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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马王子骑铁马-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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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的口气虽然像是在开玩笑,但就在这一瞬间,沈爱君还真认为阿宽能保护她呢!
  有他在,她可以天不怕、地不怕。
  他们进了木屋,里头没有一个人在,而灯……没有灯,所以,他们两个只能摸黑度过漫长的夜晚。
  那天晚上,沈爱君听到阿宽频频叹气,他虽然什么都没说,但她知道,他一定是后悔带她上山。
  他们两个的兴趣本来就不一样,她像个都会女郎,所谓的休闲活动就是看电影、跟朋友去唱卡拉OK,纵使是压马路逛街买东西,她也不觉得无聊;但阿宽不一样,他喜欢大自然远胜过一切。
  他们两个是如此的不相像,但她看着阿宽的睡脸,明知道他们两个的差异如此之大,她还是好喜欢他。
  如果能放弃就好了。
  在跟阿宽交往的这段日子,沈爱君不只一次浮现这种念头,但喜欢他的情绪却远超过两人的不协调。
  她好喜欢、好喜欢阿宽──这是沈爱君心里唯一笃定的事。
  所以,隔天清晨,她难得起了个大早,还决定牺牲她那双两千多块的高跟鞋,她把脚跟拆了,这样她就能跟上阿宽的脚步,陪他一起走天涯。
  “你疯了啊!你在干嘛?”阿宽看到她的举动,还以为她脑袋秀逗了。
  “这样才好走路。”沈爱君站起来定是看,虽然不比运动鞋,但此昨天好走多了。
  所以她笑了。
  她的心情传染给阿宽,他看她心情好,昨天阴霾的情绪也不翼而飞,他从包包里拿出干粮我和水。
  原来他收拾了一袋的东西就是这个啊!沈爱君终于懂了。
  他们用完餐,再徒步走了两个多小时,终于到了山顶。
  山顶上的太阳比平地来得刺眼,但这里的空气好,四周没有遮蔽物,到哪都有自然风。
  “看!”阿宽指着远处一片亮亮的光面。
  “那是什么?”
  “偃塞湖。”阿宽拉着沈爱君的手往下冲去,不一会儿,他们就到了湖边。
  它的面积不大,大约只有市内游泳池的大小,但湖面波光潋滟,像是撒了金粉似的,好漂亮。
  这就是阿宽要跟她分享的世界?
  沈爱君在这一刻心情好激动,她好庆幸自己跟阿宽来了,才能识得这一面;如果她昨天半途而废,只怕她这辈子都别想触及阿宽的内心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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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看起那么铁铮铮、刚毅不屈的一个男人,内心却是如此缜密;而他也知道带她上来,她势必会成为他的大包袱,可他却不辞辛劳地带她上来,想要她走入他的世界。
  沈爱君好高兴,她禁不住侧着脸看着阿宽。
  在骄阳下,他像是太阳之子。
  阿宽亮着眼问她,“要不要游泳?”
  “要。”她点头。这么美丽的地方,她当然想下去看一看。“可我没带泳衣。”
  “这里又没别人。”阿宽率先脱了衣服,把自己扒得全身光溜溜的,跳进湖里面游泳。
  他跟她招手,要她赶快下来。
  她看看四下没人,终于鼓起勇气,也脱了衣服跳下去。
  湖水被阳光晒过,不怎么冰冷,游起来很舒服,但沈爱君不怎么有体力,游了一会儿就不行了。
  她爬上岸,阿宽也陪着她。
  他们两个就肩并肩地躺在草地上,阿宽没穿衣服,而沈爱君觉得这里虽没有外人,但像这样光裸着身体,她还是会害羞,于是她把衣服覆在身上,这才觉得安心。
  阿宽跟她讲起这个像世外桃源的地方,沈爱君这才晓得,原来这个地方之所以会没公车上来,道路也没开垦,纯粹是因为这湖根本就没有对外公开,是列为国家保护的一块圣地。所以这里才会风景如画,完全没有人为的污染;而阿宽之所以会知道这个地方,是因为他有个同学是地理教授,这地方就是他同学发现的。
  “那他会不会来?”沈爱君突然又变得紧张,她怕他的老同学会突然上山来。
  “不会啦!”阿宽要她放心,但她却觉得这不妥,人说“不怕一万,只怕万一”,她还是赶快把衣服穿好。
  这一天,他们下山的时候,两个人像是打过泥战似的,全身脏兮兮的;公车司机以怀疑的目光看着他们,心想,哪儿来的两个野人啊!
  沈爱君却没心情去理会司机异样的眼光。
  她累毙了,一上公车就靠着阿宽的肩膀睡着了;而阿宽呢?他也累了,他的手靠在椅子上的手把,手支着头,两人一路睡到台中,就连转车的时候都是迷迷糊糊的,差点坐错了车。
  这真是好累的一天,但沈爱君却连作梦都在笑,因为有阿宽相陪,她的人生似乎丰富了不少。
  第二天,沈爱君又变回都会女郎,一袭干净俐落的套装──虽然老气,但显得很威信,她每天都穿这样去上班。
  起初的时候她很不习惯,但渐渐的,她倒喜欢上这种专业形象的打扮,因为在这样刻板的装扮下,替她赶走了不少讨人厌的苍蝇。
  “喂!你发什么呆啊?”在附近上班的素谨,中午找沈爱君出来吃饭,却发现一顿饭吃下来,她魂不守舍的时候多。
  “在想什么?”
  “没事。”沈爱君笑得神秘兮兮的,却什么都不讲。
  拜托!她以为她守口如瓶,别人就不知道她心里在想什么啊!这个见色忘友的女人,除了在想她的男朋友,她还能想什么?素谨啜了一口冷饮说:“我就觉得奇怪,既然你们两个已经那么好了,为什么你不干脆一点搬过去跟他住?你这样每天往他那里跑不累吗?”
  “咦?!”她张大眼睛看素谨。喝!莫非……“你男朋友要你过去跟他住?!”
  素谨不怕羞,直接点头。“他是提过,但我不好意思跟你说,毕竟,我们两个住在一起这么久,我要是走了,你一个人也不好找室友吧?”
  说得也是,沈爱君不说话,默默的喝着歆料。
  她从来没想过这个问题,她跟素谨的确不可能长久住在一起。
  “你要不要去跟阿宽谈谈看?”
  “谈什么?”


  “谈你搬过去跟他同居的事。”
  “他那里很小。”  “那他搬过来也可以啊!我的那间房间可以租给他,这样一来,你们两个既能天天在一起,还有属于自己的空间,更重要的是,从此以后你就不用两头跑,这样不是很好吗?”
  “可是我们住的地方离他的工地很远。”
  “他现在这工程不是快结束了吗?”
  “嗯!”沈爱君点头。
  “那就乘机会叫他搬啊!”素谨怂恿着沈爱君。其实,她早就想搬出去跟男朋友住,过着你侬我侬的日子。
  沈爱君勉为其难的点头,“好吧!我试着跟阿宽谈谈看。”其实,她是一直都在找借口,因为她有感觉,觉得阿宽一定不会答应的。
  果不其然,她提议后,他什么都没说,就只问她一句,“为什么?”
  为什么?这还有什么好问的,男女相爱不就是这一回事吗?爱深了就想住在一起,难道阿宽不这么想吗?
  沈爱君不禁看着阿宽。  他很过分,因为她在跟他讲正经事,而他竟然还在看他的世足赛──为了世足赛,这个臭男人竟然跑去买了一台电视机;可恶!她还一直以为他是那种不食人间烟火的人,原来,为了他的世足赛,他倒是挺愿意放弃他的原始生活。
  哼!那有什么好看的!沈爱君不懂,她站到他的面前,挡住他的视线。
  “你怎么说?”
  “说什么?”阿宽抬起头,不敢跟她说她挡到他的视线,因为,她的表情看起来很凶,她似乎又在生气了。
  “你要不要搬来跟我一起住?”
  “唔──”他想说不要,但最后脱口而出的却是,“那会恨麻烦。”  很好,没有直接拒绝她;这已经比沈爱君所设想的要好得太多、太多了,于是,她放低姿态问他,“怎么会呢?”
  “怎么不会?我们两个的作息颠倒,而且生活习惯又不一样。”
  “就是不一样,所以才要住在一起嘛!这样才能早点适应彼此。”
  “呃──”她的话让他感到惊讶。
  适应!这多像是“我们结婚吧”之类的台词呀!
  “怎么?你不愿意?!”沈爱君的脸色马上变了。“你要是真的不愿意可以明说,我不会勉强你的。”
  嘴巴上虽说不勉强他,但看她那脸色与表情也知道,如果他胆敢说一个“不”字,她铁定又会跟他闹别扭,两个人又要冷战好一阵子,那很累耶!所以,阿宽决定顺从她的意思。
  “好吧。”他答应了。
  “真的?”
  “真的。”他拉她过来抱着,但心内想的却是,哈!他终于又看到比赛了。
  阿宽笑得合不拢嘴,而沈爱君对这结果也很满意。
  她马上去帮阿宽收拾东西,他还不知道自己的“大限”将近,他盘着腿吃花生,正在享受他的人生。
  第七章
  同居不同的习性  不同的生活方式  却因两人相聚而必需重新调整适应
  “你在干嘛?做什么把我的东西一箱箱的装箱?”
  “收东西搬家啊!”她喜孜孜的回答,一点都不生气他忘了要搬家的事。  “你退租之后,总不好意思把东西放这里吧!啊~~莫非你这些东西都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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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谁说的?我的东西当然还要。”他那一屋子的宝物,不知道她有没有把它们弄坏了。
  阿宽实在不放心沈爱君的粗手粗脚,她连平地走路都会跌倒,真教人不放心。阿宽赶紧把瓦楞纸撕开,一箱一箱的查看。
  幸好,他的宝物完好如初。
  他再一件件的把它们拿出来,重新摆回去。
  “你干嘛啊?这些东西怎么不带走?你不是最喜欢它们的吗?”
  是啊!就是最喜欢,所以才要留在这里;她的脾气那么坏,难保不会有那么一天,她又发脾气,又拿他的东西出气。
  他收拾了几件衣服交给沈爱君。
  “这是干嘛?你就只带这些走?”
  “唔!”他点头。
  “其余的都留在这里?”
  “唔!”
  “你对房东太好了吧?”
  “唔!”阿宽不敢告诉沈爱君,他自己就是那个房东。他这个窝破虽破,可却是个存了好几年的钱买的。
  唉!他多想拥有一个私人的空间啊!
  沈爱君对爱情的步调太快,他好像赶不上她追求爱情的脚步,把东西留在这里,是想给自己留一条后路。
  “就这样吧!”他拿着自己的行李先行上车。
  沈爱君的东西就更不多了,她一直在自己的住处跟阿宽的地方来来去去,很少在这里过夜,留在这里的东西就只有盥洗用具跟两套衣服。
  他们终于住在一起了!回到自己的地方,沈爱君有说不出的自在。  “你先坐一下,我把你的东西拿去你的房间。”
  “不用了,我自己来。”阿宽提着简单的行李跟在她的身后。
  沈爱君领着他走在前头。  “这里本来是素谨的房间。素谨是我的好朋友,你知道吧?”在这一刻,她好像恨不得把她所有的人生全都跟阿宽一起分享。
  啊~~好棒,从今天起,她就不用每天赶捷运、转搭公车,她可以跟阿宽聊到天亮,还可以从从容容的去上班。
  素谨的东西在前几天全都搬走了,空空荡荡的房间没有一点装饰物,但阿宽还是觉得不自在。
  “怎么了?”沈爱君看出他的脸色不对劲。
  “没事。”他把衣服挂在衣柜,不敢跟她讲市区的生活让他透不过气来。这里车子太多、空气太脏,他已经开始想念起他的破公寓,而沈爱君是递果汁又递毛巾的,简直拿他当客人看待。
  “你不用这么忙。”
  “没关系啦!”她只是想让他感觉自在一点,让他有宾至如归的感觉,她还帮他开空调。怎样?凉凉的吧?是不是比他公寓那台破电风扇来得好?沈爱君笑嘻嘻的想。
  她虽什么话都不说,但她打算让阿宽喜欢这里,明白她的地方比他的好上几百、几千倍。  “对了,你要不要看电视?”她拉着他去客厅,顺便跟他介绍住的地方。
  房子的客厅有七坪大,电视是三十四吋的平面萤幕,椅子虽是骨董,但素谨叫人做了垫子,坐在上头看大萤幕的电视,会有一种当老爷的感觉。
  “你坐在这里看世足赛。”她还帮他把电视电源给打开。“我去切水果。”
  “你不用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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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会太忙的。”
  “我不想吃,真的。”他的眼神很坚定。
  其实,他只想休息,让脑筋变空白,什么都不想、什么都不做,但他混吃等死的懒模样,她一定会看不惯的。  同居的第一天就被扫地出门似乎不是一件太名誉的事,所以,他决定装装样子,勉强打起精神看世足赛。
  沈爱君依偎在阿宽的怀里,虽然她讨厌看球赛,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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