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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云闪电侠-第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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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自是手到擒来,出手就捕得一头黑熊。
  黑熊刚死,他就如一只破米袋似的扛在肩头,任由鲜血一滴滴落在地上,扛着去寻酒楼卖钱。这情景每个人见了都禁不住骇然变色,反倒是猎熊的聂风连脸都没红。
  他的脚步就如钉子一样,一脚踏下去,连晃都不晃,一直钉到一处酒楼门口,再一歪肩膀,“蓬”一声,把死熊摔在地上。
  这处酒楼,乃是中华阁,是这条街上最大的酒楼。
  黑熊定能换些银子,聂风便想卖入酒楼中,这才不计远近,从山上扛下来。
  掌柜的一看到这黑熊便禁不住跳起来,这种熊瞎子乃是极可怕的野兽,一般猎户根本不敢打,惊讶道:“哇!还真有人跑去猎熊?”
  聂风只紧了紧头上的斗笠,冷冷道:“掌柜的,这只熊能值多少钱?”
  掌柜的拈着鼠须,盘算道:“这熊的熊掌可用,就算你五两八钱吧!”
  聂风却也不傻:“不!我看它应值七两银子!”
  “什么?你这还讨价还价了?”
  聂风正待说什么,身后忽有一个声音道:“给他吧!”
  两人一回头,只见一个满脸清瘦的长衫汉子已负手直立在他们身后,正是无名。
  掌柜的见了老板,忙堆起笑脸:“是!老板!”掏出七两银子递给聂风。
  无名亦已看出此人的不凡,慢慢走去说道:“小兄弟,你叫什么名字?”
  聂风却不愿吐露真名,只淡淡道:“我叫小马!”
  无名的目光立即凝在他脸上不移,半响才道:“小马,下次若还有什么奇珍异兽,就将它们送来!”
  聂风应了两个字:“多谢!”说完就走。
  掌柜的心有不解,说道:“老板,你为什么给他七两银子?“
  无名看着聂风离去的背影,一字一字道:“此人,非池中之物!”
  一会才又转过头来:“你吩咐下去,遣人去查查他的来路!”
  无名上楼,二楼上,窗前亦正有一名和尚打开窗子,盯着离去的聂风,正是不虚。他此来寻找无名,正是有要事商量,二人本在楼上谈论江湖事,适才无名在二楼窗前看见聂风,这才下楼相见。
  眼见无名回来,不虚淡淡说道:“昨日我来的路上,也曾见过这青年,他的眉宇间似有一股猛兽的气息。那时候他眉头紧锁,我曾点化于他,不想才过一夜,他便完全释然了。”
  无名点点头,却问道:“你觉得此人,比天下会的帮主云乘风如何?”
  不虚摇头:“不知,但云乘风贪权好杀,更是收得步惊云这等死神一样的人物在座下,若说为江湖安定,此人亦会比他好些。”
  “我听得信报,云乘风请动侠王府吕义投在坐下,吕义向有侠名。既能投他,我想云乘风统率武林,应该会比雄霸好些吧!否则我也只能替江湖卫道,趁机除之,在扶持一位侠义之人为天下会帮主。”
  不虚似猜出他的意思:“你所说的侠义之人,是否就是雄霸第四弟子,风中之神聂风。”
  无名点点头,恰这时,一人走上楼梯,手里拿着一只信鸽。
  “主人,剑晨少爷传来消息……”
  无名接过看了,一时面色大变,他把纸条递给不虚,不虚看后,亦是口宣佛号,借此压制心中怒火。
  “这小子,只怕比昔年的步惊云还要狠辣,拜剑山庄竟被他屠了庄子!”无名气愤,而听说绝世好剑落入步惊云手中,一时心中大乱,低语道:“我原本以为,派了龙王跟随,剑晨总能取到绝世好剑,不想还是失算了,此剑若为步惊云拿到手,那江湖又要再起杀劫了。”
  不虚静静听着,佛号宣得更急,似乎极难压制住心中的怒火。
  无名转身,蓝色长衫随风一摆,锐如锋刃:“不虚,可愿随我前去,去会会那云乘风,顺便取走绝世好剑?”
  不虚点头,“自然相随!”


第七十九章-【步惊云的光环】

  第七十九章-【步惊云的光环】
  旷野,深山,药庐!
  是神医炼药之所,平素不喜接待任何人,今日却例外。
  因为来求医的人中,有一位美人。
  想要求神医治病,有一个条件,神医不喜金银,独爱美人。
  治病的诊金,就是有美人陪他睡觉。有一个美人陪他,他就救一人之命。有两个美人陪他,他就救两人之命。
  守剑奴温弩冷胭见步惊云已气绝,唯有心脉还有丝丝跳动,所能想到的,就是寻神医救治。
  冷胭年二十余岁,正值青春年华,她穿着红色劲装,容貌妖艳,乍一看,面上冷若冰水,却不带一丝表情。然观其身段窈窕,粉臂裸露间酥凶隐见,极是姓敢妖饶。
  神医见二人带了一独臂男子来求医,先就打量着冷胭连咽口水。
  “神医,我主人受伤极重,你若把他救活,什么条件我二人都可答应你……”冷胭如此说话,温弩亦没有制止。
  他们温冷两家,自小就被灌输思想,必须终身为绝世好剑之守剑奴。谁得绝世好剑,谁就是他们的主人。
  主人有难,还有什么不能付出。对比原著中这二人为了帮助步惊云从无名的手中夺剑不顾江湖道义挟持人质,就可以看得出来,这样的事情,绝对办得到。
  神医铯迷迷又盯了冷胭几眼,这才把目光转在步惊云的身上。
  经过行路的颠簸,步惊云此时的伤势更重,然而他的左手,依然紧紧握着绝世好剑,似乎他的整个人,已和绝世好剑融为一体。
  他的右手已经只剩下骨头,未知神医能有何力可以活死人肉白骨。
  “此人虽然已死了一半,但老夫花费十数年之功,曾研制出一药‘逆乾坤’,或可救他。若他真是命中不死,定可活过来。一旦复活,非但能长出右臂血肉,更可功力大进。”
  神医忽然目光一转,盯住了冷胭:“不过,这位小娘子,治病期间,可要陪着老夫松松筋骨……”
  冷胭只是目色微微湿润,立即答应下来。
  血洗了拜剑山庄,并未急着离开,既然绝世好剑已经认主步惊云,云乘风便再不会拿走。不过除了绝世好剑,拜剑山庄还有一剑,败亡之剑。
  拜剑山庄的先祖傲日,曾联同十名铸剑师,想用一块千年寒铁铸炼一柄举世惊叹的剑以用来歼灭炙热的火麒麟,他们所铸的第一柄剑,正是败亡之剑,亦是绝世好剑的雏形。
  但在剑将成之际,参与铸剑的十名铸剑师中竟有九名先后被败亡之剑中的凶败杀亡之气刑克至死。
  故傲日与仅剩的一名铸剑师放弃铸成这柄至凶至恶之剑,并用余下的半块寒铁,依败亡之剑的剑型,铸成另一柄绝世寒剑,即绝世好剑。
  未铸造完的败亡之剑,被埋藏于拜剑山庄剑冢内的古铜灵柩中。
  云乘风知晓这些细节,即刻令亲卫云集剑冢,开挖抢夺。
  挖过半日,掘出一口古铜灵柩,开之,果得败亡之剑。此剑尚未成型,远远瞧了一眼,就觉得似有一股凶败之气弥漫。剑身上刻字,似是“工乙”的佛教密宗咒文。
  此剑乃不详之物,云乘风不愿去碰,有意改之,遂命人传信,从工马旗调铁狂屠前来。赐拜剑山庄给他,令他在此练剑成型。
  拜剑山庄诺大的庄子,尚还有田产矿山,自然全部归在云乘风名下。犯我者,杀家灭族,夺产霸业,这一点,云乘风沿用雄霸的作风。虽知王者之路,自然少不了杀劫,他可不会如聂风一般菩萨心肠泛滥。
  一切暂定,遣去护送步惊云求医的亲卫传来信鸽。
  言说守剑奴冷胭为救主侍身神医,云乘风当即大怒,骂道:“好个神医,赢荡无耻。断浪,着你即刻带人前去,守住药庐,只待步惊云伤势一复,便屠劫神医,销毁药庐。药庐的医书灵药,全都运回天荫城,交由明月收管。”
  本不想杀此人,既然无耻如斯,云乘风不建议把他灭门。
  明月本就通晓医道,若能得了神医的医书灵药,日后成就必不比神医差多少。
  断浪快马而去,云乘风又息两日,留部分亲卫守在拜剑山庄,等着铁狂屠过来接手,这才领百名亲卫返回天荫城。
  剑晨夺剑失败,再一次受打击,返回中华阁的途中,心绪低落,往往混混霍霍而不知所想。
  龙王看在心里,深深为主人感到悲哀。主人一世英雄,却不想收了这么个窝囊的徒弟。但他身为仆人,亦不好出面叱责,只好把心思埋在心底,一面遣人看好剑晨。
  这日落足在灵隐镇暂息,龙王自在客栈中疗伤。他与剑魔对战,着实被对方断脉剑气伤了几处。真气在筋脉间走过数转,面色慢慢平和。
  突这时,一名帮众撞门进来,“帮主,剑晨少爷又喝酒去了,在酒楼中与他人打起来了。对方一个赖头僧,一个恶嘴汉,武功着实厉害,你快去看看……”
  龙王怒呼一声,赶紧纵步起身。
  然而此时,正有一名白发苍须的汉子候在客栈厅内。飞眉隆鼻,阔嘴凶牙,他只着一件单衣,紫中色暗,背后插一刀一剑。却赫然正是破军,无名的师兄破军。
  绝无神命破军返中原,更赐给血绝毒药,便是要让他夺得《万剑归宗》秘籍。要夺《万剑归宗》秘籍,便需先败无名,因为想要开启藏着《万剑归宗》的铁匣子,便需集齐无名身上的钥匙与自己身上的钥匙。
  想起无名,十多年的恨意爬上心头。破军本为剑宗掌门剑慧之子,本可拥有着大好的前程,而这一切,皆因为十多年前的那一战。
  破军为无名战败,至此消沉,尔后,他便完全变了个人。
  暗中诱骗聂人王之妻颜盈,又带去东瀛换取武功秘籍。他原本以为学了杀破狼,当可大败无名,一血前耻,谁想,纵是有杀破狼绝招,他也自知不是无名的对手。
  所以,从东瀛到中原的海路上,一个多月的船程,他都在苦思报仇之计。所幸一到中原,他便听说拜剑山庄之事,是以,他已经定好了计谋。
  龙王走出房间,脚步飞快,蹬蹬蹬下着楼梯。
  却这时,只见他身形一凝,停住了步子,因为他感觉,正有一股绝强的凶杀之气弥漫在客栈厅内。
  破军淡淡喝着酒,眼光微微一转,发现了龙王。
  刹时只见他把手中酒杯往桌上一顿,一股酒箭瞬间跳出杯子悬在他的面前。破军抬掌一扫,登时酒箭如刃,破空而去,飞袭龙王。
  龙王瞬急一震身形,龙霸拳轰出,霸道之龙气力道蓬勃,轰一声,射来的酒箭在半空粉碎,化为丝丝酒气。
  他出拳力猛,立身处的楼梯,竟然吱吱摇曳。
  破军拍桌飞起,刀剑已然交在手中,双狼出洞,刀剑之气交成十字,锐而射出。龙王是无名的仆人,他若连无名的仆人也杀不了,如何能够自处。


第八十章-【破军凶星】

  第八十章-【破军凶星】
  突起打斗,厅内瞬间炸锅,酒客和店家伙计哄乱飞逃。
  “破军!……”龙王瞧清楚出招之人,一时心沉谷底。若是无伤,纵是不敌,也能遁走。可此时,只怕要逃走也很难。
  但龙王座下巨鲸帮统御七海,已是海上霸主,所经生死战阵何止几十,自也不是弱小之辈。
  “快走,速去通报主人……”猛一呼,龙王轰天一拳打破屋顶飞出,同时伸脚踢去,把随在他身后的帮众踢出客栈。
  只有如此,他才能夺得一线生机。
  此时若破军追杀那帮众,他或可遁走。若是破军追杀于他,那帮众就可以前去报信。
  哧喇一声,整个楼梯直接粉碎,如被双狼撕咬。其力尚还不减,客栈的楼梯后面,整个墙壁爆出一大裂口。
  这时屋瓦破碎,龙王却已经奔天而出,就似一条沧海之龙,正要飞天而去。
  “可恶……”破军冷炸一声,左手递出一剑,被龙王踢出门外的帮众顿时被剑气穿胸而死。鲜血奔出一条,染红门前石阶。
  却这时,半空一道人影攀至十丈高度,陡然下降,倒立扑下。
  龙王双拳横出,直轰向整个客栈楼房。
  在他的身后,似有拳劲凝结,一条巨龙以他的双拳为上下颚,绞向楼房。这已是龙王的至强一招,龙霸拳之“天降神龙”。
  轰隆,光是拳劲之波,已碾压得楼房嘎吱摇曳,就如纸折的一般,瞬间倾倒。可怜内中的酒客伙计,尽皆被倒塌的木梁砖石压中,凄厉惨嚎。
  破军吐一口吐沫,竟然带了丝丝血迹。他怒火更炽,狂郎斩天,刀剑之芒分而复合,画作一条巨狼,穿破坍塌的屋瓦,撕咬而上。
  神龙似有低声嘶鸣,顿被巨狼咬中脖子,拖拽狂甩。暮然狼形之气与龙形之气消散之时,只见一道人影摔在对街,已是胸口血肉模糊。
  但是龙王还是击伤了破军,他觉得已经够了。
  他本想遁走,但一时心起,以为就算提前通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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