的。鼻孔里还是有两股强烈的酸味:他刚才是被乙基醚,连点水都没掺的纯乙基醚,给活活熏昏的。
他看到火光正从一个大砖块砌成的火炉中,熊熊冒出来,里面有许多木柴正烧得通红。他刚好就躺在火炉前面的地上;身上的大衣早被剥掉,他穿的湿衬衫,被火烘得正在冒热气,半干不干的粘在身上,非常的不舒服。
可是真正让他觉得不舒服,甚至有点痛的地方,是在他背后脊椎骨下方的凹处;他那把带着皮稍的刮鱼鳞刀,竟然未被搜走,还卡在他后背;虽然很不舒服,可是他却很乐。
他偷偷把自己的身体一寸一寸的翻转过来,半睁半闭着眼睛,藉着火光和几盏台灯的光线,观察四周的环境。
他听到隐约的人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