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
我看也没看他一眼。他的话除了令人起鸡皮疙瘩外,丝毫引不起兴趣。
“看着我的眼睛!”他又说。
我感到好笑,那口气听起来居然像命令。
我仍没看他一眼,不耐烦地说:“好了,这里并不缺年轻女孩!别在我身上浪费时间了,没有结果的。”
他沉默了一会儿,又坐近我一些,非常认真地说:“好,不理我也行,但请你听完我下面一段话再不理,好吗?”
我不屑地笑笑说:“你和我之间真有说上一段话的需要吗?”
“有,没准儿我还能和你说上一辈子的话!”
“说吧。”
他端起我的酒杯,递到我手上,示意我喝。我刚要把酒杯往唇边送,他飞快地趁机和我碰了一下杯,调皮地说,谢谢赏脸。
我被他突如其来的幽默举动逗笑了。看见我笑了,他很高兴。看得出,那是一种由衷的高兴。起码讲故事的人还是在乎听众的反应的,我瞟了一眼这个名叫千恕的男人,心里想道。
“好,现在我开始说那段话,你听仔细了。今天早晨,我一出门,左眼就疯狂地跳——左眼跳福,右眼跳祸。没走两步,我就被街边蹲着的一个算命老头儿叫住了。哦,你也许不知道,报纸上常说,我住的那条街是全市生活水平最低下、治安最混乱的一个居民区。那条街上的青年男人专干走私贩毒、偷盗抢劫的勾当;年轻女人则擅长做皮肉生意或结伙诈骗外地游客;那里的老年人也个个不是省油的灯,不是聚伙赌钱就是在街边摆算命摊子骗钱;只有壮年人规矩些,一般靠贩卖蔬菜水果养家口……”
他是个热衷于耍嘴皮子的人,尽管机灵而幽默,但我历来不喜欢这种人。
“就这些吗?我根本不感兴趣。”
“笨笨,你怎么就听不出这只是个引子?”
我不咸不淡地说:“不喜欢你的话题。”
他拍拍脑袋,恍然大悟地说:“哦,我好蠢。我应该和你谈文学、哲学、或者爱情,因为你是个上层女人,你看不起底层人的市侩气。但底层人也是一种合理的存在,并且我就是他们中的一员。他们迫于生计,不得不那么干啊。”
“你到底想和我说什么?”
“好了,言归正传——那个算命老头儿说我身上笼罩着一种奇异的光,他的眼睛被那种光刺得生痛,所以不得不叫住我。他说我不出二十四小时,就会遇到一个美丽女子,并且那个美丽女子会结束我光棍儿的历史。我不信那老头儿,就先欠着他五十块的算命钱,应验就给,不灵就不给。老头儿拍着胸口说没问题,但应验了要多加五块。”
我厌倦地说:“你编的故事不好听。”
他的模样显得很委屈,说:“不是我编的,是真的。我现在可以带你去见那老头儿。”
我嘲弄地笑了笑说:“那老头儿知道你这种人时时想的都是女人,了解你每天出入的场合里女人成群。他可以天天叫你,天天和你说同样的话,天天从你口袋里赚走五十五块。”
他听得非常认真,表情像孩子般痴纯,显得可爱。
“不!你大错特错了!老头儿不能天天骗我,我只能和一个女人结婚!”他说。
“好了,你的话说完了。去吧,再到别的位子上碰碰吧,离算命老头儿说的二十四小时还有一段时间,也许碰到的下一个女人就是你的那一半。”
“不!不要这么无情地糟蹋缘分好不好?我直觉那个女人就是你!”
“你再信口开河我就走了,我不喜欢信口开河的男人。如果你想和我发生一夜情,那么我明白告诉你,我不是你要找的女人,没心情。”
“我不要一夜情!”他厌恶地说,“我讨厌一夜情,讨厌。”
“那你还想弄出什么来?”我轻蔑地说。
“那算命的老头儿还叮嘱我,如果那女子看行情不答应我的话,我只有趁年青去少林寺当一辈子和尚的分儿了。你知道一辈子当和尚是什么概念吗?我可不想!所以……所以……所以我需要你结束我光棍儿的历史!”
我几乎被他激怒了,不客气地说:“如果你没喝醉,没发烧,那就只能说明你的神经有问题!你是妄想狂,白痴!”
“天呀,你怎么可以这样说我啊?我可是正儿八经的人!我已经糊涂地爱上你了!”他依然大声说。
“好了,我要走了,再见。”我站起身,对舞池里的百合招了招手。
千恕也站起来,喋喋不休地说:“为什么要糟蹋缘分?为什么不相信世界上有真正的爱情?为什么不相信奇迹?你们上等女人的思维方式都是这么奇怪的吗?”
我厌恶地捂住耳朵,再也听不下去他的胡言乱语。
百合和阿伦一起快步走了过来。
百合不解地问我:“怎么了?为什么急着走?”
没等我开口,千恕就抢着说:“她不相信我疯狂地爱上她了,不信非她不娶!”
百合用不乏挑逗的目光扫着千恕说:“朋友,今年几岁了?有三十了吧?”
“前几天刚一个人在海边过了二十九岁生日。”
“也老大不小了,乖一点,别辜负了养你二十九年的粮食。不要缠着我朋友,她不是那种轻易和你发生一夜情的女人。如果你想,找我好了,咱们较量较量?”
千恕委屈地说:“可悲啊,世上竟有这么多俗人,怪不得伟大的爱情难以出现!就算出现了,也会被庸俗扼杀!”
百合被针刺般跳起了脚。她说:“好啊,你说我庸俗是吗?”
看百合生气了,阿伦赶忙笑着打圆场说:“好了好了,大家在一起玩,图的是个高兴。千恕说话口无遮拦,但人是好人。百合,我们再跳一会儿。你朋友要走,叫千恕送送她好了。”
我赌气说:“谁要他送!”
千恕很快又变得笑容可掬,盯着我说:“我可以玩命飙车,以每小时八十公里的速度把你送到家。如果你不想那么快回家,还可以坐着我那辆没有刹闸的摩托车兜兜风。”
我又一次被千恕逗笑了,百合和阿伦也笑了起来。
阿伦认真地对我说:“被千恕看上可是个奇迹,能被他纠缠的女人在这个地球上还真没出现过。”
我不屑地笑着说:“嗬,谁会稀罕!”
阿伦说:“稀罕不稀罕是另外一个问题。”
我瞥了千恕一眼,那一脸的滑稽绝对不可能让人当真。
千恕说:“我明白了,你看不起我,你嫌我没打领带,嫌我低贱。不过,那算命老头儿可怜啊,你不理我,他那五十五块就没法进账了。就算你不可怜他,也不要糟蹋我们的缘分啊。难道我爱上你有错吗?”
我没有再理他,逃也似地走出了“华南虎”的大门。
站在路边等出租车时,千恕不知什么时候站在了我身边。他贴着我的耳朵深情地说:“来吧!你个二手女人!让我们谈一场空前绝后、足斤够两、有肉有魂的恋爱吧!然后你勇敢地嫁给我!”
我吓了一跳,幸好一辆出租车停在面前。我赶紧上车。一路上品味着那几句话,我不由得笑了出来。我不了解他,也许明天就会忘个干净。但是,他的低俗和厚脸皮是我从没遇到过的,他说话的风格就像街头小丑一样令人忍俊不禁。同时,我也断定他是个没正经的男人,根本不可信。他喜欢信口开河,喜欢妄想。也许他真就是个心理不健康的男人。
千恕那种男人确实很难让人记住,没过几天,他在我脑子里的印象就淡漠了。
这天黄昏,我正坐在阳台上的摇椅里看书,万没想到,当年我的初恋情人慕哲竟打来了电话。听到他的声音我几乎呆了!我的初恋在十八岁那年已经夭折,分手后,两个人从没联系过。
慕哲的声音明显地苍老了,有些颤抖地说:“这些年你过得好吗?”
我没有回答他的问话,疑惑地问:“你怎么知道我的电话的?”
“对不起。想打听总能打听到的,何况是在一个城市!”
我心中升起一阵温暖的感动,但很快,便习惯性地竖起了防御的刺。自从他抛弃了我,每每想起,我总是会竖起防御的刺。他实在伤我太深了。
我极力压抑着激动,说:“怎么突然想起我来了?”
“不要用‘突然’二字,那对我很残忍。”
“应该怎么说?”
“这些年,我没有一天不想你。”
“还说那些干什么?都什么时候了。”
“你大学四年,一直和舒鸣恋爱。当时我的心很痛,但是,除了装作不在乎,我还能怎么样?”
“你抛弃了我,再叫我去理解你的痛?”
“这些年,我做梦都在祈祷你能理解我、原谅我。现在看来,你还是不肯放过我!”
我的喉头堵得难受,哽咽地说:“什么也别说了,伤口已经愈合了,就让它安静吧。”
他停顿了一会儿,接着说:“这次找你,不是想重提旧情。我遇到了一件痛苦的事,想对你说……”
“什么事?”
“你知道了吧?三年前,我和我的学生颜颖结了婚。不久,婚姻就出现了危机。她认识了一个有钱男人,那男人激活了她对钱的欲望。现在,我离婚了,颜颖被那男人包养了……”他长长地叹了口气。
我惊愕地拿着话筒,不知道该说什么。我只知道慕哲三年前和他的一个学生结了婚。那时,我以为他们就是“师生恋”的典范,一定会一生恩爱、白头偕老,根本没想到会这么快离婚。
停了一会儿,慕哲央求说:“我现在非常痛苦,能见你一面吗?”
他的请求让我陡然而生抵触情绪,我的心像少女时期一样,立即溢满了委屈。在所有我经历过的男人中,只有他能勾起我强烈的委屈。因为是他这个初恋情人毫不留情地抛弃了我。
“十几年都过去了,为什么到今天才想起见我?你不觉得自己太自私了吗?”我冲口而出。
“紫蝶,你恨我没一点错,我不会有任何怨言,我这辈子都是欠你的。但是,你应该想想,为什么我最痛苦时没想到别人,只想到你?”他在那头黯然地说。
“你容我想想,我不能立即答应你。”我痛苦地说。
挂断了慕哲的电话,我走到阳台上,陡然感到一阵轻微的头晕,赶忙坐在摇椅上。杜鹃枝条上挂满了成簇的粉红色花朵,它们还在不知疲倦地开,不知疲倦地落,甚至不理睬季节的更替。几只花瓣随风落在我身上,我拿起一只,仔细审视着花瓣上细小的脉络。一只花的生命不仅是美丽的,而且是细腻而富有逻辑的,尽管只有十几天时间,但它们却活得舒展、自由。
而我的生命,竟已经在花开花落间经过了三十一年!初恋也已经过去了十几年。生命就这么仓促地行进着,日复一日地消耗着。
十六岁那年,我在慕哲任教的那间大学的附属中学读高一。在一个四处飘荡着九里香气息的初夏夜里,他夺走了我的肉体。九里香是一种白色细小的花,永远开在我遥远的十六岁,开在我被夺走贞洁的那个美丽夏夜,美丽而幽雅,从未枯萎过。
在论及男女肉体关系时,我历来不喜欢使用“夺去”那个词,肉体关系最为平等,得到的同时就是失去,失去的同时也是得到。但是,惟有我的第一次可以理直气壮地使用“夺去”,那时我是个十六岁的处女,有着一旦撕破就永远不能复原的贞操。我曾天真地认为慕哲撕破我之后,可以给我一个长久的承诺,给我长达一生的爱情。每个十六岁的女孩,都会向往长久的爱情,都会把爱情看得比命还重。
当时慕哲还住在一栋单身宿舍楼里,里面的陈设我永远忘不了:两只大书架、一张书桌和一张单人床。书架上最多的书是中外文学作品。他是我的文学启蒙老师,我读高一到高三的三年间,他指导我读了很多文学作品。他的床单是淡蓝色的,被子永远叠得整整齐齐。书桌上有笔墨纸砚和一筒大大小小的毛笔,还有一只红灯牌收音机和一杯常冒着热气的茶。玻璃板下压着一幅铅笔速写,画的是一个少女托腮凝思的模样。尽管他从没说破,我也知道少女的原形就是我。我曾先后在收音机和茶杯的隐蔽之处,发现过他用刻刀刻下的“紫蝶”二字。
他不止一次地对我说过,听着夜半收音机里的圣歌时,我会从旋律中飞出来;喝着醇香淡雅的茶时,我会从茶雾里飘出来。他说那是他心里的我,或者到我能领会的那一天,他已经老了、死了……
高一期末考试结束后,我感到很轻松。假期里,和慕哲的接触明显地频繁起来。
那天夜里,我进门之后,慕哲就开始给我削苹果,看着我吃。他目不转睛地看着我,直到看得我不好意思。
我问他怎么了,他才浑身一震,不小心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