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在台下时,往上看,那女子的面容并不清晰。而当他在台上,几乎面对面时,他差一点觉得看到了小依。
当然不是小依。小依在庚子年就已经死了,甚至不知是谁杀的。拳匪,洋人,都有可能。龙七听说曾是拳匪中的一个什么师兄,而那一年的洋人在京城里,也是天王老子,谁也没他们大。他还记得他用手掩上小依死后尚不闭上的眼睛时,看到了她眼中那一丝怜悯。
是竹心么?
他摇摇头。自然不会那么巧。这又不是《十错认春灯谜》,什么事都巧而又巧。他想起小依生竹心那年,自己因为只吃俸禄不干事,清闲得很,就拿了本阮圆海的《春灯谜》读给她听。
天下相貌相同的人多了。夫子之与阳货,那是《论语》上也有的。他狠狠地摇摇头,想把纷乱的思绪理顺。
还没有动手,心就乱了。他对自己有点不满意。握握手里的布包,那些小刀透过布匹,仿佛散发出勇气来。
走到那女子跟前,李小刀子不由得又一阵迷惘。
太象了。
尽管从相貌上来看并不是非常象,可她与小依有一种神似,同样凄楚而婉娈的眼神。李小刀子定了定神,伸手到她肩上,解开了她的衣服。
当他拉开她的衣服,露出她的肩头时,台下爆雷也似一声喝彩。然而,这一声喝彩却象一柄榔头敲在李小刀子头上。
在她洁白如玉的肩头,有两个小小的朱砂字。竹心。
本来在竹心出生时,他就要给竹心肩头刺字,小依一定不肯,后来还是他请谭清轩给满月后的竹心肩头刺上了字。并不是预见到日后会有骨肉分离的一天,只是那时他说不出的技痒,想另走一条路,日后做一个刺青师。一方面觉得日后刽子手这碗饭准吃不下去了,另一方面也是觉得自己永远达不到“道”的层次,对自己这门手艺产生了绝望。
谭清轩刺的这两个字是云篆。本来每个字只有绿豆大小,如今却有豌豆般大了。但如果不仔细看的话,那更象两粒朱砂痣。可是他曾细细琢磨过谭清轩的运刀手法,对这两个字是熟而又熟了,肯定不会错。眼前的,就是丢失了十几年的竹心么?这样的故事,应该只会出现在戏里,现实中,不该有的吧。他不由用手指抚摸了一下那两个红字。
仿似火烧。
金大帅看了看刘副官,道:“李小刀子怎么啦,是不是被女色迷上了?”
刘副官低头凑到金大帅跟前,道:“要不要我去催一催?”
金大帅道:“好吧,你让台下的兄弟给他提个醒。”
刘副官点点头,走到台下,对守在阶前的一个弁兵说了几句话。那个兵上了台,走到李小刀子背后,喝道:“李小刀子,快点动手!”
李小刀子呆呆地说:“什……什么?”
那弁兵道:“大帅让你快动手!”
李小刀子忽然用手抱住了脸,道:“不行,我动不了。”
那弁兵看了看金大帅,金大帅扬了扬眉,做了个“刺”的手势。这弁兵点点头,上了刺刀,一下顶住李小刀子的后背,道:“他妈的,你想不干么?”
刀尖刺入李小刀子后背。有几滴血流出来,渗透了他的青布衣服。看客们都不知所以,四周鸦雀无声。那种奇异的刺痛传到他脑中,仿佛一道电光照亮了他脑中每一个角落。
做梦一样,他嚅嚅地说:“好,好。”
他除下了竹心的衣服。这时,四周响起了一个震天彩。李小刀子如同中邪,从打开的包袱里取出了一把小刀,走上前去。
金鸡三点头。头一刀刺在肩头,细细地划下来。当第一刀刺下时,在雪白的皮肤上,一片艳红漾开来。
在李小刀子眼前,竹心并不存在,看客也不存在,金大帅、弁兵都不存在,眼前只有一个女子年轻美丽、光润洁白的裸体。他的脸上浮出了如痴如醉的微笑。一切都不存在,只有刀子在这女子身上游动,象雕琢一件极为精致的玉器,他的刀仿佛雨后水面的小鱼跃起,泛起层层波纹,又转瞬间没入水面。
从肩头一刀刀割下去。喜鹊登枝。画眉踏架。平沙落雁。燕燕于飞。每一刀都如羚羊挂角,无迹可寻,刀尖划出的象一根根蚕丝。李小刀子的眼前只有那些玉白和鲜红,他痴迷于这种幻丽冶艳的色彩,他的心中也只有一片空明。
刀子到了腰部。肩头和胸部已经象一堆碎纸片,血液不时流出来,使得零零碎碎的皮肉象一些打湿了的花瓣,沾在一起。李小刀子象步入了魔道,他的刀已似乎不为自己控制,而是由冥冥中另一种神秘的力量所决定。他的脸上带着微笑,手指如拨琵琶,刀子有时就象粘在他的指上一样。他微笑着,把刀刺入了她的腿部。
当刀刺入,象犁地一样,皮肤下的肌肉翻卷起来。那些沾着血的肌体带着桃红色的珠光,简直不象人类所有。如果不是在台上,这条线条优美,肌肤莹洁的腿一定能迷倒不少花花公子。现在,就象纸花,再美也只能在炉火中燃起一次。
这是道么?
李小刀子想着。他的全身心都投入到那一种杀人的快感中。每一刀都完美得无懈可击。划开皮肤,割裂肌肉,拨开脂肪,切断肠子。以至于沾在身上的血也象带有兰花的芬芳。
所谓的“道”,就是这样的吧。
他想着,切下了最后一刀。
百鸟朝凤,最后一刀是丹凤朝阳。好听的名字,其实是从犯人体内掏出心脏。但这一刀要快,要准,百鸟门的绝活就是要让犯人活着看到自己的心脏被取出在外。
所有的人都在欢呼着,仿佛这是个节日,值得他们如此庆祝。
李小刀子手里托着那颗还在跳动着的心脏,象噩梦惊回,他看到了已成为可怖的一堆的竹心。她的身上,已没有一块完好的皮肉,都成了一条条地挂着,胸口甚至可以看到肋骨。整个人只有一张脸完好无损。但是,在这样一副可怕的骨架上,有着那么一张美丽的脸,更让人觉得诡异得透不过气来。
李小刀子看见竹心的眼里流出了泪。
他张开嘴,退后了几步,又看看手里的心脏,突然,他大叫起来,转身拼命逃去。
在足有一丈多高的高台上,他的身体象一把木工的折尺一样打开,然后平平地摔在地上。
这就是“道”吗?
在血泊里,他用暂时还能思想的脑子想着。
辩机
这是午夜吧,周围静得可怕。
噩梦惊回时,我只觉得自己浑身上下都已湿透了。但那是汗,不是血,我知道。
在这梦中,我是浑身浸在血水中,如入地狱。然而我并没有感到痛苦。是吧,很少有人会有这种经历,我自然也没有,因此我也并不知道腰斩的痛苦究竟是如何的。娑婆世界,本来便如地狱。
在梦中,我在那十字街头,看到自己的身体成为两半,而后,我的下半身象一个陌生人一样离我越来越远,不再象我身上的东西。这当然不可能的,大唐大德辩机,哪里会受腰斩呢?所以一定是个梦。佛祖割肉饲鹰,舍身投虎,那也是一样的吧。
“令郎会受腰斩之刑。”
那个天竺的卜者十分严肃地对父亲说。
父亲惊恐万状地看着我。五岁的我,肥白可爱,无论如何都不象罪大恶极的样子。
“大师,真会有此事么?”
卜者的脸上浮上一丝苦笑:“业也,本是天定,不是人力可违的。”
“那么大师,可有何禳解之术么?”
“出家吧。”卜者闭上眼。他的神情安祥而神秘,“出家为僧,或许可以逃过这一劫。”
“出家?”父亲看了看我。的确,谁家的儿子都希望能传宗接代,不希望成为无后的出家人——除非是活不下去了。我的手里抓着一个拨浪鼓,那上面绘着飞天,衣裾飘飘,仿似俗世中的一个梦,我正盯着她看。那也是我出家的征兆吧。
父亲想了半天,一咬牙:“纵然为僧,总好过受腰斩吧。”
贞观九年的春天,大总持寺的院子里的树上,花已开遍枝头。
我对着满院的花朵沉思。
花也有佛性么?也许,这不该是我这么个才剃度一年的十六岁小沙弥该想的,我更该想的是如何抄经,如何理解大师的微言大义,而不是一个人在院子里呆想。
“小和尚!”
一个清脆的声音,好象玉盘上落下的真珠,每一颗都圆润而柔滑。
我转过身。一个身影象一道虹,一抹留在浮沤上的夕晖。
“公主!”
我低下头。高阳公主,陛下最喜爱的幼女。今天是上巳,踏青时节,她怎么会进寺院里来的?不过也难怪,整个长安都传说着这个美丽的小公主那可爱的刁蛮。
“小和尚你认识我?”她好象有点诧异。她当然不会注意皇上召见时站在师父身后的我,然而我却记得她。
“你在看什么?”
“看花。”
“是啊,这花真好看,是梨花吧。”
这不知是什么花,据说是寺院初祖于隋大业年间手植。当初营造寺院的大师想必也没料到他手植的这树会开花吧,白白的,开了一树。
“也许是吧。”我并不知道梨花该是什么样,除了师父带我出去,我一直在这个院子里,扫地,抄经,读书。
她摘下一朵,放到唇边,忽然笑着递给我,自己又摘了一朵。
“多好看的花,香得都有甜味。”她看着花,花如人面,人面亦如花。
“三界中,每一个存在都只是一个错误,那朵花也一样。”
“我也是个错误么?”公主微笑着看我。我的手里拈着花,阳光从树叶的缝隙间漏下来,照在公主的脸上,明艳如春花。
“是吧,”我的心中打了个转,“公主一定是个最美的错误。”
“那和尚一定是个最坏的错误。”公主笑着,把她手里的花敲在我身上。花香染衣,久久不去。
不忍浣去。
“不对,你说得不对,”公主张开手,打着转,在阳光里笑得如此灿烂,“人活着,是造物的恩赐,天地间是为我们而存在,每一个存在都对。”
我不语,微笑。对于公主,佛理是说不通的,我也不想用佛理来煞风景。在公主心目中,一切本也是应该美好如梦的,何必和她说什么因果?
从墙外,几个人带着哭腔喊着:“公主!公主!你在哪儿啊?”
她伸了伸精致得象一件玉雕一样的小舌头,道:“嬷嬷在找我了,我得回去,不然得挨父皇的骂。”她转身要走。
“对了,小和尚,世界不是你说的那样子。”
公主笑着,肆无忌惮地跑上前来,在我的嘴唇上轻轻地印上一吻。没有等我反应过来,她已象一朵火焰,飘出了院子。
那是春天吧。我有点晕眩。本师道岳曾告诫我,女体原如臭秽,当横陈时,味同嚼蜡。然而我无法把她那充满活力的身体和一堆腐臭的尸肉联系到一起。
更无法忘记那带着花香的一吻。
我的手中,还拈着那枝花。花香幽渺如歌,她的芳香也还依稀在我唇上。
“高阳公主下嫁房遗爱了!”
我听到来上香的人这么传说。房玄龄的长子房遗直娶的虽然是齐梁后裔,但已是清门,不算望族了。如今房家次子要成为驸马,那么房家一定会更成为朝中炙手可热的家族了。
我一手拨着念珠,一手敲着木鱼,念着心经,然而,眼前出现的,却总是那一树梨花。
香炉中,烟袅袅而升,在我眼前幻出奇异的景象。那是心魔,一定是。我敲着木鱼,谁也不知道,我抓着念珠的那只手,指甲已深深没入掌心。
贞观十一年。我十八岁。公主十六,房遗爱二十一。
房遗爱手挟弹弓,眼盯着树丛间的鸟雀。秋日,叶子大半落了,那些可怜的鸟雀失去了遮掩,只成为他弹弓下的靶子。
公主看着他的身影,道:“真是亵渎,在佛寺杀生。”
“随他去吧,万物皆有定,鸟雀本该应此劫,那就会伤在他的弹弓下,若命不该绝,房公弹弓虽利,也不能伤其分毫。何况,我这草庵本就是房将军的封地。”
公主看着我,有点冷冷地道:“果然有点大德高僧的样子了。”
我无语。一定是劫数吧,我和公主也一样。如果后世有人知道我们的事,那我一定会被骂得体无完肤。
有个小鬟过来道:“公主,大人想出去行猎,不知公主去不去?”
公主扶了扶头,道:“我有点头痛,让他自己带人去吧,我歇一歇。”她看着我,淡淡一笑,道:“在大师面前尽说这些,实在亵渎。”
亵渎么?那我的罪孽远远比犯杀生戒的房遗爱重多了。我只是微笑:“出家人不管在家事。”
公主道:“到我帐中歇歇吧。”
陇西李氏,本近胡地,李氏祖上也有突厥人血统,因此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