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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夜里,我进门之后,慕哲就开始给我削苹果,看着我吃。他目不转睛地看着我,直到看得我不好意思。
我问他怎么了,他才浑身一震,不小心碰掉了书桌上的那只砚。
他忙掩饰地笑着说:“吃苹果,它不是《白雪公主》里巫婆卖的那一只!”
现在看来那么平凡的一次引用,却让十六岁的我感到了难以抵挡的风雅和浪漫。
他拾起被摔破一角的砚,看了一会儿,从抽屉里拿出刻刀,在破损处刻了一个云勾和一弯月牙儿,并题了“云破月来”四个字。他写得一手好字,画得一手好画,还精于篆刻。他通晓古典诗词,经常教我填词作对。直到现在,我还向往着他那种清雅浪漫的生活韵致。
那夜,我没有像平时一样离开得很早,已经放暑假了,他也没催着我早点回家。
夜深之后,九里香的味道格外浓郁起来。窗外就是成排的九里香花篱,九里香也是那间大学的校花。夏夜,每个置身校园的人都会被浓郁的香味迷醉。红灯牌收音机里,一个奇异的男声在讲述着《圣经》故事。我非常清楚地记得,那夜讲的是《新约》之《马太福音》里《马利亚受圣灵感动怀孕》的一节。
浑厚而慈祥的男声缓缓地诵读着:马利亚已经许配了约瑟,还没有迎娶,就从圣灵怀了孕。约瑟是个义人,不愿明明地羞辱她,要暗暗地把她休了。正思念这事的时候,主的使者在他梦中显现,说:“大卫的子孙约瑟,不要怕,只管娶过你的妻子马利亚来,因她所怀的孕是从圣灵来的。她将要生一个儿子,你要给他起名叫耶稣,因为他要将自己的百姓从罪恶里救出来。”
…………
接着,收音机里开始教唱圣歌,学唱的是一群很小的孩子,有着好听的童声,唱得并不很整齐,但非常卖力。伴奏只有钢琴,是一种叮叮咚咚如流水般纯净轻松的声音。
我坐在床沿上听得入了神。我还是第一次听到短波里播放那样的节目。
他一直站在离我只有两米远的地方,靠在书架上。我感觉得到,他的目光在热烈地笼罩着我,但并不了解那眼神里的确切含义。
终于,我的目光终于和他的相对了。那一刻,他的神情有点可怕,眼睛里暗藏着一种陌生的光。那种光威逼着我,恐吓着我,提醒我赶快逃开。
我猛地站起身说:“我要走了,已经11点了。”
他依然盯着我,费力地说:“是,太晚了,你该回去了。我送送你吧!”
“你不是最怕别人说闲话吗?”
他声音颤抖地说:“我的小紫蝶……豁出去吧,我们现在就公开,你怕吗?”
我恐惧地摇着头说:“不!我还是个学生!”
“我们这是在做什么?你知道吗?”
他说着,走到床边,半跪在我面前,疯狂地握住了我的双手。我像触到了一百二十伏的电压,周身被击得瞬间失去了知觉。
我麻木地坐在床沿上,使劲低着头。他的双手告诉我,他身体里有一种可怕的东西在放大、膨胀,离爆炸的极限已经不远了。
紧接着,他一下子把我抱住了,狂乱地亲吻着,语无伦次地说:“紫蝶!和你面对的每一秒我都很难过,你明白吗?我是怎么忍耐的?你懂吗?给我吧!我会娶你,用整个生命爱你,照顾你一辈子……”
我被他吓傻了,不知道他究竟要对我做什么。我反抗着,想把他奋力推开,但根本没有用。
他动手撕扯我的衣服时,我小声叫起来,小兽一样哀鸣着。
他求我不要叫出声,救救他,不要让他被活活折磨死。他反复重复着一句我当时根本听不懂的话:“你明白我夜夜想你时做了什么吗?你忍心看着我被掏空吗?”
我的大脑一片空白,所有的力气都跑光了,肢体麻木地忍耐着,即便他把最不可思议的东西置入我的身体。
疼痛像刀割像火烧,我也咬着牙没出声。他不要我出声,隔壁就住着他的同事。我们不能被人发现,否则后果会不堪设想。
之前,我不知道男女之间的血肉竟能那么尖锐地交接。我只知道爱情就是风花雪月,就是和心爱的男人无休止地缠绵,根本不知道性的作用,也不了解男人身体里有什么样的冲荡和忍耐。
在那个难耐的过程中,我咬着嘴唇,眼睛淌着泪,伤口流着血。泪、血和深夜里浓郁的九里香气,在无声无息的时光中流逝。
那夜回到家里,我发现雪白的长裙上沾染着被慕哲的液体稀释的血红。脱下那条裙子,我跌坐在洗手间的地板上无声地痛哭。抱着那条裙子,摸着那一摊粘粘腻腻的血红,我隐隐感到已经输掉了一个少女最为珍贵的东西。
在慕哲的身下,我成了一个女人。我只有十六岁,还是一个高一的学生。尽管他夺走我之前还在说会娶我,会用整个生命爱我,会照顾我一辈子……但是,就在摸着那摊血红的时候,我已经料定了我和他的悲剧结局。
如今,三十一岁的我坐在自家的阳台上,身份是舒鸣的妻子,而不是慕哲的。我的预感历来非常灵验,哪怕是十六岁时稚嫩的预感。
夜幕已从四面八方朝我围拢过来,手里的那朵杜鹃花被揉成了枯蔫的一团。我决定暂时不和慕哲见面,对他的怨恨已经沉睡了那么多年,如今又死灰复燃。他伤害了我,辜负了我,比任何男人对我的伤害和辜负都深重。因为他是我第一个男人,也是我第一个深爱过的男人。我不会忘记,我是怎么从他给我的痛苦里挣扎出来的,也不会忘记曾为他流过多少泪多少血。我闭上眼睛,努力回想着慕哲的模样。但是,记忆已经模糊得令人绝望,我只能隐约忆起他白皙的面孔、整齐的牙齿和修长的手指……
一个多月过去了,我没打慕哲的电话,他也没再打给我。我非常明白,他宁肯虐待自己,也不会违背我的意愿再次与我联系。他习惯了压抑。
南国的夏天来得特别快特别急。清明刚过,天气就突然热了起来。
这天入夜,我第一次换上了夏天的衣裙,乘着初夏夜晚的凉风,散步去超市购物。
刚刚走出小区的大门,我就被一辆摩托车挡住了去路。那人把头盔摘掉后,我感觉似曾相识,一时却想不起他是谁。
正当我疑惑地打量他的时候,他笑着说:“啊哈!紫蝶,认不得了?”
他一开口,我就知道了,他是千恕。他的说话方式太特别了。
“你认不出我不完全是你的错。一是‘华南虎’的士高里的光线奇暗,我的脸在黑暗里不怎么上镜;二是在那种俗不可耐的场合里,你的思维很容易把我混杂于平庸的人群;三是在你离开的时候,我没有奋力爬上你的出租车,做一个忠心耿耿的护花使者……”
“你怎么知道了我的名字和住处?”
“这个问题太不新鲜了,不值得回答。所有使人惊奇的事件,背后都有庸俗或者险恶的策划。”
我没去继续追究,只是淡淡地望着他。在光亮的路灯下,我看清了他。他脸庞清瘦,皮肤不那么白皙,却很光洁。说不上英俊,但五官组合起来颇有阳刚之气,是一种别样、另类的气质。他也换上了夏装,上身是一件没有袖子的黑色T恤,下身是一条看起来非常破旧的宽脚牛仔裤,裤脚是毛边的——所有关联他的东西都显得与众不同,他是个喜欢标新立异的人。
“你真狠,看我是个底层男人,就让我夜夜守在‘华南虎’的士高里,等待并消费着。你想让我破产啊!从昨天起,我决定在这个小区门口等你,这样可以把爱情成本降至最低——本来我对你的爱情就是无价的嘛。”他说。
“我告诉你,这是你最后一次在小区门口等我。不用我说,你也应该知道,在这里等是愚蠢的,是我最不喜欢的。”我正色说。
“知道了,以后你绝对不会在这里看见我。你把电话号码留给我吧,我约你在别处见面。”
“你可以得到我的名字和住址,难道不能得到我的电话号码?”
“我一贯认为,女人的名字和住址可以打听,但是,电话号码必须要她亲口说出来!”
“我不会给你的!”
“这里说话不方便,你要去哪里,我送送你总可以吧?”
“不用了,超市离这里不远。”
“别怕,我的摩托车现在有车闸了!昨天刚买的,二十五块钱。本来想继续节省那二十五块,考虑到我的伟大爱情和你的生命安全,还是咬咬牙掏出去了。”
一听到摩托车闸,我不由得笑了出来,说:“你肯定我会坐你的摩托车吗?”
千恕也笑了起来,亮晶晶的眼睛变成了一轮弯月。他说:“你是个善良女人,不会让我白花二十五块的。坐一次吧,求你了!放心,摩托车不是男人,和它接触不会失身的。”
我被他逗得笑出了声。
“我保证到了超市门口就把你放下来,然后头也不回地绝尘而去。如果你不赏脸,我会纠缠到你报警。”他说。
就那样,没有什么理由,我鬼使神差地坐上了摩托车。刚坐好,摩托车就箭一样冲了出去,很快转到了和超市相背的一条路上。
我有一种被欺骗的愤怒,大声说:“你怎么会这样?要带我去哪里?让我下去!”
他也大声说:“晚了,你已经坐上来了!给我老实坐着,不然,咱俩在这样的速度里滚下来,后果不死即残。实话告诉你,摩托车还没有装闸!”
我气急败坏地说:“那你为什么骗我?你到底想怎么样?”
“笨蛋,你不会用眼睛看看有没有车闸吗?”
我愤怒地说:“我不认识摩托车闸!”
他哈哈大笑着说:“放心啦,关键时候我会把脚伸进轮子里刹车的。”
我紧紧抓住摩托车的后座架子,绝望地闭上了眼睛,随时准备和他一起被摔得粉身碎骨。我后悔莫及,恨自己鬼使神差地上了他的摩托车。我对他没有任何期待,也用不着埋下任何伏笔。为什么要上他的摩托车?我是寂寞得再也耐不住了吗?我的眼泪已经在眼眶里打转了,恨不得在背后狠狠咬他一口,咬掉他的一块肉。
摩托车在一个古老、破败而混乱的小食街上停了下来。
我拒不下车,愤怒地说:“这是什么地方?我要去超市!”
“下来,下来再说好吗?”他求告地说。
“不!你自己说要送我去超市的。”
“好,那你坐稳,等我下来。”
他费劲地从摩托车上跳下来,把头盔取下挂在车把上。旁边烤肉摊子的肥壮黝黑的老板一下子就认出了他,粗声吆喝道:“啊,是千恕啊!来吃烤肉啊?来,坐吧!”
他一边应着烤肉老板,一边不由分说地把我从后座上抱了下来。我没敢任性,也不敢张扬,只有忍气吞声。那是一条热闹异常的小食街,身边有形形色色的人。
他扶我在烤肉摊子旁的一张木桌边坐下来,温和地说:“你晚上还没吃东西吧,所以我先把你带到这里来。没有别的意思,赏个脸好吗?吃饱再送你去超市……摩托车有闸,真的。傻女人,连这点判断能力都没有。没闸的摩托车能上路吗?我敢骑吗?我的命虽不值钱,那也是爹妈给的呀。” 我的怒气消了。看着烤肉摊子上冒着的浓烟和老板脖子上油腻的毛巾,我小声说:“ 我从不吃这东西的。” 他轻声在我耳边说:“嫌脏是吗?不要表现出来让老板伤心,他家在这条街上卖了几辈子的烤肉了。这手艺,就是老百姓的事业啊!为了这,他爸爸在文革中还被打断了一条腿。你放心,经过明火高温烧烤的东西不脏。当然也有人说过它可以致癌,但不是也有人说手机的辐射容易致病吗?我们还不是照样用着?” 老板把烤好的几串肉放在一个碟子里,笑容可掬地张罗着端到我们面前。千恕拿起一串,递到我手上。我尝了一口,的确是美味。 千恕又叫了几瓶啤酒。老板刚要给纸杯子,千恕就阻止了他。我奇怪地看着千恕。 “我们就对着瓶子喝,你一口我一口,够浪漫吧!”他说。 “不,我不习惯,还是用杯子喝吧。”我说。 “嫌我脏。那你对着瓶子喝,我可以让嘴唇不碰瓶口。瞧,