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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坤!我彻底抓狂了,同样的答案说一次就够了啊,干吗还说一次?!
陈坤翻了翻眼睛,嗯强调一下嘛
这哥们也太伤人了,考虑一下(哪怕是假装的)再答不行呀!可是后来他不但积极主动地费老大劲从剧组请假来看我演话剧《麻花》升级版,还自组了一个10人大团前来声援,人山人海,锣鼓喧天,场面那是相当地壮观!我也就将就着不跟他记仇了。
《麻花》的最后一场戏是我说着特有感情的台词从观众席走上舞台,而完全被我的精湛演技震住的陈坤显然是兴奋过度(要不然就是成心抢戏!),我走过他身边的时候,他就特夸张地堆着满脸的笑递出一大捧花,干吗呀人家演着戏呢!我赶紧撇头假装不认识他继续走上舞台。谁知这哥们是不依不饶,我上了舞台刚说完最后一句台词,还没来得及谢幕呢,他又拽着李冰冰冲上台,总算把那捧花给送到了我的手中。这样满场该给我们的热烈掌声和欢呼有一大半被这俩给转移了知道的他是来给我捧场的,不知道的还以为他老人家来踢馆的呢!多摸不靠谱的同学啊,我在这里友情提示各位,以后邀请太红又会抢戏的哥们看话剧,请给他一个精确到每秒的时间流程,不然你们一定会看到一个捧着一大束花的狂热大眼FANS满场飞得找不着北的!
铁打的胡歌
胡歌是地道的上海人,但是我坚持认为他更像一坨来自北方的郎。这位同学说话动不动就来一声豪气十足的Yeah!,高兴了叽里呱啦说个没完,非常不靠南方人的谱。
我跟胡歌是一起登山认识的。当时在山上,有一天他的睡袋不知道怎么的突然找不到了,整个登山队都发动了一场轰轰烈烈的找睡袋运动。那时候山上非常的冷,如果没有睡袋,胡歌晚上是不可能睡着的,就是睡着也有可能挂掉。我也很替他着急,想来想去没有办法,只好义薄云天地说:这样吧!要不你跟我一个帐篷,睡我的睡袋!
两汪激动and感动的泪水当时就在胡歌的眼眶中抖动,他默默地看着我,眼神中透露出无限的崇敬:那你呢?
我奇怪地看着他:我?我当然也在睡袋里啊!
胡歌:
幸亏睡袋后来经过全组人的努力找到了,不然胡歌一定会冒着冻死的危险坚决拒绝跟我一个睡袋的,睡袋诚可贵,名节价更高,若为安全故,两者皆可抛!
那次登山我因为要赶着回去做节目,没有上到顶峰,走的时候我对着革命同志们挥手说:同志们~~我先走了,下山吃水煮鱼去了~~胡歌当时听完这话就咕咚咽下一口口水,此后便开始幻想山顶有水煮鱼吃,一路鼓励自己爬上了顶峰。(也不知道跟在胡歌后面的是哪个倒霉蛋,胡歌飘逸的口水难道不会每天都滴到他的脸上摸?)上山后,胡歌还在顶峰挖了一个洞,庄严地埋下了自己的护身符。在他下山后我们再次见面时,已经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
胡歌是个特别仗义的人,经常以人民群众的大饭局、大歌局为重,舍小家,为大家。有次我们都在天津做节目,此前他已经连着拍戏没有睡觉了,可碰到我们还是硬撑着一起跑去钱柜唱歌,凌晨6点又赶飞机飞到上海。到了上海总该消停了吧,结果晚上我们又接到他的电话:知道哥们在哪儿吗?哥们今天又转战上海钱柜啦!ME的娘嘞,还真是铁打的胡歌流水的钱柜啊。一问原因,原来是曾宝仪到了上海,想去唱歌,已经两天两夜没睡觉的胡歌二话没说带着阿宝就直杀了钱柜。
有一次胡歌、炅炅和我在一起,胡歌突然一本正经地对我们说:我这几天老在想,要努力工作,然后在北京安个家,因为你和炅炅都在北京,那样的话我们就可以在一起了。我听了惊叫起来,啊!我前两天刚想说去上海安个家,因为你在上海啊。还好还好,要不我们不就擦肩而过了么?好险哪!话音还没落,就听见炅炅特理解地忙不迭对我说:没关系没关系,你去上海安家吧,赶紧去,我们会在北京照顾好胡歌的
内心跟外表一样帅的任泉
我和任泉其实平常见得很少。他是炅炅的好朋友,我在他那著名的辣子鱼馆里也吃过好几次饭,但每次都因为老板太忙没打过照面,我们真正见面是在滕华的剧组。
在那部戏里面,任泉是男一号,剧中有一女孩的角色,属于比较“二”的那种人,戏不多,可这角色还真不好找。因为这女孩必须得“二”得可爱。
说马上想到了我。嗯?这话听起来怎么有点不对劲?不管怎样,朋友的忙就得帮,于是我二话没说拍马赶到了青岛。
第一天开工,我早早下楼,见楼门口停了一车,以为是接我的,一个箭步就上去了。我刚坐上没多久,任泉也上了车,看见我还愣了一下,原来这是任泉的专车。可我哪知道呀,又没人给我介绍,我就当是剧组的车了!
虽然这是第一次见面,我还是以无比的热情向任泉打了个严重的招呼,在我看来,他是炅炅的好朋友,那自然也是我的好朋友;在任泉当时看来,他车上不知道从哪儿突然冒出个美女(着重号),还自来熟地跟他Say hi,一时之间不能接受这突如其来的幸福,也算可以理解。好在他为人也一贯开朗,虽然觉得我应该是上错车了,但他也回了我一个热情的微笑。
我问任泉:“吃了吗?”他回过神来礼貌地笑笑说没有。这时他助理上车,把一碗热气腾腾的泡面递给了他,那方便面汤看着可真香呀!请允许我解释一下,我吃东西最喜欢喝汤,甚至于水煮肉片里的汤都喝!任泉坐我旁边近似于无声地吃着,而我心里一直在祈祷他吃完面不喝汤就好了,要不是因为我们还不熟,我早就一把抢过来先把汤喝了再说!
真是皇天不负有心人!任泉吃完面把碗递给助理说:“帮我倒了。”就在他助理伸出手的同时,我已经一把将碗抢了过来,在喝之前出于礼貌还问了他一句:“你真不吃啦?”
就在任泉点头那一刹那,我已经把汤喝了个精光!真的太香了!我抹抹嘴,转脸看到任泉一脸惊讶,无语地看着我……就这样,我们认识了,而接下来的几天,正好全是我和他的戏,任泉对我的种种不靠谱行为也有了一定的认识,再也不像刚看到我的时候那么“友邦惊诧”了。
有一场戏需要我温柔地给他擦伤口,结果是由于我力气太大,棉签直接“温柔地”在他脸上折成两半,任泉苦笑着冒出一句带着股大碴子味儿的东北话:“哎呀马,真扎出血了!”现场全乐了。
拍戏的这三天里,剧组全是欢歌与笑语,我也圆满地把这“二”得可爱的角色完成了,后来这个角色的名字还被导演直接由“yuki”改成“yu two”,再后来直接叫“yu二”。结束那天任泉还组织大伙去K歌给我送行,哎呀马,泉葛对俺那真是太好咧,俺现在十分想见泉葛,跟他唠上十块钱嗑……
吹开玉女的面纱
有时候我经常会感叹自己命运的不公。为什么,我跟其他人一样,做着同样不靠谱的事情,过着同样港港儿的人生……搁别人那儿,都是纯属正常,可以理解,而到我这儿,就成了“二”以及疯呢?而且,这种感觉,在我每次见到“玉女典范”孙俪的时刻尤为突出and强烈!
我们在拍《风雨西关》的时候,有座搭建的楼是悬在半山腰上,属于只能远看不能久留的高危之地,梁柱歪斜不说,风一刮还吱吱嘎嘎一顿乱响,怎生不吓死人也么哥!
我每次进那座楼拍戏都要深呼吸兼口中念念有词宣佛号五百次,才能鼓起勇气迈出脚步。孙俪的恐惧应该不在我老人家之下。有一天我俩正在拍着戏,突然一阵妖风刮来,这座颤巍巍的楼仿佛唱起了《大长今》的主题歌:呼啦啦!呼啦啦!被猪打啦……我跟孙俪面面相觑,突然同时发出一声惊天地泣鬼神的尖叫:“妈呀!!楼要塌啦!!”
只见两股旋风瞬间刮出了那座楼,空气中留下我们的两串黑影……我俩一路边狂奔边咆哮:“地震啦!楼要塌啦!危险呀!同志们快跑啊!”直到跑出一里地,我俩气喘吁吁停下来,才发现身后并没有跟上一支浩浩荡荡横无际涯的逃命队伍,楼房还在那儿岿然不动,而摄制组的同仁也都在原地各就各位,并且像看神经病一样瞠目结舌地看着我俩。
等我俩灰溜溜地回到楼里,大伙儿“轰”地发出了一阵哄堂大笑,孙俪还挺不服气:“多危险呀刚才,摇摇晃晃的……”就是!我心里想:你们这些人,一点安全意识都没有,还好意思笑……
这还不算什么,我跟孙俪还有一次彻底把自己的名声忽悠坏了。那次是陈坤发新专辑,我去采访他,当时孙俪也在。我一见着陈坤就堆上满脸谄媚的笑:“坤啊!你的新专辑真好听,恭喜恭喜,肯定大卖哦!”陈坤露出难以置信的眼神:“你……你听过?你觉得哪首最好听?”
“嘿嘿,当然听过啦!《渗透》!《渗透》这首最好听啦!”我洋洋得意。谁都知道专辑名叫《渗透》,主打歌肯定是《渗透》了!
陈坤额角冒出一滴巨大的汗珠:“拜托!我的这张专辑只是名字叫做《渗透》而已,并没有什么叫《渗透》的歌!”我一听,正准备羞愧地扶墙假装晕倒,孙俪正好窜了过来,好家伙,可找到垫背的了!我一把薅住孙俪:“孙俪,你听了陈坤的新专辑没有哇?”孙俪瞄瞄陈坤,大言不惭地频频点头:“听过听过!哎呀太棒了!”我奸笑两声:“那你最喜欢哪首哇?”孙俪“嘶”地一声托起下巴做思考状,我马上提醒她:“是不是《渗透》?”
“啊,对!对!《渗透》,就是这首!”孙俪一拍巴掌,哈哈大笑。
等我们再回头看陈坤,只见他面色如土,嘴角挂着一串血迹,两只黑白分明的大眼睛“哔哔哔”地向我俩发射着“怨念光波”……
第五节 烨未央
有一个话题,有一个人,我知道我怎么逃都逃不掉,好吧,反正我也没打算逃过,我要认认真真地说说那个人了。
其实也不是我不愿意说,是因为这几年一路走下来,他对于我,就像身边的一缕空气,无形无状而无时无刻不存在着,他,他的名字,他这个人,有关他的一切我张开嘴,总不知该从何说起。
因为我知道,两个人的感情,从各自心里体会到的,到用语言形容出来,到旁人的意会,再由旁人表达出来如此周转一圈,总会有些东西,已经不知不觉走了样。这种走样,无关善意与恶意、甚至粉饰或扭曲,因为每个人都无法真正代替别人去感受去经历TA的感情和人生,只有我自己的心,才能触摸得到面对他的时候那个真实的自我:快乐、悲伤、生气、感动、别扭、欣喜在各种不同的情绪中,我们手牵着手,一步一步,从两个少不更事的孩子慢慢走向了成熟。
不管怎样,这些年的生命能够与他交集在一起,对于我来说,是一件最美好的事。
谢谢你,刘烨,谢谢你给我的这些美好的日子,谢谢这个世界上有你。
那一年,我提着一个箱子懵懵懂懂地从四川来到了北京,一心只想出来认识更大的世界,爱情对于我来说,还是很遥远的事情。直到有一天,我接了一个活儿,在《幸福街》里面演一个小角色,而刘烨是那个戏的男主角。
起初,我们谁也没有在意谁。在他眼里,我就是一个疯疯癫癫的傻丫头;而在我看来,他邋邋遢遢,虽然个子高大却从不收拾自己,就是个没长开的小P孩儿。我们每天就在一起嘻嘻哈哈,开些不着调的玩笑,日子过得没心没肺。
有一天剧组的人一起去喝酒,眼看着旁边的人一个一个倒下,最后就剩下我俩还勉强能直立行走,我晕晕乎乎对他说:成啊哥们,真能喝!他嘿嘿一笑:你也不错呀,干脆我俩共同进步得了!我傻笑着看着他,恍惚中突然觉得我俩的气场似乎与平时不大一样,而我也很自然地把手放在他的手心里,开始了一段快乐的旅程
回想起来,那真是我最开心的日子。那时候谁也不认识我们,我俩跑去超市买东西,就在人堆中挤来挤去,有次我想买一款箱子,结果那箱子被顾客抢购一空,剩下了最后一个,我想也没想将箱子一把搬过头顶就往外冲,而收银小姐因为应接不暇也没来得及管我,我一步就冲到站在收银台外的他身边嘿嘿直乐:看!我抢到了最后一个!他却急得拍拍我的头把我往收银台里推:还没给钱哪!当心别人把你当小偷抓起来!
我的没心没肺还体现在我们生活的各个方面。有时候他去机场准备登机,掏出身份证一看是我的,他的身份证却被我揣在身上;去泰国旅行因为我坚持要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