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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邵氏影城1964年,能使邵逸夫聊以自慰的,一是破财消灾、长子化险为夷;二是自己命大,在台湾躲过一难;第三便是经过七年的开山填海,大兴土木,邵氏公司最重要的大本营——邵氏影城,以崭新的面貌矗立在清水湾的山道上了。
这时的邵氏影城,除了首期工程建成的四座摄影棚和四栋员工宿舍外,又新建了各种技术室,片场面积达到100万平方英尺。
“邵氏”的“彩色中心”坐落在影城的东南角,楼高四层,分为冲片、印片、检定及药水调配等多个部门,并有洗片用水温度的控制设备。从彩色胶片的冲印,到海报的印刷,全都在影城内完成,除了进口柯达的底片外,不出影城的大门,便能制作出一部电影来。在彩色中心落成之前,“邵氏”的彩色胶片都要送到日本东洋视像所去冲印。
影城内共有员工1500多人,其中部分员工住在影城内的四座宿舍里,这四座宿舍共有265套单元房。为了给影城内的人们提供方便,香港汇丰银行还专门在城内开了个“迷你银行”。在摄影棚之间,经常可以见到到处停满了劳斯莱斯、法拉利、奔驰、宝马、卡迪拉克等各式各样的名车,这些都是演员、导演或幕后工作人员的交通工具。住在影城外面的员工,上下班均有公司的班车接送。另有数十辆九座位的巴士,在市区来回穿梭,为员工外出办事提供服务。
员工们曾指出邵氏影城有三大优点,一是空气清新,二是饭菜便宜,三是发薪准时。
邵逸夫对本公司的演职员很关照,特别在宿舍区建造了一座美观新颖的明星大厦,取名为“敦厚楼”。住在这里的人们,水电、房租全部免费。
影城内还设有马房,由名驯马师王登平担任骑术教练,豢养了数十匹从快活谷(香港赛马场)退役下来的名马。它们属于邵氏公司的动物演员。
邵逸夫本人的别墅位于影城的山顶,下面有个仿制的颐和园小园景,似乎是以此衬托他在影城至高无上的地位。但邵逸夫并不常在这座别墅里住,他更多的时间是住在影城附近的一栋普通公寓里。
在影城内,有一间邵氏公司试片室,这是邵逸夫每天必定光顾的地方。从60年代初起,他每天至少要看两三部电影,最高纪录是一天曾看过九部影片。因此有人说,邵逸夫是看电影最多的中国人。
来了亲朋好友,邵逸夫一般在山顶别墅里设宴款待,而在吃饭之前,他总要安排客人们到试片室看电影。平时,邵逸夫每天6点钟起床,起床后第一件事,是锻练身体,练气功或打太极拳。用过早餐便钻进试片室,看一部早场电影。
影片看多了,邵逸夫便摸索出一套借鉴别人成功的办法来。有时候,甚至是原封不动地照搬照抄别的影片精彩部分,或者把别人的好影片拿过来,改头换面重新组装打上自己的牌子。因此有人曾指出,抄袭是“邵氏”的一大法宝。
但邵逸夫对这种批评根本不当一回事,居然狡辩说:“我们哪有那么多故事和小说改编成剧本?而且市场也比美国小得多,哪来的时间和金钱去创作?抄得像模像样,可能是一部卖座片子,最怕抄得不三不四。”
听他这种满腹委屈似的高论,真让人哭笑不得。
“邵氏”全盛时期,一年要拍约40部影片,据说其中抄袭的占了很大比例。
“邵氏”的年轻工作人员,起初对抄袭的做法都反感,认为这是梁上君子、鸡鸣狗盗之徒的不光彩行径,但当尝到几次创作影片不卖座的滋味后,也加入到这种投机取巧的抄袭行列中来了。
1965年,“邵氏”生产电影26部,1966年增至41部,1967年达到44部,其中大部分是黄梅调影片。在这之前,可以说香港影坛是女明星的天下,“阴盛阳衰”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盛极必衰是事物发展的基本规律。邵逸夫也看出黄梅调影片拍得太滥,已经令观众生厌了。这时,邵逸夫在香港《新生晚报》上,连续读到一个名叫何观的人写的影评。这个何观在文章中尖锐抨击香港影坛盛行的阴柔之风,还特别以“邵氏”当靶子,攻击“邵氏”专捧女演员,所有影片全然缺乏阳刚之气,看了令人筋骨发软,瞌睡绵绵。何观强调,有必要在香港影坛刮起一股强劲的叛逆之风,与西方电影呼应,投入拍摄动作片的国际潮流,重用男演员,弘扬阳刚之美。虽然这个何观用词尖酸刻薄,但他的种种见解却正中邵逸夫的下怀。
当时,邵逸夫大有英雄所见略同之感,觉得“邵氏”的症结和对症之药已经找到了。于是急令宣传部主任兼制片部经理邹文怀,赶快把这个何观找来。
何观真名张彻,也是一名电影导演。1948年至1949年,他在台湾执导了电影《阿里山风云》,而且是该片主题歌《高山青》的曲作者。他后来到了香港,由于导演某部影片引起绯闻官司,弄得在电影圈里无立足之地,只好改名换姓,在报纸上写起了影评。邵逸夫授意邹文怀,力邀张彻加盟“邵氏”。但是张彻和另一家影业公司签约在先。一年之后,张彻正式加盟“邵氏”,被邵逸夫委以编剧部主任的重任。
在六七年的时间里,张彻充分张扬自己的艺术主张,拍了《独臂刀》、《十三太保》、《大决斗》、《大刺客》、《报仇》等多部动作片,成为新武侠片的开山鼻祖。
与张彻同期冒出的另一位动作片导演是胡金铨。作为“邵氏”的签约导演,胡金铨1965年执导的影片《大醉侠》,为自己,也为“邵氏”争得了巨大声誉。
60年代中期,是“邵氏”最辉煌的时期。旗下导演阵容强大,而签约的男女演员达到130个。这个时期,“邵氏”真可谓要人有人,要奖得奖,名利双收,人财两旺。
邵逸夫或许也被这种太平盛世所陶醉,1966年,他授意手下员工为自己铸造一尊铜像,意识深处有了让自己万古流芳的意思。铜像造好后,正准备安放在邵氏影城的大门前,接替邹文怀的新任宣传部主任陈铜民说出一番话,令邵逸夫大跌眼镜。陈铜民说:“六先生(”邵氏“员工常称邵逸夫”六先生“、”六老板“或”六叔“),通常只有死了的人竖铜像,而你如今身体健康,精神也好过年轻人,怎么想到要竖个铜像呢?岂不是自己诅咒自己?况且一个人有功勋,铜像应该竖在公众场所,绝不能摆在自家厂里。”
陈铜民的话乍听起来,像是蛮有道理,活人给自己造铜像,邵逸夫既没见过,也没听说过。但是,自铸铜像就是自己咒自己,好像也没什么道理,活人给自己照相可以,画像也可以,塑像怎么就不可以?照片、画、铜像都是艺术品,怎么能说是自己咒自己呢?无非是给后人留个长久点的纪念罢了,这当然有点儿自己宣扬自己的意思。问题在于陈铜民把这个意思点破了,好像不赞成老板这样炫耀自己,而且没有一个人站出来反对陈铜民的意见。所以邵逸夫感到既尴尬又别扭。
后来,邵逸夫的这个铜像被弃置在道具房里,一些对邵逸夫有意见而不敢当面说的人,便来到道具房里,拿邵逸夫的铜像撒气。曾有人说,那个铜像不知挨过多少武师们的拳脚和小姐们的唾沫。
从1969年开始,“邵氏”出现衰微的迹象,旗下艺员纷纷跳槽,人才接二连三地流失。虽然像李翰祥、张彻这样的大导演走了又来,来了又走,但更多的人是走了再也不回头,比如大导演胡金铨、大明星王羽等。
“邵氏”留不住人,根本原因是“邵氏”的体制决定的。“邵氏”属于家族企业,实行的是封建式的家长化管理,邵逸夫是这个电影王国的“国王”,他的意见便是圣旨。无论他多么开明,都无法消除这种体制本身与生俱来的弊病。留不住人才的次要原因,是邵逸夫本人“数口太精”(算盘打得紧)。
有一次,“邵氏”剧组在外拍片,剧务签了一张采购单,要领20元钱去买100个生煎馒头,请邵逸夫批准。邵逸夫一看,不对,他清楚记得生煎馒头在片场饭堂只要一毛钱一个,采购写两毛钱一个,而且还要去尖沙咀买,来回还要用车,于是不批。其实这天片场饭堂的馒头师傅恰好因事请假一天,当天没有馒头卖。
还有一次,岳枫执导一部电影,让编剧组的许国做副导演。由于许国当时是编剧,戏拍完后,制片部照例开了一张1000元的副导演酬劳单,呈请邵逸夫批准。他眉头连皱数下,然后用铅笔写了一行小字:“请与许国交涉。”制片部的董千里找到许国说:“老板是叫你下厂去了解一些拍片情况,不是叫你去做副导演,所以老板希望你打个折扣,收800元算了。”许国一听火起,就把酬劳单撕掉了,边撕边叫:“邵老板多了1000元,也富不了多少;我少了1000元,也穷不了多少!”
还有一个故事,可以看出邵逸夫数口有多精。
那是程刚执导影片《神刀》。据说程刚是向邹文怀举报李翰祥密谋背叛“邵氏”的人。之后他获得邵逸夫的重用,将他提升为导演开拍《神刀》。该片在市场上卖到97万港元即奉命收场。程刚为此央求邵逸夫多映一天,让他也过一过“百万导演”的瘾,但是遭到拒绝。
外人可能对此弄不明白,多赚钱难道邵逸夫也不同意吗?其实错了。程刚如果成为“百万导演”,薪水就要加到“百万导演”的同一水平,虽然票房增加3万,程刚的薪水未必增加3万,但他不能让手下人轻易得意,为此他宁肯少一点票房收入。
关于邵逸夫数口太精的事例简直不胜枚举,他的这些做法,最终导致了人心涣散,“众叛亲离”。
邹文怀一直被认为是邵逸夫的心腹红人,外界甚至讥讽他与邵逸夫长期以来“狼狈为奸”。的确,邵逸夫与邹文怀曾经互相倚重,共同创造了邵氏公司的数度辉煌。邹文怀被邵逸夫授予极大的权力,处于“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显赫位置。
但是,自从1969年,一个名叫方逸华的女人进入“邵氏”之后,邹文怀的权力和地位受到了严重挑战。他认为“邵氏”再也不是自己待的地方,于是拉拢一帮朋友,竖起一杆大旗,创立了嘉禾影业公司,公开与“邵氏”分庭抗礼。
那么,方逸华这个女人凭什么威胁到邹文怀,她和邵逸夫到底是什么关系呢?
红颜知己1931年,方逸华生于上海,祖籍广东,英文名为MonaFonf。其母方文霞是30年代上海的“舞国红星”。方逸华随母亲姓,无人知道其父是何许人也。
40年代末,方逸华母女来到香港。母亲方文霞一度在中环“百乐门”伴舞。方逸华中学没毕业便辍学了。她特别喜好西洋音乐,爱唱英文歌曲,那时,她与外籍乐队接触较多,不久便到歌厅登台。
1950年,来自上海的歌星屈云云,首次赴新马登台,打开了“蕉风椰雨之乡”的财路之后,引起众歌女竞相仿效。那时几乎所有歌女都要到新马去淘金,方逸华也不例外。1952年,方逸华在新加坡认识了邵逸夫。
邵逸夫似乎也是个歌迷,至少他被方逸华的歌声迷住了。
当时的新加坡还是个相当保守的社会,当地一些富商的太太们,对来自香港的歌女深恶痛绝,但又奈何不了自己丈夫对她们深深迷恋。但这些太太们也有办法解救陷入迷魂阵的丈夫,具体做法是,一旦怀疑丈夫与某歌女暗中往来,便向官方投诉,称某某歌女勾引她的丈夫。
由于那些富商基本都是伪君子,表面也站在捍卫妇女合法权益的官方立场上,使得官方乐于接受太太们的投拆,并将那些歌女列入“黑名单”,一经查实则驱逐出境,而且即使未能查实,对上过“黑名单”的歌女下次再申请入境,也决不批准。
据说,方逸华和她的几个好朋友,都曾一度被列入“黑名单”中。
从新加坡返港后,方逸华在湾仔巴拉莎舞厅演唱,后来,还去过美国一些城市的夜总会献唱。50年代中期,方逸华去过菲律宾献唱,并在马尼拉录制过唱片,其中有一首歌叫《Romatica》,颇受当地人士欢迎。50年代后期,方逸华和百代唱片公司(今日EMI的前身)签约,录制了不少中、英文歌曲,其中最流行的一支曲子是《花月佳期》。
1965年,歌星顾湄为“邵氏”主演电影《小云雀》,方逸华在该片中客串演出。顾湄是方逸华的好朋友,据说,顾湄能在“邵氏”影片中任女主角,就是方逸华向邵逸夫推荐的。
1969年,方逸华正式加盟“邵氏”,最初她没有参与制片工作,只是把公司采购物资的大权抓到手中。
那时,方逸华的左膀右臂是她在娱乐界的两位好朋友,一位是曾做过歌星,在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