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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打去她家,安琪来接听。我告诉她大家都在“京香楼”吃饭,叫她也一起来。她在话筒那厢迟疑了好一阵子,问:“他们是谁?”“余佬、肥胡、李景生、阿伟,你都认识的。”那边又沉默了。“喂,安琪?”“是,在。”“怎么婆婆妈妈的?”“没有婆婆妈妈,只是我不来吃饭了,我有点不舒服。”她淡淡的说,但任谁都听得出她在找藉口。“为什么?”我嚷,“我们这么久没见面了。”她又推说累。“我们改天再说,我会传呼你。”我叹口气,女孩子真难明白,无端闹起情绪来。余佬以专家口吻说:“没什么大不了,明天你再打个电话去就保证雨过天青!”可是“明天”我又忙得把整件事忘得一乾二净了。安琪在某个晚上传呼我,她说她有话要跟我说。我们约了在她家的天台见面。我收了工立即就走,脸上还涂着厚厚的化妆品。
她站在月光底下,愁眉深锁。她转过身来,眼角有泪痕。“你哭了,发生了什么事?”我轻问。她伸手摸摸脸,平静地说:“可以帮我做一个抉择吗?”“什么抉择?”她咬了咬唇,一个字一个字地说:“在你跟李景生两人当中做一个选择。”我笑了,像听到一个天大的笑话。飞机在头上掠过。我想我又听错了。我甩甩头。但随即又听到安琪冷静的声音:“我不想伤害你跟景生,你们两人都对我很好很好,可是我实在不懂得如何做出决定才能令大家都好过点。”我终于明白,错愕得不能自己。我重重的挥拳打向空气。想起那天我们在这里许下的诺言,我不禁叹气。“谢谢你告诉我,安琪。”“对不起。”她低下头说:“我知道你一直对我好。”我苦笑道:“我明白事情不能勉强,而我所能做的是等候你的答案,你好好的考虑清楚再告诉我。”我无法大方得替她做出决定。两天后,我有了明确的答案。她在电话里直接跟我说:“我想做为一个丈夫,李景生会是个比较适合的人选。”我听了,很觉得索然无味。既生瑜,又何生亮?我唯有再以苦笑去面对问题。能够笑,还是好的。
我又投入日以继夜的工作程序,半年实习期过后,我正式毕业。毕业典礼上,我获颁发甲等成绩证书。顺理成章地,电视台邀我签艺员合约。父母当中,母亲投反对票,父亲则自由民主,跟我分析情况。他赞成我不妨一试。“年轻人,路都是自己走出来的。”他说。于是在八一年,我跟无线电视签下一纸合约。我拨了电话给林安琪,把这个消息告诉她。我并不恨她,也没有责怪任何一个人。我仍然视他俩为我的朋友。适当的时间、适当的人。李景生恰如其分地做到了。某年某月,传来他俩的婚讯。我的心里像打翻五味架。但又能怎样?我在他俩结婚那天离开香港,启程去新加坡登台,这是早就安排好的工作,我说不出是恰巧还是有意避什么?可是回港后,意外地听到余佬说他们的婚期延后了。原因大家都不清楚,但一年后第二次传来婚讯,不到几天,又宣取消了。个中因由,大家不敢问也不明白。尤其是我,我有拨电话给安琪的冲动。八五年四月,我意想不到的又收到他们的请柬,上面写着:李景生、林安琪,我俩情投意合,谨订于一九八五年五月十五日,上午十时正,假香港大会堂婚姻注册署举行结婚典礼,诚邀各方好友前来分享我俩的喜悦。我拿着这张粉红色的喜帖,鼻子不自觉地酸了起来。安琪没有忘记我们之间的承诺。在她一而再地把婚期延迟,选择了在一九八五年五月十五日结婚。刚好是整整的五年。我默默的深受感动。不管事实如何,我愿意相信我和安琪的缘分至此时才淡出。一厢情愿地相信。
六、A级的自信
今日无聊才去睡。“日记”里有几天是父亲的声音:“走!别来烦我!”或是:“走!别发神经!”这都是我强迫他开口录音时收录下的话。我继续我每天的自白:我总是在出人意料的情况下碰上试镜的机会。谁会想到在一个金曲颁奖典礼上担任搀扶嘉宾一职的我,竟又得到导演泰迪罗宾的注意。他连我的名字也不知道。走来后台找我。
“你的外型很不错,我想请你为我们的下一部新片‘彩云曲'试镜。”就凭这两句话,我上了新艺城电影公司碰运气。同一时间,导演黎大炜也通过无线电视找我试镜。他约了我在“新香港”的办公室见面。那天我装扮得如时下最流行的“特工队”一样,身穿印有“特工队”大家笑作一团,那个男孩子又回复一脸为难。另一个记者为他解窘:“父母有个儿子,非我兄弟姐妹,谜底是’自己',哪里是刘德华,你们这班老行尊专欺负新人!别猜什么谜了,拍照,拍照!”照相、访问再照相,经验告诉我,招待会已接近尾声。
这么些年以来,对于招待会或访问的场面早已驾轻就熟,经验累积,我已懂得向不同角度的镁光灯做出反应和回答各类型的问题。我搭着那新人的肩膊,又跟他拍了些合照,情况就一如当年在无线电视台的化妆间内,戚美珍热情地搭着我的肩头,让记者拍照。
那次是我跟记者的第一次接触。感觉是尴尬和无所适从。跟同期的戚美珍和符钰晶相比,我无疑是无名小卒一个,有部分记者甚至对我毫无印象。当戚美珍在化妆间的一端对着坐在另一端的我大嚷:“喂,华仔,过来一起拍照,华仔!”我真的不知如何是好。对着数十对陌生的眼神,我走过去好,还是不走过去好?既怕被人说抢镜头,又怕被人指装清高,两不讨好。最后我还是硬着头皮走过去跟大家打招呼。镁光灯连续闪了数十下,闪完了,正想走开,忽觉眼前白茫茫一片,什么也看不到。我略一迟疑。“咦?华仔,什么事?”戚美珍在旁奇问。“哦,没事。”我慌忙掩饰,举起脚就走,勉强在眼前乱飞的白光点中力求出路。刚好这时有一个新记者走进化妆间,请了戚美珍和符钰晶去停车场拍一些生活照。
剩下我。我耸耸肩,阿Q的笑一笑,刚想坐下,听到有人喊:“喂,华仔,这边!”我抖一抖神,抬头。见到黄日华匆匆忙忙地走进来。此“华仔”不是我这个“华仔”。我顿时像泄气的皮球,重新把身子滑落座位上。没关系,我想,照相照得多就变成纸上明星,招人话柄,我再次阿Q的想。“华仔!”又有人在叫“华仔”。我没有理会,专心整理我的头发。猛地一大掌拍向我肩头。“喂,装明星架子!不用打招呼?!”凶巴巴的,原来是彬仔。他满头大汗,刚从外景回来。我们像十年没见过面似,互相抢话说,交换所见所闻……
三百六十五个跑龙套的日子。我一直沉着气,没有气馁。我以“A”级成绩毕业,也很相信训练班的导师并不胡乱评分。我欠缺的只是一个机会。可是我手上的一叠“杀手甲、学生乙、商人丙”的通告显示:我还要耐心地等这个机会。等、等、等,每次传呼机一响,就机械地问同样的三个问题:“几点?什么地方集合?什么戏?”后来连“什么戏”也懒得问,因为来来去去不外是甲乙丙丁的角色。这天更惨,跑到荒山岭秃头地拍刺客甲,打得落花流水,汗流浃背。中途休息空档,翻出传呼机,似有口讯待覆。但身处寸草不生之地,何来公共电话?待到回覆的时候,已经是四个小时之后的事了。抓起电话筒,线路一拨通,我就惯性的问:“几点?什么地方出发?”
“你是谁?”完完全全一个陌生的女人声音。“你找谁?”我忙把电话重复一遍。“我是一九九二号传呼机的主人。”“啊!刘德华!”她以这种近乎兴奋的语调读出我的名字,教我觉得飘飘然。原来她是香港电台电视节目部的导播,单慧珠。她道明来意:“我在替一部电视单元剧找男主角,原本已找了严秋华,但后来发觉他的档期给了无线,我只好另觅他人。”单慧珠说话的速度比一般人快,我要很用心才可听到她的每一句话。她是一个急性子的女导演,说不了三句话,就说:“不说了,不说了,我们见面再谈,我要见见你。”
据她之后形容:“每次我找到心目中适当的人选,我就急性子到好像丈母娘看女婿,一副窝囊相,很要不得,哈哈!”但急性子有急性子的好处,至少谈起工作来爽快直接,不用兜圈子。“我喜欢你愤怒的眼神,百分之百就是我要找的。”“哦?”我作诧异状,“我以为我是邻家的小孩。”“你比我想像中开朗。”她点点头,状甚满意,“我看好你!”她拍拍我肩头。“看好”之馀,还是照规矩的试了三次镜。单慧珠的“试镜”有别于人。并非要求演员对着镜头作戏,而是她跟你面对面坐着一问一答。她有许许多多问不完的问题。“试说出你最难忘的事。”“你对情义的看法。”“你心目中‘江湖'的定义。”“你认为最完美的爱情故事。”“你的抱负,你的理想,你的志愿。”像心理医生般无孔不入地探讨你的内心世界。
两个礼拜后,她又再传呼我:“小子,接通告!明早八时,香港电台饭堂见!”
“江湖再见”的剧本就摆在我面前。男主角有个帅气的名字叫“阿龙”。为了“阿龙”,我要学抽烟。两天抽去了一包香烟,差点没呛死!后来又对着镜子练习抽烟的各种神情,我要自己坏透的样子。我花了很多心思去演好“阿龙”这个角色,但毕竟缺乏经验,颇有力不从心的感觉。剧集播映后,我主观地认为自己演得很生硬,而外间的反应也只是一般。我没料到“阿龙”竟也为我带来观众。那一年我获通知去叁加一年一度的“公益金百万行”宣传活动。当然这样的一出重头戏,说什么也轮不到我担大旗。偏偏发通告那天,负责人跟我说:“刘德华,你那天要担大旗。”我“吓”得张大嘴巴,差点冲口而出:“担大旗的不是汪明荃、郑少秋这等头号人物吗?”
我随即明白那天的工作棗“担大旗”意思何在。宣传队伍自山腰走至山脚,我双手一直高举,担着那一面彩色缤纷的旗帜。沿途群众争相看汪明荃和郑少秋的风采。忽然有一个小女孩冲着我叫:“阿龙,阿龙!”我“霍地”整个人立正。只见她手拿一本小册子给我:“阿龙,请替我签个名字。”我又惊又喜。她可算是我第一个小影迷吧!我悉心设计的签名款式,今天终于可以派上用场了!我抖着手,一笔一画小心翼翼地签下“刘德华”三个字。小女孩看着我的签名,嘴一扁,不悦的说:“我不是要你的签名!我要‘阿龙'的签名!”她朝我作个鬼脸,“你不是’阿龙'!嗤!”她一把抢回我手上的签名簿。我气得脸红耳赤。我跟身旁一起担大旗的彬仔说:“我发誓!如果她不是女孩子,我会揍她一顿!”可是已没机会让我再揍人,“阿龙”之后,我又回复投闲置散的角色。林子祥拍了一个“夜来香”的音乐录影带,我在里面做嫖客甲。周润发主演的“鳄鱼潭”需要杀手一名,也是我。“你是第几届训练班?”他问我。“第十届。”“身手不错。”他点点头。“我学过洪拳。”每次休息空档,发仔都走过来主动跟我攀谈。话题虽然不着边际,但“亦师亦友”的身分从此在我心里奠下。回家我把这天所遇到的说了录在录音带上。至今我已拥有两小箱满满的录音带日记,这习惯自念高中时已养成。无论多累,每晚睡觉前都会把放在床头的录音机扭开,一面收拾东西,一面念念有辞。没事做的那天,也会对着录音机说一句:“字样的T恤,外罩一件天蓝色的混合纤维布料西装外套,颈项上绑一条染红的”牛仔巾“。帅得沿途蠃来艳羡目光。
我推开“新香港”的大门时,我留意到所有的人都向我行以注目礼。我以为自己已帅得如天上的龙,谁料见到黎大炜后不禁自叹弗如黎导演穿一套浅灰色的老西,结一条粉红色的领带,浓眉大眼,看上去任何一方面也比我更具开麦拉面容。我们似乎惺惺相借。黎大炜也把我从头至脚,从脚到首上下看了一遍。他笑着点头:“啧啧,你简直就是‘靓妹仔'男主角的化身!”他把几张台词递给我。我一看。咦!这不就是“江湖再见”里的其中一场戏!“’江湖再见'?”我指指手上的台词,不明白他的用意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