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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蜂侠》是一部系列电视剧,每集3!“分钟,全剧3!”集,计划在1966年间陆续推出。杜西亚是该剧制片人,主角青蜂侠由威廉士担任,李小龙扮演青蜂侠的助手加藤。
《青蜂侠》陆续在美国播出后,并没有引起轰动,尽管李小龙让美国人见识了一番他的杰出功夫。李小龙本人曾这样评价这部剧:“《青蜂侠》之所以不太成功,主要是剧作自始至终都板起面孔来说教。”
1967年,李小龙在洛杉矶贝尔区以分期付款的方式,买下了一幢带花园草坪的住宅。生活安定后,把孀居香港的母亲何金棠接来了。1969年,李小龙夫妇又生了一个女儿,取名为李香凝。
拍过《青蜂侠》后,李小龙在好莱坞的事业毫无进展,收入主要来自开设武馆收罗门徒。他教过的学生难计其数,然而跟他维持较长时间师徒关系的却不到十人,其中在电影界掌管实权的有两人,一个是电影制片人温特劳布,另一个是大导演罗曼波斯基。他们二人都有能量促成李小龙担任重要角色而不是串演配角,但他们没有这样做。
事业处于停滞状态的李小龙,极其希望在银幕上露一下脸。
1969年,他终于在米高梅公司出品的《丑闻喋血》中扮演一名中国移民的黑社会杀手。拍这部影片,对李小龙来说是痛苦的。他喜欢饰演英雄,可这名“杀手”却是一个阴阳怪气的同性恋者。由此可见李小龙当时想拍电影的愿望是多么迫切。
即使在这种困境中,李小龙依然充满自信,他曾向朋友展示他写下的一则预言。预言的标题是:“我绝对可以达到的目标。”内容是这样的:“我,布鲁斯·李,会成为美国第一个片酬最高的东方超级巨星。我能演出最刺激的功夫表演,表现一个演员所能有的最佳业绩。从那以后,一直到1980年底,我的财产会达到1000万美元之巨。我能随心所欲地生活,能得到内心的和谐与幸福。”
当时,他的这则预言在好莱坞被作为笑料流传。
1970年,李小龙携家眷回香港度假,不久以后回到洛杉矶。
机会仿佛真的来了。返美后,华纳兄弟公司电视部经理汤姆·库恩约李小龙见面,说:“本公司正在考虑拍摄一部表现中国功夫的电视片,这个功夫师来自中国,活动背景放在美国。”他表示作为主角的功夫师由李小龙担任。李小龙欣喜不已。虽说不是拍电影,但在此前他还没主演过任何电视剧。经过商量,双方一致同意把这部表现中国功夫的电视连续剧定名为《功夫》。
按库恩的要求,李小龙先写出了《功夫》的故事梗概,兴致勃勃地交给华纳公司。谁知库恩变卦了,根本没看剧本,而是通过第三者传出话说:“我们认为,李小龙不适宜做每个星期都在电视里出现的明星,这和拍一两集是不同的。尽管我们知道他很想主演《功夫》,但我们必须对公司的财政负责,所以我们还没有认真考虑过让他主演。”他还说:“华纳公司、ABC公司和发行商们都认为李小龙的英语还不够地道,他在电视观众中的名气并不算大,他只是拍过单集片,缺乏支撑十集电视片的经验和能力。”
至此,李小龙连在美国主演电视剧的梦想都破灭了。这时他有心往香港发展。
当时,香港有多家制片公司邀请李小龙加盟,李小龙也提出了自己的条件,比如,他要求每部片的制作费用不得少于60万港元;他有权利聘请外国演员,并且明白地说:“我有权修改剧本,因为世界上除了我的功夫学生施里芬,不再会有第二个剧作家能写出真正表现我的截拳道的剧本。我的权力要与导演一样大,因为我实在不知道导演怎样才能表现出我的截拳道。”
李小龙开出的条件,把香港绝大多数制片公司都吓退了。其实,真正有意与李小龙合作的,香港只有邵氏电影公司一家。
邵氏公司当时已成长为香港电影业的大哥,它几乎垄断了香港的影剧院,并在东南亚有庞大的发行网络。邵氏公司老板邵逸夫没有就李小龙提出的条件讨价还价,而是开列出自己的条件。他答应给李小龙的片酬是每部2000美元;每部影片的制作成本计划在7万美元左右;最好是签订长期合约。当时邵逸夫给自己手下的男女明星也大致是这种待遇,这些明星通常签六年一期的合约。他还根据李小龙在好莱坞影视圈从未饰演过主角这一点,认定李小龙当时并非得意。
果然,李小龙表示愿意加盟邵氏公司,但他没有答应马上签约,而是要求邵逸夫把有关资料寄给他看,再考虑下一步的事情。但邵逸夫似乎有心要挫一挫李小龙的傲气,吩咐手下人说:“叫他先到香港来,一切都可以安排。”逆境中的李小龙极为敏感,立即火冒三丈,强硬地答复对方:“是你们向我发出邀请的,请你们来洛杉矶与我谈,你们不来,拉倒!”
就这样,合作一事泡了汤。
从后来发生的事情看,邵逸夫没网罗住李小龙,的确是决策上的一大失误。邵逸夫不肯屈尊俯就,结果成全了嘉禾公司的老板邹文怀。
当时邹文怀正值创业之初,处境的确十分艰难,根底浅,资金缺,当时不少人正等着看笑话。如果邵逸夫能与李小龙合作,邹文怀是很难与其竞争的。当邹文怀获悉邵逸夫谈崩之后,立即抓住这个机遇,向李小龙发出邀请。邹文怀深知襁褓中的“嘉禾”,对李小龙是不具有吸引力的,他只有靠高片酬,靠诚挚的合作态度来拉拢李小龙。
当时,影星郑佩佩脱离“邵氏”赴美结婚。“嘉禾”制片人、导演罗维的太太刘亮华一直追到美国,试图拉拢郑佩佩加盟“嘉禾”,但郑佩佩没有答应。于是,邹文怀就指示刘亮华力争把李小龙的事情办妥。这样,身负使命的刘亮华便赴好莱坞拜访李小龙。
李小龙在家中接待了刘亮华女士。交谈中,李小龙很赞赏邹文怀另立门户之举,他说:“都是香港影界顶尖人物,论才华谁不比谁差,干吗一辈子屈着腰做人家马仔。”
“嘉禾”给李小龙的片酬是每部7500美元。刘亮华表示,李小龙的其他要求,他们会尽最大努力满足。李小龙没有讨价还价,但也没有与刘亮华签约,因为他要求先看到剧本。他初步答应为“嘉禾”拍两部电影。
由于李小龙没有签定合约,邹文怀很担心邵逸夫重新起念插一杠子。凭着邵氏公司的实力和名望,只须稍稍放宽条件,或许就足以诱使李小龙背弃“嘉禾”。但是邵逸夫没有这样做,他大概不屑于加入这场“逐李”游戏,不想把心高气傲而在好莱坞又混得不怎么样的李小龙抬到天上去。邹文怀既紧张又庆幸,不停地向身在美国的李小龙实施攻心术。一次,李小龙突然说,他想看看港产功夫片,要邹文怀给他找几部拍得最好的送去。邹文怀立即照办。李小龙看过之后,在越洋电话里“大放厥词”:“你给我弄些什么破玩意来!简直惨不忍睹,难道这就是你讲的港产功夫片的杰作?”他把港产功夫片贬得一无是处。
在电话里抨击一通之后,李小龙接着说:“还是看我的吧!我的功夫片才是真正一流水平!”
邹文怀连忙说:“那好,你赶紧回香港,我们携手合作,拍出第一流功夫片叫他们看看。”
刘亮华回港之后,邹文怀立即组织班子,全力投入剧本策划,因为李小龙最后是否加盟“嘉禾”,要看剧本对他是否有吸引力。剧本的具体编写由倪匡和罗维联手进行。倪匡拿出初稿,罗维再从导演角度进行电影技巧方面的处理。倪匡是香港有名的武侠小说作家,当时与金庸、梁羽生并称为香港武侠小说的“三剑客”。
李小龙在美国看了剧本之后,通过电话与邹文怀谈了自己的感想和修改意见,表示可以担任片中的主角并与“嘉禾”签约。这个剧本,便是后来“嘉禾”一炮打响的《唐山大兄》。
《唐山大兄》取材于一个真实的故事。唐山大兄真名叫郑潮安,生活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泰国。他来自唐山(华侨对中国的别称),勇敢反抗恶势力对华侨的压迫,当地华侨尊称他为唐山大兄,至今曼谷一家公园还供着他的铜像。
1971年夏天,李小龙从美国取道香港,然后飞抵泰国,来到《唐山大兄》拍摄地——曼谷北部的一个名叫柏庄的小村子。邹文怀亲自到机场迎接李小龙,那是他们第一次相见。李小龙说的第一句话是:“你等着瞧吧,我会成为全世界最伟大的中国大明星!”
对李小龙,邹文怀的确表现出了一种常人难以做到的宽容,他能容忍李小龙的所有缺点,包括李小龙最令人难以忍受的狂妄自大和喜怒无常。可以说,自我意识和权力欲极其强烈的李小龙,至死都没有与邹文怀脱离合作关系,邹文怀的豁达大度是主要原因之一。
拍摄条件非常艰苦,李小龙一直牢骚满腹。在拍摄过程中,他又跟导演搞不好关系,他总是那么自以为是,极端固执,比如他坚决拒绝表演他认为不妥的镜头,甚至对导演为其他演员设计的表情动作也横加干涉。这使得在香港影坛享有盛誉的大导演罗维感到难堪,并导致了后来的“李、罗决裂”。
关于李小龙在《唐山大兄》剧组中的一些生活片断,同剧组的两名女演员曾有这样的回忆。苗可秀说:“我想像不出他这个人是什么样的人,每当拍完一个镜头,大家累得要瘫下来,小龙却手不停脚不住地练功。我说:”你真是个铁人。‘他说:“不,我是超人!’我说:”哦,怪不得你会超过许多人。‘他认真地说:“有点这个意思,但超人的含义比这要深刻得多。’他跟我谈尼采的超人哲学,还谈叔本华、萨特、老子、庄子,我努力做出很有兴趣的样子,他就越说越起劲。我这才惊奇地发现,我们这位擅长舞弄拳脚的功夫演员,还是个大哲学家呢!”
该片女主角衣依说:“说实在的,李小龙给我的第一印象,实在差劲得很。我真不敢相信,这位高不过我多少的结结实实的小伙子,竟会是我心目中的大英雄。……他有一个嗜好,便是希望人家欣赏他的新装。我们几个人常常被他拉到他房里去欣赏他的新装。他还喜欢音乐,曼谷一家酒店有台点唱机,他经常跑到那里点唱。而他的歌喉却不敢恭维,他的嗓音实在太低沉,像鸭子叫一样难听得很。不过,他却非常喜欢唱歌,并且不会因为人家笑他唱得不好而放弃。”
《唐山大兄》拍完后,李小龙随剧组乘飞机返港。邹文怀在机场举行了记者会。有个记者问李小龙:“你的截拳道跟王羽先生(台湾当红的功夫巨星)的空手道,比较一下,哪一个更厉害?”
这次李小龙回答得还算得体,他说:“我不认识王羽,王羽主演的影片,我在美国也曾看过,是好是坏,我不便批评。空手道是一种普通的武术,当然有它厉害的地方,说到截拳道与它的比较,我认为大家一定看过王羽在影片里的武打身手,将来《唐山大兄》上映,各位不妨看看我李小龙在影片里的武打身手,互相比较一下,由各位公平判断,那不是更好吗?”
回到“嘉禾”,李小龙收到好莱坞寄来的数份电函,有派拉蒙公司的,也有华纳公司的,都希望他回到美国拍片。
李小龙决定回美国。“嘉禾”也希望李小龙在好莱坞把名气打得更响一些,然后回香港为他们拍另一部影片,因为合约谈好李小龙只为“嘉禾”拍两部影片。李小龙返美前夕,邹文怀为李小龙设宴饯行,席间,邹文怀只字不提李小龙何时回港履行拍第二部电影的合约。这也是邹文怀的精明之处。
1971年10月,李小龙与华纳公司草议了一个合约,主要是安排他出演一些电视剧。无论派拉蒙还是华纳,都没有跟他谈到让他主演任何电影,这使李小龙心情十分矛盾。他至死都认为,惟有好莱坞是个真正发展电影事业的地方,但他却迟迟难于涉足好莱坞影坛。在香港领衔主演电影当然容易,但他却有一种掉价的感觉。当然,他也不认为香港电影绝无前途,只要有好的编剧、导演,舍得花钱,尤其是要有杰出的演员,同样可以拿出令好莱坞刮目相看的电影。显然,他认为这个杰出的演员就是自己。
也许是从这时开始,他有了曲线发展自己的电影事业的明确思想。
没多久,李小龙携妻子莲达赴香港,出席《唐山大兄》的首映式。这是李小龙有生以来最辉煌的一夜。电影放映过程中,观众大声欢呼,拍手叫好。李小龙激动不已,数次起立向观众招手致意。李小龙在一夜之间成为香港大红大紫的功夫明星。香港各家报纸都报道了《唐山大兄》首映式的盛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