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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还没有命终以前,以及生命终了、死后,我的事,全由妙莲法师一人负责,其他任何人,毋用于预。”并在文后加盖印章。
原第167页图放273页弘一大师涅槃相(1942年10月13日·泉州)
大师特意叮嘱妙莲法师两点——
一、圆寂前后“助念”时,看到眼里流泪,这并不是留恋世间,挂念亲人,而是在回忆我一生的憾事,为一种悲欣交集的情境所感。
二、当呼吸停顿、热度散尽时,送去火葬,身上只穿这身破旧的短衣。遗体停龛时,要用小碗四个,填龛四角,以免蚂蚊闻臭味走上。应逐日将水加满,以防蚂蚁又爬上去,焚化时,损害了蚂蚁的生命。
此后两日,大师每天默念“阿弥陀佛”。
十月十日,上午为黄福海书益大师警训。下午,书“悲欣交集”四个大字,交付妙莲法师,是为弘一大师临终绝笔。
十月十三日,委请妙莲法师将预立遗嘱寄刘质平。是日又委托妙莲法师向夏尊、刘质平、性愿法师分寄预先书写之诀别信。
农历九月初四日晚八时,在妙莲等法师的助念声中,弘一大师于泉州温陵养老院安详圆寂。
大师圆寂七日后,火化于泉州承天寺。
一九五二年,弘一大师之骨灰及舍利分别于泉州清源山弥陀岩及杭州虎跑寺建塔,后者系由丰子恺、叶圣陶等人捐资建筑。
弘一大师手书横披
全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