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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四七五页一一行走将从夫孤焉按:“夫”原斗“失”,径改正。
一四七六页三行*(武)**'景'*帝王皇后据陈景云说改。
一四七六页一三行为大梁夷门门者按:汲本、殿本下“门”字作“监”。
一四七七页一行恢年十一按:校补引柳从辰说,谓袁宏纪“一”作“二”。
一四七七页三行事博士焦永按:集解引惠栋说,谓袁宏纪作“焦贶”。案郑宏传,宏师河东太守焦贶,袁纪称贶尝为博士,后为河东太守,则“永”当为“贶”也。
一四七七页四行恢独*(皦)**'曒'*然不污于法据殿本改,注同。
一四七七页一0行同郡杨政按:校补引柳从辰说,谓袁纪作“杜陵人杨正”。
一四七八页二行干人主以窥觎按:“觎”原斗“踰”,径据汲本、殿本改正。
一四七八页三行年十三入太学按:集解引沉钦韩说,谓书钞引先贤行状作“年十五”。
一四七八页一一行觽物夭伤按:汲本“夭”作“大”。
一四七八页一四行成阳高凤集解引钱大昕说,谓案逸民传,高凤南阳叶人,此“成阳”恐是“南阳”之斗,或别有同姓名者。按:张森楷校勘记谓南阳高凤以建初元年为任隗所荐,寻卒,此在永元之时,则卒已久矣,盖非一人。钱说疑尚未审。
一四七九页五行不务修舜禹周公之*(术)**'德'*据汲本、殿本改。按:今东观记亦作“德”。
一四七九页一一行左传曰齐崔氏出奔恚О矗盒2刮酱舜呵镄昃模白蟠倍帜恕按呵铩敝螅鞅窘晕凑
一四八0页三行后迁丹*(杨)**'阳'*都尉据汲本、殿本改。
一四八0页四行何氏家传*(云并)**'六世'*祖父比干据汲本改。按:“云并”与“六世”形近而斗。
一四八0页一五行文成之世汲本﹑殿本“成”作“武”。按:今本左传亦作“文武之世”,汲本﹑殿本殆据今本左传改也。然阮元校勘记谓石经﹑宋本﹑岳本“武”作“成”,谓文公﹑成公也,则作“文成之世”是。
一四八一页一二行治平之化按:“治”原斗“洽”,径据汲本﹑殿本改正。
一四八二页二行岂但空空无违而已哉按:集解引通鉴胡注,谓“空”当作“悾”,悾悾,谨箻也。
一四八二页一五行欲令农士女工安得夺其货乎汲本“夺”作“售”。刊误谓案文“夺”当作“售”,“得”当作“所”。按:史记循吏传作“欲令农士女工安所雠其货乎”。
一四八三页一行齐殇王按:刊误谓“殇”当作“炀”。
一四八四页二行嫚书之耻按:“嫚”原斗“慢”,径据汲本﹑殿本改正。
一四八五页二行伏见大将军宪按:汲本﹑殿本“宪”上有“窦”字。
一四八五页一四行郑武姜爱少子叔段按:“少”原斗“小”,径改正。
一四八六页一二行比干生寿按:张森楷校勘记谓案汉书百官表及何武传,寿是卢江人,与比干居郡绝远,东观记乃以为比干生寿,恐非也。
一四八六页一二行寿生显按:张森楷校勘记谓案前书何武传,寿子不见名字,名显者乃武弟,非寿子也。
一四八七页一0行三迁五官中郎将按:校补引钱大昭说,谓张酺传作“左中郎将”。
一四八七页一四行故能挟幼主*'之'*断据刊误补。
一四八八页一一行敝冒死切谏按:陈景云谓“永言”二句乃直指恢﹑敞言之,非独谓敞也,注“敞”上脱“恢”字。 后一页
后汉书卷四十四 邓张徐张胡列传 第三十四
邓彪字智伯,南阳新野人,'一'太傅禹之宗也。父邯,中兴初以功封鄳侯,'二'
仕至勃海太守。彪少励志,修孝行。父卒,让国于异母弟荆凤,'三'显宗高其节,下诏许焉。
注'一'续汉书曰:“其先楚人,邓况始居新野,子孙以农桑为业。”
注'二'鄳音莫庚反。
注'三'本或无“荆”。
后仕州郡,辟公府,'一'五迁桂阳太守。永平十七年,征入为太仆。数年,丧后母,辞疾乞身,诏以光禄大夫行服。服竟,拜奉车都尉,迁大司农。数月,代鲍昱为太尉。彪在位清白,为百僚式。视事四年,以疾乞骸骨。元和元年,赐策罢,赠钱三十万,在所以二千石奉终其身。又诏太常四时致宗庙之胙,'二'
河南尹遣丞存问,常以八月旦奉羊、酒。'三'
注'一'东观记曰:“彪与同郡宗武伯、翟敬伯、陈绥伯、张弟伯同志好,齐名,南阳号曰‘五伯’。”
注'二'胙,祭庙肉也。礼,凡预祭,异姓则归之胙,同姓则留之宴。彪不预祭而赐胙,重之。
注'三'东观记曰“赐羊一头,酒二石”也。
和帝即位,以彪为太傅,录尚书事,赐爵关*(中)**'内'*侯。永元初,窦氏专权骄纵,朝廷多有谏争,而彪在位修身而已,不能有所匡正。又尝奏免御史中丞周纡,纡前失窦氏旨,故颇以此致讥,然当时宗其礼让。及窦氏诛,以老病上还枢机职,诏赐养牛酒而许焉。五年春,薨于位,天子亲临吊临。
张禹字伯达,赵国襄国人也。
祖父况族姊为皇祖考夫人,'一'数往来南顿,见光武。光武为大司马,过邯郸,况为郡吏,谒见光武。光武大喜,曰:“乃今得我大舅乎!”因与俱北,到高邑,以为元氏令。迁涿郡太守。后为常山关长。会赤眉攻关城,况战殁。'二'父歆,初以报仇逃亡,'三'后仕为淮阳相,终于汲令。'四'
注'一'皇祖考,钜鹿都尉回。
注'二'关,县,属常山郡,今定州行唐县西北有故关邑城。东观记曰:“况迁涿郡太守,时年八十,不任兵马,上疏乞身,诏许之。后诏问起居何如,子歆对曰‘如故’。诏曰:‘家人居不足赡,且以一县自养。’复以况为常山关长。会赤眉攻关城,况出战死。上甚哀之。”
注'三'东观记曰:“歆守嚱长,有报父仇贼自出,歆召囚诣合,曰:‘欲自受其辞。’既入,解械饮食,便发遣,遂弃官亡命,逢赦出,由是乡里服其高义。”
与此不同。
注'四'东观记曰:“歆为相时,王新归国,宾客放纵,干乱法禁,歆将令尉入宫搜捕,王*(自)**'白'*上,歆坐左迁为汲令,卒官。”
禹性笃厚节俭。'一'父卒,汲吏人赙送前后数百万,悉无所受。又以田宅推与伯父,身自寄止。
注'一'东观记曰:“禹好学,习欧阳尚书,事太常桓荣,恶衣食。”
永平八年,举孝廉,稍迁;建初中,拜杨州刺史。当过江行部,中土*(民)**'人'*皆以江有子胥之神,难于济涉。'一'禹将度,吏固请不听。禹厉言曰:“子胥如有灵,知吾志在理察枉讼,岂危我哉?”遂鼓楫而过。历行郡邑,深幽之处莫不毕到,亲录囚徒,多所明举。吏民希见使者,*(民)**'人'*怀喜悦,怨德美恶,莫不自归焉。
注'一'郦元水经注曰,吴王赐子胥死,浮尸于江。夫差悔,与髃臣临江设祭,修塘道及坛,吴人因为立庙而祭焉。
元和二年,转兖州刺史,亦有清平称。三年,迁下邳相。徐县北界有蒲阳坡,'一'
傍多良田,而堙废莫修。禹为开水门,通引灌溉,遂成孰田数百顷。劝率吏民,假与种粮,亲自勉劳,遂大收谷实。邻郡贫者归之千余户,室庐相属,其下成巿。
后岁至垦千余顷,民用温给。'二'功曹史戴闰,故太尉掾也,权动郡内。有小谴,禹令自致徐狱,然后正其法。'三'自长史以下,莫不震肃。
注'一'东观记曰:“坡水广二十里,径且百里,在道西,其东有田可万顷。”“坡”与“陂”同。
注'二'东观记曰:“禹巡行守舍,止大树下,食糒饮水而已。后年,邻国贫人来归之者,茅屋草庐千户,屠酤成巿。垦田千余顷,得谷百万余斛。”
注'二'徐,县名也。东观记曰“闰当从行县,从书佐假车马什物。禹闻知,令直符责问,闰具以实对。禹以宰士惶恐首实,令自致徐狱”也。
永元六年,入为大司农,拜太尉,和帝甚礼之。十五年,南巡祠园庙,禹以太尉兼恚玖羰亍#б唬懦导莸苯医辏晕灰嗣跋赵叮渎砩馅伞Zㄔ唬
“祠谒既讫,当南礼大江,会得君奏,临汉回舆而旋。”及行还,禹特蒙赏赐。
注'一'东观记曰“禹留守北宫,太官朝夕送食,赐闟登具物,除子男盛为郎”也。
延平元年,迁为太傅,录尚书事。邓太后以殇帝初育,'一'欲令重臣居禁内,乃诏禹舍宫中,给帷帐黙褥,太官朝夕进食,五日一归府。每朝见,特赞,与三公绝席。禹上言:“方谅闇密静之时,不宜依常有事于苑囿。'二'其广成、上林空地,宜且以假贫民。”
太后从之。及安帝即位,数上疾乞身。诏遣小黄门问疾,赐牛一头,酒十斛,劝令就第。其钱布、刀□、衣物,前后累至。
注'一'育,生也。
注'二'郑玄注论语曰:“谅闇谓凶庐也。”尚书曰“帝乃徂落,四海遏密八音”也。
永初元年,以定策功封安乡侯,食邑千二百户,与太尉徐防、司空尹勤同日俱封。其秋,以寇贼水雨策免防、勤,而禹不自安,上书乞骸骨,更拜太尉。四年,新野君病,'一'皇太后车驾幸其第。禹与司徒夏勤、司空张敏俱上表言:“新野君不安,车驾连日宿止,臣等诚窃惶惧。臣闻王者动设先置,止则交戟,清道而后行,清室而后御,'二'离宫不宿,所以重宿恚б病1菹绿鍩A烝之至孝,亲省方药,恩情发中,久处单外,百官露止,议者所不安。宜且还宫,上为宗庙社稷,下为万国子民。”比三上,固争,乃还宫。后连岁灾荒,府臧空虚,禹上疏求入三岁租税,以助郡国禀假。'三'诏许之。五年,以阴阳不和策免。
七年,卒于家。使者吊祭。除小子曜为郎中。长子盛嗣。
注'一'邓太后母阴氏。
注'二'前书曰:“旧典,天子行幸,所至必遣静室令先案行,清静殿中,以虞非常。”
注'三'禀,给也。假,贷也。
徐防字谒卿,沛国铚人也。'一'祖父宣,为讲学大夫,以易教授王莽。'二'父宪,亦传宣业。
注'一'铚故城,今亳州临涣县也。
注'二'王莽置六经祭酒各一人,秩上卿。长安国由为讲易祭酒,宣为讲学大夫,盖当属于祭酒也。
防少习父祖学,永平中,举孝廉,除为郎。防体貌矜严,占对可观,显宗异之,特补尚书郎。职典枢机,周密畏慎,奉事二帝,未尝有过。和帝时,稍迁司隶校尉,出为魏郡太守。永元十年,迁少府、大司农。防勤晓政事,所在有夡。
十四年,拜司空。
防以五经久远,圣意难明,宜为章句,以悟后学。上疏曰:“臣闻诗书礼乐,定自孔子;发明章句,始于子夏。'一'其后诸家分析,各有异说。'二'汉承乱秦,经典废绝,本文略存,或无章句。收拾缺遗,建立明经,博征儒术,开置太学。
'三'孔圣既远,微旨将绝,故立博士十有四家,'四'设甲乙之科,'五'以勉劝学者,所以示人好恶,改敝就善者也。伏见太学试博士弟子,皆以意说,不修家法,'六'私兼容隐,开生奸路。每有策试,辄兴诤讼,论议纷错,互相是非。孔子称‘述而不作’,'七'又曰‘吾犹及史之阙文’,'八'疾史有所不知而不肯阙也。今不依章句,妄生穿凿,以遵师为非义,意说为得理,轻侮道术,□以成俗,诚非诏书实选本意。改薄从忠,三*(世)**'代'*常道,'九'专精务本,儒学所先。臣以为博士及甲乙策试,宜从其家章句,开五十难以试之。
解释多者为上第,引文明者为高说;若不依先师,义有相伐,'一0'皆正以为非。五经各取上第六人,论语不宜射策。虽所失或久,差可矫革。”'一一'诏书下公卿,皆从防言。
注'一'史记,孔子没,子夏居西河,教弟子三百人,为魏文侯师。
注'二'前书:“仲尼没而微言绝,七十子丧而大义乖,故春秋为五,诗分为四,易有数家之传。”
注'三'武帝时开学官,置博士弟子员也。
注'四'汉官曰:“光武中兴,恢弘稽古,易有施、孟、梁丘贺、京房,书有欧阳和伯、夏侯胜、建,诗有申公、辕固、韩婴,春秋有严彭祖、颜安乐,礼有戴德、戴圣。凡十四博士。太常差选有聪明威重一人为祭酒,总领纲纪也。”
注'五'前书曰:“岁课甲科四十人为郎中,乙科二十人为太子舍人,丙科四十人补文学掌故。”
注'六'诸经为业,各自名家。
注'七'但述先圣之言,不自制作。
注'八'古者史官于书事,有不知则阙,以待能者。孔子言“吾少时犹及见古史官之阙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