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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劲!你也太小看我了!太小看“一号歹徒”了!
我很快,很快就会,让你付出代价!
她的心里充满了愤怒和不甘,禁不住加重了脚步,“砰砰砰”,好像每一步都是在跟地板打架。“砰砰砰”,只有她能听到打架的声音。她的脚步声,很轻,又很重。
这双鞋是她特意为今天这样的场合购买的,它有着柔弱的鞋底,像猫咪的脚垫,所以她走到哪里都悄无声息,它够轻便,够紧,这能让她灵活而迅速地逃离现场。
一个好的杀人犯,首先需要一双好鞋,这是一条颠扑不破的真理。她走在习习的晚风里,心渐渐平静了下来。她现在意识到,自己的沮丧其实是多余的。今晚,她虽然听见了不想听见的声音,但毕竟还是逃过了一劫,因为他们太投入了,没有注意到她的存在,这对她来说,是一件天大的好事。想到这里,她决定打个电话给那个人。
每当心情不好时,她总想给这个人打电话,为的就是逗逗他。再说刚才,她在同北巷对面的停车场看见了他的车。
她走到小区绿化带的一棵水杉树下拨通了那人的电话。
“喂。”他在电话里应道。
“你在哪里?”她问。
“我当然在家。你在哪里?”
“我刚从同北巷回来。”
“哦,是吗?”对方似乎有些意外。
“我在那附近看见了你的车。”她若无其事地用左手玩弄起衣服上的一颗纽扣来,就好像在玩弄电话里的那个人。
对方沉默了两秒钟,然后说:“你看错了。”
“别赖了,我认识你的车牌,呵呵呵。”她笑了。
“是别人假冒的!”那人有些生气了。
“得了吧,那就是你的车,别人认不出,我还认不出?”
“容丽!”
“好了,好了,我不说了。”每次真的把他惹火了,她就马上改变话题,经验告诉她,对付男人,“摸一把,拧一把”是最管用的了。她道,“明天,明天我们两个见面再谈吧,让我再看看你身上的伤,亲自帮你料理一下。说实在的,陆劲下手可真重。你是该想点办法治治这个杀人犯了。”
对方冷哼了一声道:“对付他并不难,他不会得意太久的。”
“你想到办法对付他了吗?”容丽对此很感兴趣。
“国家的罪人,国家要对付他,还不容易?现在,只不过机会还没到,等机会到了……”那人充满期待地深吸了一口气。
“那太好了,我很期待看见你撕碎他。我现在对他没有一丝同情。”
“哦?你不是一向很喜欢他吗?”对方干笑了一声。
她轻轻地叹了口气,看见正前方有个钟点工模样的女人朝她走了过来。
“我那是一时迷惑。其实我现在越来越发现,权势,才是一个男人最性感的部分。”她故意放慢速度说。
对方低声笑起来。
“好吧,那我明天来看你,我们好好聚一聚。”他道。
“我等你。”她说着,挂了电话,心情忽然好了起来。
在紧张的时候玩一玩,能放松神经,转移注意力,还可以忘记刚才的一切,还可以……
“嫂子。”
忽然,一个声音从前方传来。
是叫我吗?她朝前面望去,发现那个穿红布罩衫的女人已经走到了她面前。这个女人刚刚是在叫我吗?有没有搞错?叫我嫂子?她朝自己身后望了一眼,没有别人,看来是叫我。为什么?是不是认错人了?她借着微暗的路灯光朝那女人的脸看去。啊,是她!曾红梅!那个死人的妹妹!怎么会是她?她觉得自己的脚好像在地上生了根,一时之间,她待在那里,动弹不得。
“嫂子!哎呀,嫂子真是你啊。”曾红梅好奇又热情地打量着她。
“红,红梅……你怎么会……在这里?”她不知不觉开了口,但一开口就后悔了,为什么不说“你认错人了”,然后马上离开,但是如果这样,这女人会不会纠缠不清?奇怪。她怎么会来这里?“红梅,你怎么会在这里?”她又问了一遍,她听见自己的声音冷静而清晰。
“嫂子,我,我到这里来找个老乡,没找到,正想回去,没想到,我,运气这么好……碰见了你。”曾红梅结结巴巴地说,一边仍在打量她,“哎呀,嫂子,你变化不小,越来越年轻了。”
在她的印象中,曾红梅说话可不结巴。
“是吗?谢谢你。”容丽笑着撸了下头发,问道,“你找哪位老乡?住在几号?”曾红梅尴尬地笑笑。
“嫂子,我说了你也不认识,是我们家的远房亲戚,听说来S市后发了,当了老板了,我想找他帮忙。”
“你想找他帮忙?”她注视着曾红梅,同时侧过身子,不自觉地朝四周望了望,她们周围一个人也没有。“帮什么忙?”她问道。
“我……我也想来S市。”曾红梅今天看上去特别羞涩。
奇怪,以前的曾红梅可不是个怯场的人,她爱说话,一开口就说个没完,而且因为她老公是做炒货生意的,她说话时嘴里总是在嗑瓜子,从单位嗑到家里,从白天嗑到晚上。容丽每次看见她。她的嘴几乎都在进行机械运动,有时候,容丽真想把那两片嘴唇给缝起来。
“红梅,你也想来这里?来这里干吗?你不是在那边好好的吗?”容丽温和地问道,她觉得自己的血管好像刚刚经过一阵急冻后,现在又慢慢舒缓开了。
“那边是不错,嫂子,可是再好也比不上S市啊。这里可是大城市。”曾红梅说,她的声音好像在发抖,“嫂子,这里挺冷的,能不能去你家看看?”
去我家?去我家?
我怎能让你脏了我家的地板。我家的地板可是最高级的。
“红梅,你老公呢?怎么就你一个人?”她问道,手不由自主地伸进了包里。在她的包里,她长年都会放一瓶下了毒的饮料,这是为应急准备的。有时候,你得随时准备解决一些问题,就好比上次的钟平。
未雨绸缪会让警察无计可施,他们永远只会找最近的线索。谁在案发前购买过氰化钾?谁在案发前购买过这罐饮料?如果你早在几个月前就有所准备,那就等于在茫茫大海中扔了一根针,时间是无限的,该怎么找呢?
她又想起了钟平。本来,她不想杀他的,那完全是机缘巧合,陆劲的小娼妇邱元元离开她家时,她跟了出去,正好看见钟平跟两个男人在一起,其中一个就是陆劲,她当时吓出了一身冷汗。她知道陆劲在这案子中扮演的角色,所以毫无疑问,钟平是在告诉他们一些跟案子有关的亊。可是,他们怎么会找到钟平?她没想到他们会找到他。这么说,陆劲已经把宝藏的事告诉了警方。她本来不想杀钟平的,他死去的那个老婆是怎么说的?“老钟很健忘,要他记住谁的长相那可是比登天还难。他们老厂长一次在马路上碰见他,他都不认识了,还跟对方吵架呢,结果给穿了小鞋,扣了奖金”。
事实证明,她老婆的话是有道理的,有好几次,她从他身边走过,他都毫无反应,他根本认不出她就是那个小镇警察的妻子,更认不出。她就是那个被他儿子在超市指认出来的小偷之一。
她本来以为他真的什么都不记得,但后来才发现记忆是需要点化的。沉睡在大脑中的某些东西,如果受到刺激,还是会有苏醒过来的一天,她还清楚地记得当钟平说到——“有一次带着我儿子在附近的超市买东西,他忽然指着一对夫妻大声说,他们是小偷”这句话时,她是什么感觉,这感觉就跟今天她碰到曾红梅叫她“嫂子”一样。
她把脸慢慢地转向曾红梅。
“我老公在家。等我这里有了消息,我再,再通知他。”曾红梅看着她。神情有些紧张地笑了笑,叹息道,“要是走在大街上,我还不敢认了,嫂子,你变化真的很大。”
“砰砰砰”,她听到了自己的心跳声。多少下?应该数一下,要保持正常的心跳,才能做事。
“岁月不饶人啊,一晃就这么多年了。红梅,我突然觉得心跳得有点快,你等等啊,我数一数。”她说着把手搭在自己的脉搏上。
“哦,哦。”曾红梅困惑地看着她。
“等一等,等一等……”
杀死那个可恶的曾红军时,她没想到有一天还能再遇到他的妹妹。对她来说,那也是尘封的记忆。曾红军,对了,她生命中还有这么一个男人,一起生活了五年多,但留在她心里的只有他吃饭后留在牙齿上的菜叶,说话时嘴边不断变大的白沫,一星期才肯洗一次的臭脚。如果不是因为钟乔这个死了的古董商,她是不会嫁给这个男人的。
曾红军唯一的好处就是温顺和愚蠢,他相信她说的所有话,相信她的假身份,相信她是个想在小镇上过平静生活的平凡女子,相信她是想跟他过一辈子的。他也不照照镜子,谁会想跟一个说话嘴边冒白沫的邋遢男人生活一辈子?
直到她的“亲戚”再次出现,他对她的信任才开始动摇,他看见她拥抱那个人了……是的,她知道那很危险,但他难得来,她不想放弃任何一个亲近他的机会,事实证明,两个男人真是天差地别,完全不能相比。也许她太急切了,门没关好,让曾红军这个蠢蛋看见了那一幕,呵,只不过是个拥抱而已,他犯不着大发雷霆吧?竟然还威胁要把她的丑亊说出去。
“你们不是亲戚!你们是情人!你跟我在一起是有目的的,我都听见了!”他哆哆嗦嗦地说着。
“把你的嘴擦一擦吧。”她厌恶地提醒道。
本来,她也许不会杀他,一切都是他自找的。他真的把她看得太平凡了。
两分钟过去了。她慢慢地把右手从左手腕上拿下来。好了,好了,心跳已经慢下来了,好了……
“红梅,你嫂子心脏不好,大概是看见你太激动了。”她捂着胸口,又朝四周望了望,没有人,再看看附近有没有摄像头,也没有。她从包里掏出一块巧克力放在嘴里嚼起来。这是她多年来养成的习惯,干重要的事时吃块巧克力能帮她定神。
可是真的需要杀掉曾红梅吗?需要吗?毕竟没有证据证明曾红军是我杀的,就算让曾红梅认出我,又怎么样?真的需要这么做吗?她有点犹豫了,这时候她脑子里响起一个声音:“如果让陆劲他们找到这个女人,他们很快就会发现,你就是曾红军的老婆。他们会把所有的事联在一起。你给了陆劲两个星期准备500万,这段时间足够他们找到她,并挖出当年的旧事。所以,你最好干掉她!干掉她,一了百了!一个陌生的乡下女人死在一个陌生的小区,谁会注意?你别忘了,你在鹿角镇的名字是王美霞!王美霞!至于曾红梅来这儿找的那个亲戚?你根本不认识!所以无关紧要。时间不多了!干掉她!干掉她!做事要干脆,就像过去一样。死人才永远不会开口!”那个声音好像一个高音喇叭,刺耳又尖利。
“嫂子,你没什么吧?”曾红梅担忧地看着她,扶住了她,“我看还是送你回家吧,正好也让我参观一下你家……”
“行啊……红梅,欢迎你来,不过,让我先坐一会儿,对了,”她从包里拿出了那瓶饮料,“红梅,你渴了吧,来,喝口饮料。”为了避免留下指纹,她揭走饮料瓶外面的包装纸然后递给了曾红梅。
“哈,我真的有点口渴了。”曾红梅接过了饮料。
“好,你先喝,我去那边打个电话,我看看我朋友是否在我家,我跟他说一声,让他做点准备。红梅,你今天哪儿也别去,就住在嫂子家,明天嫂子带你到市里好好转转,给你买最好的瓜子……好了,快喝,跟嫂子别客气,你要客气嫂子可真要生气啦。”她一边说,一边用手绢包住手指,热情地为曾红梅拧开了瓶盖。她很高兴,曾红梅好像什么都没注意到。
“谢谢嫂子。”曾红梅说,“瞧我,到哪儿都吃你的东西。”
“别客气。”她说着,走出几步,又回头朝曾红梅莞尔一笑,见曾红梅已经打开了瓶盖,她赶紧奔出了绿化带。
但她没有回家,没看见尸体,她是不会放心回家的。她走过一幢大楼,重新绕到绿化带的后面,从她那个位置正好可以躲在一片树丛中观察曾红梅的动向。可就在她刚刚蹲下,准备朝曾红梅所在的地方张望时,“砰!”一只手搭在她肩上,力量不大,但因为受了惊吓,她差点摔在地上,她胆战心惊地抬头看去,发现一个男人站在自己身后。
说确切点,不是男人,而是警察,是那个叫岳程的警察。
“叮!”——她的脑神经像被人拉了一下,痛得一激灵,但马上就清醒了。岳程为什么会在这里?她待的地方很隐蔽,如果不是刻意寻找或跟踪,根本找不到她。如果是跟踪的话,他们应该早就来了,那么曾红梅……我跟曾红梅在一起,他们一定也看到了,不对,如果是找我,看见我跟曾红梅在一起,为什么不马上走出来,而要等到现在?难道他们是故意的?难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