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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书-第7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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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孝武帝大明五年正月丙子,交州刺史垣闳献白孔雀。
  明帝泰始三年五月乙亥,白鸲鹆见京兆,雍州刺史巴陵王休若以献。
  汉桓帝延熹九年四月,济阴、东郡、济北、平原河水清。
  宋文帝元嘉二十四年二月戊戌,河、济俱清,龙骧将军、青冀二州刺史杜坦以闻。文帝元嘉二十五年五月,征北长史、广陵太守范邈上言:“所领舆县,前有大浦,控引潮流,水常淤浊。自比以来,源流清洁,纤鳞呈形。古老相传,以为休瑞。”
  孝武帝孝建三年九月,济、河清,冀州刺史垣护之以闻。孝武帝大明五年九月庚戌,河、济俱清,平原太守申纂以闻。
  明帝泰始元年二月丙寅,扬、淮水清洁有异于常,州治中从事史张绪以闻。
  汉光武建武初,野茧、谷充给百姓。其后耕蚕稍广,二事渐息。
  吴孙权黄龙三年夏,野蚕茧大如卵。
  宋文帝元嘉十六年,宣城宛陵广野蚕成茧,大如雉卵,弥漫林谷,年年转盛。
  孝武帝大明三年五月癸巳,宣城宛陵县石亭山生野蚕,三百余里,太守张辩以闻。孝武帝大明三年十一月己巳,肃慎氏献楛矢石砮,高丽国译而至。大明五年正月戊午元日,花雪降殿庭。时右卫将军谢庄下殿,雪集衣。还白,上以为瑞。于是公卿并作花雪诗。史臣按《诗》云:“先集为霰。”《韩诗》曰:“霰,英也。”花叶谓之英。《离骚》云:“秋菊之落英。”左思云“落英飘濆”是也。然则霰为花雪矣。草木花多五出,花雪独六出。
  明帝泰始二年五月甲寅,赭中获石柏长三尺二寸,广三尺五寸,扬州刺史建安王休仁以献。泰始三年十一月乙卯,盱眙获石柏,宁朔将军段佛荣以献。
  汉和帝在位十七年,郡国言瑞应八十余品,帝让而不宣。
  志第二十 五行一
  昔八卦兆而天人之理著,九畴序而帝王之应明。虽可以知从德获自天之祐,违道陷神听之罪,然未详举征效,备考幽明,虽时列鼎雉庭谷之异,然而未究者众矣。至于鉴悟后王,多有所阙。故仲尼作《春秋》,具书祥眚,以验行事。是则九畴陈其义于前,《春秋》列其效于后也。逮至伏生创纪《大传》,五行之体始详;刘向广演《洪范》,休咎之文益备。故班固斟酌《经》、《传》,详纪条流,诚以一王之典,不可独阙故也。夫天道虽无声无臭,然而应若影响,天人之验,理不可诬。司马彪纂集光武以来,以究汉事;王沈《魏书》志篇阙,凡厥灾异,但编帝纪而已。自黄初以降,二百余年,览其灾妖,以考之事,常若重规沓矩,不谬前说。又高堂隆、郭景纯等,据经立辞,终皆显应。阙而不序,史体将亏。今自司马彪以后,皆撰次论序,斯亦班固远采《春秋》,举远明近之例也。又按言之不从,有介虫之孽,刘歆以为毛虫;视之不明,有蠃虫之孽,刘歆以为羽虫。按《月令》,夏虫羽,秋虫毛,宜如歆说,是以旧史从之。五行精微,非末学所究。凡已经前议者,并即其言以释之;未有旧说者,推准事理,以俟来哲。
  《五行传》曰:“田猎不宿,饮食不享,出入不节,夺民农时,及有奸谋,则木不曲直,谓木失其性而为灾也。”又曰:“貌之不恭,是谓不肃。厥咎狂,厥罚恆雨,厥极恶。时则有服妖,时则有龟孽,时则有鸡祸,时则有下体生上之疴,时则有青眚、青祥。惟金沴木。”班固曰:“盖工匠为轮矢者多伤败,及木为变怪。”皆为不曲直也。
  木不曲直:
  魏文帝黄初六年正月,雨,木冰。按刘歆说,木不曲直也。刘向曰:“冰者阴之盛,木者少阳,贵臣象也。此人将有害,则阴气胁木,木先寒,故得雨而冰也。”是年六月,利成郡兵蔡方等杀太守徐质,据郡反,多所胁略,并聚亡命。遣二校尉与青州刺史共讨平之。太守,古之诸侯,贵臣有害之应也。一说以木冰为甲兵之象。是岁,既讨蔡方;又八月,天子自将以舟师征吴,戎卒十余万,连旍数百里,临江观兵。
  晋元帝太兴三年二月辛未,雨,木冰。后二年,周顗、戴渊、刁协、刘隗皆遇害,与《春秋》同事,是其应也。一曰,是后王敦攻京师,又其象也。
  晋穆帝永和八年正月乙巳,雨,木冰。是年,殷浩北伐;明年,军败;十年,废黜。又曰,荀羡、殷浩北伐,桓温入关之象也。
  晋孝武帝太元十四年十二月乙巳,雨,木冰。明年二月,王恭为北蕃;八月,庾楷为西蕃;九月,王国宝为中书令,寻加领军将军;十七年,殷仲堪为荆州。虽邪正异规,而终同摧灭,是其应也。一曰,苻坚虽败,关、河未一,丁零鲜卑,侵略司、兗,窦扬胜扇逼梁、雍,兵役不已,又其象也。
  吴孙亮建兴二年,诸葛恪征淮南,行后,所坐听事栋中折。恪妄兴征役,夺民农时,作为邪谋,伤国财力,故木失其性,致毁折也。及旋师而诛灭,于《周易》又为栋桡之凶也。
  晋武帝太康五年五月,宣帝庙地陷梁折。八年正月,太庙殿又陷,改作庙,筑基及泉。其年九月,遂更营新庙,远致名材,杂以铜柱。陈勰为匠,作者六万人。十年四月,乃成。十一月庚寅,梁又折。按地陷者,分离之象;梁折者,木不曲直也。孙盛曰:于时后宫殿有孽火,又庙梁无故自折。先是帝多不豫,益恶之。明年,帝崩,而王室频乱,遂亡天下。
  晋惠帝太安二年,成都王颖使陆机率众向京师,击长沙王乂。军始引而牙竿折,俄而战败,机被诛。颖寻奔溃,卒赐死。初,河间王颙谋先诛长沙,废太子,立颖。长沙知之,诛其党卞粹等,故颖来伐。机又以颖得遐迩心,将为汉之代王,遂委质于颖,为犯从之将。此皆奸谋之罚,木不曲直也。
  王敦在武昌,铃下仪仗生华如莲花状,五六日而萎落,此木失其性而为变也。干宝曰:“铃合,尊贵者之仪;铃下,主威仪之官。今狂花生于枯木,又在铃合之间,言威仪之富,荣华之盛,皆如狂花之发,不可久也。”其后终以逆命,没又加戮,是其应也。一说此花孽也,于《周易》为“枯杨生华”。
  桓玄始篡,龙旗竿折。玄田猎出入,不绝昏夜,饮食恣奢,土水妨农,又多奸谋,故木失其性也。夫旗所以拟三辰,章著明也。旗竿之折,高明去矣。在位八十日而败。
  宋明帝泰始二年五月丙午,南琅邪临沂黄城山道士盛道度堂屋一柱自然,夜光照室内。此木失其性也。或云木腐自光。废帝升明元年,吴兴余杭舍亭禾蕈树生李实。禾蕈树,民间所谓胡颓树。
  貌不恭:
  魏文帝居谅暗之始,便数出游猎,体貌不重,风尚通脱。故戴凌以直谏抵罪,鲍勋以迕旨极刑。天下化之,咸贱守节,此貌之不恭也。是以享国不永,后祚短促。《春秋》鲁君居丧不哀,在戚而有嘉容,穆叔谓之不度,后终出奔。盖同事也。
  魏尚书邓飏,行步弛纵,筋不束体,坐起倾倚,若无手足。此貌之不恭也。管辂谓之鬼躁。鬼躁者,凶终之征。后卒诛死。
  晋惠帝元康中,贵游子弟相与为散发倮身之饮,对弄婢妾。逆之者伤好,非之者负讥。希世之士,耻不与焉。盖胡、翟侵中国之萌也。岂徒伊川之民,一被发而祭者乎?晋惠帝元康中,贾谧亲贵,数入二宫,与储君游戏,无降下心。又尝同弈棋争道,成都王颖厉色曰:“皇太子,国之储贰,贾谧何敢无礼!”谧犹不悛,故及于祸。
  齐王冏既诛赵伦,因留辅政,坐拜百官,符敕台府,淫FW专骄,不一朝觐。此狂恣不肃之容也。天下莫不高其功,而虑其亡也。冏终弗改,遂至夷灭。
  太元中,人不复著帩头。头者,元首;帩者,令发不垂,助元首为仪饰者也。今忽废之,若人君独立无辅,以至危亡也。其后桓玄篡位。旧为屐者,齿皆达楄上,名曰“露卯”。太元中,忽不彻,名曰:“阴卯”。其后多阴谋,遂致大乱。
  晋安帝义熙七年,晋朝拜授刘毅世子。毅以王命之重,当设飨宴亲,请吏佐临视。至日,国僚不重白,默拜于厩中。王人将反命,毅方知,大以为恨,免郎中令刘敬叔官。识者怪焉。此堕略嘉礼,不肃之妖也。
  陈郡谢灵运有逸才,每出入,自扶接者常数人。民间谣曰“四人挈衣裙,三人捉坐席”是也。此盖不肃之咎,后坐诛。
  宋明帝泰始中,幸臣阮佃夫势倾朝廷,室宇豪丽,车服鲜明,乘车常偏向一边,违正立执绥之体。时人多慕效。此亦貌不恭之失也。时偏左之化行,方正之道废矣。
  后废帝常单骑游遨,出入市里营寺,未尝御辇。终以殒灭。
  恆雨:
  魏明帝太和元年秋,数大雨,多暴雷电,非常,至杀鸟雀。案杨阜上疏,此恆雨之罚也。时帝居丧不哀,出入弋猎无度,奢侈繁兴,夺民农时,故木失其性而恆雨为灾也。太和四年八月,大雨霖三十余日,伊、洛、河、汉皆溢,岁以凶饥。
  孙亮太平二年二月甲寅,大雨震电;乙卯,雪,大寒。案刘歆说,此时当雨而不当大,大雨,恆雨之罚也。于始震电之明日而雪大寒,又恆寒之罚也。刘向以为既已震电,则雪不当复降,皆失时之异也。天戒若曰,为君失时,贼臣将起。先震电而后雪者,阴见间隙,起而胜阳,逆杀之祸将及也。亮不悟,寻见废。此与《春秋》鲁隐同也。
  晋武帝泰始六年六月,大雨霖;甲辰,河、洛、沁水同时并溢,流四千九百余家,杀二百余人,没秋稼千三百六十余顷。晋武太康五年七月,任城、梁国暴雨,害豆麦。太康五年九月,南安霖雨暴雪,折树木,害秋稼;魏郡、淮南、平原雨水,伤秋稼。是秋,魏郡、西平郡九县霖雨暴水,霜伤秋稼。
  晋惠帝永宁元年十月,义阳、南阳、东海霖雨,淹害秋麦。
  晋成帝咸康元年八月乙丑,荆州之长沙攸、醴陵、武陵之龙阳三县,雨水浮漂屋室,杀人,伤损秋稼。
  宋文帝元嘉二十一年六月,京邑连雨百余日,大水。
  孝武帝大明元年正月,京邑雨水。大明五年七月,京邑雨水。大明八年八月,京邑雨水。
  明帝太始二年六月,京邑雨水。
  顺帝升明三年四月乙亥,吴郡桐庐县暴风雷电,扬砂折木,水平地二丈,流漂居民。
  服妖:
  魏武帝以天下凶荒,资财乏匮,始拟古皮弁,裁缣帛为白帢,以易旧服。傅玄曰:“白乃军容,非国容也。”干宝以为缟素,凶丧之象;帢,毁辱之言也。盖革代之后,攻杀之妖也。初为白帢,横缝其前以别后,名之曰“颜”,俗传行之。至晋永嘉之间,稍去其缝,名“无颜帢”。而妇人束发,其缓弥甚,紒之坚不能自立,发被于额,目出而已。无颜者,愧之言也;覆额者,惭之貌;其缓弥甚,言天下忘礼与义,放纵情性,及其终极,至乎大耻也。永嘉之后,二帝不反,天下愧焉。魏明帝著绣帽,被缥纨半袖,尝以见直臣杨阜。阜谏曰:“此于礼何法服邪?”帝默然。近服妖也。缥,非礼之色,亵服不贰。今之人主,亲御非法之章,所谓自作孽不可禳也。帝既不享永年,身没而禄去王室,后嗣不终,遂亡天下。
  魏明帝景初元年,发铜铸为巨人二,号曰“翁仲”,置之司马门外。案古长人见,为国亡;长狄见临洮,为秦亡之祸。始皇不悟,反以为嘉祥,铸铜人以象之。魏法亡国之器,而于义竟无取焉。盖服妖也。
  魏尚书何晏,好服妇人之服。傅玄曰:“此服妖也。”夫衣裳之制,所以定上下,殊内外也。《大雅》云:“玄衮赤舄,钩膺镂锡。”歌其文也。《小雅》云:“有严有翼,共武之服。”咏其武也。若内外不殊,王制失叙,服妖既作,身随之亡。末喜冠男子之冠,桀亡天下;何晏服妇人之服,亦亡其家。其咎均也。
  吴妇人之修容者,急束其发,而劘角过于耳。盖其俗自操束大急,而廉隅失中之谓也。故吴之风俗,相驱以急,言论弹射,以刻薄相尚。居三年之丧者,往往有致毁以死。诸葛患之,著《正交论》,虽不可以经训整乱,盖亦救时之作也。孙休后,衣服之制,上长下短,又积领五六而裳居一二。干宝曰:“上饶奢,下俭逼,上有余下不足之妖也。”至孙皓,果奢暴恣情于上,而百姓雕困于下,卒以亡国。是其应也。
  晋兴后,衣服上俭下丰,著衣者皆厌腰盖裙。君衰弱,臣放纵,下掩上之象也。陵迟至元康末,妇人出两裆,加乎胫之上,此内出外也。为车乘者,苟贵轻细,又数变易其形,皆以白蔑为纯,古丧车之遗象。乘者,君子之器,盖君子立心无恆,事不崇实也。干宝曰:“及晋之祸,天子失柄,权制宠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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