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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865年到1890年,满清政府总共创建了21个军工企业,创办人几乎都是地方的督抚。这些企业只不过是这些督抚的另一个衙门而已。对这些企业的控制权,是与这些地方督抚的权势直接相连的。控制这些企业,是成为一方霸主的有力资本,因此大员之间常常为争夺这些企业的控制权而产生纠纷。
而近代新式企业的出现并没有改变这种局面。如果没有地方大吏的保护和扶持是建立不起来的。没有一个官方的保护人难以筹措到大额的股金,在传统的社会中,也得不到能与外国资本和旧式企业竞争的特权,躲避不了来自官方的勒索;依附于官僚,自然也就难免来自官场的骚扰和腐蚀,由于各督抚都把这些企业作为自己的私人势力范围,所以新式企业成为督抚安插亲信的肥缺。这也是为什么中国的企业总是带有严重的衙门气息。
企业中贿赂公行,任人唯亲,冗员泛滥,正所谓“全归商办,则土棍或至阻挠;兼依官威,则吏役又多需索”。
进入民国以后,在中国丧失了基本的政治秩序后,企业与政治的关系变得异常复杂:一方面企业家获得了前所未有的能量,他们操纵政治,为军阀提供财政支持,两面三刀,朝秦暮楚,甚至可以左右政府的产生和政策方向,如上海的总商会可以影响舆论、控制市面;但另一方面,他们又极为虚弱,任何一个军阀随时都可以前来勒索,威逼企业家,甚至绑架杀害,他们的财产和人身安全都没有保障,更不要说能够建立正常的秩序和竞争规则。
作为一个自觉的阶级,企业家在利用政府、官员的特殊关系的时候,一定不能让这种关系危害到企业的制度理念,所以对于政治,企业是利用,而不是被同化,这之间主客关系的区别看似极为细微,但在实践中这一差别却将决定企业的命运。
会馆演绎的官商故事
官商之间的事儿,从来都是大事。自秦汉以来,封建制基本上见了鬼,皇帝要靠官僚来治理整合国家,从此以后,中国社会的两大最有势力的群体,一是官,其中包括候补和退休的,一是商,其中包括半农半商和半官半商,他们之间的事,小得了吗?不过,在一般人看来,官商之间,没有什么好事,提到“官商”后面跟着就是“勾结”,勾结之后,自然是坑害老百姓,损害国家利益。
官商勾结,是官主动还是商主动?谁是主犯,谁是从犯,这个问题,在有皇帝的年月,答案一向是清楚的,不管实际情况如何,大家都认定商家一方,是罪恶之源,就像亡国都怪那些倾城倾国的美女一样,板子不由分说,都打在老板的屁股上。即使到了今天,前几天刚看的一个黄纪苏写的话剧,《我们走在大路上》,依然是批官的时候,高高举起,轻轻落下,打商之时,乱棍齐下,既狠又黑。在这些人看来,世道坏,就坏在商人黑心趋利,把官老爷连带老百姓都带坏了。
尽管我不相信商人都是邪恶的逐利之夫,但在官商关系上,的确商显得要主动一些。问题是,商人为什么非要巴结官?道理很简单:在官与商之间,官是绝对的强势,不仅握有公共资源(可以通过商来分享),而且享有福人祸人的权柄,一个小小的七品芝麻官,也是百里侯,人称“灭门县令”。纵使富埓王侯,一个有权的小吏,也可能让你阴沟翻船,身死财空。反过来,商人,则处于绝对的弱势,不仅权势上无法与官抗衡,连自家的身份也带有道德上的污渍,在有“市藉”的时代自不必说,身份上就是准贱民,在有了正常的法律地位之后(明清),士农工商,商依然排在四民之末。
商人勾搭官府,到底是出于分享公共资源的动机多些,还是出于自保的动机多些?这还真是个问题。
不管哪个原因多些,反正只要做买卖,就得跟官府和官员打交道,赶集买菜也就罢了,只要有个固定摊位,哪怕卖包子,也得对衙役老爷陪个笑脸,忍受人家时不时白吃几个包子。大一点的商人,跟官府打交道,途径当然有很多,但跟今天比起来,却有太多的限制,王朝政府对商人的道德岐视,无形中增大了商人与官员沟通的难度。官员接受商人的吃请,包括同赴妓馆青楼,都可能受到都老爷(明清之际的监察官)的弹劾,上门送红包,更是风险巨大,因为官衙就是官老爷的私邸(在任上的地方官,都住在衙门里),难保不让人看见,即使让自己的属下知道了,也大事不妙。这些书吏和衙役,原本就不是自己带来的,都憋着找正印官的茬,做成把柄,便于操控,为自家舞弊提供机会。因此,在那个时代,商人勾搭官员,双方必须是熟人,至少得经过熟人的介绍,这样做起来才保险。
一个新入道的商人,怎样结交官员呢?一则可以经过已经结交了官员的前辈商人做中介;一则可以通过资助家乡的儒生,看哪个有出息,是绩优股,先投资押宝;一则可以培养自己家的子弟读书,然后一步步考上去,为官为宦。除了这些一个比一个效率低的渠道之外,明清之际,官商之间,还存在着一种非常有效而且特别为官员(尤其是京官)所喜的交往渠道,这就是会馆。
那时的北京南城,是会馆的天下。大一点有以省为单位的,比如湖广会馆、山陕会馆、安徽会馆、江西会馆等等,江西会馆据说在民国还第一个备有发电机,建有西式洋楼。小一点的则以县或府为单位,如绍兴会馆、南海会馆、新会会馆等,感觉上都是地缘的圈子。
建会馆的都是商人,会馆的运作,也是商人支持,不过,会馆却跟商业关系不大。建会馆,目的是为本地进京赶考的举子提供吃住的——记住,是免费的吃住。北京的会馆,最早出现于明朝中叶,因为是为了给赶考的举子,提供吃住的方便,因此也叫“试馆”。由于发现这种会馆(试馆)对于联络京官和培养举子(候补官员和正选官员)跟商界的感情特别有效,于是会馆越办越多,到了清朝,凡是本地商业稍有规模的府县,都在北京设有会馆。会馆的建设,有各地在京的官员参与,但资金基本上来自商家(因为明清两代,官员俸禄很低,京官捞钱的机会不多,不大可能有此财力,即便有,由于京城目标明显,也没有人敢公然露富)。
许多出身科举的名人,都有过在会馆居住的历史,比如林则徐、曾国藩、李鸿章,康有为、梁启超,谭嗣同。乾隆年间的名臣陕西人王杰,就是住在长安会馆期间中的状元,这个状元,破了西北地区几百年的天荒。
直接帮助进京赶考的举子,比起从童生开始培养来,无疑是一项短线而且见效快的投资,因为所资助的对象,基本上处在科举台阶高端的人,步入仕途的概率相对较高(最差的也是参加顺天乡试的生员),即使考不上进士,也有可能从举人大挑和五贡出身。做了官之后,如果顾念资助之恩和乡谊之情,那么就有可能对商家有所回报。更何况,很多考中进士又做了京官的同乡,如果家底不太厚,考虑到京城消费的压力,往往就住在会馆里,为商家联络官员,提供了非常大的方便。
既然会馆是商家联络官府的由头,商家当然不会把注意力,仅仅投放在资助同乡考生和京官上。因此,像样的会馆,都设有戏楼。不仅省级会馆像湖广会馆、江西会馆的戏楼特别有名,连一些府县会馆,如洪洞会馆,平介会馆,也设有戏楼,不仅演各地的地方戏,而且大演昆曲,清朝中期以后,新兴的京戏开始占据各个会馆的戏楼,成为名角和看戏的商家跟官宦出没的所在。各地的地方菜系,也随之进京,有吃有看有听的,到了看戏的时候,原来的地缘规矩就不存在了,沟通无极限。
在没有广播影视等现代传播和娱乐形式出现之前,戏曲是社会上绝大多数人的消闲娱乐唯一渠道(前提当然是戏剧已经出现),官员当然也不例外,许多人不仅喜闻乐见,而且还是“顾曲周郎”,比如汤显祖和孔尚任。尤其是清朝禁止官员嫖娼之后,官员对于青楼妓馆的兴致,全都转移到了戏园子上,加剧了官员对于戏剧演员狎玩的分量,一时间,逛“相公堂子”蔚然成风。这样一来,某些设施比较好,在看戏的同时可以摆宴招待客人的会馆,就成为商人联络官员的最佳场所。通过演员这个中介,官商关系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紧密,有的名角(尤其是旦角),往往跟大商人和王公贵胄、达官贵人,同为腻友,彼此兄弟相称,乳名互唤,商人可以借机得到了大批政府的订货,以及承包政府工程的机会,甚至直接变成官商,获取垄断性商机。明朝到清朝中叶的盐商(徽商),晚清的晋商的票号业,都是会馆的杰作。而徐润、郑观应,乃至胡雪岩、盛宣怀这样的富埒天子的官商,商官的产生,也跟会馆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胡雪岩是红顶商人,盛宣怀则是商人红顶,因为他最后变成了朝廷实任的邮传部尚书)。
官商勾结到了这般田地,以至于李鸿章和一些淮军将领在1872年兴建安徽会馆之后(估计资金也是商人报效的),一反会馆常规,特意规定,会馆除淮军将领之外,其它人员不得入内。这到底是欲盖弥彰还是故意遮人耳目,就说不清了。反过来,可以说明当时会馆官商勾结风气之盛。
当然,商人所要联系的,并不限于官府,一切有权的人,或者跟权力中心沾边的人,都是他们联络的对象。比如宦官,六部的书吏,军机大臣家的长随等等,甚至,八国联军打进来以后,各国占领军成为北京城实际的统治者,这种情况下,商人为了生存,同样要跟他们拉关系,联络感情。八国联军总司令、德国人瓦德西在日记里曾经记录过商人请看戏的情景,地点在湖广会馆,热情的商人将瓦德西迎到雅座,为看戏的洋人准备了红酒、咖啡和西式点心(不像中国人之预备瓜子和茶水),特地邀来名角,知道洋人喜欢翻跟斗打把式,所以把武戏的分量加得很重,可惜,瓦德西一听锣鼓声响,头就大了,半途退场,生生辜负了北京商家的一片盛情。
清末科举废除以后,会馆逐渐开始式微,进入民国之后,北京虽然一度还是首都,但由于中国政治呈现多元状态,地位开始下降。一部分会馆成为一些穷京官和来京读书的外地大学生的住所,依然起到联络官府的作用,一部分则逐渐被管理者霸占,成为他们的私产。会馆这种官商联系的平台,逐渐没入历史。
会馆这种官商联络平台的存在,是明清之际的商人挖空心思创造的一种隐形制度形式。这种制度形式格外清晰地表明,在传统的中国,官商两个群体之间,存在着极大的不平衡。商人群体,只有依附官府,包括官员个人,才可能求生存和发展。靠自身的经济力量壮大,行会的组织力量,最终通过市民运动的方式,染指政治权力的途径,在中国似乎根本没有市场,商人甚至不乐于做这个方面的尝试,他们更热衷于通过软性的贿赂方式,实现跟官府以及官员个人的结合,从而获得安全的保障,以及分享垄断权力。为了达成这一目标,不惜迂回曲折,通过地缘关系,借助资助举子的名义,转弯抹角地跟官员,尤其是高级官员搭上关系。从某种意义上讲,商人群体的依附性,得到了他们自身行为的高度强化。
在当代中国,自从计划经济告别历史舞台之后,新生的企业家阶层,似乎依然无师自通地在袭承前辈商人的故技,他们对于依靠自身力量改造国家的法律体系和制度环境不感兴趣,对市民运动畏之如虎,反而特别热衷跟官府和官员个人的私下结合,从找保护伞到寻租,实际上随着最终可能仅仅是舔上一点官员吞噬国家和民众利益的余沥。为了在国家加大反腐力度的情况下,更好地跟官员拉关系,某些商人对上党校学习和参加某些重点高校的高级管理班特别有兴趣,其主要目的,无非是力图跟官员有机会接近,建立“同学”关系,最终在双方的交易中,加大保险系数,让官员更放心。不消说,从这些行为上,我们或多或少可以嗅出昔日“会馆”的陈年霉味。
历史告诉我们,尽管有会馆这种运转有效的沟通平台,但中国的商界并没有因此而得到真正的发展,明清的“资本主义”只好一直萌芽下去,从来长不成树,现代工商业只有在清末到民国的一系列法律和制度变革中,才赢来了自己两个黄金发展期(1914到1918;1927到1937),成长起新一代企业家群体。然而,在清末崛起的一代企业家损失殆尽之后,令人想不到的是,第二茬的企业家群体却重蹈会馆时代商人的覆辙,不能不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