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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彩六号-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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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已经不重要了。我的朋友,现在是该走人的时候了。”
  “可是我的朋友━━”
  “都死光了,你没什么可以帮他们做的了。”昏暗中,他看著这个大男孩;他大约二十岁,是摩戴尔那个已经翘辫子的笨蛋的密友,或许是他的同性恋伴侣?说不定。这样也好,反正波卜夫从来没对同性恋者有过任何好感。“快点收拾东西,我们要尽快离开这里。”房间那边正是装著德国马克的黑皮箱。这个小鬼━━他叫费比恩还是什么的?反正不重要━━转身拿起他的背包,但没再转过身来。波卜夫的灭音手枪已经朝他开了火,而且为了保险起见,他又多开了一枪;其实在距离只有三公尺的情况下,这是毫无必要的。在确定男孩已经死亡之后,他拿起皮箱,走出房门。他已经订好中午回纽约的机票,不过在这之前,他还得去开一个银行户头。
  小队正好赶上最后一班回英国的飞机,这次是到希斯洛机场而不是盖特威克机场。查维斯要了一杯白酒,而坐在他旁边的贝娄也点了相同的饮料。
  “我们干得如何,博士?”
  “你自己认为呢?查维斯先生。”贝娄回答。
  “对我来说,紧张已经消除,手也不再抖了。”丁说。
  “颤抖是正常的,因为它是压力的释放。要身体排除掉紧张,自动恢复正常并不容易,不过训练可以改善它;另外,喝一杯酒也有相同的效果。”他举杯啜饮了一口酒;法国酒的确不错。
  “还有什么需要改进的?”
  “没有。如果我们能够早一点介入,也许就能阻止或拖延他杀害第一个人质,不过这种事不是我们所能控制的。”贝娄耸耸肩,“不过,让我感到好奇的是这些恐怖份子的动机。”
  “怎么说?”
  “他们的举止像是遵循著某种意识形态,但是目标却不太明确。我知道这些人除了挟持人质之外还抢钱。”
  “是啊。”查维斯与罗斯理当时在现场找到一个帆布袋,里头有重达二十五磅的钞票,“所以……他们只是一般抢匪?”
  “不确定。”贝娄喝光了酒,并要空中小姐再为他加满,“目前还没办法釐清,不过这件案子也不是全然无迹可循。摩戴尔不是什么高明的恐怖份子,他秀得太早,做得太少;不但计画得不够,执行起来也漏洞百出。”
  “真是可怜又可恶的混蛋。”查维斯表示。
  “社会人格病态━━与其说他是恐怖份子,倒不如说是一般罪犯。所谓‘好'的恐怖份子,通常会比较聪明。”
  “妈的,什么‘好'的恐怖份子?”
  “‘好'的恐怖份子是个生意人,他的生意就是藉由杀人去达到某种政治目的……可以说是广告宣传啦。他们为了一个远大目标而奋斗,至少他们自己是这么认为的;他们有信仰━━不像儿童上主日学课那样的相信法,倒是比较像理性的成年人对圣经的信仰。抱歉,我知道这个比喻很菜,但我实在想不到更好的了。这真是漫长的一天,查维斯先生。”贝娄把空酒杯交给空服员。
  丁看看表,“嗯,的确,博士。”他现在最需要的就是睡一觉。
  第四章 任务后归询
  机轮触及到希斯洛机场的跑道,惊醒了查维斯与第二小队的大部份人。飞机滑回登机门的动作慢得好像永无止境;等到他们终于下了飞机,立刻就被警察护送到直升机的停机坪,搭机返回赫里福基地。走过机场大厅时,查维斯瞥见了晚报的号外,上面写著瑞士警方刚刚解决了一场发生在伯恩商业银行的恐怖份子挟持人质危机。自己的功劳被别人抢走,心里当然会有一点不开心,不过“虹彩”成立的宗旨不正是如此吗?或许过一阵子他们就会收到瑞士政府的谢函━━当然它会被锁在保险箱里永不公开。两架军用直升机返抵赫里福,然后再由厢型车将队员们送回队部。此时已经是晚上十一点多,每个人都已经相当疲累━━他们从一早就开始正常的操练,然后以一场实战任务作为结束。
  虽然如此,但还不是休息的时候。当他们进入屋内时,发现所有的椅子都已经被排成一个圆弧形,另一边则摆著一部大萤幕电视机。克拉克、史丹利、寇文顿已经在房里。现在是任务后的归询时间。
  “好,各位弟兄们,”大伙儿一坐定,克拉克就开口,“干得好。所有的坏蛋都干掉了,而且没有人伤亡;不过住过程中我们是否犯了什么错误呢?”
  巴迪·康诺利站起来说:“我在后门装的炸药太多了;如果有人质在附近的话,他肯定会被当场炸死。”士官说得很诚实,“我太高估门框的牢固度了。”他耸耸肩,“不过我不知道这点该如何改进。”
  克拉克心想,这个康诺利还真是诚实,这代表他值得信赖。他点点头说:“我也没办法。还有别的吗?”
  汤林森开口,不过并没有站起身来。“长官,我想我们在震撼弹的使用方式上还得再加强训练。老实说,当我一冲进门时,完全搞不清楚状况,还好路易斯一进去就打中了目标。
  如果是我在前面,我不确定自己能不能反应过来。“
  “里面的情况如何?”
  “其他人都做得很好。我看到一个目标,”汤林森说,“不过立刻就被干掉了。”
  “我们可能活捉他们吗?”克拉克还是得问这个问题。
  “不,将军。”路易斯·罗斯理郑重地回道,“他的手里有枪,而且枪口正指著人质。”瞄准恐怖份子的手以打落他们的枪也不可行,因为恐怖份子们身上通常都不只携带一种武器,他们最常用的“备份”武器就是一枚破片手榴弹。罗斯理的三枪都打中目标的头部,完全符合“虹彩”的准则。
  “我同意,路易斯。当震撼弹爆炸时,你是怎么避开强光与声音的?你站得比乔治还近。”
  法国人微笑说:“我老婆每天都对我大呼小叫,我早就习惯了。”房里响起一阵疲惫的笑声,“我把一只手捂在耳朵上,侧头让另一只耳朵靠近肩膀,再把眼睛闭上。此外,我还占了一个好处,那就是震撼弹是我引爆的。”与汤林森和其他人不同,负责引爆的罗斯理能估计闪光与巨响来袭的时机,虽然这似乎只是一个小小的优势,但有时却可能具有决定性。
  “进去之后有什么问题?”约翰问道。
  普莱斯说:“跟大部份任务一样,满地的碎玻璃妨碍了我们的行动。我们的靴底应该换软一点的材质,这样可以减低我们的脚步声。”
  克拉克点点头,他看见史丹利正在作笔记。
  “射击力面有没有碰到什么问题?”
  “没有。”查维斯开口,“房内的灯光是亮的,所以我们不必使用夜视镜,而且坏蛋们都站著,不但容易瞄准,射击也是轻而易举。”普莱斯与罗斯理都点头表示赞同。
  “那步枪手这边呢?”
  “从我的位置啥个屁蛋也看不到。”强士顿说。
  “我也看不到。”韦伯说;他的英文真是无懈可击。
  接下来轮到史丹利发问。“丁,为什么在最后攻坚时,你让普莱斯圭在你的前面?”
  “艾迪的射击比我好,而且经验丰富。老实说,那时我对他的信心比对自己还大。”查维斯继续说,“整体而言,这是一次简单任务。每个队员都有建筑物内部状况的位置图,难度不高。我把整场行动分为三个部份,其中有两个部份我都在场。剩下一条后门的路线,我们估计只有一名歹徒;虽然这只是推测,但一切的证据都支持此一判断。我们必须尽快闯入,因为主嫌犯摩戴尔正要杀害另一名人质,我们不能袖手旁观。”他下了结论。
  克拉克问众人:“对此谁有意见?”
  “有时候为了等待最佳时机,你就是得让恐怖份子在你面前杀害人质。”贝娄博士说,“这样当然不好受,但却是必要的。”
  “好的,博士,你有何看法?”
  “我们必须继续追踪警方对这件案子的调查进度。他们到底是恐怖份子还是一般抢匪?
  我们不晓得,但我们必须知道答案。在本案中,我们没机会跟对方沟通,或许这对现在来说没什么影响,但将来还是会有问题的。我们需要更多的翻译人员;我的外语能力没有好到符合需求的地步,我需要有优秀的翻译人员把我的话转成其他语言。“克拉克看到史丹利正在记笔记。他看了看手表。
  “好,我们明天早上再看现场录影带。现在解散。干得好。”
  第二小队鱼贯走出队部,外头的黑夜正逐渐起雾。有的人朝士官俱乐部的方向看了看,不过并没有人朝它走去。查维斯走回宿舍,打开门发现佩琪正坐在电视机前。
  “嗨,甜心。”丁对妻子说。
  “你还好吗?”
  查维斯对她笑了笑,举起双手转了一圈。“看,没有弹孔也没有刀疤。”
  “你上了电视━━在瑞士,对不对?”
  “你知道我不能说。”
  “丁,我十二岁时就知道爸爸是干什么的了。”佩琪·查维斯医生说,“他是个特务,跟你现在一样。”
  没啥好隐瞒了,不是吗?“呃,佩琪,是的,你看到的是我和我们的小队。”
  “他们是谁?我是说那些坏人。”
  “可能是恐怖份子,也可能是银行抢匪,还不确定。”查维斯说,一边走进卧房,一边脱下衬衫。
  佩琪跟著他走进房间。“电视上说他们都死了。”
  “嗯。”他脱下长裤,把它挂进衣橱“我们别无选择。当时他们马上就要杀害一名人质,所以我们就立刻……我们必须阻止它。”
  “我不确定自己喜不喜欢这样。”
  他看著妻子说:“我确定我不喜欢。还记得你在念医学院时所参加的那次帮人锯腿的手术吗?你也不喜欢它,不是吗?”
  “不喜欢,一点儿也不。”那是一场车祸造成的,为了保住伤患的命,只好锯掉他的一条腿。
  “人生就是如此,佩琪;你不会完全喜欢自己所必须做的每一件事。”他坐在床沿,脱掉袜子。特务,他想著。我要一杯伏特加马丁尼,要用摇的不要用搅的。电影里从来不拍那些英雄睡觉的模样,为什么?他们不用睡觉吗?不过谁喜欢在杀了人之后马上躺平?他对自己苦笑了一下,然后直接躺在被子上面。这件事大概只有庞德,詹姆斯·庞德做得到。他闭上眼睛,脑海中又浮现出银行的画面。他拿起MP━十,指向那个不知叫什么名字的家伙━━他叫古特纳?是不是?他不太确定━━透过准星环看到他的脑袋,扣下扳机,传来熟悉的声音与震动,就像是拉开卡住的拉练。噗、噗、噗,枪口的消音器使得枪声变得十分细微。而那个目标,不管他是谁,都已经倒地变成了一条死鱼。他和他那三个朋友还来不及反应━━事实上,他们一点活命的机会都没有。
  但是先前那个被他们杀掉的人质也没有机会,查维斯提醒自己。他只是一个恰巧出现在银行里的倒楣鬼,或许是去存款,或许是去谈贷款,甚至只是去换个零钱好剪头发……把你的同情心留给这个人吧,丁对自己说。想想那个差点被摩戴尔宰掉的医生,现在他或许正在家里与老婆家人在一起,或许吓得半死,或许发抖不止,或许得去看心理医生以治疗挥之不去的恐惧,或许这种感觉永远好不了。但是再怎么说,会感到恐惧至少表示你还保住一条老命,这总比让妻子儿女坐在家里哭乾眼泪,问爸爸为什么不再回来要好得多。
  是的,就是这样。他夺去了一条生命,但也拯救了一条生命。他又想起了当时的画面,第一枪正好打中那个混蛋的耳朵前方;在第二发与第三发子弹命中之前,他就知道那个家伙已经死了。三个弹孔相距不到两寸,把他的脑浆打得飞溅了十尺远,而躯体也像一袋豆子般地砰然倒地。那人倒地时枪正好顶到地上,枪口上指,还好没有走火伤到人,而脑袋上挨了子弹也没使他的手指因抽搐而击发扳机,真是万幸。当然,这种结局并非最完美,最好是能活捉这些家伙,从他们身上得到有用的情报,以及他们犯案的动机。这样就可以学到一些东西,也许下回就能派上用场;或者可以循线抓到其他人,抓到下命令的那个混蛋,用十公釐子弹打烂他的屁股。
  这次任务并不完美,查维斯告诉自己,不过至少他奉命去拯救生命,而他也做到了。没错,他想,这正是我该做的。过了一会儿,他感到床的震动,妻子在他身旁躺了下来。他伸手去碰她的手,她却突然将手移到自己的腹部上;看来在妈妈肚子里的小查维斯又不大安份了。他凑过身去,给了她一个吻。
  此时,波卜夫也上了床。先前他已在电视机前喝掉了第四杯调过的伏特加酒,新闻里正拚命吹捧著当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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