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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盗,可以说是人类最古老的职业。自从人类诞生之初,便与天抢,与地抢,与山中的万物生灵一起抢夺生存的空间。
所以,无论什么时候,强盗都是一个比较富有的职业。作为当代强盗之中的翘楚组织,红鞋子依靠公孙大娘的绝世武功,以及各个成员的特长,更是将这门古老的技艺发挥到了极致。
全福客栈在鼓楼东大街,据说是京城里字号最老、气派最大的一家客栈。
然而今日,这里却被一名出手十分豪放的姑娘包了下来,这姑娘生的一副好面容,但冷峻的神情,包含杀气的双眼早已出卖了她的身份。江湖四大“母老虎”之一的“冷罗刹”薛冰。
包下全福客栈,自然不是一件寻常的事情,但是薛冰要做的事情,却是更加的可怕。因为她要在这里,将自己手中的六条缎子带一齐拍卖。无论武功高低,江湖威望深浅,只要出价足够高,就可以得到一条缎子带,进而得以观赏到叶孤城与西门吹雪两大绝世剑客的决斗。
当然,这一切还要买下缎子带的人,能够活着将缎子带留到八月十五当天,毕竟,死人,是绝对用不到这缎子带的。
六条缎子带今日被一齐拍卖,全福客栈之中的人已经分成了两波,一波乃是豪族大派,活着世代的武林世家。他们门下田产弟子众多,日进斗金,自然不会将一条缎子带的钱放在眼里,毕竟。他们已经可以享受生活,既然可以用钱解决。又何必要拼命呢?
而另一波,则是一些小门派。以及一些独行客。他们四海为家,靠着铁与血,在这浑浊的江湖里面为了一口热饭而努力。他们没有足够的钱去参与竞拍,但他们手中的刀够锋利,心中的热血够澎湃。他们在等,在等一个用铁和血解决问题的机会。
唐门,唐天纵,长乐山庄,司马紫衣。武当,木道人,珠光宝气阁,阎铁山……
其中,最有实力的,毫无疑问便是阎铁山的珠光宝气阁,为了手中的两条缎子带,阎铁山足足付出了三十万两的代价。如此价格,仅仅是买两根波斯进贡而来的缎子带。这件事情若是当今皇上知道了,只怕他立刻就要把所有的缎子卖给阎铁山。
但凡来全福客栈参加拍卖的人,都能够享受到一顿全福客栈丰盛的大餐。然而,除了阎铁山之外。却是没有一个人肯在这里继续吃下去。有缎子带的害怕失去,没有的想要得到,还有一些浑水摸鱼的高手。则是想要借机发一笔横财。
阎铁山依旧靠在椅子上,有一口。没一口的喝着酒。待得人群缓缓散去,一个披着大红色披风的人影忽然掠到了阎铁山对面。
此时阎铁山和自己身后一个身着青衣斗笠的高瘦之人并没有动。那身着大红披风的家伙露出自己标志性的四条眉毛之后,笑着对阎铁山说道:“阎老板,你怎么也来趟这趟浑水了?”
此时陆小凤尚未听见阎铁山的回答,便忽然感觉到脑后一阵劲风传来,一双修长洁白的小手登时朝着陆小凤的耳朵袭来。
陆小凤的灵犀一指夹任何招式都是得心应手,但唯有这一招黑虎抓耳,借陆小凤几个胆子也不敢用自己的灵犀一指去夹。
老虎,就没有不咬人的,即使,是一只漂亮的母老虎。
一个侧身躲过虎爪之后,陆小凤对着薛冰问道:“啊呀呀,好厉害的虎爪功啊!”
此时的薛冰气鼓鼓的一掌打向陆小凤肩头,同时开口喝骂道:“你这个家伙,来这里捣什么乱?”
躲过薛冰的陆小凤赶忙开口喊道:“喂,你讲点道理好不好,刚刚我不仅没有干扰你的拍卖,还帮你维持秩序好吗?”
然而,就在这个时候,陆小凤,薛冰,阎铁山和阎铁山身后之人忽然齐齐将目光伸向窗外。
此时那以十二万两银子买下一条缎子带的司马紫衣忽然停下了脚步,在他面前,是一个仿佛幽灵一般飘过来的大胖子。
说是飘,不过是一种幻觉,实际上,他是慢慢走过来的,那种慢的程度,就好像一个怕老婆的丈夫在夜归时走回妻子的闺房一样,又轻,又慢,小心翼翼,生怕发了一点声音来,恨不得把鞋子都脱掉。
可是现在走上来这个人,却穿着一双很重很重的靴子,甚至可以说,这个世界上绝对不会再有另外一个人穿靴子比他更重。因为,这个人穿的居然是一双铁靴子,用纯铁打成的铁靴子。
如果有一个经验非常丰富的老铁匠在这里,要他作最保守的估计,这双铁靴子每只最少也有一个最胖的人一条大腿那么重。
这种重量是很难估计的,可是最少也在九斤半到十三、四斤之间。从中间算,一条腿十斤,两条腿二十斤,穿着一双二十斤重的铁鞋子,大多数人走路的声音都会像打雷一样,何况这个人又是个超级大胖子。
可是这个穿着一双超级铁靴的大胖子,他的脚步声甚至比一个迟归的丈夫更轻,轻得简直就像一个要到厨房去偷嘴吃的小丫头。这个人又高,又大,又壮,又肥,却又偏偏轻如蝴蝶。
这个人肥头大耳,眉清目秀,一脸笑眯眯的样子,看起来就好像弥勒佛一样,可是知道他的人,宁可看到一百个拘魂的恶鬼,也不愿意看到他。
司马紫衣此时握紧了手中的剑,打从拍下缎子带那一刻开始,他就知道,这一幕迟早会发生。
他四岁时就已用竹练剑,七岁时就有了把纯钢打成的剑。他学剑已经四十年,就只练这拔剑的动作,已研究过一百三十多种方法,他一剑出手,已可贯穿十二枚就地洒落的铜钱。
此时此刻,只有手中的剑,能够带给司马紫衣心安的感觉。也只有手中的剑,才是司马紫衣唯一的依靠。
此时陆小凤忽然对着阎铁山开口问道:“你说八月十五,谁会去紫禁城?”
阎铁山此时喝了一口茶,淡然开口道:“司马紫衣恐怕没有什么机会了……”(未完待续。。)
第四百三十九章 布局开始
我叫大鼓,最怕的事情就是长不胖,只因为我从小就很瘦,所以我穿大铁靴,所以我拼命吃—些可以让他胖起来的东西。
一个人若是这么样吃,怎么能不胖。更何况,他为了增加他的重量,很小就开始穿铁鞋走路,这么样一个人的轻功如果还不好,还有天理吗?
可是现在他已经不能再胖下去了。所以他虽然总是随身带一些他最喜欢吃的东西,也只有看,不能吃。
司马紫衣死了,他的长剑坠落在地,仅仅发出了一点点碰撞的声音,仅此而已。
大鼓从他的身上搜出一条缎子带,开心的笑了,他肥肥的小手抓住缎子带,在自己身上好好蹭了两下,毕竟,这条缎子带足足抵得上他杀六七个人的收入。
大鼓喜欢钱,作为一个杀手,不喜欢钱的的确不多,然而,大鼓杀人的价钱虽然很高,但总有一个人比他赚得更多。同样是杀人,若是自己赚得比别人少,心里总会有许多不快乐的地方。
蜀中有唐门,唐天纵,作为唐门的下一代希望,他在暗器上的造诣倒也称的上是天纵之才。拍下缎子带,唐天纵等人本想无声无息的离开,但小巷里沉重的脚步声却使得他不由自主的停了下来。
那脚步声很重,就好像有一个八百厅重的大胖子穿着一双八十斤重的铁靴子一样。可是这个人还没有走过来,唐天纵就知道这个人既不胖,也不重。穿的还是双轻轻薄薄、软软的绣花鞋。
上山来的这个女人,高高瘦瘦的身材。长长的脸,眉和眼都是向上挑起来的。在刚健的英气中又另有一种妖媚。虽然不美,却有魅力。
她身上穿着个很短的银狐披风,露出一双修长的腿,脚上穿的果然是双绣花鞋。这么样一个苗条的女人,走起路来怎么会比“大鼓”的脚步还响?这个问题的答案只有一个。她是故意的,故意在焰耀自己,焙耀她的武功。
她练的是一种很特别的,而且在江湖中绝传已很久的外门功夫,在必要时。甚至可以把自己的身子变得比一个几百斤的大秤铣还重。
这种功夫从来也没有女人练过,更没有女人能练得成。她一向以此为荣。她的名字就叫做:“绣花鞋”这当然不是她的真名,可见认得她的人,谁也不知道她还有什么别的名字?
一个人暗器高手若是暴露在别人眼前,一身功夫难免就有三成难以发挥到了极致。所以,使暗器的人,大多都喜欢暗杀。
同行是冤家,很多时候,最了解你的人不是你的朋友。而是你的敌人。所以,唐天纵对于“绣花鞋”这个江湖上最近才神秘出现的杀手,实在有着很深的了解。很多时候,无知代表无畏。心中若是有了恐惧,有时候,反而会死得更快。
就在此时。一个淡淡的声音忽然自不远处的酒楼之上传了出来:“好功夫,小丫头。你这门功夫练得确实不错。”
话音刚落,一道紫色的身影忽然之间已经来到了二人之间。那身影的速度之快。使得二人全然没有任何反应。
无论是杀手,还是暗器高手,当一个人能够无声无息的来到他们身边之时,那么他们离死也就不会太远。
此时的张平对着绣花鞋说道:“听说你是个很会赚钱的杀手?”
绣花鞋和大鼓都是这几年来倔起江湖的有限几个超级杀手之—,只不过她还有一些非但大鼓比不上,别人也比不上的特别本事。据说她赚的钱,比其他那三、四个和她有同样身份的杀手加起来还多。
而一个人之所以赚钱赚的多,就是因为他什么钱都赚。所以,张平刚刚开口说完,绣花鞋的眼中便冒出精光,就仿佛听到了铜钱的撞击声一般。
此时的绣花鞋对着张平笑着说道:“别人要什么,我就卖什么,要我杀人,可以,一万七干五百两,钱到命除,从不失手……”
说到这里,绣花鞋忽然被张平打住,随后张平对着绣花鞋开口说道:“你的功夫秘籍,值多少银子,开个价吧!”
绣花鞋是个很喜欢钱的女人,在她眼里,除了自己的性命之外,没有什么是不能和钱划等号的。区别,仅仅只是多少钱的问题。所以,她笑着开口道:“那就要看道长你能够出多少了?”
张平此时笑了笑,能用钱解决的问题,通常都不是什么大问题。此时张平没有拿出什么珠宝或者银票,他虽然有钱,但却不肯平白无辜的花许多冤枉钱。
只见张平此时自袖子中掏出一个盒子,轻轻一送,那盒子便轻飘飘的朝着绣花鞋飞去。很慢,很慢,好似天空中慢慢飘落的柳絮一般。
绣花鞋接过盒子,耳中忽然传来张平的一道声音:“如果你泄露了秘密,你以后就再也赚不到一个铜板!”
看着一脸茫然的唐天纵,绣花鞋知道,眼前这个能够以传音入密功夫给自己传音的家伙绝不是一般人。而一个死人,是绝不可能再赚到一个铜板的。
仅仅瞟了一眼,六条缎子带正静静的躺在盒子里,如假包换,都是真货。绣花鞋的眼力一向很好,特别是验货的时候,所以,虽然心中感觉到十二万分的不对劲,但是既然有钱赚,自己何必管那么多呢?
绣花鞋此时大大方方的开始将自己修炼的外功心法背出,她并不害怕有人偷学,毕竟,这门功夫能够练成的人简直犹如凤毛麟角一般,即使叫人偷学去,恐怕把自己练死的人便要占了绝大多数。
成为大侠的第一步,就是能够高来高去,所以内力激荡,都是让自己越轻越好。但绣花鞋这门功夫,却是让自己越重越好,双足脚下生根,毫无疑问,这是一门刚猛至极的外家功夫。
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或许是武功,或许是送出去的缎子带。总之,张平就像来的时候一样,静悄悄,不带走半点尘埃。
至于唐天纵和绣花鞋,张平相信,他们的争斗会有一个令自己满意的结局的。(未完待续。。)
第四百四十章 保龙一族零零恭
八月十五一天天走进,打从上一次全福客栈拍卖缎子带之后,整个北京城中发生的仇杀与阴谋却没有想象之中的那么多。这一点,使得魏子云心中感到一阵阵不安。
夕阳西下,最后的光芒与绚丽撒向大地,染红了周遭的一切,也为缓缓向着皇城走来的众多武林人士映出一个个长长的倒影。
来的武林人士的数量远远不止六个,莫非,这些人想要强创大内?毕竟,以这些人身后的势力,只要不是太过分,就连皇帝也不好过多逼迫。
陆小凤实在想不通这是怎么回事,也没空再去想了,圆月已升起,他一定要尽快赶入紫禁城,他绝不能去迟。太和殿就在太和门里,太和门外的金水玉带河,在月光下看来,就像是金水玉带一样。
陆小凤踏着月色过了天街,入东华门、隆宗门,转进龙楼风阙下的午门,终于到了这禁地中的禁地,城中的城。一路上的巡卒守卫,三步一岗,五步一哨,若没有这种变色的缎带,无论谁想闯进来都很难,就算能到了这里,也休想再越雷池一步。
这地方虽然四下看不见人影,可是黑暗中到处都可能有大内中的侍卫高手潜伏。大内藏龙卧虎,有的是专程礼聘来的武林高人,有的是胸怀大志的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