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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小时候可还没有你呢,我这是天生的。你挨饿?你挨过饿吗?切!”林笛比洪涛的小舅舅年纪还大,他的儿时确实要比洪涛小时候苦多了,在他面前提这些事儿,洪涛肯定是没什么发言权的。
“得,林哥,您比我苦成了吧?咱不比这个了,还是说正事儿吧。我的意思啊,您在这个圈子混,没出路,而且我也帮不了您什么忙。但是呢,我觉得咱们不如跳出来干点儿别的,您没少去过卡拉ok厅吧?是带着公司里的那些希望成为歌星的小女孩去的吧?怎么样,有什么感受没有?”洪涛一看自己没占到什么便宜,又把话题转了回来,说起了歌厅的事情。
林笛虽然对谭晶很关照,但他也不是天生的大善人,那都是因为有洪涛的钱在那儿顶着呢,他不敢或者说不能对谭晶下手。但是对于那些热衷于成名的年轻女歌手来说,林胖子也是一个和王虚虫差不多的存在,如果不赔他喝好、玩好,让他占够了便宜,他能心甘情愿的去给你发行磁带?做梦吧!
“你先把眼前这件事儿扛过去吧,要想去歌厅,我分分钟给你找几个小丫头去,你想要什么样的都成,现在就别扯这个淡了,你现在就是给我一个六胞胎姐妹,我也没那个心情啊!”林笛不明白洪涛怎么说着说着又跑到这个事儿上去了,很是不耐烦。
“我不是说咱们去,我是说以后歌厅会越来越多,那是不是就要竞争啊?它们用什么来竞争呢?”洪涛又引导了林笛一步,这也是他的一个遗传,他父亲从小就是这么教育他。一个未知的事情,总是让他去思考,不一次告诉他答案。
“靠什么竞争?我哪儿知道啊?你不会说是让我去开歌厅吧?我可干不了那个啊,两天就得让人给我砸了!你别害我!”林笛这个脑子比大江好点有限,不管你怎么带,他就是不往人道上走。
“歌厅要靠音响设备来竞争,至少目前来说是这样,以后具体还会有什么歪招我就不细说了。咱们去了不就是听歌唱歌去了嘛,否则干嘛非去喝那些比外面贵了十倍的破酒呢?要的不就是那个气氛嘛,气氛靠什么呢?音响、灯光、主持人、装修、服务员缺一不可。”洪涛掰着手指头开始给林笛讲生意经。
“你到底要说什么啊?”林笛看着洪涛手舞足蹈的这通白话,越听越迷糊。
“专业舞台灯光音响器材!咱来开个公司,专门搞这个买卖,不光是卖器材,还要管安装调试,多了不敢说啊,目前这个利润在百分之五十左右,一万块钱的东西卖出去,再加上安装费用,咱们赚五千!”洪涛不再抻着林笛了,再抻他就不听了。
“真有那么高?……”林笛好像有点动心了,至少开始打听起了利润。
“我说有就有,没有我赔给你!”洪涛这次没废话,回答得斩钉截铁。
“可是……去哪儿找安装的人啊?对那些器材我倒是懂一些,可是也不精通啊……”林笛果然是动心了,又开始琢磨人员问题。
“我有,其实你也有,那些调音师大多会调试设备,安装工程找几个电工就干了,只要现场有一两个懂行的就成。再说了,歌厅里有几个懂音响的?咱又不是进棚录音,差不多就完了。”洪涛把这个问题也解决了。
“那……怎么去揽工程啊,我总不能每天开车满城转悠吧,看谁装修我就进去问问是不是要开歌厅?”林笛已经跟上了洪涛的思路,上套了。
“这个我来负责,只要把门脸竖起来,再接上一两个工程,就不用你去找别人了,别人会主动来找咱们的。”洪涛对于这个问题更有把握了,他其实几年前就已经开始干这一行。东城少年宫的那个高胖子一直都在和大姨夫的建筑公司合作,只要大姨夫那边有会议室、多功能厅之类的活儿,就会转包给他干。
“那要投多少钱?从那儿找货源?”洪涛每回答一个问题,林笛的上身就往前靠一些,现在都快趴到桌子上了。
“总投资最少也得几十万吧,不过我可不干那种鸡毛小店,要干就干大的!我打算先投进去二百万,然后在弄个大门脸,把设备进口一批,直接挂出来让客户亲眼看,这个比看什么宣传手册都管用。而且咱还得弄一个试听室,现场带演示的。货源当然是我来弄啦,谭晶去加拿大可不是玩去了,她在那边帮咱们提供货源,你在这边就盯着接活儿收钱就可以。”洪涛把他的构想描述了一番,连分工都安排好了。
“合算你啥都有,那要我干嘛?你自己干不就完了,你又不缺钱!”林笛这回没有问题了,但是没问题本身就是问题,他想不明白洪涛干嘛要拉着他一起干,这个不和逻辑啊,事物反常必为妖,他可是奸商,这个道理他懂。
“我缺人,像你这样有能力、有干劲儿、有魄力的人才。我自己肯定是不干的,我没那个功夫管理,不是和你说了嘛,过个一年半载的,我也去加拿大找谭晶闷得蜜去了。”洪涛把林笛说得和世界五百强ceo一样高大,把自己说得就是一个吃软饭的坯子。
“也对,能不能给我几天时间让我琢磨琢磨?这件事对你是小事,对我就是一辈子的大事啊!”林笛觉得洪涛说的这个理由还算站得住脚,但是他还不能马上答应洪涛,他要去向别人咨询咨询,亲自考察考察市场,才能决定,但是话不能这么说。
“没问题,你慢慢琢磨,反正琢磨的时间越长,你挣钱的时间越短。至于王虚虫那边,让他折腾吧,他也就这点儿能水了。”洪涛其实真不是想干这个买卖,这玩意赚不了多少钱,一年赚个几百万到头了。他之所以要说服林笛跟着自己一起干这个,主要是为了弥补他音响公司的损失,但是你不能这么说,大家都是成年人了,这样说太伤别人自尊,所以说当好人也是很麻烦的。(未完待续。。)
六百零九章 取舍(2806月票加更)
事情大概隔了四五天,还没等林笛考察清楚市场,王虚虫的报复就来了。这次没等林笛来通知,洪涛直接就在报纸上看到了,说的就是自己,而且还是指名道姓的说。主要问题就集中在他写的那几首歌上,说是内容不健康、不积极、不向上什么的,然后又把他的历史劣迹扒了扒,优点一点儿没提,成绩也一点儿没提。
这回林笛又坐不住了,很快就跑来,他也没想到这件事儿居然闹到了报纸上,虽然只是晚报,政策指向性不大,但是这玩意明显就是一个信号啊。
洪涛对于这件事只是小小的吃了一惊,他没想到那位王虚虫这么记仇,而且报复的手段来得这么狠毒,这是打算从根上儿断了谭晶和自己的演艺事业啊。现在他想明白了,前几天之所以林笛会得到那个信儿,根本就不是什么内部消息,而是人家故意让林笛知道的。这就是一个提醒,如果谭晶和洪涛识相点,就应该马上托人去说情,然后洗干净了送上门去任凭发落。
但是谭晶和自己都不太懂事,让王虚虫白等了好几天,于是人家的第一招就放出来了。这个招儿说大就大,说小就小,媒体嘛,本来就是上下两张嘴,横竖都能用。所以现在谭晶和洪涛还有机会弥补之前的疏忽,赶紧去找王虚虫认错赔礼,应该还可以把风头挽回来,要是再执迷不悟,那对方肯定还有更狠的后手等着呢。
可惜啊,王虚虫这次注定是要失望了。他就算把这两个人说成是文艺界的败类,对他们两个也没啥实质性的影响。谭晶恐怕根本就不知道这件事儿。现在人家正在多伦多欣赏安大略湖的美景呢。而洪涛对名声这个词儿根本没感觉,自打进了监狱那一天开始。他就已经开看了。最主要的就是他们两个根本就没打算在这个圈子里混下去,所以你是封杀也好、讨伐也罢,除了能恶心人之外,没什么实质性的效果。
果然,就在这篇文章见报之后的第四天,林笛就又来了,这回他到是想开了,打算和洪涛一起去弄那个专业灯光音响工程公司。不过他还留了一手,原来的那个音像出版公司也没放弃。仍旧由他的一个朋友在维持着经营,也算是留了一条后路吧。促使林笛下了这个决心的除了洪涛所描述的那些前景之外,另一个主要原因就是那位王虚虫王总。
他看到接连两次都没能吓唬住谭晶和洪涛,终于是图穷匕见,拿出了他的杀招,又在报纸上登出了好几篇讨论文章,这回还请出了两位专家级的元老,从更深刻的角度把洪涛好好臭了一顿,顺便也没饶了谭晶。最终各大出版社和音像公司也受不住这个舆论压力了。纷纷把谭晶和洪涛的磁带、唱片、宣传海报进行了下架处理。
而林笛这个幕后发行商也没逃出王总的手心,连带着一块儿成了业界的臭狗屎,很多客户和关系都已经很明智的选择了站队,能站在他这边的寥寥无几。他就是再想继续干下去,难度也非常大了。与其说他想和洪涛合作进军新产业,不如说他是被逼得走投无路了。
不管林笛是主动也好、被动也好。洪涛都不会轻视他,更不会看不起他。他的这种小心谨慎、步步为营的行事风格很让洪涛看重。做为一个没什么背景的商人。在这种情况下必须有这个觉悟,否则早就完蛋了。自己想办法保全自己。有什么可指责的呢?这是人性啊!
至于这个灯光音响工程公司,洪涛很放心交给林笛去经营,他这种人不会和洪涛玩什么太大的诡计,顶破天了就是多为他自己着想着想,在不太出格的情况下,为他自己多捞点小钱钱而已。在洪涛看来,这也是很正常的事情,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啊,世界上哪儿有那么多忠贞不二、赤胆忠心的事情,再说自己对林笛也不是百分百掏心窝子,人家凭什么为你尽心尽力的挣钱呢。
什么?契约精神!别扯淡了,那玩意是西方文化的精髓。我大中华几千年文化历史,能去学那个东西?我们信奉的是权利!至高无上的权利,诚信神马的既不能吃、又不能喝,还影响咱撒了欢的挣钱,要那个玩意毛用?还是一切向钱看比较实在,只要钱到手了,管你丫挺的是蒙来的、骗来的、偷来的呢。至于说以后大家都没诚信了,会不会影响下一代或者下下一代。这个玩意谁关心啊,老百姓啊,眼前的还照顾不过来,你指望他们自发的去维护一个社会的主流观念,这得多高的素质和觉悟才能办到啊。
公司的门面就在小二楼里,原先那个奋进商店彻底走完了它的寿命,随着各种各样大规模的市场、商城的出现,洪涛这里已经不再是香饽饽了。那些跟着洪涛赚到了头一桶金的知青们,现在已经不再满足于窝在洪涛这个小水坑里了。尽管柜台的租金已经三年没涨,但是这里的柜台出租率仍旧不到百分之五十,韩雪一直都在催促洪涛想想办法。可是洪涛一直都没去想这件事儿,他觉得既然还有人在那里经营,就说明他们需要那块地儿,只要自己没什么太大的用途,就让他们在哪儿干着吧,也算是积点德,现在洪涛太缺这个玩意了,能多攒点就攒点。
不过现在他就顾不上那些人了,自己是商人,不是善人,小钱自己可以舍出去,但是没人可以阻挡自己向前进。所以洪涛一声令下,奋进商店关门了!没隔几天,原本奋进商店的牌子被摘了下来,又换上去一个丽声专业五天灯光音响工程公司的牌子。这里又开业了,掌柜的是个大白胖子,开着一辆白色的扒拉奶兹,见人就笑,连路过的大爷大妈都要呲牙。
“我说林总,您也太贱了吧,笑容不要钱是吗?咱是卖高科技,又不是卖针头线脑,您还指望买菜的大妈开个歌厅是吗?”洪涛对于林笛这种做派很是鄙视,就算是重新创业,也不能这么饥不择食吧。
“嗨,你还说对了,我没你的底子厚,我唯一有的就是耐心和好脾气,笑容可不不要钱嘛,我与其和你笑还不如和大妈笑笑呢,你也不说我办句好话,和你笑有用吗?”林笛还是要坚持他的风格。
“你爱笑就笑吧,后天设备就到了,一会儿你和老高商量商量该怎么布置,剩下的我可就不管了啊,有什么事情你直接问解会计吧,他可是块宝贝,很多事情你和他多聊聊比和我聊都强。”既然林笛爱笑,那洪涛也没啥意见。他这次直接把解会计从国美调了回来,至于那边的投资,他打算转给别人。现在国美已经开始了扩张,对于不是由自己来掌握的公司,洪涛的兴趣不大,他不愿意去当那个帮别人挣钱的人,而且这个人还是那么的危险。
而这家丽音公司则不同了,他在这里占了百分之六十的股份,林笛也没有老黄那么大的野心,相对安全好控制一些。这个买卖干好了也是一个不错的生意,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至少再干十年没问题。与其在那边提心吊胆的帮别人发展,还不如早早撤出来忙活自己的事情呢。当初洪涛给老黄投资只是一时兴起,好奇心占了很大比重。现在看来,当初自己根本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