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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广记-第55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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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饱食房里侧,家粪集野螂。“参军(官职名)不明白,请他解释一下,他说:”鹞鹰在屋檐前飞旋,能值七百文钱。洗过的衣衫凉挂在后园里,晒干后洁白如雪,吃饱了饭就在房子里侧身躺卧,家里的粪便,必然会招集来许多野泡子里的屎壳郎。“谈到这件事的人无不嘲笑他的。皇太子赐宴,正好是夏天,他赋诗写道:”严霜白浩浩,明月赤团团。“皇太子提写”赞“(一种文体)道:”龙襄才子,秦州人士。明月昼耀,严霜夏起。如此诗章,趁韵而已。“他曾因张易之事的牵连,从京城里派出去作了容山府折冲(官职名),到神龙年间又被调回京师,于是给皇上写诗道:”无事向容山,今日向东都。陛下敕(皇上的诏书)进来,今作右金吾(官职名)。“又作《喜雨》诗道:”暗去也没雨,明来也没云。日头赫赤出,地上绿氲氤(烟云弥漫的样子)。“任瀛州剌史时,有一年春节刚过,京城中几个人都捎来书信说:”改年多感,敬想会同有此心的。“正月里他把所有官员都召集来说道:”有诏(皇上下的命令)改年号为多感元年。“并把书(京城人的来信)拿给判司等官兄们看,众人大笑。他侧耳听到人们的哄笑时,又怪敕书迟迟不到。高阳、博野两县为了争夺其地的管辖权,都状书各自的理由,权龙襄判状道:”两县争地盘,不是本州府不予裁决,既是两个县的事,按理应交付主管部门去裁判。“最后署名”权龙襄示“。典吏说:”近来长官判事,皆不署名。龙襄曰:本人不解。若不署名,知道我是谁家的浪驴呀!“权龙襄不知道什么叫忌日,问府史道:”什么叫私忌?“府史道:”父母死亡时,要告假在家,独坐房中不能出门。“后来在他遇上丧忧之时,便在房中一人静坐,不巧有只黑狗突然闯入,权龙襄大怒,道:”冲破我的忌日!“于是重写书扎,改为明天再作忌日。谈论的人莫不大笑。
  卷第259 嗤鄙二卷第二百五十九
  嗤鄙二
  苏味道 李师旦 霍献可 袁守一 崔泰之 陆余庆 孙彦高 出使御史 韩琬
  赵仁奖 姜师度 成敬奇 石惠泰 冯光震 李谨度 三秽 阳滔 常定宗 张玄靖苏味道
  唐苏味道初拜相,有门人问曰:“天下方事之殷,相公何以燮和?”味道无言,但以手摸床棱而已。时谓模棱宰相也。(出《卢氏杂记》)
  唐代人苏味道刚刚被任命为宰相时,他的门客问道:“天下医生们开的药方子有那么多,药物的搭配又那么复杂,请问相公这其中调和配方的原理是什么?”苏味道一声不出,只是用手摸着床的框棱。因而那时都称他为模棱宰相。
  李师旦
  唐李师旦,新丰人也,任会稽尉。国忌日废务,饮酒唱歌杖人,为吏所讼。御史苏味道按之,俱不承引。味道历而谓曰:“公为官,奈何不守法,而违犯若是?”将罪之,师旦请更问,乃叹曰:“饮酒法所不禁,况饮药酒耶。挽歌乃是哀思。挞人吏事缘急速。侍御何谴为?”味道曰:“此反白为黑汉,不能绳之。”(出《御史台记》)
  唐朝的李师旦,是新丰人,任会稽县尉。在国忌日的时候,是要停止一切公务和活动的,可他竟饮酒唱歌还用木棍打人,因而被小官吏们告发。御史苏味道来审理此案时,他一概不承认。苏味道严励地对他说:“你身为官员,怎么能不守法规,而要这样去违犯呢?”
  快要定罪的时候,李师旦请求重新问一下,他颇有感叹地说道:“法律并没有规定禁止饮酒,何况我饮的药酒。我唱挽歌那恰是表达我的哀思。打人是因为作为官员办事要加快速度。请问侍御史我有什么罪过呢?”苏味道说道:“这真是个反白为黑的汉子,看来是不能定罪了。”
  霍献可
  唐霍献可,贵乡人也。父毓,岐州司法。献可有文学,好诙谐,累迁至侍御史左司员外。则天法峻,多不自保,竞希旨以为忠。献可头触玉阶,请杀狄仁杰、裴行本。裴即献可堂舅也。既损额,以绿帛裹于巾下,常令露出,冀则天以为忠。时人比之李子慎,子慎。则天朝诬告其舅,加游击将军。母见其著绯衫,以面覆床,(明朝本以面覆床作以被覆面。)
  涕泪不胜曰:“此是汝舅血染者耶!”(出《御史台记》)
  唐代人霍献可,是贵乡人。他的父亲名霍毓,任岐州司法(官职名)。霍献可有一定的文化水平,喜好开玩笑,官至侍御史左司员外。武则天的法规是很严酷的,许多人都不能自保其身,都争相求旨让她认为对她忠心。霍献可就曾经头触玉阶上,请求处死狄仁杰、裴行本。裴行本是献可的堂舅。献可额顶叩破后,就用绿帛头巾缠盖在上面,可是还要将伤口常常露在外面,为的是希望武则天能看到并让她知道效忠。当时人们都把霍献可比作李子慎。
  李子慎是个什么人呢?武则天朝时,李曾诬告自己的舅舅,因此加授给游击将军官衔。李的母亲看见他穿上红色官服(唐官员按品阶着紫、绯、绿、青四色官服),把脸埋在床上,痛哭流涕喊道:“这红袍是用你舅舅的血染成的啊!”
  袁守一
  唐袁守一性行浅促,时人号为“料斗凫翁鸡”,任万年尉。雍州长史窦怀贞每欲鞭之。
  乃于中书令宗楚客门,饷生菜,除监察。怀贞未之知也。贞高揖曰:“驾欲出,公作如此检校。”袁守一即弹之。月余,贞除左台御史大夫。守一请假,不敢出,乞解。贞呼而慰之,守一兢惕不已。楚客知之,为除右台御史,于朝堂抗衡于贞曰:“与公罗师。”罗师者,市郭儿语,无交涉也。无何,客以反诛,守一以其党,配流端州。(出《朝野佥载》)
  唐代人袁守一见识浅薄,只顾眼前,当时人们称他为“料斗凫翁鸡”,任万年县尉。雍州长史窦怀贞多次想要鞭挞他,于是投于中书令宗楚客门下,常送给他生菜,任命他作监察御史。怀贞不知道他与宗楚客的关系,便高高拱手为礼道:“宗楚客可能要背离朝廷,你应该作些查核。”袁守一立刻将此事检举。过了一个多月,窦怀贞被任命为右台御史大夫,袁守一便告假在家,不敢出来。并乞求希望和解。窦怀贞把他叫来安慰他,袁守一竟吓得战战兢兢惊恐不已。宗楚客知道这些事后,有一次为任命右台御史之事,在朝堂上与窦怀贞对抗起来,他说:“与公罗师!”罗师,是城里孩子们常说的话,意思是互不交涉。没过多久,宗楚客因谋反罪被诛杀,袁守一也因是其同党,被发配流放端州。
  崔泰之
  唐黄门侍郎崔泰之哭特进李峤诗曰:“台阁神仙地,衣冠君子乡。昨朝犹对坐,今日忽云亡。魂随司命鬼,魄逐见阎王。此时罢欢笑,无复向朝堂。”(出《朝野佥载》)
  唐朝门下省有个黄门侍郎(官名)崔泰之在哭特进(官名)李峤的诗中写道:“台阁(指中央级的官署)神仙地,衣冠君子乡。昨朝犹对坐,今日忽云亡。魂随司命鬼,魄逐(追赶)见阎王。此时罢欢笑,无复向(不用再去)朝堂。”
  陆余庆
  唐尚书右丞陆余庆转洛州长史,其子嘲之曰:“陆余庆,笔头无力嘴头硬,一朝(明抄本朝作衙)受辞讼,十日判不竟。”送案褥下。余庆得而读之曰:“必是那狗!”逐鞭之。
  (出《朝野佥载》)
  唐朝时,尚书右丞陆余庆转任洛州长史,他的儿子嘲讽他写道:“陆余庆,笔头无力嘴头硬。一朝受辞讼(受理案子),十日判不竟(完毕)。”然后把这首讽刺歌谣放在案几旁的坐褥下面。陆余庆得到看完后道:“一定是那狗干的!”便追出去鞭挞他。
  孙彦高
  周定州刺史孙彦高,被突厥围城数十重,不敢诣厅,文符须征发者,于小窗接入,锁州宅门。及贼登垒,乃入柜中藏,令奴曰:“牢掌钥匙,贼来索,慎勿与。”昔有愚人,入京选,皮袋被贼盗去。其人曰:“贼偷我袋,将终不得我物用。”或问其故,答曰:“钥匙今在我衣带上,彼将何物开之。”此孙彦高之流也。(出《朝野佥载》)
  周(武则天)朝孙彦高任定州刺史时,被突厥人围城数十层,孙彦高吓得不敢到厅堂去办理公务,有来办理文符书函须征集人力物资事宜的,都是从小窗户把他接进来,州署的大门紧锁着。等到突厥人开始登上城墙时,他便藏进柜子里。命令家奴道:“一定要牢牢地掌握好钥匙,敌人来索取,千万不能给。”过去有个愚蠢的人,到京城参选,可是装东西的皮袋被贼盗去,那个人道:“贼虽然偷去我的袋子,可是终将不会得到我的东西去用。”有人问其缘故,他说:“钥匙现在还挂在我的衣带上,他拿什么去打开锁呀!。这人与孙彦高都是一路人物。
  出使御史
  唐御史出使,久绝滋味。至驿,或窃脯腊置于食,伪叱侍者撤之,侍者去而后徐食。此往往而有,殊失举措也。尝有御史,所留不多,不觉侍者见之。对曰:“干肉驿家颇有,请吏留。”御史深自愧焉。亦有膳者烂煮肉,以汁作羹,御史伪不知而食之。或羹中遇肉,乃责庖人。或值新庖人,未闲应答,但谢日罗漏,言以罗滤之漏也。神龙中,韩琬与路元壳、郑元父充判官,至莱州,亲睹此事,相顾而笑。仆射魏元忠时任中丞,谓琬之曰:“元忠任监察,至驿,干肉鸡子并食之,未亏于宪司之重,盖盗之深失国士体。”魏公之言当矣,但不食不窃,岂不美欤。(出《御史台记》)
  唐朝时御史被派出去办案,是不准吃肉荤的,常常是很长时间未尝有滋味的菜肴。因此每到驿站,就有人偷来各种肉干放到饭菜里,然后假装发怒把侍候的人打发出去,等侍候的人一走便慢慢地吃起来。此事常常发生,这种举动是很失当的。曾有个御史,碗里没敢多放,不小心被侍候的人看见了,说道:“肉干驿站里有很多,请你多放些。”御史深感惭愧。也有给他们作饭的人把肉煮得稀烂,然后把煮肉汤给他们做成羹喝。御史也假装不知道就喝了。有的羹中遇上了肉,便责备几句厨师,有的遇上新厨,没空应答,只是道歉说罗漏了,说是在用罗过滤的时候漏下来的。神龙年间,韩琬、路元壳、郑元父当判官时,他们到莱州,都亲眼见过此事,也都是相顾而笑。仆射魏元忠当时还任御史中丞,他对韩琬说:“我在任监察御史时,到了驿站,于内、鸡蛋都吃过,也未使宪司的重任受到损失,而这样的偷盗行为实在是失去了国士们的体面。”魏元忠的话是恰当的,但是如果不吃也不窃,凯不更完美!
  韩 琬
  唐韩琬与张昌宗、王本立,同游太学。博士姓张,即昌宗之从叔,精五经,懵于时事。
  畜一鸡,呼为勃公子,爱之不已。每讲经,(经字原空缺,据明抄本补)辄集于学徒中(中原作巾,据明抄本改)。或攫破书,比逐之,必被嗔责曰:“此有五德,汝何轻之?”昌宗尝为此鸡被杖。本立与琬,颇不平之,曰:“腐儒不解事,为公杀此鸡。”张生素取学徒回残食料。本立以业长,乃见问合否。本立曰:“明文案即得。”张生喜,每日受之,皆立文案。他曰,张生请假,本立举牒,数鸡罪,杀而食之。及张生归学,不见鸡,惊曰:“吾勃公子何在?”左右报本立杀之,大怒云:“索案来,索案来。”见数鸡之罪,曰:“纵如此,亦不合死。”本立曰:“鸡不比人,不可加笞杖,正合杀。”张以手再三拍案曰:“勃公子,有案时,更知何道。”当时长安,以有案,动曰为实。故知耽玩经史者,宜详时事。
  不然,何古人号为愚儒、朴儒、腐儒、竖儒耶?亦可贻诫子弟。(出《御史台记》)
  唐朝时,韩琬、张昌宗、王本立一起在太学(国子监下属学校)学习,有个授课的博士姓张,是张昌宗的从叔。此人精通五经,但是对世事很糊涂。他养了一只鸡,起名叫勃公子,对它十分宠爱。每次来讲课,总是把鸡放在学生之中。有时候抓破了学生的书,等到赶它,就会被张博士责怪道:“此有五德。你为何轻视?”昌宗还曾因这只鸡被杖责过。王本立和韩琬对这事都觉得很不公平,说:“腐儒不明事理,我们一定为你杀了这只鸡!”张博士平时都是拿学生们剩余的饭菜作饲料。王本立因是业长,先去问过这样是不是合适。王本立说:“明天就可以立文案。”张博士很高兴,每天接受了谁的食料,都写在文案上。有一天,张博士告假不在,王本立举起文案,历数鸡的罪状,然后杀而吃掉,等到张生回来,发现鸡没了,惊呼:“我的勃公子在哪里?”左右告诉他让王本立给杀了,他大怒,道:“把文案拿来!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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